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PTT69 (小P)標題 [新聞] FB截圖告他侮辱 法官判無罪時間 Mon Mar 16 10:06:13 2015
FB截圖告他侮辱 法官判無罪
http://udn.com/news/story/7321/767321
2015-03-16 02:35:02 聯合報 游振昇
一位外國男子和台灣前女友有感情糾紛,被控在臉書上罵前女友,前女友依留言內容的擷取
畫面控告他公然侮辱,二審法官判他無罪定讞;法官說,電腦軟體發達,網頁資料被擷取修
改很容易,不能證明這些經擷取的內容未經變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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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libala: FB 有修改紀錄可以查,除非該文被砍否則都查得到吧4F 03/16 10:07
→ shinbird: 有沒有經過變造很容易判斷啦= =6F 03/16 10:07
推 kutkin: 法官這樣就很呵 不然你要去跟FB要資料?7F 03/16 10:08
噓 wwf1310: CCR 元宵時看到一堆 真的很想怒...女的天真單純可愛的fu9F 03/16 10:08
推 kurtsgm: 不po自己資訊 也沒connection的臉書帳號罵人要罵給誰看..10F 03/16 10:08
推 eegh: 真是丟臉12F 03/16 10:09
→ Heiken: 花500去公證一下就可以當證據了13F 03/16 10:09
→ linceass: 有去查證網頁內容屬實嗎? 沒的話這樣判決有點失職14F 03/16 10:09
→ wwf1310: 要自己去舉證吧..且要經過公信力夠的單位來支撐15F 03/16 10:09
推 dnek: fb不提小案子資料,看來是搜證失誤了16F 03/16 10:10
→ aarzbrv: 如果不是自訴,刑事應該不是自己去舉證吧?19F 03/16 10:11
→ a159753: FB不是可以看編輯紀錄嗎20F 03/16 10:11
推 Merkle: 法官也會ㄈㄈ尺?21F 03/16 10:11
→ aarzbrv: 真正的ㄈㄈ尺是不是法官?所以如果我們因為這篇被法官告也可以嗆來告的法官自己舉證的圖是不是變造的?23F 03/16 10:12
推 kutkin: 可以在FB罵這位法官是沒錯 按照他的邏輯
反正官方不會提供認證25F 03/16 10:13
推 shou0823: 法官說的應該是說截圖以後以修圖軟體變更圖片內容27F 03/16 10:14
→ aarzbrv: 就算很容易判斷,照樣還是會有法官擺爛不判斷,就算有了判斷結果也不採28F 03/16 10:14
→ shou0823: 我常常這樣玩,看不出來修過的痕跡沒錯,截圖的最好處理30F 03/16 10:14
→ cp296633: 不會用手機對螢幕錄影喔..除非手機太爛31F 03/16 10:15
推 kutkin: 檢察官又不是瞎子32F 03/16 10:16
推 blackchc: 如果是罵法官,結果會不一樣嗎?33F 03/16 10:18
推 folkblues: 就男女朋友的感情糾紛還要強調CCR有夠無聊,義和團又高潮了34F 03/16 10:27
→ Merkle: 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射惹~~~~ 樓上高興嘛36F 03/16 10:30
推 solsol: 估計是老外 法官懶的處理
像外交官633案子 允許她用中文應訊
台灣搞不好也得比照辦理 還得找翻譯有的沒的37F 03/1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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