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ilano (懂得放下也是一種幸福)標題 [新聞] 開槍射警嫌 38小時失血搶救不治時間 Fri Nov 18 11:32:42 2016
開槍射警嫌38小時仍搶救不治 網:別遇上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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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北市中和區發生警匪槍戰,47歲的蔣姓毒品通緝犯朝員警開槍,員警手背被子彈劃
傷。隨後員警開槍擊中嫌犯腹部並逮捕送醫,經過38個小時搶救,仍因失血過多宣告不治
。
中和警分局警員鄭喬陽、林義凱,15日上午在中和路、雙和街口盤查一輛拋錨喜美汽車。
未料坐在副駕駛座的蔣嫌竟突然打開車門撞倒員警鄭喬陽,接著拿出改造手槍朝站在車頭
的員警林義凱開槍並且大罵:「乎你死!」第一槍擦傷林姓員警手背後,他接著要開第二
槍,所幸卡彈未能擊發。
員警鄭喬陽見嫌犯開槍,隨即連開兩槍反擊,擊中嫌犯右腹部並立刻壓制逮補,嫌犯警急
送醫搶救38小時後,仍然失血過多不治。
這起事件也引起眾多網友討論,擔心嫌犯家屬會提告員警,紛紛留言表示, 「警察正當
執法,就怕又演變成說執法過當」、「警察不會再被起訴了吧」、「希望警察沒事,不要
碰到恐龍法官」。
備註:警察也太衰 感覺又會被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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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rnand: 寫報告還好,最怕是要出庭,最後還被判刑...3F 11/18 11:33
推 op111925: 警察沒被吉的話, 勞工的7天假大概也不會被砍了4F 11/18 11:33
推 sazdj: 法匠:哼,一群法盲6F 11/18 11:34
推 Hooz: 警察一定被判無期徒刑 國賠毒犯2000萬8F 11/18 11:34
→ asdf70044: 死了個垃圾又可以告國賠 賺^__^10F 11/18 11:35
推 whitefox: 這新聞告訴黑道,犯案要選台北市啦,如果是台大就救得回來11F 11/18 11:37
推 MacOSX10: 不應該救 根本浪費醫療資源和浪費醫生的生命12F 11/18 11:37
→ whitefox: 現在救護車都分區了,不能跨區送大醫院14F 11/18 11:38
推 d14500000: 如果這個警察沒被吉 我就自己切 水果吃17F 11/18 11:40
→ alvar: 功德一件18F 11/18 11:41
推 jinx5566: 毒蟲國賠五千萬、進忠烈祠、立銅像、定紀念日;警察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結案19F 11/18 11:42
推 fytnship: 警察算正當防衛吧 犯嫌都開槍了23F 11/18 11:43
推 WINKAO: 家屬:都已經卡彈沒攻擊能力了 你還連開二槍把人家打死24F 11/18 11:43
→ cotwell: 死了垃圾沒關係,警察是自我防衛,哪個恐龍法官再亂審,一定會被肛到死!!外出被車撞,幹,鬼島。26F 11/18 11:43
→ Insania: 馬的 竟然還浪費了38小時的資源...28F 11/18 11:45
→ pooznn: 這要告什麼?! 他先向員警開槍 還不准開槍還擊嗎?30F 11/18 11:48
推 cccwahaha: 這種的根本連起訴都不要起訴 連開庭都省了32F 11/18 11:49
→ WINKAO: 法官:警察開槍時嫌犯已卡彈無攻擊能力 開槍行為防衛過當35F 11/18 11:50
→ VVizZ: 慘了36F 11/18 11:50
→ dslite: 技術超爛 死好37F 11/18 11:50
推 post91: 會不會又說「你可以打非致命部位啊!人家只是擦傷你的手你卻至人於死,不符比例原則」
幹,打完這句話我都想給我自己一拳了..38F 11/18 11:50
推 xupmc: 恐龍法官:嫌犯已無反擊能力,應勸降或柔性勸導41F 11/18 11:51
推 jubel: 完了 警察要被依執法過當 不符比例原則告到離職了43F 11/18 11:53
推 AndyWT: 希望以後殺一個垃圾就可以貼一顆梅花在頭盔44F 11/18 11:55
推 imtaku: 支持警察消滅歹徒47F 11/18 11:59
推 sy911: 療癒50F 11/18 12:02
→ jardon: 浪費一堆血袋52F 11/18 12:08
推 gz: 爽 死好55F 11/18 12:18
推 sid300: 為什麼嫌犯已經卡彈了 警察還要開槍打人59F 11/18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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