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Tapqou (三三三)
標題 [新聞] 上秒還牽手…女友遭貨車撞亡!他抱遺體
時間 Mon Jul 20 09:52:04 2020



1.新聞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19/1764431.htm#ixzz6SeI67U48

2.新聞來源︰
ETTODAY

3.新聞內容︰
上秒還牽手…女友遭貨車撞亡!他抱遺體哭吼 目擊者傻:地上都血

新北市新莊區幸福捷運站2號出口18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35歲謝姓女子與何姓男友牽手
過馬路時,被45歲的鍾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撞上,當場倒臥血泊之中,送醫不治身亡。如
今,救護車畫面曝光,可以看見何男抱著謝女大罵司機「你在幹什麼!」


謝女與男友18日下午2點多,在捷運站路口行走斑馬線過馬路時,遭到鍾男的小貨車撞飛2
公尺,直接後腦著地。謝女也因頭部10公分撕裂傷,血流不止。


「你在幹甚麼!怎麼可以這樣」何男對著肇事司機大喊,懷裡抱著滿身血的女友。目擊者
嚇壞地說,聽到一聲巨響後,朝著聲音的方向看去,發現地上有一灘血跡。

謝女送醫後不治身亡,男友悲痛萬分,然鍾姓駕駛的酒測值為零,詳細肇事原因及究責,
還有待警方調查釐清。

4.附註、心得、想法︰
政府長期以來漠視違停
每年行人被車撞死都不計其數
最近交通部長卻還推行防衛性過馬路
先進國家中,行人的路權理應是最大的
為何台灣做不到?
甚麼時候才要認真抓違停?
看來台灣目前還是未開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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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mgur.com/fVwukMj
http://imgur.com/zCN8t7e
http://imgur.com/f7DAkVs
http://imgur.com/lXcuX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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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129.127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5FZ7Zt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5209927.A.8F7.html
jorden: 最近還有推防衛性駕駛1F 07/20 09:56
k1k1832002: 其實台灣社會一直是非先進國家,是國家數據錯覺才以為擠身先進國
然後才有觀察上的奇怪落差進而錯誤要求2F 07/20 09:58
sobiNOva: 很清楚吧 休旅車擋住兩人 旁邊公車要過 小貨車搶快5F 07/20 10:00
jorden: 要改善交通 應該從教育著手 交通部該補助各級學校交通教育6F 07/20 10:02
Zcould: 台灣人民並不認為自己需要開化7F 07/20 10:03
gogen: 就有一個人不守法沒禮讓行人,然後鯛民開始檢討政府
然後民粹政府開始檢討駕駛,檢討XX改了一堆法令,增加很多限制,造成了大家很多的不便.
不過,總是還有不守法的人,還會再撞死人
還會給鯛民很多用不完的檢討機會
一出事就開始怪東怪西,問題是什麼!?就是不守法的人,這些人常常就是鯛民8F 07/20 10:05
問題在於
警政署未將交通違規視為重大案件
導致很多民眾檢舉違停
警察到場後都只會柔性勸導
讓違規駕駛下一次再犯
※ 編輯: Tapqou (61.223.129.127 臺灣), 07/20/2020 10:11:38
gogen: 所以把違停視為重大案件能解決問題??
首先,沒有違停,這個案件還是會被撞
其次,把違停視為重大案件,其他真正的重大案件不用辦了
因為違停的案件太多
再來停車場嚴重不足,也不容易蓋更多15F 07/20 10:16
rogudan: 有點想到黑袍糾察隊第一集的情節,男女正握手道別,結果閃電俠經過沒注意,把女朋友撞到只剩一雙手20F 07/20 10:17
Atkins13: 是哪個國家會把違停當重大案件??
那下次超速撞死人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用這種邏輯我看只有整部六法全書唯一死刑才有辦法處理了22F 07/20 10:21
playerd: 有警力抓未兩段式,沒警力處理違停,頗呵
未兩段式還被列為重大違規,黑人問號25F 07/20 10:22
Atkins13: 沒兩段列重大的確很瞎啊 但也不是把違停列進去的理由 無論是理論跟實務上27F 07/20 10:25
ayler88: 違停很好解決吧,一般人檢舉能有獎金就搞定了 哇哈哈
保證排山倒海的紅單29F 07/20 10:26
playerd: 違停認真開單一個星期之後就可以減少次數了
現在是警察到場常常只規勸而不開罰31F 07/20 10:26
Atkins13: 有那麼好解決哪輪得到你想 不然檢舉獎金為何取消33F 07/20 10:27
playerd: 大家都知道警察不會開單,誰還會怕違停被抓到34F 07/20 10:27
gogen: 這樣會有不教而殺的問題,違停的常是方圓一公里沒有停車位才違停,嚴抓結果是大家以後出門只能搭公車計程車35F 07/20 10:28
Atkins13: 講很多次了 真以為違停只靠執法的話 台灣的警備人力再加一倍都不夠用37F 07/20 10:29
ayler88: 台北很多地方有違停,就是周圍商業很熱鬧,但沒啥停車位39F 07/20 10:29
gogen: 多數人並不會在意幾十塊上百塊停車費,問題是附近根本沒停車位40F 07/20 10:30
ayler88: 但這沒救了吧,只能權衡,乾脆設個高價路邊停車位好了42F 07/20 10:30
playerd: 警察先執法給大家看,再來說執法沒用43F 07/20 10:30
ayler88: 把原來的紅線區 設成每15分鐘$30的停車位之類44F 07/20 10:31
cheabar: 標題讓人以為當場撞死~過份狗血45F 07/20 10:31
ayler88: 反正設了紅線 大家還是要停 又不開罰單的話
乾脆使用者付費, 多繳點錢46F 07/20 10:31
Atkins13: 違停基本上就是歷史共業 以前放任房子亂蓋 住商沒管理 地方政客自利角力 大眾運輸不培養 若開單能治標就算了 事實上則是連治標都治不了48F 07/20 10:32
Zcould: 各憑本事,行人要自己拿出行動讓開車的知道好歹51F 07/20 10:32
Atkins13: 還是有人以為警察整天開單不用做別的事也不用換班?52F 07/20 10:34
ayler88: 警察沒這麼多時間開單啦,只是做作業績
真要大量開單 還是要交給自動拍照機器,或一般民眾檢舉53F 07/20 10:35
Atkins13: 跟領券的在罵郵局窗口怎麼中午可以空著一樣的邏輯...
車板之前就有鴿子現身說法 撇除老屁股外第一線都嘛很操 你以為他沒做事(X) 他做的事不是你想看的(O)55F 07/20 10:36
jorden: 正義魔人時間永遠比警察多 才會後來改實名制
來減輕基層警察的壓力58F 07/20 10:40
kcl0801: 停車位不足這個問題 台北市近年來有利用學校(我看到的大部分是國小居多)用地挖地下停車場 趕快蓋一蓋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加上臨停30分內不收費(比照某些百貨公司標準)
以前嚴格取締違停 可以減少很多問題 但記得要設機車停車場...60F 07/20 10:45
cycutom: 這件事跟停車位違停有啥關係?= =65F 07/20 10:49
chong17: 先進的已開發國家,路權是行人最大,剛好台灣相反,行人要讓大車,行人最弱勢,根本落後國家,這案子就是小貨車急速轉彎,自以為行人會讓……66F 07/20 10:49
cycutom: 另外全世界哪個國家把交通違規當重大案件的?69F 07/20 10:49
starport: 像這種就該認定為故意殺人 過失咧70F 07/20 10:50
cycutom: 說穿了,看影片就知道,駕駛那樣子,立什麼法也沒屁用71F 07/20 10:51
chong17: 林佳龍說看到車子要後退三步,容我說 幹你娘垃圾部長林佳72F 07/20 10:51
cycutom: 兩個人在他正前方,他不知道在看哪裡或在想啥,就撞下去前面有篇下面的推文有人猜「他當時是在看右邊的來車」
如果真是這樣,車子往前進,人卻看右方來車?這叫神仙來沒用74F 07/20 10:52
chong17: 小貨車急速轉彎,是為了閃避直行公車78F 07/20 10:54
cycutom: 他的右方來車就是一輛直行公車啊79F 07/20 10:57
sad9876520: 平常說自己水準高,但違規被抓就會嚷嚷為何不抓他80F 07/20 11:01
ktpp: 為什麼抓違停有獎金無效?81F 07/20 11:14
Myfun: 應該立法強制規定營業用車罰金,僱主應全額付擔82F 07/20 11:14
silentence: 這種硬要搶在直行車前彎的要怎麼罰83F 07/20 11:16
playerd: 為了要杜絕「逼車行為」,日本將改正道路交通法,未來將其嚴罰,該法在30日正式實施。
逼車行為在這次的法律改正中,增加新的「妨害駕駛」等規定,如果惡意阻撓車輛通行,或是縮短車距離、故意急煞車或是惡意變更車道等,官方列舉10項行為為舉發對象。
根據罰則,該行為將被處「3年以下徒刑或是50萬日圓以下罰金」,並立刻當場吊銷駕照,未來2年內不得再參加考試。這可能對某些人來說還不算是把交通違規當成重大案件吧84F 07/20 11:17
Atkins13: 抓違停有獎金理論上是有效 但實務上會讓正義魔人爆增 多出一堆擦邊球或散彈打鳥的檢舉案累死交通隊 如果你有當公職或國營窗口的親友 就知道對民間濫訴有多賭爛了92F 07/20 11:19
playerd: 要是交通違規不該當成重大案件,那幹嘛嚴懲酒駕95F 07/20 11:20
Atkins13: 換言之 只會更嚴重排擠到該做的事而已96F 07/20 11:20
playerd: 少來了,有檢舉過交通違規都知道警察的自由心證97F 07/20 11:20
Atkins13: 公家體系對每個案子都要走正常程序下結案程序(避免吃案之嫌) 別以為那些亂檢舉的案子他們可以直接用碎紙機軋掉 被稽核是可大可小的
原來背後你看不到的程序只換到你一句自由心證XDD
自由心證也是要有報告的好嗎98F 07/20 11:23
playerd: 先說警察人力不夠無法上街掃蕩,然後又說民眾浮濫檢舉103F 07/20 11:25
Atkins13: 警察吃案在上個世紀很多啦 現在想亂蓋根本找
死而已
警力不夠掃蕩跟浮濫檢舉並不矛盾且存在啊 所以??
而且你邏輯也很好笑 哪個國家是靠取締提升道安 而非民眾素質自我提升 治標跟治本的差別懂嗎??104F 07/20 11:25
nunogomes: 以台灣駕駛素質就是要用重罰,可惜立委……109F 07/20 11:29
Atkins13: 先進國家會讓行人我相信也不是因為會被罰 也是長期的素養累積起來的 靠取締來提升道安我還不拿諾貝爾獎??110F 07/20 11:30
nunogomes: 執法者警察只想當好好先生,看到違規先勸導再說。112F 07/20 11:30
sincere77: 政府不嚴格看待駕駛訓練教育的重要性還濫發駕照,拿到駕照在路上亂開也不會被警察取締,不教也不罰就是政府失職113F 07/20 11:30
Atkins13: 先進國家也不是一建國就這麼高水準 德日等黑歷史沒少過116F 07/20 11:31
nunogomes: 現在就是連標都治不好還談本?素質提升有這麼快?117F 07/20 11:32
playerd: 秩序本來就是要靠取締才能維持,還提升民眾素質咧
以為現在新大樓的住戶不敢裝鐵窗是因為素質喔?118F 07/20 11:32
Atkins13: 那問題就回到我前面講的歷史共業啦 除非全台灣大都更囉120F 07/20 11:33
playerd: 說警察沒人力執法,還有人要靠北民眾檢舉121F 07/20 11:34
nunogomes: 嚴懲是最快見效的做法,因為現在人的素質就擺在那邊…122F 07/20 11:35
playerd: 怪不得台灣一年死於交通事故的將近2000人123F 07/20 11:35
Atkins13: 靠北檢舉是因為之前獎勵制度濫訴太多 警察不能亂吃案
早就跟你說兩件事不衝突了
反正鍵盤交通隊都覺得鴿子整天沒事幹而已囉
而且我沒反對嚴懲 罰多少跟抓不抓得到不衝突124F 07/20 11:36
nunogomes: 警察看到違規直接現場開單,省略勸導,我想會有效率多了。128F 07/20 11:38
Atkins13: 但就是有人天真到追求99%捕獲率 全世界都做不到130F 07/20 11:39
wts4832: 警察開太多單 會被議員嘴歪 說搶錢
為了避免政府搶錢的爭議 要鼓勵民眾檢舉啦132F 07/20 11:39
playerd: 車子可以停在車道上面兩周,原來警察這麼忙134F 07/20 11:40
lolicone: 先把路上那些違停處理掉吧135F 07/20 11:40
nunogomes: 否則勸導完還是被人檢舉,不是又多一遍流程?136F 07/20 11:40
playerd: posts/324585278931755137F 07/20 11:40
lolicone: 每天看到這種就一肚子火https://i.imgur.com/RR3c4Hl.jpg138F 07/20 11:41
nunogomes: 別說99%捕獲率,即便能接近理想數字也好啊!
什麼都不做就什麼都不會改變。
立法嚴懲交通違規是最快能達成的,都一黨獨大了。140F 07/20 11:42
Atkins13: 照片不都開單而是沒拖走 拿在一起講是??當然拖吊效率差很不應該143F 07/20 11:45
vancepeng: 要退三步啊145F 07/20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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