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Reichelle (Reichelle)標題 [新聞]收件者嗆「店長是爛貨」 奧客舉動讓網友不爽了時間 Mon Jul 3 06:32:41 2017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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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者嗆「店長是爛貨」 奧客舉動讓網友不爽了 - 中時電子報
超商取貨十分便利,為了避免拿錯物品,店員會確認姓名及電話號碼,甚至要求出示證件,不過近日卻有一名超商店員在臉書《靠北奧客》貼文,表示店裡收到了一件名為「我家親愛的」的包裹,由於包裹姓名和收件者姓名對不上,因此無法遞交給收件人,沒想到卻因此遭到辱罵,幾天後又收到一件收件者為「店長是爛貨」的包裹,讓網友 ...
收件者嗆「店長是爛貨」 奧客舉動讓網友不爽了
2017年07月02日 15:39 於慶璇/綜合整理
收件者嗆「店長是爛貨」 奧客舉動讓網友不爽了(圖/靠北奧客)
超商取貨十分便利,為了避免拿錯物品,店員會確認姓名及電話號碼,甚至要求出示證件
,不過近日卻有一名超商店員在臉書《靠北奧客》貼文,表示店裡收到了一件名為「我家
親愛的」的包裹,由於包裹姓名和收件者姓名對不上,因此無法遞交給收件人,沒想到卻
因此遭到辱罵,幾天後又收到一件收件者為「店長是爛貨」的包裹,讓網友們感到傻眼,
直呼:「各種秀下限!」
店員指出,日前店裡收到了一件不用付款的包裹,取件人姓名是「我家親愛的」,當天取
件人來取貨,報了電話末三碼,然後詢問店員:「我朋友是不是用了很白爛的名字?」,
店員告訴她這樣沒有辦法讓她取貨,取貨人姓名必須和證件相同,對方很客氣詢問完就離
開了。
過沒多久,店員接到了一通寄貨人打來的電話,一開口就批哩啪啦的說了一堆,「剛剛我
朋友要來取貨,你們不讓他拿,難道不能看簡訊嗎?難道如果有人拿我的證件不是我本人
,你們也要讓他拿嗎?」,面對突如其來的情緒,店員回應:「你可以不要這麼激動嗎?
這就是規定呀!」,沒想到對方竟暴氣喊:「你們為什麼那麼不通情理!」接著就掛掉電
話。
過了兩天時間,門市又再收到另一件包裹,收件人名稱上寫著「店長是爛貨」,讓店員無
奈表示:「我真的想說,自己沒有知識,就不要學人家寄貨,花60元來罵人如果可以滿足
妳,那我也只能笑笑而已,罵別人之前請先想想自己。這兩個字套用在你身上比較合適。
不用付款的包裹,名字必須與證件相同,規定就是規定,如果包裹要付錢,我管你打啥名
字,無聊!白眼都翻到後腦勺了。」
該貼文引起網友關注,認為寄件者行為相當幼稚且浪費資源,怒斥
「第一次不看規定就算了,第二次根本自己浪費錢,真是夠無聊的」、
「多刺激幾次讓他多花幾次的運費也蠻爽的…」、
「認真覺得寄貨要設限只能用真名身份證或可識別身份之姓名,不接受者不能訂貨寄貨」
、「自以為聰明,別人看來就是覺得很可笑」。
..要取貨可以啊先改名為「我家親愛的」或是「店長是爛貨」就可以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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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eichelle (36.236.102.118), 07/03/2017 06:32:57
→ pooznn: 都報電話號碼了 就算名字不符 應該有個切結單可以簽吧4F 07/03 06:36
推 DIDIMIN: 台灣消費者就一堆方便當隨便的廢物5F 07/03 06:37
→ fallheart: 是說有其他佐證為何不放行呢( ̄▽ ̄)6F 07/03 06:38
→ DIDIMIN: 希望台灣變成做事一板一眼態度的社會7F 07/03 06:39
推 Toge: 規定就是規定啊,不然你自己養鴿子送貨啊8F 07/03 06:40
→ Skabo: 任何人報電話號碼都可以領 電話號碼是秘密嗎??10F 07/03 06:41
推 necotume: 電話號碼這東西能當作識別 真的笑死12F 07/03 06:42
→ Skabo: 規定看證件就是你手上的證件至少是不那麼容易被仿造的13F 07/03 06:42
→ necotume: 請用大腦思考一下在說話好嗎14F 07/03 06:42
→ Skabo: 台灣就太多這種有規定不鳥的北七 所以做什麼事都半吊子17F 07/03 06:42
→ btaro: 去銀行領錢沒帶證件是不是也簽切結就好?18F 07/03 06:43
→ g9591410: 如果可以這樣搞 客戶要的東西不就拿不到了19F 07/03 06:43
推 WLR: 他這樣搞,本來就不想讓對方拿到了20F 07/03 06:45
推 Toge: 多收點運費 vs 給錯人然後被吉要求賠償,白癡都知道要選哪個21F 07/03 06:45
推 BlackangelRX: 取貨不付款要是報名字或手機後三碼就可以領的話,店家自己全部領光就好啦XDDDDD26F 07/03 06:50
推 DREE: 電話號碼打的通本人的話應該也能當證明啊~~29F 07/03 06:54
推 clc41982: 簽切結書或其他佐證資料可領的話 依照這種客人的邏輯
到時候發生糾紛 是不是又要告店家告到死31F 07/03 06:55
推 newstyle: 奧客在本國裝大爺,出國遇到這種事就乖得跟俗仔一樣34F 07/03 06:55
→ clc41982: 又要怪店家太容易取貨 真的神邏輯 自己好好寫名字很困難嗎35F 07/03 06:56
推 Skabo: 你一開始不喜歡規定可以不要寄 不是寄了在那邊找規定外
也可以的方法 台灣真的就是這種87太多~37F 07/03 06:59
→ j10731: 有病的人很多 超沒救42F 07/03 07:14
推 amethystboy: 守規定應該 但要留些後路 支付等值押金
才能未帶證件取貨 還怕盜領嗎
怕這個怕那個 說穿了還不是怕麻煩怕被吉
至少留條路給領 而不是只能拒絕43F 07/03 07:14
→ TauriCrab: 免費包裹本來就要取方留名,就像付費包裹是寄方留名
重點就是要有人留名,不然爆炸了要找誰?47F 07/03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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