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DreamYeh (天使)
標題 Re: [討論] 議員戴寧上腳鐐奔喪 法務部責令矯正署
時間 Fri Mar 25 23:02:01 2022


※ 引述《tfct (小尼)》之銘言:
: 我只問一個問題
: 這麼誇張,好像清朝......
: 矯正署長可以請辭下台嗎?
: 矯正署長不請辭的話
: 就法務部長下台好了
: 可嗎?

回你一整篇好了,今天是你看到
「哇!好可憐喔!明明是個正妹,犯的罪又不重」
(當然我也不知道你覺得不重的標準,貪污罪可處五年以上徒刑,
  跟強姦罪刑度一樣)

「怎麼可以給她上手銬腳鐐,她又不會逃!」
(你怕是不知社會黑暗面,多的是那種小罪也逃的)

「太誇張了!人家奔父喪而已,人之常情啊!」
伍澤元,生病時保外就醫合情合理吧?跑了~


然後你反應居然是「矯正署長」下台~
真的就是標準的「獵巫」


但另一邊的鄉民則是在靠背「作秀啦!」「貪污該死啦」「老闆我拍照好了!」
你去八X版看,還有更多更嘲諷的推文。


這邊你在講法務部長太誇張、那邊人說作秀、貪污死好,

怎麼做都有人靠背,那該怎麼辦???


一句話就好:一切依法行事嘛!


我也不想跟你說啥例子,你又要說我滑坡~

那好,我們就來看為什麼會發生這件事情,這件事情依據的法規不難查:
==========
羈押法  第 19 條
看守所戒護被告外出,認其有脫逃、自殘、暴行之虞時,
得經看守所長官核准後施用戒具。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被告外出時,看守所得運用科技設備,施以電子監控措施。

==========

但我認為你根本查都沒查,啥都不知道,看張照片就跑來這邊罵部長下台、
署長下台。

看過這法規,你最少也要知道,權衡要手銬腳鐐的是「看守所長官」


你要吵誰下台,第一個也該去找 嘉義看守所 長官
連這都搞不懂,你要來這邊辯論,可能會被電爆


你要知道捏,這新聞出來後,去幫這女的講話的,也都是民進黨官員,
陳明文、王美惠、蔡易餘、吳玉琴、邱泰源等5名嘉義縣市出身的民進黨籍立委。

所以八X版那邊風向,目前是把這女的打為塔綠班、並認為戴寧
不可饒恕、都在演戲

而你是在那邊說法務部長下台啦之類。那怎樣做比較好?

你確定你是查過法規後再來討論的嗎??


你是不是至少該說「該檢討羈押法19條」?

例如建議法條:

「對於嬌弱無法逃亡女子(請定義一下嬌弱標準)

  若犯的罪最重刑度不到無期徒刑(但貪污罪沒有訂上限)

  或仍在羈押階段未判刑,逢父喪等(請定義哪些情境)


  則一律除手銬腳鐐



我認為這才有基本辯論標準。

喔,你沒查?那你就隨便噓文吧~我省得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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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議員戴寧上腳鐐奔喪 法務部責令矯正署
03-25 23:02 DreamYeh.
charles0939:  https://i.imgur.com/7S9H4Fi.jpg
人家是郭家軍的1F 03/25 23:03
[圖]
[圖]
tfct: 這篇就打你臉了 逃亡之虞 看不懂中文?4F 03/25 23:08
moose01: 逃亡之虞咧,拿監獄行刑法來打羈押法的臉?5F 03/25 23:10
DreamYeh: 我查的是法規 你查的是新聞 你不自覺丟臉嗎?
新聞會有他的立場 法律條文就寫在那 你覺得該參考誰?6F 03/25 23:10
tfct: 25024號函 自己讀
你根本沒看嘛8F 03/25 23:11
DreamYeh: 你才沒看 你定義一下什麼叫「輕刑犯」好嗎= =10F 03/25 23:13
(83)法監字第 24504 號
主    旨:為順應民意並兼顧戒護安全,嗣後貴監遇受刑人返家奔喪時,除年齡逾七
          十歲、行動不便者應免施用戒具外,輕刑犯亦得免予施用,請查照。
說    明:前揭輕刑犯係指徒刑未滿一年之初犯受刑人,入監執行二月後經考核行狀
          善良無左列各款之情形者:
          一、有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四條各款情形。
          二、有脫逃紀錄(含軍中)。
          三、有另案於偵查、審理中。
          四、有感訓處分待執行。
          五、有其他保安處分待執行。
          六、精神異常情緒不穩定。
          七、社會關係複雜素行不良。
          八、其他安全顧慮。


1.戴寧案件在偵察中,不適用這邊所謂的「受刑人」
2.即便把她列為受刑人,她也未達「入監執行二月後」這標準
戴寧3月10日被捕,請問執行兩個月了嗎?

到底是你沒看還我沒看?
※ 編輯: DreamYeh (1.169.184.180 臺灣), 03/25/2022 23:18:12
art1: 還沒執行考核就有奔喪需求,先認定成輕刑犯會有太大問題嗎?11F 03/25 23:19
DreamYeh: t大自己查一篇新聞 連 25024號函 內容都沒看就來跟我辯12F 03/25 23:20
kuninaka: 我就說他是槓精 硬要講而已13F 03/25 23:22
tfct: 羈壓法看完了 重點就是 戒護=/=戒具
你要用行刑法 我就談行刑 要用羈壓法 我就談羈壓法 羈壓法沒有寫奔喪必須用戒具 沒有的14F 03/25 23:23
不好意思 你想得到的 人家都有法律制訂了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施用戒具要點

(一)戒具,指腳鐐、手梏、聯鎖、捕繩:
          1.腳鐐:指以金屬、塑膠、皮革或其他合適之素材製作,用以
            拘束收容人腳踝,以管束其活動之器材。

三、矯正機關施用戒具之對象,指下列各款收容人:
    (一)受羈押之刑事被告。

->依照以上法條,戴寧為受羈押之刑事被告,再加上前面查的羈押法
奔喪要不要戴戒具,嘉義看守所決定
※ 編輯: DreamYeh (1.169.184.180 臺灣), 03/25/2022 23:28:30
Jsyc241008: 怎麼感覺很左膠XD17F 03/25 23:29
kuninaka: 就跟你說別浪費時間回他
他會扯別的18F 03/25 23:29
moose01: 真的很槓精XD以為在玩大家來找碴嗎?20F 03/25 23:29
DreamYeh: 我本來想隨便嘴一下海賊王就睡的 誰知道有人欠電 我就查法規好好跟他玩玩囉=.=21F 03/25 23:29
tfct: 看守所決定,對了啊 可以決定不用戴戒具
不是那個半桶水法匠說依法辦事必須戴戒具 錯誤23F 03/25 23:33
moose01: 實務運作上就是除了阿扁那種極端例子以外通通上戒具
還是有人以為看守所長背得起人犯逃亡的責任哪?
不知道公務人員最怕背責任嗎?
嘉義看守所的決定就是通通上戒具,這也不懂?25F 03/26 00:01
tfct:  https://i.imgur.com/KPHMUDO.jpg
一張圖兩個圈 m大自己打自己29F 03/26 00:06
[圖]
moose01: 如果沒有裁量權,我舉阿扁的例子要幹嘛?31F 03/26 00:15
tfct: 那我為麼要講一定?
乾脆回去修正自己文章的用詞好了 我不會計較
*那你為什麼要講一定32F 03/26 00:15
moose01: 被羈押者沒特殊情事,看守所為了怕背責任,一定會上戒具這樣你滿意了?還真的以為自己在玩大家來找碴?
不然你可以找個沒特殊情事又沒被上戒具的來打我臉35F 03/26 00:21
tfct: 所以矯正署督導不周啊 我沒講錯
特殊情事 多特殊叫特殊 太隆統了吧
阿扁特殊 那議員就不特殊? 雙標?38F 03/26 00:23
moose01: 督導不周?就每個都有逃亡串証之虞,不然怎麼會被羈押?哪來的督導不周?
阿扁是前總統,身邊一定有維安人員盯著,又因重病需要坐41F 03/26 00:25
tfct: 那戴寧要戴,林孟穎要不要戴?林孟穎特不特殊?44F 03/26 00:27
moose01: 輪椅,也沒有獨自逃亡的可能,就算逃了,也因為太有名
到哪都會被認出來,所以沒上戒具,明白?
林孟穎有什麼特殊情事你倒是說說看啊,重症?有嗎?
還是林孟穎要奔喪沒被上戒具?
如果林孟穎真的要奔喪,你就會看到她至少會被上腳鐐
不然真讓林孟穎跑了,倒楣的還不是看守所長?45F 03/26 00:27
tfct: 你扯的哪些枝維末節扯得完嗎?
只要確認依法沒有一定要用戒具就對了51F 03/26 00:32
moose01: 哇,食物的判斷標準道你這裡就變枝微末節了,厲害厲害
實務53F 03/26 00:32
tfct: 公務員整天只想卸責那是你的立倫就最高原則55F 03/26 00:34
moose01: 單純看法律確實沒有一定要上戒具,又不代表上戒具違法= =56F 03/26 00:34
tfct: 你的實務就是依法辦事可以妄為57F 03/26 00:34
moose01: 你可以找個沒特殊情事被羈押奔喪不用上戒具的來打我臉58F 03/26 00:35
tfct: 對啊 所以我的訴求不是法辦誰啊
沒違法啊
我的訴求是
矯正署署長下台負政治責任 督導不周59F 03/26 00:35
moose01: 還有矯正署長是事務官,不是政務官,頂多調職而已63F 03/26 00:36
tfct: 矯正署長是政務官沒錯吧?64F 03/26 00:36
moose01: 從一開始你就搞錯很多事哪
你以為矯正署長跟法務部長一樣是政務官?呵呵65F 03/26 00:37
tfct: 如果矯正署長是事務官,那就調職ok啊 請辭找上面的67F 03/26 00:38
moose01: 想太多,頂多一個公文下來要求改進而已,上戒具又沒違法也沒瀆職,怎麼可能因為這種小事下台調職的= =68F 03/26 00:39
tfct: 那就是法務部長下台負政治責任,矯正署長調職
可能啊 丟臉丟到國外去 很嚴重欸70F 03/26 00:40
moose01: 哪裡丟到國外了XD一個小小議員就能丟臉到國外XD72F 03/26 00:42
tfct: 人權國家的議員因爲助理費貪污上腳鐐 蠻丟臉的
殺人放火那就算了
太嚴重了
矯正署長ㄧ定要調職
法務部長請辭 自請處份73F 03/26 00:43
moose01: 喔好喔你說的算  加油78F 03/26 00:45
tfct: 我本來就只是個人意見
沒有想到半桶水法匠跑出來裝專業
我零桶水完全看扁法匠了79F 03/26 00:46
DreamYeh: 你很會精神勝利 但你沒發現整串下來沒人挺你嗎XD82F 03/26 00:49
tfct: 我只知道法匠被打臉而已83F 03/26 00:51
moose01: 連實務運作都不知道的罵人法匠XDD84F 03/26 00:55
tfct: 法匠是罵人嗎? 是形容詞吧85F 03/26 00:59
dream4118: 李正皓也是郭家軍阿 被網友罵偷拍狼還告輸 笑死
就算每天罵國民黨 民進黨也不想收他 可憐那
https://i.imgur.com/63BrSA1.jpg
https://i.imgur.com/KTsYLB5.jpg86F 03/26 03:13
[圖]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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