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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為59元乳品花1萬8驗DNA! 女大生揪賊全民
時間 Sun Dec  2 00:33:22 2018


蘋果
為59元乳品花1萬8驗DNA! 女大生揪賊全民埋單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202/1466462/
為59元乳品花1萬8驗DNA! 女大生揪賊全民埋單 | 蘋果日報
[圖]
濫用鑑識資源!台北市1名女大生不滿飲料被室友偷喝,5名室友又都不承認,女大生憤而將飲料空瓶帶到警局報案,要求警方採驗空瓶及5名同住室友的DN... ...

 

濫用鑑識資源!台北市1名女大生不滿飲料被室友偷喝,
5名室友又都不承認,女大生憤而將飲料空瓶帶到警局報案,
要求警方採驗空瓶及5名同住室友的DNA,欲控告室友竊盜,

警方最後透過DNA採驗揪出偷喝飲料的女室友,將室友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但為了59元的飲料,卻花了近1萬8千元的DNA刑事檢驗成本,
基層警員稱,「大炮打小鳥,實在很不符合比例原則!」

1名就讀台北市某私立大學的女大生,平日與5名女學生在校外租屋共住,
月前,該女放學返回租屋處,卻發現自己冰在冰箱裡的1瓶優酪乳(市價59元)
被室友偷喝,空瓶還被囂張丟棄在垃圾桶內,該女氣極,
詢問其他5名女室友卻沒人承認,讓女子大為光火,直接將空瓶帶到警局報案,
控告室友竊盜,並要求警方協助找出偷乳賊。

警方受理報案後,
由鑑識小隊採集空瓶上指紋,但因優酪乳空瓶冰過有水痕,未能採得清楚指紋,
該女遂要求警方採驗DNA揪賊,警方根據《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
只得通知其他5名女室友到警局接受DNA採集,連空瓶在內共計採集6個樣品送驗,
警方私下透露,驗一次DNA需要檢驗包、藥水、檢體離心分離機器,
衍生的鑑識耗費至少3千元,警方採驗6個DNA樣本就花了約1萬8千元,
該筆費用由已編列的警方鑑識預算支出,等於是全民買單,遭疑濫用鑑識資源。

根據台北市政府警察局108年度預算書,
北市警局花用在鑑識業務上所需預算約2千2百餘萬元,
較107年度增加了近250萬元,其中包括指紋鞋印採集檢驗耗材、
生物跡證採集檢驗耗材、毒品檢驗、尿液檢驗等相關刑事鑑驗耗費,
北市警局鑑識中心表示,在刑事鑑識業務中又以DNA採集檢驗比對的成本最高,
每單項樣本採集檢驗就需約3千元,其次則是毒品檢驗費用9百元至2千2百元。

基層警方無奈指出,

民眾為保全自己的權益尋求公務機關的協助,警方依照程序正義,
維持公理公義,一定要幫助民眾,「只是很難有比例原則遵循,
牽扯到民眾的權利義務,警方還是要做。」前警大教授葉毓蘭直言,
「聞所未聞,這根本是浪費警察資源、浪費鑑識資源!」她指出,
不只該案僅涉及59元的優酪乳,還曾有民眾因便當放在機車上被拿走而報案,
要警方調閱監視器,勞師動眾,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
建議台灣應比照國外,除了民事案件不涉入外,應設定相當價值與侵害程度,
若民眾堅持採樣檢驗提告,相關費用應由民眾自行負擔。

任職教師的民眾劉先生(30歲)表示,如此行為很浪費社會資源,
「我若是承辦警察就買一瓶還她,或是室友集資買一打還她,
有點太小心眼了,人力物力的花費太勞師動眾;另名龔先生(23歲)則認為,
如果女大生是花自己的錢就還好,「但花公家的錢就覺得太小題大作,
若是我會自負損失。」從事餐飲業的呂小姐(23歲)則表示,
可能該女這樣做有她的道理,但若是自己則會不再繼續住在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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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人檢討那個偷喝又不承認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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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00:33 rpg.
deep5566: 台女不意外1F 12/02 00:34
Atwo: 該怎麼辦 就怎麼辦2F 12/02 00:34
su4vu6: 這事原則問題 今天他可以偷喝飲料 明天他會偷啥沒人知道3F 12/02 00:34
carnie: 如果要自費 有多少人會付?4F 12/02 00:34
algebraic: 五樓被偷肛 決定去驗DNA看是哪一樓幹的5F 12/02 00:34
Atwo: 就算花十萬 這也是他的權益6F 12/02 00:34
kilof: 怎樣? 正義還有分價格高低是不是?7F 12/02 00:34
ben88811: 草 偷喝還不承認的比較白目吧 吃人吃夠夠8F 12/02 00:35
jerrys0580: 為啥是全民買單啊?9F 12/02 00:35
KCKCLIN: 警察:我只是想躺著領薪水辣 別多事10F 12/02 00:35
kutkin: 哪間學店呀11F 12/02 00:35
carnie: 其實我可以理解耶 但如果一萬元以下我會付啦12F 12/02 00:35
z0953781935: 支持女大生,以前當兵下賤雞掰智障志願役也是各種偷13F 12/02 00:35
Atwo: 就跟多繳1塊稅在嘴國稅局寄信成本還比較高的白痴一樣水準14F 12/02 00:35
e510171: 搞不好已經偷了好長一段時間了15F 12/02 00:35
ahw12000: 私立的16F 12/02 00:36
LeeAnAn: 臺灣記者的水平真的是有~夠~爛~17F 12/02 00:36
am711206: 不會叫偷喝的人付錢?只會檢討受害者,卻不思對加害者提高處罰?18F 12/02 00:36
carnie: 這次沒抓到 以後有更多受害者20F 12/02 00:36
x36023x36023: 5樓噁心21F 12/02 00:36
georgeyan2: 法匠都好棒棒?好懂各種原則好會寫判決書22F 12/02 00:36
deepdish: 警察大題小作嘛 我們中國台北人當然是微罪不舉23F 12/02 00:36
dannyzzz: 叫她自己出錢吧這又不是重大刑案24F 12/02 00:36
BDG: 抓到 賺回來很難嗎?25F 12/02 00:36
jonaswang01: 她的權益  本該這樣26F 12/02 00:37
dereter: 呵呵 窮人的財產沒資格報案 台灣終於走上權貴之路了27F 12/02 00:37
sheagia: 8千8百億都在花了 一萬八是啥28F 12/02 00:37
nicholassys: 全民買單不過九牛一毛 真無聊29F 12/02 00:37
z0953781935: 最後也是不了了之,幹他媽的要是追究到底,全臺志願30F 12/02 00:37
jerrysuper: 罪犯買單阿31F 12/02 00:37
z0953781935: 役都要進監獄了32F 12/02 00:37
jerry41512: 就是有這種小事就算了吧的心態 現在沒功德心的人才那麼多 給推 不爽就用收費制啊33F 12/02 00:37
georgeyan2: 大家到便利商店想喝啥就偷啥,比例原則阿不要調監視器35F 12/02 00:37
davidiwj: 都要驗DNA了,女室友還不承認,真賤36F 12/02 00:37
dannyzzz: 幹如果以後每個人都這樣?37F 12/02 00:38
hyuchi0202: 智障警察 管別人想告甚麼38F 12/02 00:38
a27588679: 垃圾啊 偷吃別人東西39F 12/02 00:38
nchrist: 被偷喝真的不爽啊 死不承認就是該揪出來40F 12/02 00:38
alog: 不就雞掰人很多才會逼這人這樣幹 不然你不受理看看啊 開放檢討被害人41F 12/02 00:39
carnie: 偷吃的真的超怪咖 就不怕有人故意加料?43F 12/02 00:39
madgire: 為什麼檢討受害者,費用當然該由加害者出,如果不想最後44F 12/02 00:39
Ronniecf: 被告付錢啊 偷喝又不認45F 12/02 00:39
madgire: 付高額檢驗費,那一開始就先認罪啊!46F 12/02 00:39
jerry41512: 警察那麼好考 一堆瞎妹宅男都跑去當了 這也是浪費資47F 12/02 00:39
georgeyan2: 這種警察和記者以後大家名子記好,他們的東西隨便拿48F 12/02 00:39
yyc1217: 應該由偷喝的女室友負擔才對49F 12/02 00:40
aikensh: 為什麼不能辦小偷??50F 12/02 00:40
georgeyan2: 反正只要低於檢驗費都不符比率原則請他們自己放棄報案51F 12/02 00:40
davidiwj: 偷喝者買單,要驗DNA了還不承認52F 12/02 00:40
hihi29: 女室友應該要負責這1800053F 12/02 00:40
KCKCLIN: 不想點連結,是哪個記者程度如此阿54F 12/02 00:40
carnie: 把小偷找出來是功德 說不定她家裡很窮需要幫忙?55F 12/02 00:40
amethystboy: 本本不是這樣演的56F 12/02 00:41
carnie: 不然就是心理有病該去看醫生.....57F 12/02 00:41
king72433: 簡單 叫他負擔就好 不然自提證據58F 12/02 00:41
dead11: 抓出偷喝的叫他買單啊 應該做的事整天在那邊靠北59F 12/02 00:41
toopure: 支持女大生 一定被偷喝好幾次了忍無可忍60F 12/02 00:41
sandiato: 檢討被害人是三小幹你娘61F 12/02 00:41
a1116114: 偷的人要付檢驗費吧62F 12/02 00:42
alog: 葉毓蘭只看事情不重要 以後你成為大砲打小鳥的被害人時 我63F 12/02 00:42
yayaputin: 應該被偷喝很多次了吧64F 12/02 00:42
alog: 看今天的新聞就可以拿來ㄉㄧㄤ65F 12/02 00:42
Darvesi: 小偷最垃圾66F 12/02 00:42
carnie: 偷喝真的噁心 搞不好還曾經沾到她口水67F 12/02 00:42
mu178: 如果是美國 這種案件警察就歸檔簽結了68F 12/02 00:42
Bokolo: 有點扯,本就應該去驗DNA的69F 12/02 00:42
spec55959: 笑死 怎會講比例原則 警察素質www70F 12/02 00:43
sluttervagen: 幹叫她自己付71F 12/02 00:43
skizard: 偷喝的該付那一萬八 誰叫她不承認 怪被害者是有病嗎72F 12/02 00:43
alog: 跟你說啦 這種小事你報案警方不見得要受理 但是你盧到真的辦了 這對被害人來說真的很重要73F 12/02 00:43
nzxc: 警察的意思是要包容小偷? 幹你娘75F 12/02 00:43
mu178: 因為人家有陪審 把資源放在大案76F 12/02 00:44
ParaTuAmor: 滿猛的!如果是我遇到這種鳥事只能吞下去77F 12/02 00:44
noreg0393933: 私立新北78F 12/02 00:44
s860134: 合法合理 該辦79F 12/02 00:44
frrr: 合理啊 正義沒有分價格 錢之後由犯罪的女室友出啊80F 12/02 00:44
carnie: 這新聞出來 會不會助長偷喝風氣?81F 12/02 00:44
EthelHan: 可見她有多氣82F 12/02 00:44
c00823ue: 原來驗DHA免錢83F 12/02 00:44
s860134: 要這樣計較你可能會先發現刑事附民居然不用繳裁判費84F 12/02 00:45
duriel3313: 堅持提告又有憑有據本來就應該辦到底85F 12/02 00:45
nchrist: 遇到被偷喝鳥事 還勇於辦下去 該給獎勵了86F 12/02 00:45
alog: 就算今天私人自費 你也沒有權利要求你室友驗DNA87F 12/02 00:45
kinkifan: 到底是誰喝的88F 12/02 00:45
elfria: 檢察官其實可以拒絕。。。直接微罪不舉,不用公費幫他查89F 12/02 00:45
ant0210: 這樣室友484就有竊盜的前科了90F 12/02 00:45
mu178: 這種東西了不起用民事 自己付費91F 12/02 00:45
max006: 罪犯應該賠償鑑定成本92F 12/02 00:45
wang7752: 檢討受害人正夯93F 12/02 00:45
carnie: 如果被喝的是高級紅酒一瓶上萬元 就可以辦了嗎94F 12/02 00:46
s860134: 司法很多地方都是國家出錢,算是國家威信的代價95F 12/02 00:46
ckbdfrst 
ckbdfrst: 合理啊96F 12/02 00:46
worshipA: 那警察是怎樣 調個監視器就說勞師動眾 不爽不要當阿97F 12/02 00:46
grayoasis: 這種真的該叫偷喝的人賠1萬8 偷喝還死不承認 真棒98F 12/02 00:46
hahaharabbit: 應該叫小偷付99F 12/02 00:46
pikachu2005: 本來就該驗,很多大問題都是小問題不解決造成的
勿以惡小而為之,這種簡單的道理應該很好明白吧1858F 12/02 17:29
miniivy: 一定是忍無可忍,絕對是偷很多次了1860F 12/02 17:33
bon362: 偷喝的人付錢1861F 12/02 17:39
MissPigHead: 費用由被驗出DNA的加害人支付,而非荒謬怪罪受害者1862F 12/02 17:42
bluelanti: 我覺得該抓欸,是偷喝的人的錯1863F 12/02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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