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作者 moose01 (球=嘴砲)標題 Re: [轉錄] 賴中強:把律師送懲戒是在保護誰?時間 Sun Jul 12 21:49:34 2020
https://reurl.cc/vDZm2a
律師倫理規範
S-link電子六法全書、超連結法規資料庫、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大陸法規、判決解釋判例、MP3&MP4、6law離線app、考古題、國家考題 ...
律師倫理規範
第27條
律師對於受任事件,應將法律意見坦誠告知委任人,不得
故意曲解法令或為
欺罔之告知,致誤導委任人為不正確之期待或判斷。
https://reurl.cc/V6dRZ6
在這篇新聞裡面
有提到這一段:
賴中強進一步說明,申報書裡面有申報主旨,第一,要嘛根據證交法43-1申報,第二,要
嘛根據依照企業併購法申報。王光祥旗下羅得、競殿、三雅的申報主旨是勾選《證交法》
43-1 條,沒有勾選《企業購併法》27條,要求申報取得目的,三間公司沒有勾選併購,
反而勾選了「非為併購目的取得股份」,因此是非常清楚的違法
在假設這一篇新聞所說的事情都是真實的情況下
我想請問
市場派不想併購只想買股票得罪你了是不是?
市場派就不想搞併購
你硬要說市場派竟然不併購
喔氣氣氣氣氣
你不想併購你就是欺騙金管會 你併購了你就是違法
勾選了證交法43-1來申報持股超過10%還不夠
不勾選企業併購法27條就是違法?
我賴大律師有他心通知道你市場派就是想併購
說你市場派是併購就是併購
不接受異議
敢幫市場派講話的通通都有中資嫌疑
有種就把企業併購法也拿出來提嘛
記者會上跟林郭文艷演的那麼歡
在被要送懲戒時
怎麼企業併購法就不見了?
當然如果這篇新聞是在胡說八道
歡迎賴大律師對撰寫這篇新聞的記者提告呵呵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92.126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2nJosa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4561778.A.DA4.html
推 wupaul: 賴律師是活生生的法律教科書ㄟ,你敢質疑教科書?3F 07/12 21:51
推 calase: 他法律戰實績勝過版上九成鄉民吧XD5F 07/12 21:52
那又怎樣?
NBA勇士例行賽73勝最後還不是亞軍坐收
我就硬要鞭勇士呵呵
※ 編輯: moose01 (61.224.92.126 臺灣), 07/12/2020 21:54:52
推 iamdota: 活者的教科書對抗守護中資的無能綠共經濟部,怎麼輸6F 07/12 21:53
→ calase: 就有人願意花大錢請他,而鄉民喊半天的理論上法院不見得有用,如此而已7F 07/12 21:54
推 SuperBMW: 賴小強 ~你唯一的錯就是惹到蔡媓表哥,沒叫你到總統府下跪就不錯了,還改在這邊下戲下井??
敢9F 07/12 21:54
→ calase: 鄉民一下子說民進黨護航大同,一下子又說護航表哥...所以其實大家都誤會了,兩邊是內戰這樣XD12F 07/12 21:55
→ dotZu: 沒併購幹嘛叫門神國昌去讀懂啊?14F 07/12 21:55
什麼時候併購的先決條件是叫人去選獨董了?
推 iamdota: 獨董跟取得董事席位跟併購到底有何關係啊?15F 07/12 21:56
※ 編輯: moose01 (61.224.92.126 臺灣), 07/12/2020 21:57:31
→ dotZu: 如果沒找黃國昌,大家還同意這是純投資賺股息,16F 07/12 21:56
→ iamdota: 鋼鐵同強粉
笑死,到底誰規定拿董事會席次就要整家吃下17F 07/12 21:56
→ nnkj: 只是建議移送 沒有下文19F 07/12 21:57
→ dotZu: 把黃國昌叫來當門神了很難拗成叫沒有併購了啦20F 07/12 21:57
→ iamdota: 笑死,找個外部人當獨立董事就叫併購了21F 07/12 21:57
→ SuperBMW: dotZ就是個綠納粹粉,原PO不用跟他認真、他生來只是黑昌22F 07/12 21:58
→ dotZu: 純投資賺股息要那麼高調,去拿股東證還開直播喔?
難道叫黃國昌開直播,股息會分給你比較多嗎?23F 07/12 21:58
→ SuperBMW: 反正這種人也只有特定時段會上來,晚上都是熱點
不知道是哪裡來的黨工在這邊撒野wwwwwwwwwwwwwwwwwwwwww25F 07/12 21:59
→ dotZu: 純賺股息怎麼會叫黃國昌開直播呢?這都講不通了嘛27F 07/12 21:59
拿出證據證明是市場派叫黃國昌開直播的啊XDDDDDD
推 wupaul: 我建議英粉先看看經濟部 金管會 投保中心是誰的人28F 07/12 22:00
※ 編輯: moose01 (61.224.92.126 臺灣), 07/12/2020 22:01:37
→ SuperBMW: 巫婆說的好 ~反正沒讀書的人跟中梅毒一樣29F 07/12 22:01
→ dotZu: 黃國昌自己愛用那麼華麗的登場方式,結果強辯說純投資,30F 07/12 22:01
→ SuperBMW: 有時候連查資料都沒有, 就在這邊當野狗幹幹叫www31F 07/12 22:01
→ dotZu: 全宇宙應該沒看過這種賺股息的方式吧32F 07/12 22:01
→ dotZu: 證據?證據就是黃國昌的岳父是建商啊,還要什麼證據?34F 07/12 22:02
→ SuperBMW: 打蠢者,這裡有隻要電死的綠畜交給你了www 我要去看棒球35F 07/12 22:02
推 want150: 呵呵沒差啊,給外資看看什麼叫第三世界的金融中心36F 07/12 22:03
推 wupaul: 證據就是 投保中心已經提告了啦,到時候要不要順便喊法官是中資法官啊?37F 07/12 22:03
黃國昌岳父影響力真的那麼大
他應該是跟公司派合作吧XDDDDDDD
跟市場派能賺多少錢啊笑死
跟公司派搞幾筆土地來蓋房子都比較賺
※ 編輯: moose01 (61.224.92.126 臺灣), 07/12/2020 22:05:59
推 dotZu: 黃國昌自己上雜誌專訪叫「政府不要介入,只要市場機制」
啊被賴中強九比零之後,崩潰到改口說「政府要介入」39F 07/12 22:04
→ want150: 聽說賴中強還搬王澤鑑的天龍八部出來法普
不知道教民法的大老們聽到這種法律解釋作何感想41F 07/12 22:04
→ dotZu: 黃國昌還崩潰到學彭文正的貼文,說他十歲兒子怎樣咧,43F 07/12 22:05
→ want150: 動用黑衣人叫市場機制,擅自僭越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的44F 07/12 22:05
→ dotZu: 黃國昌超沒創意,直接照抄彭文正去找他女兒的劇情。45F 07/12 22:06
→ want150: 職權叫市場機制?你怎麼不說中國補貼華為也是市場機制啊46F 07/12 22:06
推 yien: 矮額!是我們家姆姆欸!47F 07/12 22:06
→ dotZu: 黃國昌沒讀懂,被九比零,崩潰成這樣,還瘋狂說溜嘴,48F 07/12 22:06
推 iamdota: 你看的到底是哪本雜誌,貼來笑笑
九比零怎麼現在換大同崩潰,逗逼啊49F 07/12 22:07
→ dotZu: 之前說啥「不是市場派也非公司派」,結果被九比零就說溜嘴51F 07/12 22:07
推 want150: 我是覺得如果某些綠畜只在乎黃國昌的話,就隨便他們吧53F 07/12 22:08
→ dotZu: 反正賴中強比較可信還是黃國昌比較可信,當然是賴中強
黃國昌崩潰到學彭文正的劇情,跑去找他十歲兒子取暖54F 07/12 22:08
→ want150: 賴中強會直接把你的股份刪除表決權,比較可信的話我也
沒辦法,畢竟畜生喜歡被粗暴的對待,也很合理啊
這種資本市場留給喜歡當畜牲管教的玩就好56F 07/12 22:10
→ dotZu: 哪本雜誌?黃國昌上專訪的雜誌啊,哪本雜誌59F 07/12 22:11
推 samzi: 賴中強是出來胡說八道的 有用的是黑衣人60F 07/12 22:11
→ tinmar: 送懲戒 這跟監察院審查法官心證一樣可笑
是否曲解 要由法院訴訟來決定61F 07/12 22:13
推 iamdota: 我看完天下了,你是說天下嗎,到底哪一段63F 07/12 22:14
推 shadow0326: 支持金管會告發特別背信罪 支持經濟部退回新董事申請64F 07/12 22:14
推 want150: 原則上是不該送懲戒,但如果有大同有構成背信罪,那送65F 07/12 22:14
→ tinmar: 不是政府在那裡建議懲戒 造成寒蟬效應69F 07/12 22:14
如果賴中強真的用企業併購法這條唬爛公司派
導致公司派選擇用黑衣人迫害股東權益
並且特別背信罪成立
那我覺得他被送懲戒其實蠻正常的
不過這都要看法院臉色啦(喝茶
※ 編輯: moose01 (61.224.92.126 臺灣), 07/12/2020 22:17:10
→ want150: 而且這也沒到什麼寒蟬效應,律師也需要監督70F 07/12 22:15
→ want150: 法官法修正後法官都會被直接監督了,律師也不是免死金牌72F 07/12 22:15
→ shadow0326: 法院都判決你們這些敗訴律師的見解錯誤 通通送懲戒吧73F 07/12 22:16
→ tinmar: DPP政府真愛替法官決定對錯74F 07/12 22:16
推 iamdota: 懲戒不是因為消音投保中心嗎,人家都到場警告了75F 07/12 22:16
推 dotZu: 喔哪本雜誌我找了啦,黃國昌上《天下》雜誌專訪講的啊。76F 07/12 22:16
推 alexrow: 這算是那些綠糞崩潰第二回吧77F 07/12 22:16
→ want150: 當然這個"個案"要解釋為故意曲解法令,可能有難度,但會78F 07/12 22:16
推 larusa: 母獅對番仔不用客氣嘿79F 07/12 22:17
推 saiyuki1412: 看其他律師也覺得他們平常幹話那麼多 不要送懲戒比較好 不過跟賴台強講的一樣囉 自己去法院告啊80F 07/12 22:17
→ dotZu: 還在問我哪本雜誌,你們是都沒看黃國昌的大同專訪喔?82F 07/12 22:17
→ want150: 有當天沒有事先先詢問主管機關未盡善管義務的問題83F 07/12 22:17
→ iamdota: 你就直接貼阿,有這麼雞巴難貼嗎85F 07/12 22:18
→ alexrow: 笑死 什麼叫建商就是證據 笑死人86F 07/12 22:18
其實我蠻好奇dotzu是不是不知道
投給黃國昌的都是小股東
反而市場派的票都是投給他們自己人
一票都沒給黃國昌啊?
※ 編輯: moose01 (61.224.92.126 臺灣), 07/12/2020 22:19:56
→ dotZu: 標題:「專訪前國會戰神黃國昌:我為什麼要去選大同獨董」88F 07/12 22:18
→ want150: 我是覺得討論就要就事論事,賴中強我就覺得不應送懲戒89F 07/12 22:18
→ iamdota: 不要說標題阿,哪一段90F 07/12 22:19
→ SuperBMW: 好了啦綠畜 ~你明天不用上班喔 摳憐www91F 07/12 22:19
→ want150: 那有畜生要執意把社會性的議題扯到私人恩怨,也沒有辦法92F 07/12 22:19
→ saiyuki1412: 現在這案子根本跟黃國昌的存在沒什麼關聯了 他還硬要拿來洗板 愛到深處無怨尤
每天都看著黃國昌的雜誌專訪打手槍就是類似這種人93F 07/12 22:19
→ iamdota: dotzu不會連個段落都說不出來吧?96F 07/12 22:20
→ dotZu: 跟黃國昌的岳父影響力多少無關啊,而且說他岳父沒影響力?不用影響力啊,只是建商就要地,大同公司就有地,97F 07/12 22:20
→ iamdota: 欸欸段落咧,速度奔放99F 07/12 22:21
→ dotZu: 跟黃國昌的岳父影響力多少無關啊,而且說他岳父沒影響力?不用影響力啊,只是建商就要地,大同公司就有地,
黃國昌的岳父就是建商,這就是證據了,還要啥證據?251F 07/12 22:20
嗯 沒有影射 哈哈哈哈哈
※ 編輯: moose01 (61.224.92.126 臺灣), 07/12/2020 23:15:37
→ dotZu: 影射啥啊?誤導啥啊? 黃 國 昌 幫 岳 父 獵 地
全台灣都知道的事情啊,影射啥?你以為我沒講過?
我在這個板上講了多少次了啊,還以為不敢批評黃國昌舉止?254F 07/12 23:12
接下來請你說明
黃國昌獵地為什麼不是找有地的公司派而是找沒地的市場派?
來 繼續
※ 編輯: moose01 (61.224.92.126 臺灣), 07/12/2020 23:17:08
推 dotZu: 這都是五月份專訪他們本人自己講的,我轉述給你聽257F 07/12 2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