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北市府上午召開記者會,針對兒少保護案件進行說明回應議員指控,社會局強調,該案經中央安全評估指引評估,並未達到強制安置條件,因此先以公私協力輔導安全計畫,提供家庭支持,且依據「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最佳利益原則,安置並非唯一處理方式,分離應作為最後手段,也質疑錄音檔是擷取片段,強調孩子不願意被安置到機構。
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說明,「整個保護的安全計畫,所以從去年的12月30日到現在8月,這個所謂的猥褻事件從來沒有再發生過。在我們的專業工作準則裡面,第一個他未達到司法保護安置的程度;第二個本身孩子也有強烈的表達他不想到機構。」
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回應,「我們單位以及跨領域的都在做相關的服務,從去年12月30日開始,我們有了714次的服務。」
第二個本身孩子也有強烈的表達他不想到機構。
第二個本身孩子也有強烈的表達他不想到機構。
第二個本身孩子也有強烈的表達他不想到機構。
議員跟府方各說各話,釐清時間點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