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標題 Re: [新聞] 潘文忠辭職 吳思瑤:泛政治化留不住一個時間 Sun Apr 15 10:37:10 2018
※ 引述《JCS15 (鼻血KO左近寺)》之銘言:
: 潘文忠辭職 吳思瑤:泛政治化留不住一個好部長
: https://i.imgur.com/qTIKfGQ.jpg
: 吳思瑤說,泛政治化的事情留不住一個好部長,呼籲台大的誠信原則和法制底線不能失守
: ,也希望泛政治化的事情到此為止,不要再因為泛政治化讓台大的誠信和適法性都守不住
: 。
: https://i.imgur.com/MBDbITZ.jpg
: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來幫大家上一堂法律觀念課
普通法有三大原則,是所有法治國家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歸,這三大原則分別是:
1.無罪推定原則:在提出有效證據並受法院採納前,被告視同無罪
2.罪刑法定原則:法律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沒有明文規定的,
不得定罪處刑。
3.信賴保護原則:亦即法不朔及既往原則,過去法律沒規範所獲得的利益,不得因新
法訂定而沒收。
細節解釋請參考我修理王瑞德的文章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1968258.A.BB5.html
台大的誠信原則和法制底線有沒有失守,就用這三大原則來評量
1.遴選委員會兩次開會確認,所遴選上的新任校長相關資訊皆依照遴選規範辦理,
沒有違反規範的問題,因此在民進黨無法舉出「有效證據」之前,管爺當校長
當然沒有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2.法律中並未明定大學校長在違反特定法條的情形下不得聘任,所以沒有違反罪
刑法定原則。
3.第三點就不用說了,不論新規範怎麼建立與修正,都不得作為理由推翻之前規範
與法律所保障的權益,所以只要他的當選是在修法之前,都在信賴保護原則的保
障之下。
那麼既然台大沒有破壞誠信原則和法制底線,那到底卡管案中被泛政治化的元凶是誰呢?
用相同原則來檢視一下民進黨
1.教育部在沒有「有效證據」的前提下,以「有爭議」為藉口拒絕聘任台大新校長,
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2.管中閔的上任並未違反法律規範,民進黨卻企圖羅織罪狀,以法律所沒規範的違
法行為以「違反道德」為理由讓管中閔不能上任,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3.民進黨打算修法與遴選規範來改變管中閔既定的上任結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所以真正泛政治化,破壞適法性與誠信原則的不是別人,就是你們民進黨阿,
為了酬庸連法治國家的三大原則都可以捨棄,完全效法中國共產黨因人設事的做法,
真不愧是小共產黨,哪天民進黨改法律比照大陸讓總統任期不限制也不EY了,
因為民進黨愛台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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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在那邊嗆智力測驗 這大概只有台灣看的到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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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xe0919: 哇喔 理性給推 覺青繼續推給kmt1F 04/15 10:38
噓 ivorysoap: 會制造出黨產會這種怪物的政府你相信它會守這三條?3F 04/15 10:38
→ ivorysoap: 說你家是黨產就是黨產 但是只要交了錢就不追究囉7F 04/15 10:39
推 rexlin: 就沒有台灣價值啊~而且是覺青黨工大本營,怎會同意11F 04/15 10:40
→ angellll: 請正名 台灣共產黨 他們所有的行為其實就跟共產黨一樣12F 04/15 10:41
噓 NSKB: 幹,超噁心,之前整天黏著科p和菜凰,超噁13F 04/15 10:41
→ rexlin: 今天管如果是在文化大學上任,教育部還有綠色黨工不會吭聲14F 04/15 10:42
噓 andyahn: 罪刑法定,無罪推定,只適合刑事法,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不太適用。15F 04/15 10:44
誰跟你說不適用?罪刑法定跟無罪推定前面最常遇到的就是節稅,後面就是人與人之間
的互信原則,通通是法治國家做人處事的基本原則
→ EvoLancer: 年改跟黨產會就是這樣阿 不過我看鄉民推的很樂嘛17F 04/15 10:45
就是年改跟黨產會打著「轉型正義」的大旗被眾人所接受,才會讓民進黨食髓知味搞卡管
,柯文哲就很清楚民進黨正在逐漸破壞法治國家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石。
https://youtu.be/UxACYrw8IoY?t=7m31s
推 billymt: 那檢察官在調查什麼?18F 04/15 10:46
→ EvoLancer: 行政處分一樣啦 只要沒有推翻原處分強大且具體理由
就維持原處分
另外 管的爭議已經有人告上法院 所以也適用罪刑法定19F 04/15 10:47
推 andyahn: 不要亂教法律好嗎??節稅,沒有刑罰,何來法定。22F 04/15 10:50
沒有刑罰就可以逃漏稅嗎?
→ EvoLancer: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請問 現在是誰有舉證責任?
這行話不管是民事或刑事都能通用23F 04/15 10:51
推 andyahn: 教育部,核定,就是一個行政處分,不管其他什麼有沒有去提告其他刑事。25F 04/15 10:52
→ EvoLancer: 如果管是當私校校長 教育部可以這麼作 但今天是公立大27F 04/15 10:53
→ LisivoNCTU: 除非可以策動大陸大學作證,不然只能靠輿論搞管31F 04/15 10:55
推 drcula: 台灣價值最重要,無罪推定是甚麼狗屁東西,沒台灣價值就是渣沒有台灣價值就是有罪,就是沒資格,懂!??33F 04/15 11:05
推 Vassili242: 你說錯了 台灣只有黨即是法原則 黨大於法 黨的意志就是法源 懂?36F 04/15 11:31
原來是黨籍適法原則,受教了...阿幹那不就是中共!?
※ purplvampire: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4/15 11:39
推 nttc: 面對質疑,癩公公應該出面說明為何要割掉自己的小雞雞38F 04/15 11:50
推 muserFW: 這是中華民國的法律 台獨才不屑39F 04/15 12:16
推 playdoom: 自掘墳墓,安心上路
這件事就看見了民進黨未來的走向,像極了文革,以往國民黨的手段,民進黨一定過之無不及,大家顏色要對,不然以後都關一關41F 04/15 12:24
因為民進黨效法中共創了新的原則:黨即是法原則,與此原則牴觸者無效
推 KingKingCold: 推阿 這篇其實挺中肯的
管如果違法,那就直接拔管就好了
管如果沒有違法依正常程序選上,那就不要雞雞歪歪你要拔也拔不了,收手又臉皮薄,結果搞得不上不下卡管卡在那裏是哪招??46F 04/15 15:22
※ 編輯: purplvampire (114.32.132.173), 04/15/2018 16: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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