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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ny1300175 (蘇湖)
標題 [新聞] 建中生撿20元送警所!最低紀錄是5元 律師列8點嘆:饒了警
時間 Sun Dec  3 21:56:29 2017


建中生撿20元送警所!最低紀錄是5元 律師列8點嘆:饒了警察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讚賞,但撿到多少錢才要送到派出所呢?一名建國中學高中生跟爸爸
散步時,在路上撿到20元,雖只是小錢,但也主動送到附近派出所,因公告無人招領,員
警專程將20元送到他的住家簽收。警方肯定民眾拾金不昧,不過以前有人撿到5元也送交
警所,但因處理過程公文耗費的開銷與紙張成本早已超過5元,因而刑事局擬修拾獲物品
價值在500元以下者不予受理,但仍在討論中。



該名學生去年底與父親散步至基隆市劉銘傳路,爸爸發現地上有20元,雖然只是小錢,但
認為不該據為己有,因此由他代為送到派出所。據《自由時報》報導,2年前有人撿到5元
也送交警所,警方須發函各單位,由於往來公文耗費的開銷與紙張成本早已超過5元,因
而刑事局擬修訂處理拾得物的規定,拾獲物品價值低於500元不予受理,不過,修正內容
仍在討論中。



針對撿到小錢該怎麼辦,律師林智群也提出見解《撿到小錢該怎麼辦?》,他認為「嗯,
饒了警察吧!為了20元,警察要做一堆文書作業!」並解釋根據「警察機關辦理拾得遺失
物應行注意要點」,當民眾通報遺失物時,警察要做以下8個步驟:(本文已獲授權)



1、與拾得民眾逐一清點拾得遺失物之數量、品項。


2、受理派出所填製或電腦列印收據四聯單,第一聯交拾得民眾收執。


3、其中四聯單第一聯會登載拾得民眾姓名、住址、電話、拾得日期、地點、品名、數量
及特徵等。


4、若受理派出所不知失主致無法通知認領,將陳報分局處理。


5、分局於清點拾得之遺失物後無訛後,將掛號管制並簽報登錄拾得遺失物處理系統網路
上公告認領,並列印紙本對外公告,副本發拾得民眾、有關機關及保管單位。


6、拾得遺失物依價值公告6個月後,若無失主領回,該物之所有權由拾得民眾取得,將通
知拾得民眾前來領取。


7、如果拾得民眾沒來領,還不能這樣算了,要再次通知,並附上「權利拋棄聲明書」。


8、如果拾得民眾置之不理,還要辦理提存,或繼續保管15年,之後才能繳國庫。


看完以上8步驟後,林智群說,為了20元,警察要做一堆文書作業,考慮到行政作業成本
,小錢還是別送警察局,「你好心,他(警察)受苦!」撿到幾塊錢(500元以下),就
拿去超商捐贈箱,順便跟店員說一下,至少有一個證人「只要錢不是跑到自己口袋裡,表
示我沒有侵占意圖,沒有主觀犯意,是不會構成犯罪的」。



不過,林智群也強調「如果你很怕(撿錢)有問題,更簡單,不要撿~」。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03/1064926.htm?from=fb_et_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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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讚賞,但撿到多少錢才要送到派出所呢?一名建國中學高中生跟爸爸散步時,在路上撿到20元,雖只是小錢,但也主動送到附近派出所,因公告無人招領,員警專程將20元送到他的住家簽收。警方肯定民眾拾金不昧,不過以前有人撿到5元也送交警所,但因處理過程公文耗費的開銷與紙張成本早已超過5元,因而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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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小朋友真的hen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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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wsx0128: 還好不是去隨機摸奶1F 12/03 21:57
johnwu: 投超商的箱子不就好了2F 12/03 21:57
cena0605: = =3F 12/03 21:57
wate5566: 撿到多少$算侵占?4F 12/03 21:57
ocean5566: 本來就是吃飽太閒 小錢不用給警局5F 12/03 21:57
kairi5217: ...這什麼北七理由6F 12/03 21:57
ANiZan9991: 覺青?7F 12/03 21:57
pinhanpaul: 那警察局怎麼不直接放捐款箱8F 12/03 21:57
clamperni: 不要撿就好了啊9F 12/03 21:57
ocean5566: 我撿到1000元以下的錢都不會給警局
不過1000元以上的 我也不會給警局啦  ㄎㄎ10F 12/03 21:57
AOA2: 撿到不送警察局~失主去報案~一不小心就吃上侵占罪名~都給你12F 12/03 21:58
makimakimaki: 我決定外面撿到一元也要去警局報案 免得資源都拿去浪費在幫進香團管制交通13F 12/03 21:58
AOA2: 們講就好了zzzz15F 12/03 21:58
ocean5566: 1萬元以上我才會考慮送警局16F 12/03 21:58
bobobola: 爽啦 警察在亂帶風向 就讓你忙死17F 12/03 21:58
ngalay: 不是建中生就不會報校名了18F 12/03 21:58
aa714564: 詐騙集團 可以拿詐來的100萬去警局19F 12/03 21:58
irumina: 鴕20F 12/03 21:58
lovekangin: 所以500以下的都不要撿囉?21F 12/03 21:58
yeap193: 500以下可以直接收口袋 ?22F 12/03 21:58
chocoball: 1000元以下丟捐獻箱就好23F 12/03 21:59
aa714564: 時間到 警察自動奉完  還幫你洗成乾淨的錢
                    還24F 12/03 21:59
zxasqw0246: 建中腦殘?26F 12/03 21:59
after1: 500蠻合理的27F 12/03 21:59
chun821543: 板主拾金不昧28F 12/03 22:00
ooxxman: 先訂下撿走多少錢不算侵占吧,有掉錢87要告20元侵占怎辦?29F 12/03 22:00
kk10894: 踢到水溝去阿 不會喔?30F 12/03 22:00
rony98: 硬幣也沒有編號 要怎麼證明是失主?31F 12/03 22:00
julia66: 掉過5百元根本找不回來32F 12/03 22:01
starport: 別讓警察不開心 好嗎33F 12/03 22:01
snsdakb48: 在工三小34F 12/03 22:01
MrQ2010: 監視器那麼密集 到時候因為五元被人告侵佔不是很衰?35F 12/03 22:01
KickAcer: 等你被告你就知道36F 12/03 22:02
brella 
brella: 如何定義價值在新台幣五百元以下?37F 12/03 22:02
brella: 現在連按照程序走都嫌麻煩?
SSbb5566: 人民撿到$500以下 給予口頭嘉勉乙次39F 12/03 22:02
f124: 先修法撿到一千以下被告不算侵佔阿40F 12/03 22:02
checkmate: 500元以下還是可能被告侵占41F 12/03 22:03
Goog1e: 把撿到的錢據為己有本來就是侵占啊 上面這麼多人看不懂?42F 12/03 22:03
poopllll: 怎不是律師跟本就是律匠不尊重法律的神級概念尼43F 12/03 22:03
SSbb5566: 金額就充公或派出所加菜金 我覺得很棒44F 12/03 22:04
Goog1e: 這篇又不是叫你撿到錢吞掉 是告訴你其他處理方式 或不撿45F 12/03 22:04
orfan: 然後新聞變成: 建中生連20元都偷! 律師嘆:法治觀念不足46F 12/03 22:04
s81048112: 律師 是不是想賺錢想瘋了47F 12/03 22:04
checkmate: 不可能修法不算侵占吧  天下大亂  小東西會一直被亂拿48F 12/03 22:04
K951753: 不要撿就好了啊 有病喔49F 12/03 22:04
tokyoto: 500元以下的派出所簡化流程 沒人領就直接捐給慈善機關吧50F 12/03 22:05
aa714564: 跟先修法在國道撞到重機免責  有70%像51F 12/03 22:05
Cha23Cha: 建中生 矯枉過正不行膩?52F 12/03 22:05
checkmate: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500元(舉例)以下  警察的程序變簡單53F 12/03 22:05
pptsuck: 書讀到頭殼小54F 12/03 22:05
brella 
brella: 直接援引74台上4225判例解決啦,不可罰的違法性。55F 12/03 22:05
checkmate: 捷運 鐵路  撿到雨傘多得很  都可以處理56F 12/03 22:06
poopllll: 怎不是該釋文意圖使人不偷大錢改圖小錢積少成多的神概念57F 12/03 22:06
chiawei314: 監視器看不出誰遺失了銅板好嘛58F 12/03 22:07
brella 
brella: 會不會有人遇到10000元,分20次撿呢?59F 12/03 22:07
brella: 不過這20次應該符合接續犯的概念,視為一行為。
poopllll: 怎不是警察職務態度讓人懷疑輕小錢瀆職的概念尼61F 12/03 22:07
silentence: 無聊  修成一年繳庫還是拍賣就好了  根本就是懶惰62F 12/03 22:07
fishouse: 啊不然大家都學阿扁  撿到錢就放口袋好不好!63F 12/03 22:08
flac: 其實可以在警局放個零錢捐獻箱,專收小額拾金64F 12/03 22:08
checkmate: 小錢簡化流程吧  估一下處理行政  紙張成本多少65F 12/03 22:08
silentence: 物品價值500誰來判斷阿  警察說他只有499也型阿66F 12/03 22:08
checkmate: 某個金額以下  就簡化處理67F 12/03 22:08
brella 
brella: 窮苦人家的一把堪用的破傘,價值更勝500元。68F 12/03 22:09
pcjimmy: 歪理69F 12/03 22:10
poopllll: 怎不是拾財之人沒有必要負擔警政工作牛毛而被消遣的義務70F 12/03 22:10
leaveleft: 為了20元要報案,調監視器,還要追拾遺人,警察給你20比較快啦71F 12/03 22:11
future314: 其實交給派出所真的是很麻煩 上次撿到700元也拿去
結果整個提報流程搞了快一小時 早知道直接放口袋...73F 12/03 22:12
cystal 
cystal: 路不拾遺才對75F 12/03 22:13
poopllll: 怎不是警察工作態度上線公評每月稽核低於評比每日扣20元76F 12/03 22:13
TakiDog: 靠北那不會派出所設置愛心箱哦77F 12/03 22:13
jenqhau: 反觀建中畢的馬拿公款買美少女戰士,這就是走後門的差別78F 12/03 22:14
gamania5972: 500以下嘉獎一支79F 12/03 22:15
F93935: 侵佔罪?80F 12/03 22:15
purplebfly: 有些東西沒價值,但對遺失的人很有紀念意義,你把東西定500元不受理,不就永遠找不回來了?81F 12/03 22:18
ssccot: 小錢沒人領不會直接入國庫喔 還要專程送去給人簽收 智障83F 12/03 22:19
angraer: 推文好精彩…越來越期待國民法官制度了XD84F 12/03 22:19
cinnie: 超過5000就要拿去警局了吧?85F 12/03 22:20
winiS: 科科,有辦法整警察了,整一次五元滿划算的86F 12/03 22:21
cinnie: 我小時候撿到500拿去警局過87F 12/03 22:21
kanoki: 投發票箱88F 12/03 22:21
KBTIT: 板上還蠻有想像力的 各種虛擬情境89F 12/03 22:22
ganganx: 腦海浮現警察痛罵撿到錢送來的小孩 「你害我很累耶!」90F 12/03 22:23
aprendes: 路不拾遺沒聽過喔,要撿就要做整套啊,還在那邊多少不算侵占,手不要那麼賤不就什麼事都沒了嗎。91F 12/03 22:27
deltarobot 
deltarobot: 台灣人94矯情93F 12/03 22:28
trylin: 我從小到大不管撿到多少錢都只有暗蓋一條路而已
除非撿到200萬 不然我不曉得誰丟了幾千幾萬會報警
大費周章去找的94F 12/03 22:28
Taidalmc: 50、100這種的撿到就帶回家吧 不要浪費社會資源
心理不安可以投進超商的愛心箱97F 12/03 22:29
bustyma19: 我連續十萬分一萬次撿到算我侵佔?99F 12/03 22:33
sazdj: 還好我都撿起來幫忙花291F 12/04 07:58
Gamelop: 不要撿就沒侵占的問題啦292F 12/04 07:58
max5566: 智障293F 12/04 08:06
asdfg5678: 不要撿啊 幹294F 12/04 08:09
stellvia18: 守法還被酸,真不愧於鬼島,八卦酸酸真讚!295F 12/04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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