不知道版主在靠北什麼~~
1.女童被一名阿伯救走,沒人幫忙嗎?
2.事件發生27秒,一開始經過的人可能沒注意到,難道沒在第一時間救人就是社會有問題?
3.犯人已經逃走,並非現行犯,報案後也尚未發布通緝令。請問警察沒有拘票可以任意逮捕嗎?
4.警方需要檢察官在今日認定後才能依法逮捕,請問警察有不抓不管嗎?這叫拖延案件未積極偵辦?這叫後台相當硬?
5.這件事和台灣法律修法除罪化有屁關係?
版主這種自以為正義的人,如果今天有人告你,警察沒有拘票,沒有檢察官認定,馬上進行逮捕,你會認為是合情合理合法嗎?
真是腦袋裝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