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JAL96 (JAL96)標題 [新聞] 遭攔車痛毆還擊竟判防衛過當 法官:閃時間 Mon Mar 26 13:34:32 2018
1.媒體來源: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遭攔車痛毆還擊竟判防衛過當 法官:閃躲就好
3.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一名謝姓男子去年駕駛簡姓人妻的車載簡女行經台中市區時,被簡夫撞見,簡夫以為
兩人關係不單純,憤而攔車、拖出謝男一陣拳打巧踢,謝男莫名被毆,本能還擊並朝簡夫
臉部揮拳,致眼瞼頓傷、口腔挫傷,結果反遭簡夫控告傷害罪。台中地院指謝男被攻擊,
只要後退閃躲或逃離現場就好,卻揮拳還擊又抓簡夫衣服將他推倒,認定謝男防衛過當判
有罪,但考量簡夫傷勢不重且情有可原,因此宣告免刑。
至於簡夫遭謝男、簡女控告傷害、強制、毀損等罪部分,仍由台中地院審理中。
判決指出,去年2月5日下午4時許,謝男(45歲)駕駛簡姓女友人的車子,載簡女外出,行
經台中市后里區時,正巧被簡女的黃姓丈夫撞見,由於當時簡女和黃男正在打離婚訴訟,
黃男認為謝男是簡女新交往的男友,竟駕車尾隨並按喇叭、超車,最後攔下妻子的座車。
簡夫下車隨即走到謝男駕駛座旁拍打敲窗戶,並跳上引擎蓋猛踹擋風玻璃,致引擎蓋凹陷
,擋風玻璃龜裂,謝男見狀開車門欲下車理論,竟被簡夫拖出來一陣拳打腳踢。
謝男遭攻擊後,先以手阻擋,再對簡夫的臉部揮拳、抓簡夫往後將他推倒在地,至簡夫右
側眼瞼周圍頓傷、口腔、小指挫傷。而謝男也受有手、腳和頭部等挫傷。事後雙方互告傷
害、強制、毀損等罪。
其中簡夫控告謝男傷害部分,謝男強調:「他先打我、我才還擊。」堅稱出自於正當防衛
。
但法官認為,謝男遭簡夫攻擊,只要後退閃躲或逃離現場就好,卻對簡夫揮拳還抓衣服將
他推倒,已屬防衛過當,判謝男有罪,但因簡夫傷勢不嚴重,宣告免刑。仍可上訴。(鄧
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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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u630: 台灣法官真的很棒4F 03/26 13:35
→ kilof: 根本就是互毆麻 還說自己正當防衛6F 03/26 13:35
推 seeback: 免刑,科科~民事賠不了了8F 03/26 13:35
→ kivan00: 沒拿刀砍你 你竟然推倒他? 防衛過當喔10F 03/26 13:36
推 gitova: 被打的有罪 先打人的無罪?14F 03/26 13:36
→ minoru04: 小傷就要告傷害跟不能正當防衛根本就是在製造娘泡15F 03/26 13:36
→ Tchachavsky: 確實防衛過當 正當防衛是法律人所主張 你是嗎???????16F 03/26 13:36
推 souter: 笑死…林北要是摔技接壓制不就殺人未遂17F 03/26 13:37
推 tgyhum: 不會反告喔 不請律師的下場19F 03/26 13:37
推 belucky: 法官見解就是不一樣 呵呵 改天來示範一下怎麼被打時閃躲好嗎 法官21F 03/26 13:37
→ as7766332211: 學理上防衛是最後一個選擇 除非沒辦法跑 才能防衛直到沒有危險為止23F 03/26 13:38
推 pokyhoyo: 法官:我都玩盜賊 敏捷超高就是爽26F 03/26 13:38
→ currry: 避難權才有不得已吧
防衛權沒有28F 03/26 13:38
→ belucky: 請法律人示範阿 被打時先閃躲怎麼做 呵呵30F 03/26 13:39
→ macocu: 現在的法官都脫離現實阿33F 03/26 13:39
→ kivan00: 免刑又不是無罪 再來就去玩民事惹36F 03/26 13:39
→ belucky: 當每個人都學拳擊的 能躲掉別人的拳頭41F 03/26 13:40
推 pokyhoyo: 丟下老婆自己跑 等等被抓去強姦出氣怎辦42F 03/26 13:41
噓 cms6384: 記者常常喜歡斷章取義 還是看判決本文比較好43F 03/26 13:41
推 wadx1035: 法官:你不點敏捷現在要怪我囉?44F 03/26 13:41
推 wolve: 每個人都是奇異博士阿 控制時空 還能在瞬間判斷分析45F 03/26 13:42
→ andytaso: 閃躲就好 法官真的不食人間煙火46F 03/26 13:42
→ pokyhoyo: 看錯了..原來是被戴綠帽 欠打無誤47F 03/26 13:42
噓 yauaia: 忘了點敏捷zzzzzzzzzzzz 力量點滿49F 03/26 13:42
推 keyman2: 台灣法官...呵呵53F 03/26 13:45
噓 teyang: 他是會凌波微步哦54F 03/26 13:46
推 kerodo: 免刑又怎樣,事實還是防衛過當啊58F 03/26 13:48
噓 ilove5072: 因為防衛的不是法衛人啦,法官當然判有罪呀60F 03/26 13:49
推 niko0202: 台灣司法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65F 03/26 13:51
推 iam0718: 肥宅遇到就慘了 跑沒幾步喘吁吁70F 03/26 13:56
→ hate56: 打到法官就直接死刑71F 03/26 13:56
→ dragonne: 閃躲就好?法官有沒有被人打過啊?72F 03/26 13:56
推 scarface: 法官:自在極意!!你打不到我!!73F 03/26 13:58
推 qq097: 難怪唸法律的都當政客74F 03/26 13:58
推 tdkblur: 法匠真的很搞笑 只要正當防衛回收大概87%就是互毆了76F 03/26 14:02
噓 MIT8818: 就說練 敏妖 就對了, 練什麼法師!77F 03/26 14:04
推 STi2011: 閃躲就好......78F 03/26 14:04
推 herikocat: 以後會不會有判決說你只要閃躲子彈就好79F 03/26 14:05
噓 keepwild: 台灣法官平常一定沒被打過,才會做出光怪陸離的鳥判決80F 03/26 14:08
→ NOKIA3210: 免刑一樣算有罪啊,說得好像是法官施捨的一樣81F 03/26 14:11
噓 audiRS3: 北七 那罵人若被告時可以說不要聽就好了嗎82F 03/26 14:11
→ sky24421: 免刑還會有前科嗎,有的話還不是一樣..84F 03/26 14:14
推 diiky: ..................87F 03/26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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