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101年9月28日 「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問答集
問:「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何時核定,計畫內容為何?
答:本計畫奉行政院於98年9月9日院臺交字第0980054496號函核定
「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綜合規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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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民國98年9月9日行政院核定之路線是否有變更過?
答:沒有。依行政院98年9月9日核定內容,本項工程規劃範圍與施工工法,
係因應地下化施工中鐵路營運安全、降低施工風險、維持安全距離及臺南車站為國定古蹟
無法更動等因素,將永久隧道(即地下化的軌道)設於「既有鐵道的東側」,
是考量研析不同方案後,最後決定採用的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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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行政院是否曾經決定採用「潛盾工法」?
答:行政院98年9月9日核定本,就是採「明挖覆蓋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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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採用「潛盾工法」是不是就不用拆除房屋?
答:為了維持現有的鐵路「繼續」、「安全」營運,地下化工程不能在現有鐵路正下方施工,
所以不管採用「明挖」或「潛盾」,施工上方一定有建物必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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