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IN6627 (70)標題 [新聞]癡纏學妹不成刺殺她 世新男大生二審判更重時間 Tue Dec 18 10:27:3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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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纏學妹不成刺殺她 世新男大生二審判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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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就讀大學三年級時,因追求石姓學妹被拒,涉持刀在課堂當眾刺
傷學妹頭頸,幸被助教大聲喝止,陳抗辯無殺人意圖,而是不滿學妹疏遠他還罵他,氣憤
之餘拿刀揮舞嚇唬卻不慎傷人,一審認定他盛怒起殺機,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月,全案
上訴高院今宣判,改判他6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21歲,在押)於2013年仍讀高中時,搭捷運通勤認識本案石姓學妹,取
得女方手機號碼後持續聯繫,女方後來察覺陳男言行緊迫盯人,甚至對她跟蹤監視,於是
開始疏遠,不料各自上大學後,陳男不惜從他校大學四年級降轉到學妹所讀的世新大學三
年級,只為接近學妹、同班上課。
女方不堪其擾,向陳男表明斷絕彼此朋友關係、拒絕再聯絡,陳男不斷更換臉書及LINE暱
稱,嘗試繼續聯繫,還曾在捷運站尾隨女方回家,甚至對女方拉扯或摀嘴,女方驚嚇不已
,多次在LINE與臉書以激烈責罵的言語,企圖擺脫陳男糾纏,但即使走進警局報案,陳男
仍如影隨形、表露一片癡心。
去年12月11日上午10時許,陳男隨身預藏一把水果刀,到校後在課堂攔住學妹,要求到教
室後門講話,質問學妹為何不理他、為何對他不友善,女方反問陳男:「你想要幹嘛!難
道我寄存證信函給你嗎?」陳男憤怒,突然亮刀出鞘,追上轉身逃跑、大喊:「老師救我
!」的學妹,左手按肩將學妹壓制在課桌上,右手持刀快速朝學妹頭頸連刺3刀,當場血
流不止。
眾人見狀驚呼,一名在場助教奮力大吼、命陳男住手,陳呆住丟刀,被獲報趕來的教官制
住,交給警員送辦。女方所受3處刀傷,分別在右後頸部、右耳上方與右顳部(太陽穴)
,各撕裂3公分到6公分,送醫幸無大礙,她對陳男此舉無法諒解。陳到案被羈押至今,還
被起訴涉犯殺人未遂罪嫌,出庭否認意圖殺害學妹,辯稱想跟學妹把話說清楚,一時氣憤
不小心傷害對方。
陳男並主張,他患有亞斯柏格症,犯案時受病情影響、處於精神耗弱狀態,且他行兇後在
現場「喃喃自語」要自首,這兩項因素應該符合減刑條件。律師也為陳男聲請精神鑑定,
希望爭取輕判機會。
法官指陳男持刀攻擊女方的部位均為人體要害、用力甚猛,若意圖嚇唬,根本無須拔刀出
鞘,陳雖確診為亞斯柏格症患者、有輕度身心障礙,但他到案能詳細敘述犯案前後經過與
犯案動機,沒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而使認知及辨識能力欠缺或顯著降低情形,不符合減
刑條件,也不必做精神鑑定。
法官認定陳男與女方一言不合起殺機,行兇時心存即使殺害對方也無所謂的不確定殺人故
意,且僅「喃喃自語」要自首,沒親自或委託在場他人代為報案,不符合自首減刑條件。
但法官考量陳男年輕識淺無前科,因亞斯柏格症而使溝通互動、思考模式跟別人不同,以
致無法理解女方情緒反應,卻一而再、再而三跟蹤女方,加上陳願賠償女方60萬元至100
萬元並舉家遷移,以免女方恐慌,雖沒達成和解,一審仍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月。(黃
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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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6個月->上訴->6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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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utkin: ADHD又被污名5F 12/18 10:28
→ kutkin: 柯p不用負責嗎9F 12/18 10:29
噓 mouz: 異性戀台男真噁心,應該造冊列管11F 12/18 10:29
推 liujd: 帥助教求認識15F 12/1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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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nicoke: 之前台大就有一個到處搭善的9.2 還一直重考18F 12/18 10:30
→ chocoball: 大概是女的不正 所以男的被屢次拒絕 更憤慨吧20F 12/18 10:30
推 wade6510: 沒前科就可以輕判 這法律也特別21F 12/18 10:31
推 k1400: 還真的是亞斯博格誒,會不會是他不覺得殺人有錯啊22F 12/18 10:32
推 pytzog: 這個案子判的好快啊 都已經二審了24F 12/18 10:33
推 apl02: 亞斯不是ADHD27F 12/18 10:34
推 tprktpps: 白癡 直接槍斃吧 新北只能這樣29F 12/18 10:38
→ qsxwdc: 不正也被砍,台男真可怕,到底要怎樣才安全?30F 12/18 10:41
推 linbsing: 可怕 遇到這種的不就像在等死 豪無辦法31F 12/18 10:41
推 godbar: ADHD跟亞斯完全不同的東西....34F 12/18 10:42
推 pzyc79: 有點蠢 說不定強姦她還判比較輕35F 12/1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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