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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ess (愛撫)
標題 [新聞] 罕見!考律師不及格 提行政訴訟告贏考選
時間 Wed Oct 10 13:09:31 2018


罕見!考律師不及格 提行政訴訟告贏考選部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1407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罕見!考律師不及格 提行政訴訟告贏考選部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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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去年參加律師考試二試,卻差一分及格,由於現行評分採用兩位閱卷委員「平行兩閱」制度,他申請閱卷後,質疑「智慧財產... ...

 

2018-10-10 12:55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陳姓男子去年參加律師考試二試,卻差一分及格,由於現行評分採用兩位閱卷委員「平行兩
閱」制度,他申請閱卷後,質疑「智慧財產法」科目有一子題兩閱分數相差過大,卻未進行
第三閱,因此提告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其中一位委員顯然出自於錯誤事實認定,未
採取一致性評分標準,判斷有恣意濫用的違法情事,判撤銷原處分,且考選部應依判決法律
見解另為適法處分,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二試總成績482.50分,及格標準是483.50分,因而收到不及格通知書。
他申請複查全部科目考試成績,考選部調出試卷核對,回函檢附成績複查表。他申請閱覽試
卷,質疑「智慧財產法」科目「第2題第2子題」的兩閱分數相差已達該子題配分三分之一以
上,卻未進行第3閱,但考選部調出原卷再檢視,認定未達啟動第三閱條件。



陳姓男子主張,依《典試法》及閱卷規則相關規定,典試委員會應決議評閱標準及審查標準
,而申論式試題應附參考答案,或計算過程及評分標準,供閱卷委員評閱試卷參考;且若發
現評閱程序有誤或不公允、寬嚴不一,典試委員會未裁撤前,應即商請原閱卷委員重閱或另
聘閱卷委員評閱,並以重評分數為該科目成績。典試委員會裁撤後,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另
組閱卷小組或另聘閱卷委員重新評閱。



他表示,「智慧財產法」第二題總分40分,共兩個獨立設問且無關聯的子題,各為20分。第
一題「甲之行為是否構成商標權侵害?」、第二題「乙之行為是否構成商標權侵害?」


第一子題的第一閱卷委員評閱為14分,第二閱卷委員評閱為13分,分數差為一分,判斷餘地
差異為該題題分5%;第二子題的第一閱卷委員認為可得15分,第二閱卷委員認為可得3分
兩閱分數差12分,判斷餘地差異量已逾該題題分60%,存有明顯差異,難以想像兩位是以同
樣標準評閱。


他認為,有評分不公允或寬嚴不一之疑時,依《典試法》相關規定即應重閱。當兩位委員的
判斷餘地差異已達該題題分三分之一時,應啟動第三人重閱,以衡平主觀見解歧異。兩位委
員的主觀學說或實務見解爭辯並非考生應予承受,也非用尊重判斷餘地為高牆,阻斷考生請
求第三閱卷委員另為評閱救濟的可能。



合議庭表示,閱卷委員評分申論題,具有學術上專業,法院應予以一定程度尊重,承認其判
斷餘地,而對其判斷採取較低的審查密度,但如該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事時,可予
撤銷或變更。



合議庭依職權命考選部提供給閱卷委員評閱試卷相關資料,查出該子題評分標準是「優(
16-20)、良(12-15)、可(5-11)、劣(0-4)」。對照評分標準,可知第一閱卷委員認
為符合「良」(答不構成犯罪,對屬地主義及商標法明知要件說明不盡詳細),而第二閱卷
委員卻認為符合「劣」(答構成犯罪,視其理由酌予給分)。



合議庭表示,一位委員認定作答內容敘及「不構成犯罪」但另一位認定未敘及,從形式觀察
,兩位的評斷竟有明顯兩不相容的歧異判斷,堪認有其中一人是出於錯誤事實認定而判斷,
致未能依評分標準而客觀公正衡鑑,因此合於典試法再行評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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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000000: 五樓肛門被六樓審閱2F 73.92.207.178 美國 10/10 13:10
huos: 不錯啊,未當律師先贏一場3F 125.224.128.247 台灣 10/10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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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baemon: 這個可以記載律師履歷之中阿9F 114.46.22.27 台灣 10/10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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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reader: 認真說 行政訴訟要打贏典試很難24F 77.111.246.215 美國 10/10 13:13
windwang: 一位說考生回答有構成,一位說回答沒構成25F 36.231.118.19 台灣 10/10 13:13
Tchachavsky: 沒寫到獨門暗器學說只給3分陋習被揭26F 140.117.221.5 台灣 10/10 13:14
darknote: 3分那個太明顯27F 114.43.100.141 台灣 10/10 13:14
pradeclick:  這很可以 如果他是自己打贏這場訴訟28F 1.161.18.137 台灣 10/10 13:14
TatsuyaShiba: 滿分20分  一個給15分  一個給3分29F 180.217.67.217 台灣 10/10 13:14
peter080808: 15分  3分 這差異也太大了吧30F 223.136.113.1 台灣 10/10 13:14
kid33: cool31F 27.242.7.126 台灣 10/10 13:14
windwang: 兩位委員先去打一架吧32F 36.231.118.19 台灣 10/10 13:14
anoreader: 真的厲害了 不過考選部長久以來的問題33F 77.111.246.215 美國 10/10 13:14
s860134: 一般人要打贏公家機關超級難 勝率不到7%34F 123.192.25.174 台灣 10/10 13:14
TatsuyaShiba: 這啥評分標準35F 180.217.67.217 台灣 10/10 13:14
darknote: 很明顯的就是寫書的對頭..常見36F 114.43.100.141 台灣 10/10 13:14
anoreader: 就是出題的自己也不敢寫擬答 改題的37F 77.111.246.215 美國 10/10 13:15
kid33: 真黑也  有的人傻傻的 又再一年38F 27.242.7.126 台灣 10/10 13:15
chinhan1216: 這個差異也太大了吧 15 跟 3分39F 1.161.253.103 台灣 10/10 13:15
mahoro: 記得行政訴訟是不能訴訟成績的40F 61.227.99.247 台灣 10/10 13:15
antiaris: 是不是有在外面賣講義XD41F 111.243.222.98 台灣 10/10 13:15
lppal: 由此可知,法律果然很自由心證~42F 36.225.49.222 台灣 10/10 13:15
chinhan1216: 這考生也是厲害!43F 1.161.253.103 台灣 10/10 13:15
s860134: 行政訴訟幾乎都是官方躺著贏的 44F 123.192.25.174 台灣 10/10 13:15
cyclohexane: 難怪一堆恐龍法官45F 59.126.67.222 台灣 10/10 13:15
anoreader: 每個人意見根本又不一樣...搞到台灣46F 77.111.246.215 美國 10/10 13:15
Tchachavsky: 沒寫到重點 作者書商不開心 3分筆墨47F 140.117.221.5 台灣 10/10 13:15
wincentt: 有人可以幫轉國考版嗎?48F 182.235.144.57 台灣 10/10 13:16
waijr: 不錯 有資格當律師 抓住漏洞認真打官司49F 114.32.30.88 台灣 10/10 13:16
mahoro: 不然你不及格就去訴訟那法院還要開嗎?50F 61.227.99.247 台灣 10/10 13:16
anoreader: 考試多燒香比較重要51F 77.111.246.215 美國 10/10 13:16
darknote: 用特定人的書 見解得超高分 或 得超低分52F 114.43.100.141 台灣 10/10 13:16
mikiji: 不要起爭議喔 呵呵53F 1.164.72.105 台灣 10/10 13:16
jasonchangki: 還沒上就直接實戰了54F 49.214.249.242 台灣 10/10 13:16
yy222499: 他能告得贏也已經證明他可以當律師了阿55F 101.15.113.188 台灣 10/10 13:16
Tchachavsky: 3分真的慘 筆墨都超過這分 閱卷人是56F 140.117.221.5 台灣 10/10 13:16
bulcas: 主觀是沒錯  但是兩次結果互相矛盾的判定.57F 36.226.159.118 台灣 10/10 13:17
Tchachavsky: 應該很好抓的 智財法就那幾個入闈58F 140.117.221.5 台灣 10/10 13:17
BlackBass: 學以致用59F 223.140.118.228 台灣 10/10 13:17
antiaris: 明顯是兩個學派在咬60F 111.243.222.98 台灣 10/10 13:17
Philethan: XDDDDD 強61F 123.192.0.245 台灣 10/10 13:18
oaoa0123: 靠打官司考上律師,太神啦62F 114.36.204.243 台灣 10/10 13:18
Gon: 還第一次當律師就上手!63F 101.13.247.85 台灣 10/10 13:18
hkcdc: 法官判決也是可以換個人差超多64F 61.230.195.35 台灣 10/10 13:18
BackToYou: 15分跟3分,哈,這沒亂改誰信65F 61.227.30.181 台灣 10/10 13:18
betkuz: 果然是律師的料,告贏就考上,這才是真正的務實遴選機制66F 103.234.42.227 台灣 10/10 13:18
AUwalker: 一當律師就勝訴68F 115.166.42.122 澳大利亞 10/10 13:18
AustinRivers: 法律教授這樣亂改?69F 223.137.228.151 台灣 10/10 13:18
silentence: 15 VS 3  會不會改分數時13 寫成3阿70F 180.204.89.151 台灣 10/10 13:18
bruce2248: 反觀馬囧不用考直接靠檢覆拿到執照71F 128.199.101.124 新加坡 10/10 13:18
ftvs: 這個當律師勝率一定很高72F 111.252.211.9 台灣 10/10 13:18
darknote: 法律系出書互咬很常見 正常73F 114.43.100.141 台灣 10/10 13:19
AustinRivers: 永遠都在猜誰出誰獨門暗器74F 223.137.228.151 台灣 10/10 13:19
WeAntiTVBS: 我以為是北嫖青年致中75F 111.248.249.221 台灣 10/10 13:19
huangjyuan: 不愧是學法的76F 110.28.41.156 台灣 10/10 13:19
anoreader: 突然覺得考試改成 法扶隨機實戰77F 77.111.246.215 美國 10/10 13:19
jevin: 還沒當律師就先辯贏考選部了78F 180.217.92.63 台灣 10/10 13:20
anoreader: 打贏訴訟換律師牌 這樣有搞頭嗎?79F 77.111.246.215 美國 10/10 13:20
s860134: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107,訴,63680F 123.192.25.174 台灣 10/10 13:20
silencemars: 3分是....81F 223.141.15.230 台灣 10/10 13:20
Tenging: 挖糙 學以致用82F 115.43.80.194 台灣 10/10 13:21
milker: 777777783F 61.70.237.54 台灣 10/10 13:21
cliff880528: 15分跟3分真的有點誇張84F 111.253.205.66 台灣 10/10 13:21
darknote: 行政訟訴可以打考試題目/答案/閱分標準85F 114.43.100.141 台灣 10/10 13:22
kbten: 連考試都這樣了,難怪台灣的法律判決……86F 101.15.100.144 台灣 10/10 13:22
jevin: 考駕照都要路考了  考律師也要實戰考牌87F 180.217.92.63 台灣 10/10 13:22
sionxp: 又一個 廢死聯盟的律師誕生了88F 123.195.192.90 台灣 10/10 13:22
darknote: 前提是要先提出訴願89F 114.43.100.141 台灣 10/10 13:22
johnjohn1330: 改題教授給分差這麼大真的沒問題嗎.90F 101.15.136.65 台灣 10/10 13:23
CREA 
CREA: 人才 還沒當上律師就先打贏91F 1.173.25.248 台灣 10/10 13:23
Oxhorn: 差那麼多  另外那個一定有問題92F 118.232.116.94 台灣 10/10 13:23
djyunjie: 強者93F 36.235.37.252 台灣 10/10 13:24
freesamael: 不愧是唸法律的XD94F 223.137.161.90 台灣 10/10 13:24
pocariccw: 這廝厲害了,以後必成大器95F 223.140.54.200 台灣 10/10 13:24
shadow0326: 這個厲害了96F 1.169.227.235 台灣 10/10 13:24
capriphoenix: 告的贏考選部,可以出師了97F 114.41.252.168 台灣 10/10 13:25
jjelm: 不是法律自由心證 問答題考試本來就隨改的人打分數 客觀性不足98F 114.43.179.75 台灣 10/10 13:25
ShockG: 15分跟3分 這分差也太大了 當然覺得有問題386F 220.135.210.174 台灣 10/10 17:42
omega31perda: 就是撤銷不及格再重新評分 不過再評分未必會給多給你分數387F 49.217.191.49 台灣 10/10 17:57
luten: 應走程序沒走本來就該贏389F 114.26.58.26 台灣 10/10 17:58
ks007: 有前途390F 1.163.43.187 台灣 10/10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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