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avelet (0)標題 [新聞] 國民法官 李茂生諷:就讓鯛民來當恐龍時間 Fri Dec 1 08:04:29 2017
聯合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49871
國民法官 李茂生諷:就讓鯛民來當恐龍
司法院昨說明「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初步內容。草案明訂未來除3位法官,還將有6
位國民法官參與刑事審判。
司法院昨公布「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初稿,未來國民參審案件判決,由6名國民法
官將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決定;將來只要年滿23歲國民,除了法定資格不符外,均有擔任
國民法官之權利與義務,否則最高得裁罰3萬,而任職公司必須給予公假。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整理國民法官條件,列3點:
1 若國民法官無正當理由在選任期日不到場或虛偽、拒絕陳述等,得罰3萬元以下罰鍰。
2 法律科目教授不得當國民法官。
3 任職公司和機關必須給予員工公假,但老闆可不支付薪水。雖然可以領日支費,但是回
來後,自己原來的工作還是必須做。
「反正不甘我屁事,所以就讓鯛民(指刁民)來當恐龍(指恐龍法官)吧」,李茂生表示
,以後特定的案件,如果有所不爽,就自己罵自己人吧。「記得喔,國民法官是不得洩密
的,所以被罵的話,是不得還口」。他最期待看到的是:無罪推定原則、證據法則、量刑
等的適用。「絕對有看頭」。
備註:
台灣鯛鹹魚翻身、光宗耀祖的機會到啦....瞧不起刁民?! 哼!(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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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g00004: 原來已經默認了恐龍法官的存在2F 12/01 08:07
→ YishengSu: 看這條件... 恐龍法官身兼血汗老闆 拯救世界就靠你了3F 12/01 08:08
→ bg00004: 其實法律相關學者應該要感到丟臉..台灣沒人信任你們
說著一套好棒棒的理論~教出來的徒子徒孫..搞得人民不信4F 12/01 08:08
噓 yha: 他講話像幼稚園的小朋友6F 12/01 08:09
推 yanli2: 怎麼會不甘他屁事啊?7F 12/01 08:09
噓 bryan7114: 可恥而且很可悲的發言 李某人有夠好笑8F 12/01 08:09
推 jab: 李教授不能當國民法官就開酸了 顆顆9F 12/01 08:10
推 jpwd: 以前縣官也不必懂太多條文,只要判符合人民需求就受愛戴。10F 12/01 08:12
推 g1254501: 讓刁民當恐龍比被恐龍當作鯛民,豆幾?12F 12/01 08:12
噓 erc: 這個法律不好法律人怎麼沒找立委抗議 還檢討民眾哦13F 12/01 08:12
→ piece1: 那些恐龍誰教出來的??夏夕夏景16F 12/01 08:13
推 jpwd: 法官背一堆條文判出來完全不符人民期待,要法官幹嘛?17F 12/01 08:13
推 yanli2: 刁民比恐龍強啦 幹19F 12/01 08:14
推 immercury: 第三點不合理吧…為什麼老闆可以不支薪…20F 12/01 08:15
推 ivstitia: 法官判不好就找完全沒學過路人來判?真棒 醫師醫不好要21F 12/01 08:15
推 bg00004: 活在象牙塔不意外阿每天都有人捧當然自視甚高22F 12/01 08:15
噓 ku72: 看到有人要來治恐龍法官有人不爽了24F 12/01 08:16
推 calase: 他的意思應該是說當自己要承擔判罪責任時就不可能想網民一樣喊爽吧26F 12/01 08:16
→ otld: 這就是法律人的嘴臉 自以為高等28F 12/01 08:17
推 senior: 以下開放無知刁民崩潰29F 12/01 08:17
推 bg00004: calase 他應該是最該感到不好意思地吧30F 12/01 08:17
→ bg00004: 教出一堆徒子徒孫搞到全國人民不信任法律32F 12/01 08:18
推 bg00004: ivstitia 這就是文組的悲哀 拿法官和醫師比~把醫師當文組36F 12/01 08:20
→ elacon: 有夠玻璃跟幼稚,如果老了像他這樣還不如早點自殺38F 12/01 08:22
推 CALLING: 台製玻璃心碎裂中 科科39F 12/01 08:22
推 ROBrandenbur: 只有現在才會有人想當吧 等到真的施行 不潮了 難得的假被用掉了 會不會出現出國躲國民法官呢?41F 12/01 08:23
推 scott0002: 他說的也沒錯吧 在各種法律原則下 鄉民根本判的不會比法官重43F 12/01 08:24
推 NT500: 蠢鯛民只會被媒體妓者帶風向,還自以為很聰明,跟要匯錢給國外上將要幫他退伍的歐巴桑有87分像~48F 12/01 08:29
推 fago: 工作被搶 趕快嗆對方不適任 法律人就是這德性51F 12/01 08:31
→ milleniue: 問題是你教出來的恐龍子弟比刁民還不如啊55F 12/01 08:34
噓 apeng52: 叫獸森77了 氣pupu58F 12/01 08:38
推 mengche: 開放後,神教罰金就不會搓到幾萬塊59F 12/01 08:39
推 agong: 9.2 : 鬼島還有11%信任私法 不錯了64F 12/01 08:42
→ peterhuo: 至少有的鄉民敢嘴也敢去,有些不敢的人基本上就是孬種65F 12/01 08:42
噓 jospa: 老闆可不支付薪水?既然是法定義務為何老闆可以不給薪?66F 12/01 08:44
推 orzb1740510: 難怪說雕民水準差 標題都寫明是諷了還是一堆人看不懂67F 12/01 08:47
噓 fairbankslin: 鯛民當恐龍還情有可原,你們這種專科出來的還是恐龍才是一個大笑話68F 12/01 08:47
推 Toge: 一種不爽你來當的概念誕生了
念了這麼久也只能跟鯛民比的話可以去自盡了70F 12/01 08:47
→ raku: 那美國陪審團不就一群刁民在認定有沒有罪?
台灣法界玩到民眾不信任 怪誰呢?72F 12/01 08:54
→ s6h0a5n1e2: 所以依法判決有問題的時候要檢討的是判決的人還是制定法律的人?74F 12/01 08:55
推 HappyBilbo: 我倒覺得全國人民不信任法官是因為受過法律教育的太少吧XDD76F 12/01 08:56
推 angraer: 恐龍民眾vs恐龍法官 都機!!!78F 12/01 08:57
推 QQfat: 有一定信心覺得比現行法官判的好 因為最糟就現在這樣80F 12/01 08:57
→ fcz973: 前幾樓好可憐,連反諷鯛民是恐龍都看不出來81F 12/01 08:58
推 bg00004: 早已經是侏儸紀公園了還在怕恐龍~真是後知後覺阿82F 12/01 08:59
→ fcz973: 我很期待鯛民法官用自以為的正義下違法判決,不知道之後冤獄誰要扛嘻嘻83F 12/01 08:59
→ bg00004: 你去問問看現在法官判決判錯誤判是誰要賠阿85F 12/01 09:00
推 piliwu: 跟找密醫有87像86F 12/01 09:00
→ bg00004: 說的好像法官沒問題一樣~怎不去問法官的肩膀在哪呢?
piliwu這就是污辱了醫師體系~基本上學法的不配替醫學提鞋87F 12/01 09:01
推 XperiaZ5: 判決錯誤要看問題是出在檢警偵查蒐證還是法官明顯適用法律有誤89F 12/01 09:02
→ bg00004: 不事生產的文組 竟然想和醫學體系相提並論~高攀了吧92F 12/01 09:02
→ XperiaZ5: 如果說是判決結果不符人民期待,那就讓人民自己來判囉93F 12/01 09:02
→ bg00004: 這就是標準的自我感覺良好~學法的現在應該要感到羞愧才是94F 12/01 09:03
→ bg00004: 說得通篇大道理~結果搞到如今沒人信你們96F 12/01 09:03
→ XperiaZ5: 好吧,只好相信PTT的鄉民了,期待97F 12/01 09:04
→ bg00004: 誰的問題啊XD的確是台灣鯛阿~有人民也有法官通通鯛的很98F 12/01 09:04
→ XperiaZ5: 真的很期待鄉民去當法官xd99F 12/01 09:04
→ bg00004: 我也等著看阿!看著學法的那些象牙塔人們等著崩潰100F 12/01 09:05
→ kw003266: 意思就是這位也默認法官是恐龍了?103F 12/01 09:06
推 ABA0525: 看廢死系崩潰就知道做對了104F 12/01 09:06
推 vykxtoz: 我比較好奇有去看這個草案的有幾個?7年以上的罪很少好嗎……105F 12/01 09:06
→ bg00004: 早就已經是侏儸紀公園了還在那邊嫌恐龍~顆顆107F 12/01 09:06
推 sxscts: 路人的素養>>>>法律系108F 12/01 09:07
→ ovarbda: 不符合人民期待 以後就直接公投不就好了 反正我有我的期待
只要同情 都可以無罪109F 12/01 09:09
推 bg00004: 隨便法律人怎麼說吧~準備迎接審判吧113F 12/01 09:12
噓 as349349: 法律人不意外 自以為懂法很屌 常常說要提升國民法學涵養 卻一點作為都沒 繼續看不起別人不懂法 姆咪114F 12/01 09:13
→ lianhua: 笑死 變相承認自己教出來的法官就是恐龍阿116F 12/01 09:14
推 piliwu: 不懂不丟臉,丟臉的是不懂自以為比專業人士強117F 12/01 09:15
推 bg00004: 聳肩~~笑看崩潰118F 12/01 09:17
→ lianhua: 專業人士就是訓練有素的狗而已 有啥了不起119F 12/01 09:17
推 nildog: 其實看德日就知道,之後也不會差太多,只是法官變麻煩,120F 12/01 09:18
→ lianhua: 專業到全台唾棄 還只會檢討別人不懂也是滿可憐的121F 12/01 09:18
→ nildog: 要當保姆講解法律要件跟原則就是
這個也是司法院推的,還不知道立院會不會過呢…122F 12/01 09:18
→ lianhua: 代表你的專業就只是自己自high的工具而已 笑死人124F 12/01 09:18
推 XperiaZ5: 國民確實沒有這套西方法的法學素養啊,我們適合大清律令xd125F 12/01 09:19
→ lianhua: 法律人不就一群崇洋媚外的哈巴狗而已 國外說什麼就什麼127F 12/01 09:19
推 skhten: 法官:兄弟你先別john128F 12/01 09:20
→ XperiaZ5: 那些法律人講的原理原則都不4我們台灣社會的「常理」啦所以我主張廢除刑事訴訟法,保障什麼被告人權
我們台灣自己有自己的玩法~129F 12/01 09:20
推 piliwu: 你生病也是去看狗 手上拿的也是狗設計的手機,不就連狗都不如133F 12/01 09:22
推 wei371114: 全台唾棄ww 同個世界嗎 我看到的台灣社會很多人只會聽媒體煽風點火啦135F 12/01 09:22
→ piliwu: 一堆愚民跟智障記者起舞而已137F 12/01 09:24
→ wei371114: 下個標題就可以掀起群眾的憤慨 笑死138F 12/01 09:24
→ lianhua: 人家是狗也是懂得變通的狗 哪像某群只會抱著歐美自high139F 12/01 09:25
→ piliwu: 都知道不唸書才去當記者,結果被記者帶著走有夠白痴140F 12/01 09:25
→ lianhua: 沒關係阿 法律人可以繼續認為自己很尊榮
反正大教授都承認自己教出來的是恐龍 笑都笑死人142F 12/01 09:25
推 cca1109: 最垃圾法律人就是掰一個理論他媽法官過失不用負責 其他人工作過失就要刑事被關民事賠錢145F 12/01 09:27
噓 SiFox: 我懂我懂!中國人不適合民主,女人不適合投票…我懂我懂147F 12/01 09:29
推 Ahao: 怎麼不是尚市長轉的呢?149F 12/01 09:31
推 wei371114: 其實不懂cc想論述什麼 所以你主張過失除罪化?還是主張監督法官的機制不夠?151F 12/01 09:32
推 misu2718: 一定先把法院那些抓起來遊街丟屎潑尿154F 12/01 09:35
推 tomchow76: Cc講的很白話呀,怎麼會有人看不懂?155F 12/01 09:35
推 patrickhou: 想想當初失智列車 我是不太相信這樣有比較好啦156F 12/01 09:35
推 wei371114: 法院大部分的判決都有過程跟理由供全民公審啦 但可惜的是很多人只會看標題審157F 12/01 09:38
噓 toshbio: 如果連路人都判得比法官好 那李大教授要不要切腹??159F 12/01 09:38
推 j31712: 回想媽媽嘴和梁姓模特兒
比照法官,公布國民法官姓名160F 12/01 09:38
推 wei371114: 過失並不是隨便一個法律人掰出來的 是歷史累積下的智慧 你可以點出程序上的缺失 但指這是個掰出來的東西你的證據可以有力點w162F 12/01 09:41
噓 Nerv: 法界水準不意外165F 12/01 09:42
推 HappyBilbo: 看到一堆沒受過法律教育的酸別人的專業真的蠻有趣的166F 12/01 09:44
→ Nerv: 美國陪審制搞這麼久了,在李大教授眼中應該也是是輕量級刁167F 12/01 09:44
噓 SiFox: 只是參審制就雞雞歪歪的,司法舊體系其實超怕陪審團制!168F 12/01 09:44
→ Nerv: 民吧169F 12/01 09:45
噓 bhis: 他的日本都陪審員了170F 12/01 09:45
推 WuDhar: 想當!選我選我171F 12/01 09:46
→ Nerv: 不能酸?這麼偉大?李教授酸度都爆表了,鵰民只能閉嘴聽訓?172F 12/01 09:46
→ coolchife: 他說的沒錯,錯的是他身在體制內卻無力改革,又愛嘲諷175F 12/01 10:01
推 XperiaZ5: 說到過失,很多人大概也不知道交通事故上的應注意未注意的反應時間是理組訂出來的吧176F 12/01 10:01
→ coolchife: 體制,真正的問題是法律有沒確實執行178F 12/01 10:02
推 Hitimothy: 最好是 一堆法官高興的很 恐龍由鄉民當 太台灣真的180F 12/01 10:05
推 livetrue: bg00004: 其實法律相關學者應該要感到丟臉..台灣沒人信182F 12/01 10:14
推 ryuke: 合理183F 12/01 10:16
→ heyjude0929: 而且這個不就是陪審團制度嗎 美國及英國都實施很久了186F 12/01 10:20
→ w76530: 再爛也比台灣法官好187F 12/01 10:21
推 hd0485: 自命清高背離現實才是司法被唾棄的原因188F 12/01 10:22
噓 hardy8110: 笑死 會覺得路人判的比較好 果然鄉民水準189F 12/01 10:23
推 jiungwen: 小道消息是經過研究
模擬參審出來的判決
其實事實認定跟處刑與拿來模擬的原判決是差不多
歡迎大家打臉自己人,網內互打免費喔191F 12/01 10:24
推 Nravir: 不然法官得自由心證、有悔意比較好嗎195F 12/01 10:38
→ phix: 若法官獨大 收錢不是很容易嗎?196F 12/01 10:41
噓 silentence: 爛也不會生出大水庫 宋代公屎錢這種鬼東西197F 12/01 10:41
→ phix: 法官應該有受上級跟考績影響決定吧198F 12/0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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