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作者 Ahhhhaaaa (你是個好人)標題 Re: [新聞]高虹安批調資料柯建銘:領資策會薪水讀博士時間 Sat Sep 24 20:26:34 2022
2022/09/20 三立新聞
高虹安博論用資策會計畫涉侵權?經濟部3點聲明:發函釐清
經濟部三點聲明如下:
一、依「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六條,除法規另有規定者外,
科技計畫所產生之研發成果,歸屬各該執行單位所有。故本部於106年補助資策會執行,
並由高虹安委員擔任計畫主持人之「製程站多軸機械手臂健診與品質要素挖掘技術開發計
畫」,雙方已簽訂補助契約書,其中第13條同樣明訂該計畫之研發成果為資策會所有。
二、經濟部科技專案補助契約係由經濟部與資策會簽署,補助契約第13條明定,
資策會將
計畫研發成果授權、讓與或信託第三人時,應與第三人以契約約定。
三、有關媒體關切高委員是否侵權之相關議題,考量本案為106年科技專案研發成果且該
研發成果屬資策會所有,經濟部將發函請資策會釐清本案是否涉及該計畫研究成果之合理
使用與授權等相關問題。
由此可見:
資策會
不是公法人
資策會員工
不是公務員
資策會的研究報告
不是政府的財產
研究報告的著作權
不屬於政府或者全體納稅人
同場加映:
資策會公開回應「資策會研發成果會以各種形式對外發布,若需實際應用,才有取得授權
的問題」,媒體追問下,資策會發言人曹元良表示,上述的「實際應用」並不包含學術,
如果是純學術引用的話,沒有授權問題。
高虹安:「我也親自跟資策會執行長,跟技術處處長確認過,如果今天是非營利目的的學
術發表,並不在資策會侵權的這個範圍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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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64.160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ZBlTyNw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4022396.A.5FA.html
推 vow70: 資策會發言人曹元良: 如果是純學術引用的話,沒有授權問題2F 09/24 20:30
→ sofaly: 當初陷害蔡英文全都遭到報應,天理昭昭5F 09/24 20:31
推 holyhelm: 時鐘:有人提到什麼碗糕授權書嗎?6F 09/24 20:31
→ vow70: 現在就是要用國家等級的宣傳機器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淹死高7F 09/24 20:32
推 ohiu: 不管啦,你有原廠授權書嗎?我以為在買bnt10F 09/24 20:50
→ kouta: 經濟部的聲明可以超譯成這樣XD 不會是虹衛兵11F 09/24 20:50
推 angele: 經濟部聲明很合理呀,即使符合資策會內規,但資策會有拿經濟部補助也有契約的話,一樣要符合契約,高虹安拿出資策會同意文件就可以了。一般公司員工對外發表都要經過同意呀。12F 09/24 20:52
噓 yuchihsu: 政府對資策會出資30% ,台北市只有北農2成股份,如果政府沒資格叫資策會說明,那台北市又憑什麼叫北農到議會?18F 09/24 21:04
推 snobbish: 資策會不處理,經濟部還不主動告發?這麼沒用嗎?20F 09/24 21:04
→ Rattlesnake: 經濟部就是iii的主管機關啊 它的董事長也都是經濟部派的22F 09/24 21:07
→ yuchihsu: 發言人說沒問題就不要查,那以後犯人說沒殺人也通通放掉算了24F 09/24 21:07
綠吱不是說資策會是被侵權的受害者嗎 怎麼又變成殺人犯了
受害者說自己全身健康沒受傷 你還硬要送他進醫院 是要進黑市醫院活摘了嗎
※ 編輯: Ahhhhaaaa (60.251.64.160 臺灣), 09/24/2022 21:09:43
→ Rattlesnake: 當初簡單講就是要找人幫政府做事 但又不要讓它有公務員的身分 所以搞這麼一個組織 它很多員工事實上
都直接派駐在經濟部當員工27F 09/24 21:08
→ yuchihsu: 拿公家資源拿來私人使用,被監督剛好30F 09/24 21:09
→ Rattlesnake: 後來採購法通過後 它才改用每年接計畫的方式從政府那邊拿到大量的經費31F 09/24 21:10
→ ghghfftjack: 你們真的搞不清楚狀況耶 告訴你們啦 看他適用什麼法行政法人法就是公法人 財團法人法就是私法人33F 09/24 21:10
→ ghghfftjack: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成立 依據設立時的章程 可以請公務員派駐為董事或董事長36F 09/24 21:11
→ Rattlesnake: 那邊接案子 這種法人還不少 像金機中心 紡織中心等38F 09/24 21:11
→ ghghfftjack: 但不代表該法人屬於政府直轄公法人
政府捐助基金設立財團法人更沒有股份的問題39F 09/24 21:11
→ henrk: 依照柯的邏輯,林智堅高嘉瑜等,領國家薪水更惡劣吧!47F 09/24 21:17
→ Rattlesnake: 行政院公報自己就有寫了 政府對資策會出資約38%
而且每年從政府拿一幾十億計畫經費
所以立法院當年就有要求 甚至iii的預算都要送立院審它當然是有人民稅金在裡面50F 09/24 21:41
→ ghghfftjack: 老兄...出資又怎樣 財團法人多的是政府出資的
計劃案要申請經費 也是法人要先寫好政府才會撥款的又比方一些公益社團法人領政府補助 請問政府對這些法人有控制力嗎?54F 09/24 21:43
→ yuchihsu: 那民進黨團發函調閱資料有怎樣嗎?58F 09/24 21:44
→ ghghfftjack: 沒怎樣 發函就發爽的 愛發就發 沒強制力 難看而已59F 09/24 21:45
→ yuchihsu: 沒錯啊,就看資策會給不給而以,柯粉在崩潰啥62F 09/24 21:45
→ ghghfftjack: 資策會依據什麼可以資料?
是法規還是章程的哪條規定可以給黨團資料?67F 09/24 21:46
→ yuchihsu: 違法個屁啦,胡說八道,違哪條法69F 09/24 21:48
推 sean3378: 政府有出錢就能調員工的任何資料...你確定這樣講可以?70F 09/24 21:49
→ yuchihsu: 有哪個法規章程有説不能給?71F 09/24 21:49
→ ghghfftjack: 財團法人法阿
法規跟章程不同東西 你先想好你要問什麼72F 09/24 21:49
→ sean3378: 個資法啊不然咧 再問一次 塔綠斑們認為政府有出錢的話就能隨意調任何資料對嗎74F 09/24 21:49
推 yuchihsu: 笑死,法規章程你自己說的,什麼叫我問你,你還真以為自己能解答啊..胡說八道一通77F 09/24 21:54
→ ghghfftjack: 我問你你要講法規還是講章程 你是分不出來嗎?
我上面說法規還是章程明顯有分開來講 是看不懂嗎?79F 09/24 21:56
推 yuchihsu: 你去翻出來呀,哪裡寫政府調閱資料不准給81F 09/24 21:57
→ ghghfftjack: 1. 財團法人法有規定應公開之資料 不得公開的不能隨便給82F 09/24 21:58
→ dostey …
推 dostey: 這蠻嚴重的 授權根源來自稅金補助 除高會有刑法責任 承辦84F 09/24 21:58
→ ghghfftjack: 2.個資法有關個人資料 更不能隨便給
你政府有出錢就可以隨意調全國有申請補助的法人員工的個人資料? 還不是政府是黨團85F 09/24 21:58
→ dostey …
→ dostey: 員及相關核章官員也可能也公務員圖利問題88F 09/24 21:59
推 yuchihsu: 政府合法調閱也有正當性,給的資料有沒有違法是看資策會這邊89F 09/24 22:01
→ ghghfftjack: 哪裡合法調閱 就違反個資法 財團法人法也沒規定要給91F 09/24 22:02
→ yuchihsu: 基本上立委去調閱資料根本合情合理合法..資策會東西都還沒給,先不要急著崩潰啥個資法92F 09/24 22:02
→ ghghfftjack: 還有"黨團"不是政府機關
哪裡合情合理 立委又沒有合法調閱權94F 09/24 22:03
→ yuchihsu: 如果有違反個資法也是給的人,不是要的人96F 09/24 22:03
→ ghghfftjack: 誰說的啦 個資法有規定的好嗎 不合規定的不能去要
今天政府沒根沒據跟你要你媽個資 你給了 請問政府沒問題只有你有問題?97F 09/24 22:05
推 yuchihsu: 你去把條文調出來啦,不要胡說八道100F 09/24 22:08
→ ghghfftjack: 哪裡胡說八道 第九條不就有寫了
你要資料也要符合法定程序的好嗎101F 09/24 22:08
→ yuchihsu: 什麼個資法規定不能調閱..你認真思考一下自己在說啥103F 09/24 22:09
→ sonora: 現在把責任歸屬都推給資策會104F 09/24 22:09
→ ghghfftjack: 我再問你一次 你政府有補助款項給法人 就可以隨便調法人的員工的個人資料嗎?
你認真覺得這個沒問題嗎?105F 09/24 22:09
→ sonora: 要資料的人都沒問題,都是資策會把關不周延就對了108F 09/24 22:10
→ ghghfftjack: 個資法有規定 要蒐集個資要符合法定程序
你要件都沒滿足去要什麼個資啦 完全不合法109F 09/24 22:10
→ sonora: 至於政府會不會因為只拿到符合個資法的資料,覺得不滿意所以將來刁難。這都是資策會的問題111F 09/24 22:10
推 Neymar: 民進黨團根本亂來,資策會是絲法人,立法機關不是行政機關,沒有權力直接行文給資策會。真的要討資料也是行文給當時的相關的主管單位,經濟部。113F 09/24 22:13
推 btaro: 研究成果不能發表 台灣整體學術排名不知要倒退多少116F 09/24 22:16
推 Neymar: 民進黨黨團不是行政機關,也不是法院,更不能代表整個立法院,立法院真的需要行使調查權力,得經過院會決議,要求調查相關事項的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發表意見。117F 09/24 22:17
推 xxxcv: 國家機關行使權力均須受法之節制,立法院行使憲法所賦予之權 力,亦無例外,此乃法治原則之基本要求。120F 09/24 22:17
→ yuchihsu: 這是個函..不是行政命令…今天你爽也可以發函給銀行要一千萬122F 09/24 22:17
→ ghghfftjack: 對 發函本身沒問題 發函就難看而已
調閱程序不合法 資策會不能給 給了就有問題124F 09/24 22:18
推 xxxcv: 立法權的權利基礎來自於人民,當一個政黨,為了政治鬥爭,調閱政敵資料,強行賦予人民法律義務的負擔,這不是合理的發函,就是不合理,不在於資策會給不給資料126F 09/24 22:22
推 Neymar: 現在就民進黨在偷偷置換觀念啊,資策會雖然不是完全的民間組織,但本質就還是私法人機關,否則資策會底下工作的人就是公務員了啊,再換個比喻,政府也擁有台積電股票,難道政府可以直接行文給台積電索取資料?更何況是立法院某黨的黨團,而不是立法院決議後才行使調查
就算發涵也是先發給經濟部啦,別搞錯對象129F 09/24 22:25
推 xxxcv: 國會可以有調查權,但是我覺得這個案子跟疫苗比起來沒有那麼重要135F 09/24 22:27
推 Neymar: 今天國民黨團要調查疫苗合約,也是經由立院決議,在野黨有直接發文給衛福部跳過立院決議這程序?
注意喔,是黨團直接行文喔,沒經過立院決議137F 09/24 22:29
推 xxxcv: 柯建銘對這些都很熟啦,資料給不給都有劇本再走,下星期三之後估計還有戲
高虹安這種太嫩,可能接不住140F 09/24 22:31
推 Neymar: 為了鬥爭政敵,違法亂紀在先,偷偷置換概念在後,偉哉民進黨143F 09/24 22:33
→ turtleaoc: 國民黨團要是自行叫高端公司3天交出所有資料 要不要想看看會有多少問題
這種程序是維持法治社會的根本145F 09/24 22:47
推 Redchain: 如果立法院「黨團」可以隨意發函調他想調的任何資料,想想把黨團的民進黨三個字改成國民黨再看看,權利很大的喔148F 09/24 22:57
→ a1987: 根本黨國不分150F 09/24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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