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標題 Re: [求助] 爸爸交女朋友了時間 Wed Mar 19 01:04:38 2014
※ 引述《kacitknow (mythology)》之銘言:
: 我爸爸60歲 媽媽剛過世一年
在這邊先向你說聲節哀順變。
: 我和我姊都25~30歲了
: 結果前兩個禮拜 和以前的朋友出去玩
: 不知道哪來認識了一個50歲的阿姨
請問一下,你有去了解這位阿姨是怎麼跟你跟你父親認識的嗎?!
搞不好是你父親的朋友所介紹的呀!
你都說是跟以前朋友出去玩之後而認識了這位阿姨。
: 這位阿姨 自稱是插花老師 沒有結婚 她爸爸以前是將軍 現在一個人租屋
: 一直很主動 每天都主動打LINE來
: 前幾天保守的爸爸 竟然開始和那位阿姨出去約會
: 到半夜才回來 說很開心能遇到心儀的另一半
感覺你很不信任這位阿姨,就現在的社會來看,
中年女性對於戀情很主動並不奇怪,
不過既然你父親對於認識她感到開心,
那你跟姊姊是否該去多去了解這位阿姨呢?
: 我和我姊都很擔心 怕爸爸的錢被騙走
為什麼擔心的是錢被騙走而不是擔心父親感情上會被騙?
說真的,你這句話令我感覺很....詭異。
: 現在我姊都不太想理他
: 但我又覺得我爸爸很可憐 我們因為不爽 就不關心他
: 但是我們跟他說有可能是騙你錢的 他又一直幫她說話
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出現了!
你跟姊姊為什麼認定那位阿姨是要騙你父親的錢?
50歲的女性可以有穩定工作(雖然你說自稱)且一個人在外租屋,
相信她的經濟應該滿穩定的。
而你跟你姊姊卻不爽父親又不關心父親,
也不肯去了解為何父親幫她說話,
請問你們對於父親的孝順是這樣嗎?
: 實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 媽媽辛苦大半輩子 留下來的存款和房子 結婚基金...
: 怎麼辦
你現在該做的事不是擔心母親留下來的錢會被騙走,
而是試著去了解那位阿姨、試著跟她聊聊天,
畢竟就文章來看,你跟你姊姊對於這位阿姨的事情一點都不了解。
然後,如果今天你父親知道你跟姊姊只擔心錢的事,
而不去關心父親難得的新戀情,還說那位阿姨可能是要騙錢的,
想必你父親會很傷心,因為孩子們竟然不關心父親的感受,
只在乎金錢的問題,這會讓你父親感到非常受傷吧?
至於你母親遺言說要留錢給你跟姐姐當結婚基金,
請問一下你母親有立遺囑嗎?而且遺言要當作遺囑使用的話,
必須要有錄音檔加上兩名無繼承權的人當證人,
所以如果只是單純的遺言,這在法律上沒有任何效力。
因此在你母親過世時遺產應該已經分配好了!
照民法的規定是配偶與子女各拿三分之一。
(你父親加上你與姊姊所以是三人平分)
所以如果你真要擔心錢的問題,應該是擔心父親自己的財產,
而不是你跟姊姊的財產。(我講的比較直接,若有冒犯還請見諒)
最後,還是前面那幾句話,
請去試著了解那位阿姨,並從跟父親多聊聊她的事,
這樣總比無故直接認定她是要騙你們家的錢來的好。
順帶一提:老實說我覺得你父親好可憐,
好不容易走出喪妻之痛又認識了可能成為女朋友的女性,
你跟姊姊卻一點都不支持也不關心,只擔心錢的事,
這種家庭關係讓我覺得很心寒。
補充一下:
遺產分配的部分,kelly780407大的回文有詳細說明,
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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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shkaze:我認真問戳菇菇是甚麼? 就是戳菊花嗎...02/12 02:32
推 kb81:姑姑就是小龍女,楊過的師父,隸屬於古墓派02/12 02:35
推 kb81:每次武功上楊過有不懂之處就會戳一下姑姑以求解02/12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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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61.170
推 uwmtsa:要是我的小孩天天陪我,我應該不會閒到發慌要出去約會1F 03/19 01:08
你的暱名跟你說的話一樣XDDDDD
推 kb81:沒什麼好心寒的,台灣已經大不如前了,金錢重於親情有什麼不對?根本就很正常好嗎2F 03/19 01:11
所以文章才寫「我覺得」呀!
對於很多事都必須這樣做,不然真的很容易造成誤解,
像戀愛也是這樣(菸~
好好跟父親談談吧!
推 kb81:別慚愧了,一切都是馬鷹狗的錯6F 03/19 01:18
不好意思,雖然你是開玩笑且用不同的字跟音,
但我不希望我文章下的推文出現與政治有關的內容。
→ dear0804:扯馬英9幹嘛....難笑=_= 推好文7F 03/19 01:26
謝謝你<(_ _)> 不過你沒推到呀XDDDD
可能一時無法接受父親交女朋友吧= =a
推 dear0804:一時無法接受老爸交女友這我懂QQQQQQQQQQ9F 03/19 01:38
你還好嗎?拍拍~
希望他能冷靜一下囉!
你這樣說我也不會開心啦>/////<
推 showboa:這篇我認同,喪妻之痛後,如今又不被子女關懷,真的好難受13F 03/19 01:44
是呀!如果是我真的會很心痛。
感謝您<(_ _)>
推 neverlight:退萬萬步來說 就算真的是為錢好了 陪伴的時間還是真的15F 03/19 01:59
真的!雖然我自己常頂撞我爸媽,但是想到將來我結婚了!
他們兩個老人家(?)應該會滿寂寞的Q_Q
所以我好想找個肯住岳家的老公呀呀呀呀呀!!!
你看過我的照片@@?
其實,菇我ID出現的是前八卦板板主偽娘的照片喔...
推 SaChiA5566:什麼!? 原來辜狗看的到她的照片 (開始辜狗)18F 03/19 02:21
菇不到啦(應該)XDDDDDD
你可能把偽娘的照片當成我了XDDDDD
因為我把能菇到的照片全都拿掉了~哈哈哈哈
( 應該都拿掉了吧... ̄▽ ̄|| )
推 kb81:原po肉食系大正妹,鄉民快站內信21F 03/19 02:27
現在不肉食了啦!走隨遇而安路線了~
其實超好奇為什麼菇我ID卻出現偽娘的照片XDDDDDD
你給我5000P就站內信給你看我本人照片XDDDDD
偽娘會生氣喔XD
呃,那的確是我本人.....(於02:45拿掉連結)
→ SaChiA5566:凱莉大應該是估到男扮女那個了
哇 跟我想的不同人耶
原來這就是無雙妹喔??26F 03/19 02:31
是的...k大貼的連結是我本人.....沒想到被菇到了
◢▆▅▄▃ 崩╰(〒皿〒)╯潰 ▃▄▅▆◣
◢▆▅▄▃ 崩╰(〒皿〒)╯潰 ▃▄▅▆◣
推 SaChiA5566:凱莉大這樣不知道會不會被桶..請無雙修掉好了30F 03/19 02:33
我本人在此允許k大貼連結,但在今天02:45後會把連結拿掉。
推 kb81:是她沒錯,我還曾經在路上看過,本人比照片正多了31F 03/19 02:34
!!!!!!!!!!!你在哪看到我的?
超厲害的呀!我自己都菇不到了!!
幫你做了一下擔保,不會被桶。
推 SaChiA5566:BG今天有兩大正妹坐鎮 叫人怎麼睡阿....34F 03/19 02:37
可是我個性超級差~花哈哈哈哈哈(應該要改進
不用筆記啦!看我常跟人筆戰就知道了~
時間到了照片要拿掉囉!
推 kb81:可是本人看起來的感覺沒那麼難相處,反正鄉民衝就對了37F 03/19 02:42
可以跟我說你在哪看到我的嗎?
不給報XDDDD
推 uwmtsa:5000P我有耶39F 03/19 02:44
你應該看過照片吧?
好像是耶(我在老王賣瓜XDDD)
→ SaChiA5566:你現在趕快往上點連結就有了 她45分才會拿掉41F 03/19 02:45
來不及囉!!!!
推 kb81:抗議,我喜歡貓但我是壞人!42F 03/19 02:46
kb81是壞人(筆記中
其實應該說喜歡小動物的人大多都是好人,
但也有只喜歡自家寵物看不起別人家寵物的人......
所以你喜歡被摸頭抓下巴0.0
推 abcd12129:如果那位阿姨的老爸真的是將軍...那到底是誰會比較有錢45F 03/19 02:51
→ SaChiA5566:其實將軍也不見得多有錢啦 頂多幾百萬吧 而該原PO是怕老爸被騙錢 看來應該是有一定家底囉46F 03/19 02:52
將軍這部分我不懂,所以就沒寫在文章裡了...
快去找主人吧!Go~
推 uwmtsa:剛剛有看到啊,想說5000P搞不好會有高清特別版(?)49F 03/19 02:54
5000p是最新版本喔!(大誤)
推 SaChiA5566:5千P是暗黑系列 無雙.avi 類似這種的(被擰耳朵拖走)50F 03/19 02:56
甚麼無雙.avi啦XDDDDDD
推 uwmtsa:那我有五萬....51F 03/19 03:01
好多喔!我才兩萬多而已....
推 uwmtsa:五萬有花媽的我也買,轉手賣給壹週刊P幣換美金53F 03/19 03:04
我也要買!!!應該可以大撈一筆(?)
笑甚麼啦XD 快去找主人疼你啦!!
推 kb81:都幾點了不要再XD啦XD55F 03/19 03:13
可是我還是很想知道你在哪見過我本人....
推 SaChiA5566:心思很紊亂時 來BG板喇一下賽回一下文 有助於恢復思緒的咩 這一生~~為情所困~~~只為當初妳的心太真~~56F 03/19 03:14
拍拍~隨遇而安吧!!
推 kb81:給妳提示 : 在台灣。58F 03/19 03:19
想了一下,應該是在某個聚會被你看到吧....
可能....很怕結婚基金飛了?
推 doa2:配偶可以先拿一半 剩下均分..所以有可能原PO只分得到1/660F 03/19 07:23
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喔!
推 kaojin:感覺錯過什麼?這篇論點正確。61F 03/19 07:35
你甚麼都沒錯過XD
謝謝你<(_ _)>
推 dos771215:明明就有人發了正確的分法,無雙也推薦了
還有人在那邊分一半XD63F 03/19 10:58
直接把資料貼過來好了!
民法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第 1144 條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
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
,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
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
分為遺產全部。
所以依上述兩條條文可得知若配偶與子女均在世,
遺產是配偶與子女均分。
再由原PO家庭關係來看,是三人各得遺產的三分之一。
推 LLsolo:竟然法律你也略懂,無雙妹,是妳?XDDDDD65F 03/19 12:44
以前學過一點民法,略懂略懂而已<(_ _)>
花哈哈哈哈哈,逾時不候呀!
推 mileslo:喔,哭哭,沒看到悲傷天堂的照片ˊˋ67F 03/19 13:40
哈哈~波麗士大大你太早睡了!
※ 編輯: sorrowheaven 來自: 61.228.120.246 (03/19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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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爸爸交女朋友了
03-19 01:04 sorrowheav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