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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mocom (momocom)
標題 Re: [新聞]獨》韓國瑜明天遞狀聲請停止執行罷免案
時間 Tue Apr  7 23:57:53 2020


※ 引述《a1106abc (HP都陷入內戰中)》之銘言:
: 這就奇怪了
: 有哪條法律說不能提前連署的
: 而且誰說不可能1天連署3萬人的
: 別忘了第二階段是1天就超過1萬了
: 更何況是更熱的第一階段
: 如果這說的通
: 以後任何罷免案
: 不管是隔幾天送都能被質疑偷跑不是嗎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75條

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
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是保障選舉出身的公職人員任期至少一年,而不是說所有人民的罷免行動要等到
任期滿一年以後才能開始

如果伊立他們在任期滿一年之前就遞送第一階段連署聲請,那高雄選委會可以直接
駁回,但人家是在任期滿一年的第二天遞送

而且如果對於第一階段的適法性有疑義,審查的時候就應該提出,現在第二階段
的完成了才在吵,是在哈囉?

題外話,總統副總統選舉辦法的法定競選期間是28天,韓導照這邏輯,也可以去
遞狀主張蔡英文「偷跑」,所以選舉無效。台灣從1125開始就各種選舉民調、XX配
滿天飛了

當然他自己也是偷跑,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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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獨》韓國瑜明天遞狀聲請停止執行罷免案
04-07 23:57 momocom.
larusa: 依照程序,罷免團體是照著走了。解釋單位也是自己人1F 110.28.8.68 台灣 04/08 00:00
Qeupa1973Q: 韓導是不是真的也認為罷免會過呢??3F 110.50.190.56 台灣 04/08 00:00
elainakuo: 韓國魚先偷跑去選總統4F 220.137.11.181 台灣 04/08 00:01
lwt501cx: 反正法律沒規範什麼時候可以連署,只規範什麼時候跟行政機關提出罷免申請而已5F 219.71.118.204 台灣 04/08 00:03
pujipuji: 尹讀作飲,不是讀作衣7F 129.67.116.227 英國 04/08 00:03
lwt501cx: 根本就沒所謂的偷跑這回事8F 219.71.118.204 台灣 04/08 00:03
toastegg: 這咖真的無恥到完全懶的評判9F 123.195.94.34 台灣 04/08 00:03
Afae: 下次換 蔡英文當選無效10F 223.139.140.14 台灣 04/08 00:03
momocom: 我猜他在賭分案分到韓粉法官吧
行政法院一堆老賊,看黨產案被凍結就知道11F 95.90.186.229 德國 04/08 00:05
pollux945: 連署是獨立於罷免之外的行為,抑或是罷免提案的必要過程?13F 223.137.30.51 台灣 04/08 00:11
momocom: 我選前者,不然罷免完成都2.5-3年
罷免毫無意義15F 95.90.186.229 德國 04/08 00:13
gino12456: 這種程序罷韓團體不會出包啦 他們連署過程成本也不低 不可能沒算過17F 1.168.201.75 台灣 04/08 00:15
momocom: 韓導這算超快了,投完票任期都過18個月如果堅持連署宣傳都要滿一年才能開始
那可能四年任期完,罷免程序都還沒走完何況第一階段就算有瑕疵,第二階段連署所展現的民意也足以補正
第二階段的連署可是在就職滿一年後才開始法定投票日期是第二階段通過後20-60天
陳雄文都給他取極大值接近60天了
韓導還這麼孬
極小值的話四月底就可以投票了19F 95.90.186.229 德國 04/08 00:15
Qeupa1973Q: 第二階段連署很熱啊,很多人已經很久沒那麼認真寫自己名字了29F 110.50.190.56 台灣 04/08 00:20
DANANPA: 法所不禁者,皆為合法31F 218.173.138.209 台灣 04/08 00:26
bibiwei: 韓營常常曲解法律認知,像外縣市來參加個遊行,都能被他莫名奇妙講成違法32F 36.237.99.243 台灣 04/08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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