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作者 king45682 (KingCross)標題 Re: [討論] 關於糧食管理法第七條農糧署有瀆職嗎?!時間 Wed Mar 6 14:05:32 2019
※ 引述《cirin (Cook)》之銘言:
: 關於糧食管理法第七條農糧署有瀆職嗎?!
: 糧食應准許自由輸出、輸入。但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得予限制;其限制
: 種類、數量、地區、期限、條件及方式,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 前項公告限制輸出、輸入之糧食,其輸出、輸入前,應徵得主管機關之同
: 意。
: 稻米及米食製品之輸入,在海關進口稅則所定配額數量內,得由主管機關
: 輸入,或依主管機關訂定之一定比率,由具有糧商資格之出進口廠商輸入
: 。
: 農糧署到底有沒有做好該做的?!
: 農糧署如何提出完整的資料而非選擇性的資料?!
如果你還不懂,現在到底發生什麼事
我就我目前看到的資料還有法條,粗淺的幫大家白話解釋一下發生什麼事
糧食管理法第七條
糧食應准許自由輸出、輸入。但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得予限制
什麼叫得,在法律上的白話文,叫做"可以"
你可以做,你也可以不做,沒有規定你非做不可,也沒有規定你做了就違法
所以,台灣是可以基於國家安全的理由,去限制糧食的進出口
接下來,重點來了,在該條文的後半句。這一定要一起看
其限制種類、數量、地區、期限、條件及方式,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所以說,大家如果有看昨天的關鍵時刻,應該可以知道
我們在民國107年1月12日之前
我們是有「臺灣稻米輸往大陸地區出口管理規範」的
而在該日被農委會廢止之後
我國的稻米出口中國就沒有任何限制
所以大家才會看到那個圖表,在2018年開始我國對中國的輸出稻米量暴增
最後我們來看該條文第三句,這也是這次問題的關鍵之所在
前項公告限制輸出、輸入之糧食,其輸出、輸入前,
應徵得主管機關之同意。
再白話解釋一下,什麼叫應
應就是必須,你必須而且一定要,如果沒做,就是違法
所以我們來看「應徵得主管機關之同意」這句,的確好像賣到那農糧署的確要知道
問題在這第三句的開頭"前項公告"
也就是說在107年1月12日之前,我們有「臺灣稻米輸往大陸地區出口管理規範」的時候
稻米的確是被限制輸出入的糧食,此時的確要徵得主管機關的同意
但是被拔掉之後,農糧署就不再有權去做審核
所以這整件事,農糧署我目前看來,完完全全沒有說謊
但是有個非常大的問題,那就是避重就輕
林佳新跟好油等人,可能是農民出身,所以沒辦法一下就抓住最關鍵的點
照目前法規看來
能不能賣稻米到中國 -> 可以
需不需要主管機關同意 -> 不用
但是最重要的問題
為什麼突然「臺灣稻米輸往大陸地區出口管理規範」就被廢止了,理由為何?
這之後才是後面延伸的問題
被廢止之後號稱公開透明的第六第七標事後卻又以時間屆滿為由下架
事情是否如佳新好油所說,時間金額等都查的到,偏偏就是獨漏得標廠商
號稱是準備被淘汰的公糧,結果拿出去賣的卻是一年期的稻作
如果今天這個管理規範沒被廢止,後面這些問題都不會有
到底是什麼原因讓民進黨政府做出這個舉動
是不是真的為了要讓特定廠商能夠轉賣公糧圖利
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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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mallkaka: 其實內行的都知道 只是不說破罷了 佳新就是老實人2F 03/06 14:10
推 hankchao: 這樣佳新不就穩 輸的 即使有問題 但佳新這樣一定敗訴吧4F 03/06 14:14
他現在的言論,大概一半一半吧,老實說對他很不利
因為"於法",農糧署看來是站的住腳的
但是農糧署的做法,的確也有很多問題
套句老話,合法但不合理,而且是非常不合理
現在就看那個不合理,有沒有人能捅破後面是誰在運作的
推 ak9: 也許會敗訴,但國民黨立委在睡覺啊,政府這種做法恰不恰當啊?要是國民黨做的早就被轟到公海了5F 03/06 14:18
國民黨立委真的是他媽的廢,幹
推 nightmare08: 廢除的理由就是失敗的農業政策導致公糧的倉庫滿到爆出來,只好放寬法律限制趕快把舊米賣掉騰出空間7F 03/06 14:19
推 tgyhum: 這就是眉角.. 政府就算依法行政也有很多方式處理 畢竟辦法不用經過立法9F 03/06 14:21
推 ak9: 哪不能賣?賣到對岸?國民黨撿到大砲都不知道要拿來轟!笑死我要是民進黨的敵對政黨,肯定見獵心喜,照三餐轟
能抹紅民進黨的機會決不放過11F 03/06 14:21
推 ninaman: 如果法律沒問題,立委轟有用嗎...頂多就是媒體節目高調吧14F 03/06 14:25
推 papa7363: 不合法?沒關係,修啊!誰得利?不知名貿易商,誰損失?納稅人15F 03/06 14:26
推 ak9: 國民黨立委要幫腔啊!不違法但做法可議可公評啊17F 03/06 14:27
→ papa7363: “專業”法律人追求的是合法不是合理,懂?18F 03/06 14:28
推 ak9: 國家執政只要合法就好?那民進黨立法院過半,修法賣台怎麼辦?19F 03/06 14:30
→ rada118: 賣到中國養解放軍?如果解放軍沒飯吃 吃台灣米也可以啊,如果還敢威脅武統就斷糧23F 03/06 14:46
推 ak9: 綠蛆怕主子染紅,開始吠了 XD25F 03/06 14:53
推 saiyuki1412: 喔喔終於有人拿法律條文來分析,太舒適了推。
可能可以主打價格合不合理吧~名嘴佳新不是說是賤賣嗎。26F 03/06 15:00
認真文打這麼大一篇,不如去參戰行動支付
難怪每個人都想去蹭韓
所以這是法律條文
得,意思我再貼一次給你看
你可以做,你也可以不做,
沒有規定你非做不可,也沒有規定你做了就違法
所以他沒做也沒有失職
而且這規定是農委會管的,農糧署的上級單位
上頭把規定拔了,變成你農糧署就算想限制也於法無據
因為這第七條的第一句開宗明義就告訴你了
糧食
應准許自由輸出、輸入。
沒有規定限制,你農糧署就是不准管,變成管了反而還違法
※ 編輯: king45682 (118.169.108.73), 03/06/2019 15:20:04
推 PatlaborGao: 應限制而未限制就直接違法啦 可限制卻沒限制算失職啊31F 03/06 15:26
所以你還是沒有搞懂 XD
第一點就在可限制的前提"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這就給行政部門一個很方便的巧門了,因為這項認定絕對是行政部門說的算
當政府認定不影響國家糧食安全,他是不需要也不能去做限制的
就算認定有可能影響,也可以視情節,才來決定要不要採取相關措施
他不限制是完全沒問題的
不然我們每年跟美國買這麼多小麥跟馬鈴薯,造成糧食自給率這麼低
不也是糧食安全問題嗎
第二點,就算大家都認為應該限制
那也是農委會的問題,跟農糧署無關,也就是你罵農糧署,那是你罵錯人
所以你會發現這次是農糧署告人,而不是農委會
農委會自己告人反而會死很慘...
※ 編輯: king45682 (118.169.108.73), 03/06/2019 15:45:55
推 kepf: 其實光爆 一年米賤賣給中共解放軍 以後綠共賣台論 紅色訂單更難騙農漁票32F 03/06 15:58
推 mecca: 邏輯正確 一堆只會跟風罵來罵去的34F 03/06 16:15
推 simata: 推...感覺資進政府要說清楚...怪怪的怪怪的35F 03/06 16:48
推 alice1967: 冥進黨哪裡需要別人抹紅?早就是紅到發黑了啦槓!36F 03/06 17:31
→ guanaco: 國民黨真的有夠廢物,居然讓農民得自己出來戰……37F 03/06 17:51
推 Desperato: 推 政府的問題不是沒有依法行政
而是為什麼修掉了限制輸入中國稻米的法條38F 03/06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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