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hiwenli (阿爸)標題 [新聞] 二男酒駕被警攔截 竟趕緊喝下梅酒、啤酒時間 Mon Nov 6 18:39:46 2017
二男酒駕被警攔截 竟趕緊喝下梅酒、啤酒均獲不起訴
2017-11-06 18:31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盧姓男子跟姜姓前妻的林姓表弟飲酒後返回住處,警方在後尾隨,準備酒測,姜女卻拿著
梅酒跟啤酒衝出,阻擋警方酒測,要盧跟林趕快喝下;盧跟林喝下梅酒後,雖然酒測值分
別達0.29跟0.61均已超標,但新北地檢署認為難以證明二人在飲酒前酒測值已超標,今天
均處分不起訴,僅將姜女依妨害公務罪起訴。
不起訴指出,盧姓男子與姜姓前妻離婚後,仍住在一起,今年6月21日晚間,盧與姜的林
姓表弟在新北市新莊區熱炒店飲酒後,深夜11時許各自騎機車返回盧的住處,被轄區新莊
警分局中港派出所尾隨,在盧的家門口將二人攔下,準備實施酒測;姜女在家裡聽到,竟
拿著台灣啤酒跟梅酒衝出,要二人不要吹。
姜女阻擋警員,還要搶走酒測器,遮住酒測器吹嘴,不讓盧跟林被酒測,她要盧跟林趕快
喝酒,並對警員連續辱罵三字經,警方將姜女依妨害公務罪逮捕,但盧跟林已分別喝下啤
酒與梅酒;經酒測後,盧酒測值為0.29,林酒測值為0.61。
警方將姜女、盧跟林移送法辦,由於姜女辱罵警察三字經、妨害公務犯行明確,檢方依法
起訴;但盧跟林雖然均承認酒後騎車,但供稱原本的酒測值應該沒有超標,不會構成酒駕
,是後來喝的酒讓酒測值變高。
檢察官為此函詢台大醫院,醫院回覆飲酒後人體會立刻吸收,口服吸收率幾乎為百分之百
,1分鐘就會呈現在呼氣酒精濃度值上;檢方認為,盧跟林在酒測前又飲用酒類,酒測值
已經受到影響,並難以回推到駕車時是否已逾越法定標準,無法證明二人涉犯公共危險罪
,認定罪嫌不足。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01399?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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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lic: 感謝法官以後都這樣玩就好1F 11/06 18:40
推 Overmind: 酒駕就隨身帶罐100ml的隨身酒就好,真方便4F 11/06 18:41
推 winu: 有待立法解決6F 11/06 18:41
推 lucifier: ...這樣搞以後酒駕身上多待一罐 鴿子來直接喝下去8F 11/06 18:42
噓 Temasek: 好聰明! 大家快學阿14F 11/06 18:42
噓 Leo4891: 感謝法官教學 以後酒駕被抓 就趕緊再補上一瓶烈酒15F 11/06 18:43
推 muzik: 以後車上都放個高粱16F 11/06 18:43
噓 syldsk: 這時候就不會自由心證了17F 11/06 18:43
→ minicoke: 這樣看來 之前那個伏地挺身的根本智障18F 11/06 18:43
推 chunfo: 只好立法在車上放酒死刑了20F 11/06 18:43
→ b2202761: 法官是正確的,本來就沒證據可以證明要法官怎判?21F 11/06 18:43
→ zeumax: 妨礙公務罰錢比較少23F 11/06 18:44
噓 scott01: 台灣的司法被法官玩死24F 11/06 18:44
→ zeumax: 你在車上飲酒是可以判定的喔25F 11/06 18:44
推 vicmeng: 妨害公務罪換酒駕 有賺到27F 11/06 18:44
→ zeumax: 他們是在家門被攔查28F 11/06 18:44
推 wwvvkai: 所以只要隨身帶酒 酒測前喝就沒事?29F 11/06 18:45
→ Insania: 此案到檢察官就停了 沒有到法官啦...30F 11/06 18:45
→ zeumax: 就算法官知道有這個可能,也不能認定31F 11/06 18:45
→ zeumax: 你開車喝,因為你是被攔查,那種狀況喝還是會判定是35F 11/06 18:46
推 markoo: 被抓到馬上喝酒 這原本就是在醉了的情況才會有的舉動阿XD36F 11/06 18:46
→ zeumax: 他們是已經下車躲到家了37F 11/06 18:46
→ b2202761: 本來就是法律上的通姦也是性器結合才算,不然哩?
不然你結婚之後都禁止跟人待在房間內聊天?38F 11/06 18:46
→ markoo: 趕快修法就是了 如果都照算 那你自己要喝 還怪警察囉40F 11/06 18:47
→ ivorysoap …
→ ivorysoap: 直接起訴防礙公務就好了 明知要酒測還故意喝酒41F 11/06 18:47
推 uligo: 真的要趕快修法,何況都上新聞了以後會更多人學42F 11/06 18:47
→ zeumax: 因為是判定酒駕,所以必須在證明你在駕駛途中飲酒43F 11/06 18:47
→ ivorysoap …
→ ivorysoap: 你是沒看過脫光光在同張床上被抓還不算通姦的新聞吧45F 11/06 18:48
→ linceass: 這個妨礙公務了吧? 以後大家這樣玩就好了47F 11/06 18:48
→ zeumax: 你下車後飲酒,非駕駛途中,那本來就不能咬死48F 11/06 18:48
→ ivorysoap …
→ ivorysoap: 人家把法官當白痴法官還真的把自己當白痴49F 11/06 18:48
→ b2202761: 法律上的通姦就是已經寫明性器結合,沒結合哪叫姦?51F 11/06 18:49
→ zeumax: 路檢的沒用52F 11/06 18:49
推 cul287: 之前新聞就有人用過了 安全下莊54F 11/06 18:49
→ b2202761: 法律就是這樣定的,不爽就去修法55F 11/06 18:49
→ linceass: 以後酒駕的車上都備啤酒 臨檢時喝一罐就好了58F 11/06 18:49
推 turbomons: 還有這招喔 那以後酒駕隨身帶一罐啤酒不就解套59F 11/06 18:49
→ ivorysoap …
→ ivorysoap: 樓上沒看過只用line對話就成立通姦的新聞?61F 11/06 18:49
推 widec: 幹 很會62F 11/06 18:50
→ zeumax: 你是路檢啊64F 11/06 18:50
→ linceass: 都給你吹 還不會開拒測罰單65F 11/06 18:50
→ ivorysoap …
→ ivorysoap: 所以有沒有抓到性器接合根本不是重點全看法官心證66F 11/06 18:50
→ cyber0305: 有看過警察把民眾要喝的東西直接撥掉避免影響酒測,法官也挺警方,以這個案例來講警察使用強制力排除干擾所67F 11/06 18:50
→ linceass: 不是啊 他的妨礙公務是女的罵三字經
所以酒駕這個完全是沒事的71F 11/06 18:51
推 SidMax: 妨礙公務罰錢而已跟酒駕比起來沒事兒76F 11/06 18:53
→ cyber0305: 妨礙公務必須要有強暴脅迫的行為才構成,例如員警避免77F 11/06 18:53
推 stlinman: 以前就聽過軍紀通報:案例拒測直接進超商買兩瓶酒和掉!78F 11/06 18:53
噓 ABA0525: 說個笑話 司法改革79F 11/06 18:53
→ cyber0305: 酒測結果被影響而取走酒瓶後,對方又強搶回去喝下,才有構成。80F 11/06 18:53
→ bathilda: 把妨礙公務改成比酒駕更嚴重就好了
妨礙警方執行酒測的公務不是妨礙公務嗎?
要不然警方喝令他們不許動,動的話開槍,他們還敢動?台灣的執法真是笑話85F 11/06 18:55
推 gts123: 這很久了吧 以前就聽過逃進便利商店灌一瓶下去躲89F 11/06 18:58
→ zebra7: 鬼島白癡法官 真的不意外90F 11/06 19:02
推 Koibito: 哇還有這招喔,台灣人真聰明呢93F 11/06 19:25
推 sincere77: 法律漏洞要叫立委修法好嗎 無罪推定怪法官幹嘛?
法盲這麼愛有罪推定的話以後自己被抓也有罪推定好不好94F 11/06 19:42
推 jdklas: 帥哦 祝以後兩人自己死一死不要害到別人100F 11/06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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