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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OD (XOD)
標題 [新聞] 「還來6億元!」TWICE娜璉遭媽前男友告
時間 Tue Sep 19 15:37:31 2023


「還來6億元!」TWICE娜璉遭媽前男友告上法院 JYP:不發表立場


記者吳睿慈/綜合報導
南韓人氣女團TWICE成員娜璉吃上官司!據韓媒報導,一位A男曾是媽媽娜璉情人,他表示自
己金援娜璉出道前的生活費,但對方出道後並未還清這項債務,雙方沒能談攏最後靠到法院
上,法院19日判A男敗訴,JYP則是低調避談:「關於這個判決沒有任何立場要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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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TWICE娜璉遭媽前男友告上法院。(圖/翻攝自娜璉IG)

據報導,娜璉媽媽前情人A男向法院主張自己借給了母女倆6億元,從2004年8月到2016年6月
的12年來總共給了娜璉方韓幣5億3590萬8275元,以及娜璉與娜璉媽還在2009年3月到2015年
2月為止共6年之間以A男的名義刷了信用卡韓幣1億1561萬2093元,金援娜璉與其母親逾6億
元(約台幣1500萬元)的金額。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239/d7239691.jpg
[圖]
▲TWICE娜璉媽前男友最後敗訴。(圖/翻攝自娜璉IG)

後來娜璉在2015年10月成功出道,A男控訴娜璉欠債6億不還錢,「娜璉還是練習生的時候,
她答應歌手出道後要還錢,但她失約了」,於是1月時把母女兩人一狀告到法院上,法院認
證A男有支出這項款項,但不認證6億為「債務」,由於當時A與娜璉母親是戀人關係,款項
清單上的學費、房租、電話費等款項只能視為是生活費零用金,沒有證據能顯示是債務。
法院一審判A男敗訴,目前A男沒有要繼續上訴,JYP則是低調避談:「關於這個判決沒有任
何立場要發表。」


https://star.ettoday.net/news/2585569
「還來6億元!」TWICE娜璉遭媽前男友告上法院 JYP:不發表立場 | ETtoday星光雲 | ETtoday新聞雲
[圖]
南韓人氣女團TWICE成員娜璉吃上官司!據韓媒報導,一位A男曾是娜璉媽媽情人,他表示自己金援娜璉出道前的生活費,但對方出道後並未還清這項債務,雙方沒能談攏最後鬧到法院上,法院19日判A男敗訴,JYP則是低調避談:「關於這個判決沒有任何立場要發表。」(TWICE娜璉,TWICE,娜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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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網留言:

  1. 媽媽的前情人…到底是什麼…
2. 悲慘的人
3. 同居婚姻支付生活費有什麼可悲哀的
4. 我為這樣被提及的娜璉感到難過
5. 我只是為娜璉感到難過,她的家庭狀況被揭露了
6. 沒有償還義務,卻有12年以上的羈絆,結局令人難過
7. 如果是6憶的話真的會很傷心
8. 中間應該是母親來解決的,女兒有什麼錯?
9. 12年大概6億韓元,每年5000萬韓元,就算到2023年也是很多錢了kk
10. 如果當時是6億的話,大概是現在的3倍
11. 其實從法律上講,即使父母是騙子,孩子也不必還錢,法律上講,娜璉勝出是理所當然
的。從法律上來看的話…
12. 不,這不是連帶罪制。為什麼我女兒要為此付出代價?
13. 即使法律上沒有問題,也可能是道德問題,金額也不小
14. 不是阿,照常理來說,你媽、你爸爸、前男友、前女友在你學生時代給你買過食物和學
習用品,所以都要還嗎。如果我這樣做,你會開心嗎,不要在那胡言亂語,真的
15. 如果你賺了很多錢,就還錢,這在道德上是正確的
16. 6億是很多,所以我覺得有點牽強,但如果娜璉不成功怎麼辦? kkk 我不只要給離婚的
爸爸錢,還要給媽媽的前男友?
17. 就算打官司,也只能是針對母親,為什麼還要針對孩子呢?
18. 我聽說敗訴的人甚至沒有上訴。就這樣吧
19. 男方自己也沒有上訴一審判決,法院也說無需支付,宣稱勝訴,當事人覺得事情已經結束了,為什麼他們又要再次審判他們呢kkk
20. 這就是為什麼戀人不應該互相支援金錢,相信他們會還錢是愚蠢的
21. 不管怎樣,那不是我的親生孩子,未來是否能成功也不確定。 在這長達12年的時間裡,他每個月都支付了我共6億韓元,相當於每個月450萬韓元,考慮到2004年到2016年的通貨膨脹率,這足以讓我過上富足 的生活。 而且,即使在取得成功後,他等了6年才提起訴訟,這是否意味著他並不是一個壞人呢? 一直在嘲笑那個要求男方退還約會費用的人(而在判決中明確指出這些錢不是用於約會費用,而是用於生活費、房租、借款和學費等)的人,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們應該保護我的名譽,但根據目前已經公開的訊息,似乎沒有任何理由誹謗男方,讓我們小心處理這件事情。
=>但對前女友的女兒娜璉提起訴訟合適嗎?
=>那麼全職家庭主婦在離婚時是否應該要求生活費用的支付? 並不是說要求生活費用是軟弱無能,而是要看要求是否合理
https://theqoo.net/square/293656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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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46.143 (臺灣)
※ 作者: XOD 2023-09-19 15:37:31
※ 文章代碼(AID): #1b2K--Q1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695109054.A.681.html
applesea: 前情人:我現在就要你們母女吐出每一口我付錢的飯1F 49.216.106.0 台灣 09/19 15:55
dreamonpu: 覺得是大人之間的屁事,因為娜璉紅了所以才硬要這樣爆出來,只覺得那時候還是小孩的她也是蠻倒霉的,明明也不是他該承擔的事情3F 42.77.65.66 台灣 09/19 16:00
Kavass: 這人也太有事

songmeng:
法院認證沒有借貸關係,還在那邊還錢???

1.163.244.137
09/19
16:05
dobe: 女兒最可憐8F 106.64.40.71 台灣 09/19 16:06
dg7158: 反正交往的時候你情我願分手之後把錢還我這樣的人還真的不少9F 27.51.56.172 台灣 09/19 16:07
db486250: 未成年小孩說長大要怎樣的 基本上都是童言童語 大人只有壞才會緊咬不放11F 42.73.255.60 台灣 09/19 16:12
juju1019: 談不攏才提告,對方確實花錢扶養多年,但對媽媽前男並沒有扶養義務,還是別傻傻幫情侶養孩子,關係在親密,有借貸關係也要留證據。對方敗訴未上訴也算是認了吧13F 223.140.45.87 台灣 09/19 16:14
yua123: 上一代的恩怨 他們自己解決吧
只能說這男的有點男子氣概就別要這種錢
沒人逼你談感情18F 27.247.197.159 台灣 09/19 16:15
sammyymmas: 不知道韓評有沒有篩過
看起來一樣是在糾結金額問題21F 223.137.142.173 台灣 09/19 16:17
juju1019: 很多大人恩怨多跟孩子無關,但孩子卻也是既得利益者23F 223.140.45.87 台灣 09/19 16:17
sammyymmas: J大說的也有道理 之前某藝人女友事件就有孩子得利應該一起被罵的說法25F 223.137.142.173 台灣 09/19 16:20
bumloveme: 原來娜璉爸媽離婚?27F 223.137.194.233 台灣 09/19 16:21
dg7158: 為了討好情人的子女而在物質生活上出手闊出的也不是什麼罕見的事吧28F 27.51.56.172 台灣 09/19 16:26
skvera: 狀況不同不要亂類比吧~
女藝人那個是被害者的錢耶...30F 118.166.165.65 台灣 09/19 16:28
felisun: 孩子也要被罵是什麼說法..10來歲的孩子還管得了父母行為?32F 122.116.66.105 台灣 09/19 16:29
sammyymmas: 我也沒有類比啊 我只是舉例
要說完全是上一代的事情
跟娜蓮沒有關係有點牽強吧34F 223.137.142.173 台灣 09/19 16:30
felisun: 就該10幾歲輟學出去流浪打工靠自己,不然就是既得利益者。37F 122.116.66.105 台灣 09/19 16:31
jansy: 那個是拿受害者的錢來炫富觀感也不好吧39F 106.64.105.156 台灣 09/19 16:31
ladyC: 舉那什麼爛例子,根本和這個無關w40F 1.200.250.151 台灣 09/19 16:32
felisun: 有關係的點就是她不能選擇自己的媽媽41F 122.116.66.105 台灣 09/19 16:32
crisp0617: 這就一般金錢糾紛吧,唯一會變新聞的點就是娜璉了42F 101.12.53.149 台灣 09/19 16:32
benboy: 這篇有韓評還會爆嗎? XDD44F 39.14.18.111 台灣 09/19 16:34
chaechae: 笑死 根本不同的事情硬要比45F 223.136.255.92 台灣 09/19 16:34
benboy: 這篇有寫法院認證是生活費了 黑酸看清楚XD46F 39.14.18.111 台灣 09/19 16:36
rEdRaIn007: A男知道會敗訴純粹故意要讓璉媽對女兒愧疚以作為報復吧47F 219.71.242.169 台灣 09/19 16:44
holan40: 覺得道義要還的人根本是覺得娜璉成功有錢,才這樣想吧!甚至這個前男友也是這麼想的,要不然一起生活時的生活費,1500萬你又知道花到哪裡了!應該也有包含男生花費只是統一算在一起吧49F 114.41.76.44 台灣 09/19 16:50
hellolaw: 現在覺得難過的是娜璉生日就要到了 應該開心的日子卻要被關注家庭生活QQ54F 111.241.119.136 台灣 09/19 16:50
※ 編輯: XOD (1.200.246.143 臺灣), 09/19/2023 16:54:17
holan40: 坦白講學費電話費房租等生活費,如果只是要求還學費等真消費在本人身上還比較合理,但全部要求給…根本是獅子大開口吧!要是我也不想給,我有錢就要養你六年?56F 114.41.76.44 台灣 09/19 16:57
roshe8780: sammy從上一篇一直重覆提不要撇清 請問孩子未成年到底怎麼選擇撫養自己的人 要怎麼撇?61F 49.216.91.111 台灣 09/19 17:01
sammyymmas: 這新聞的金額是匯款給女方
以及女方用信用卡刷的總和
不是指男女方生活費總和吧64F 223.137.142.173 台灣 09/19 17:02
nckukath: 有拿過生活費,代表有過養育事實,曾經也跟家人一樣相處,媽媽應該要好好處理,而不是放著爛67F 101.138.44.253 台灣 09/19 17:04
sammyymmas: r兄消消氣 我只是認為被贍養的孩子
在這筆金錢糾紛中不是完全沒有關係的不是說孩子該不該幫忙還錢哦70F 223.137.142.173 台灣 09/19 17:04
yujuismylove: 這6億就是實際有記錄匯給她們的錢,跟實際她們有刷他信用卡的錢73F 42.74.98.58 台灣 09/19 17:05
s860382: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媽媽真的也是____75F 60.251.69.80 台灣 09/19 17:07
holan40: 有說匯款刷卡給她們,但也有說花費在電話費房租等生活費,還是說只是情人完全沒生活在一起?76F 114.41.76.44 台灣 09/19 17:15
NC0516: 我只疑問都出道多久了,現在才爆出來這篇新聞?79F 114.140.128.38 台灣 09/19 17:15
louloupan: 對媽媽提告是一回事 為什麼連娜璉都要一起告呢?81F 218.172.31.152 台灣 09/19 17:15
bonbon315: 覺得男的不算很無理 但應該跟媽媽處理就好83F 101.9.102.180 台灣 09/19 17:15
juju1019: 男方若真想鬧大早能鬧大了,而非拖那麼久討不到才提告85F 223.140.45.87 台灣 09/19 17:19
thebirds: 推韓評2187F 223.141.190.172 台灣 09/19 17:19
yuhsinyu: 舉例的話比較像林月雲事件,侯佩岑被牽88F 36.229.251.35 台灣 09/19 17:20
juju1019: 道德上對方長年扶養、支持著母女,媽媽該好好處理才對90F 223.140.45.87 台灣 09/19 17:22
felisun: 怎麼知道拖很久討不到的?什麼時後分手的?什麼時候提告的?討了多久?92F 122.116.66.105 台灣 09/19 17:25
shwd: 是需要好好處理 所以為何要連娜璉也告呢94F 27.242.97.189 台灣 09/19 17:27
snownow: 應該是匯款對象有娜璉才會一起告吧
是說法院本來就是處理民眾紛爭的地方
就是無法處理才會上法院R95F 1.161.158.168 台灣 09/19 17:28
yujuismylove: 22年1月提告,現在訴訟結果出來
錢就有匯到娜璉名下,當然一起告啊98F 42.74.98.58 台灣 09/19 17:29
Zzz7777777: 道德瑕疵吧,賺這麼多還有點有沒啥,除非那男的根本沒給錢,但看起來不像573F 36.231.75.197 台灣 09/20 09:00
ctrliam: 好好笑 是不是現實中當過火山肖子啊這麼氣XDD575F 140.128.136.157 台灣 09/20 09:03
aunt: 媽媽有責任要處理好的577F 123.50.53.130 台灣 09/20 17:43
cyching6713: 反正沒寫借據就可以不用還578F 123.194.126.114 台灣 09/20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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