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hedonist (imgur.com/a/3gROOOe)標題 [新聞] 一瓶「燕麥拿鐵」提告員工!二審無罪還清時間 Mon Jul 6 01:07:25 2026
1.媒體來源:
民視新聞
2.記者署名:
林韋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一瓶「燕麥拿鐵」提告員工!二審無罪還清白 高院批:以刑逼民
4.完整新聞內文:
近日一起二審判決指出,因全家一名大夜班女店員喝下一瓶75元的燕麥口味拿鐵,卻忘記
結帳,而遭店長提告。一審士林地院依業務侵占判刑3月,二審上訴至高院,高院認為,
徐女因在長時間工作、精神狀況不佳情形下,疏忽未結帳,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並在判
決書以旁論指出,雇主以刑逼民,更點名原審法官與檢察官,未考量員工身心狀況。
判決指出,徐女2025年5月16日上完早班後,因友人請託,前往北投中永店支援大夜班。
她從前一天上午7時工作到下午6時,又從17日凌晨0時工作到上午7時,24小時內總工時長
達18小時。案發當天凌晨4時許,徐女在櫃檯前公開沖泡一杯燕麥奶拿鐵飲用,未完成結
帳。店長調閱監視器後提告,士林地檢署依業務侵占罪起訴。
高院合議庭認為,徐女當時處於極度疲勞狀態,注意力與警覺性較低,屬於「注意力渙散
下的行政疏失」,難以認定她有「意圖將商品據為己有」的不法所有意圖。判決內容提及
,徐女全程在監視器下公開飲用,並未避開鏡頭;而且,她事前已預購32杯燕麥奶拿鐵,
案發前尚有26杯未領。同日上午6時許,她還另外購買薏仁漿並正常結帳,進一步顯示並
無侵占意圖。
高院強調,業務侵占罪必須具備主觀不法意圖,檢方證據無法排除合理懷疑,因此撤銷一
審有罪判決,改判徐女無罪。
判決書另以「旁論」方式指出,雇主對於員工輕微過失,本可透過勞基法或內部規範處理
,例如要求補繳款項、警告或懲處即可,卻為了一杯75元飲料動用刑事訴追,帶有「以刑
逼民」或報復意味。高院還提及,徐女曾因延遲上架鮮食導致商品損壞,被索賠1萬5000
元,認為雇主有將企業經營風險轉嫁給基層勞工之嫌。
此外,高院提醒檢察官應秉持公益代表人的角色,審慎判斷個案是否有犯罪意圖,避免一
味追求定罪;並批評原審法官、檢察官未充分考量被告連續值班、身心疲勞等具體情狀,
就認定犯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6705W0303
6.備註:
這起超商店員因極度疲勞,忘記結帳75元燕麥拿鐵而遭店長起訴業務侵占的案件。二審高
院改判無罪,並痛批雇主「以刑逼民」、轉嫁經營風險,同時點名一審法官與檢察官未審
酌員工身心狀況。
此判決彰顯了司法對基層勞工勞動困境的理解,遏止企業濫用刑事訴訟作為報復工具,保
障了司法的公義。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209.80 (臺灣)
※ 作者: hedonist 2026-07-06 01:07:25
※ 文章代碼(AID): #1gIezH9q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3271249.A.274.html
推 tomgod17: 一審真的是…1F 211.76.65.89 台灣 07/06 01:09
推 Strasburg: 一審判刑三個月真是幽默2F 180.177.12.70 台灣 07/06 01:11
→ jarrodqq896: 為了75塊去告法院 也是夠閒的3F 61.223.163.119 台灣 07/06 01:12
→ jma306: 18小時很夭壽4F 114.26.74.136 台灣 07/06 01:13
→ k44754: 鬼島老闆5F 39.9.37.218 台灣 07/06 01:13
→ guanole: 為了15000 透過75 以刑逼民6F 1.174.212.116 台灣 07/06 01:14
推 mnb1234: 法官都沒有責任可以追究?7F 36.227.167.13 台灣 07/06 01:15
推 chanifa: 為了一杯告員工真的87,還是願意代班的大夜,以後自己代了8F 39.12.152.3 台灣 07/06 01:16
推 leterg: 原來是北投那位店長啊,太小氣了10F 101.8.224.130 台灣 07/06 01:17
推 tanby: 檢察官不知道在搞什麼11F 101.10.79.176 台灣 07/06 01:17
推 WiserWilly: 是怎麼發現喝一杯的,算杯子嗎?12F 123.193.195.6 台灣 07/06 01:19
→ leterg: 以後那加盟主就直接讓他開天窗啊13F 101.8.224.130 台灣 07/06 01:19
→ WiserWilly: 前面爆文說是全家中永店 陳X謙 但是沒14F 123.193.195.6 台灣 07/06 01:20
推 BJshow: 這個看起來就是店長不爽她15F 42.77.221.90 台灣 07/06 01:20
→ WiserWilly: 找到GOOGLE評論16F 123.193.195.6 台灣 07/06 01:20
→ BJshow: 然後她還有26杯寄杯欸17F 42.77.221.90 台灣 07/06 01:21
推 GooglePlus: 因為評論被刪了 大概Google 自己刪18F 114.137.204.219 台灣 07/06 01:22
推 lamourmoi: 有沒有可能是店長暗戀她的友人?剛好逮到機會弄她19F 118.166.15.182 台灣 07/06 01:23
推 PCC9169: 支援和工時這點根本不是重點.而且是男友央求所以代班21F 61.58.74.79 台灣 07/06 01:23
推 Dinenger: 她是幫男友卡班 所以還是有錢 男友賺==23F 110.30.17.123 台灣 07/06 01:24
推 leterg: 又不是慣犯
非慣犯,75元可以補結的東西判三個月24F 101.8.224.130 台灣 07/06 01:24
→ Dinenger: 所以根本沒有所謂的不支薪無償服務不應該這麼嚴厲的問題 她自己戀愛腦自己是其他店正職還幫男友卡班 然後胡謅很累一時糊塗記錯寄杯數量沒有結帳26F 110.30.17.123 台灣 07/06 01:25
推 orze04: 以後誰還要去幫這家店代啊30F 42.79.191.137 台灣 07/06 01:25
推 enthpzd: 75元判三個月真是笑死31F 27.240.160.134 台灣 07/06 01:26
→ Dinenger: 我猜她男友大概是帥帥壞壞89啦
女友本身就是其他超商正職還幫他卡大夜而且看來不是第一次了吧 不然為什麼她會在這家店有那麼多寄杯==32F 110.30.17.123 台灣 07/06 01:26
→ HidekiRyuga: 這世上就是有人出生就是來惡搞他人的36F 27.240.74.216 台灣 07/06 01:27
→ enthpzd: 雇主是想幹人家幹不到心生報復嗎38F 27.240.160.134 台灣 07/06 01:27
→ Dinenger: 一審判決沒問題吧 只是出發點不同
二審就比較仁慈 覺得微罪不罰 加上勞資39F 110.30.17.123 台灣 07/06 01:28
推 z842657913: 某人名言:貪1塊也是貪41F 101.10.59.239 台灣 07/06 01:28
→ Dinenger: 雙方不對等所以免刑 但偷就是偷42F 110.30.17.123 台灣 07/06 01:28
推 lance2136: 這法官說的好,為了75沒必要告上法院43F 27.53.113.155 台灣 07/06 01:28
噓 REDROSES: 看監視器發現?要看多久啊?搞事情吧44F 49.216.107.178 台灣 07/06 01:28
→ leterg: 北投那個代班應該用時薪計算給她
洪部長趕快出來說!!!快45F 101.8.224.130 台灣 07/06 01:28
→ Dinenger: 一審就是那種偷就是偷 法律上就是這樣不能說你疏忽就不算偷 每個人都疏忽不小心帶走東西那還要不要做生意了==
二審就是覺得可教化 加上店長不夠人情世故太嚴厲了 所以站在勞方這裡
75塊不算偷 違停一下下不算停啦==47F 110.30.17.123 台灣 07/06 01:30
推 BeamRay: 這種垃圾店全家不站出來喔?那只能減少去所有全家了53F 136.23.50.109 美國 07/06 01:31
推 toro736: 若一審剛判決時有新聞,八卦定罵法官恐龍,通常也會有法律系跳出來護航嗆法盲這樣等二審判決出來,究竟誰才是法盲?55F 118.231.136.225 台灣 07/06 01:31
→ Dinenger: 通常都是有端倪才會盯著一個員工看監視器啦== 我敢說背後肯定有故事 這件事只是一個引爆點 說在搞也算啦其實58F 110.30.17.123 台灣 07/06 01:31
推 leterg: 這種就看店長要不要補扣而已61F 101.8.224.130 台灣 07/06 01:32
→ GooglePlus: 一次代班也在那邊有故事62F 114.137.204.219 台灣 07/06 01:32
→ Dinenger: 大概之前就有不愉快或者懷疑有不良行為但沒證據 或者幫男友代班很雷
於是才會找個一個小證據就開搞63F 110.30.17.123 台灣 07/06 01:33
推 BeamRay: 為什麼有人說出判決沒問題?偷竊要成立66F 136.23.50.109 美國 07/06 01:33
→ enthpzd: 就算是偷75元能被判三個月以後A片演的不都變成真的,以後想辦法陷害人或是脅迫67F 27.240.160.134 台灣 07/06 01:33
→ BeamRay: 需要主觀意圖,誰會相信手上還有寄杯平常69F 136.23.50.109 美國 07/06 01:33
→ enthpzd: 對方70F 27.240.160.134 台灣 07/06 01:33
→ BeamRay: 都有正常交易的人會偷?有腦嗎?
有故事是當然的,用這種事搞人就是該死71F 136.23.50.109 美國 07/06 01:33
→ Dinenger: 店長錯就錯在用業務侵佔 這太重了
通常業務侵佔都是很惡性才會成立的==
這條成立下去這女的就差不多了==
這樣以後求職都會有污點73F 110.30.17.123 台灣 07/06 01:34
推 GooglePlus: 她後來喝另一個東西有結帳 低能才覺得她想偷一個她自己就有寄杯的咖啡77F 114.137.204.219 台灣 07/06 01:37
→ SSSONIC: 如企業沒給加班費 是不是也該刑法伺候啊79F 36.231.9.219 台灣 07/06 01:39
推 Dinenger: 這很主觀喔 如果今天有一個員工說
我買這個有結帳喔 但那個我真的忘了啦每次都這樣說 那每次都相信他嗎…
如果沒有查到呢 算誰的80F 110.30.17.123 台灣 07/06 01:40
推 GooglePlus: 少在那邊每次啦 噁心死了84F 114.137.204.219 台灣 07/06 01:41
推 Eowyn: 代班算執行業務嗎 全家員工都掛總公司嗎85F 36.224.94.231 台灣 07/06 01:41
推 syldsk: 不是喔,不是這樣喔,司法獨立,這樣是干預行政了口八口八86F 27.51.136.151 台灣 07/06 01:42
→ Dinenger: 我跟你講 真的有這種雷人==
就是看準多數店長都會輕輕放下
然後人手缺乏的情況下也不嚴厲追究
就當作運營成本的一部分了吧認了
但這從來都不是合理化不結帳的藉口
你身為店員幫客人結帳都知道結完帳才能吃喝 為什麼對自己就無法做到呢==88F 110.30.17.123 台灣 07/06 01:42
推 yeustream: 多次忘記和只有一次而且還是在極度疲累95F 1.162.49.21 台灣 07/06 01:42
→ su4vu6: 值班時喝得所以算他業務行為沒啥問題96F 180.176.191.209 台灣 07/06 01:43
→ yeustream: 的狀況下忘記當然有區別,用腦想想好嗎97F 1.162.49.21 台灣 07/06 01:43
推 pz5202: ID已說明一切98F 94.177.17.235 英國 07/06 01:43
推 leterg: 現在全家沒紙本寄杯了吧?99F 101.8.224.130 台灣 07/06 01:43
推 Dinenger: 你去看我回文那篇 推文有脆爆料
看完當事人說法再來幹我吧==
早說了肯定沒這麼簡單 你以為店長很閒喜歡跑法院喔 你知道每天超商就累得要死一堆事了嗎 還碰到一個來雷的212F 110.30.17.123 台灣 07/06 03:02
推 kis28519: 檢狗:濫訴94爽,咬我啊!笨蛋217F 111.248.200.209 台灣 07/06 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