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oL作者 Judge0128 (我是基德,我是個律師)標題 [閒聊] 從法律上看PSG有沒有惡意解約時間 Fri Jun 2 10:30:02 2023
在雙方各說各話 沒有把合約拿出來看之前
大家無論怎麼大談、通靈 也沒什麼結論
所以正在準備考試的小弟弟我
就試著假設合約不知道有沒有「合意終止」條款的情況下
單純從現在法律的規定 討論有沒有所謂的「惡意終止」
▁
大家應該都知道 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 所以我們就從勞基法開始看
Q1 電競選手有適用勞基法嗎
A1 根據勞基法的規定 除了主管機關指定的一些特殊行業
一切的「勞雇關係」都適用勞基法的
https://i.imgur.com/mwA87j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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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懶得查電競業是不是指定的特殊行業
所以就先假設不是 往下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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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適用勞基法的情況下 戰隊能直接請選手走人嗎
A2
https://i.imgur.com/Dbt8aXr.jpg
看PSG的聲明 推測他們應該是想要用第1項第4款
取得終止權 要U寶閃人
當然甚麼是「違反契約或工作規則」還很有得吵
不過PSG確實在法律上 是有可能站得住腳的
▁
再退一步 假設電競業真的不適用勞基法好了
那就必須回歸到民法來討論
要用民法討論 就必須定性PSG和U寶到底是簽甚麼契約
下面就分兩種情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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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僱傭契約
A1
https://i.imgur.com/UIlrVO8.jpg
和上面講過得差不多 因為僱傭契約注重個人的能力
所以PSG認為U寶不符合他們的要求時 就能要他滾蛋
當然 能不能請求損害賠償是另一回事 就不多談
Q2 委任契約
A2
https://i.imgur.com/HVNbub4.jpg
民法有規定 如果跟勞務相關 但雙方又不確定是甚麼契約的時候
適用委任的規定 所以PSG可能會說 我只是要你來幫我打比賽之類的
就會變成委任 不過那也不重要
因為委任也在意當事人能力 還是可以隨時要U寶滾蛋
▁
懶人包
1.適用勞基法 PSG能取得終止權 要U寶包袱款一款
2.適用民法 PSG同樣能取得終止權 要U寶閃一邊涼快去
順帶一提 終止權是
單獨行為 不用U寶同意就能行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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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以上 處理的都是實體法的問體
但最重要的 就是上面提到訴訟上
針對
違反契約或工作規則
要由誰負舉證責任的問題了
基本上U寶應該會提「確認xx契約存在之訴」
根據現在法院的見解 基本上要先由U寶提出他們確實本來有合約
再由PSG積極舉證他有一些違約的事實...等等
所以PSG能取得終止權
當然U寶也可以再進一步舉證 他沒有違約、違反工作規則等等
所以PSG沒有終止權...之類的
▁
懶人包
1.PSG就U寶違約要負舉證責任 所以他們有終止權 能終止契約
U寶想贏的話 就必須進一步舉證他沒違約、違反工作規則等等
否則可能就變成法院認證的工作態度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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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他要怎麼舉證呢 我哪知道 我又不是他的律師 哈哈
https://i.imgur.com/bF9ChZo.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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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96.181 (臺灣)
※ 作者: Judge0128 2023-06-02 10:30:02
※ 文章代碼(AID): #1aULGi_1 (Lo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685673004.A.FC1.html
推 NODINO: 妳從固定上下班 要求訓練內容 怎麼會是委任==2F 06/02 10:32
我當然知道他有人格上從屬性之類的 但這樣考卷寫的不夠長
推 cyuemiao: 香港台灣這方面有差嗎,理論上要打官司也不在台灣5F 06/02 10:35
→ syearth: ...psg是香港法院 管轄的吧 看台灣法律幹嘛?8F 06/02 10:36
民訴第12條有規定 契約關係涉訟的話 會看債務履行地
推 kqP5641: 我記得土龍昨天不是才po了一個函釋說運動員 教練的契約關係非勞雇契約==
樓上土龍9F 06/02 10:36
→ diefish5566: 在哪打官司也是看約當初怎寫吧 正常約應該會規定法律糾紛受哪管轄
PCS這季在台灣打 U寶也台灣人 真不好說管轄法院
土龍是說不適用勞基法啊 但僱傭關係民法還是可以討論吧12F 06/02 10:37
對 有可能台灣還是有審判權 至於重大事由實務怎麼看 我不確定 對勞動相關沒有研究
※ 編輯: Judge0128 (140.119.96.181 臺灣), 06/02/2023 10:45:16
推 wwl0909: 小V當初臭隊友被JT火掉 JT話都沒PSG說得重 我倒想看看Ubao做了什麼可以讓戰隊方主動說出毀掉選手生涯的言論18F 06/02 10:46
推 kosoj6: 比如美商公司台灣分部有糾紛 你說不定能去美國也告21F 06/02 10:47
→ tindy: 我猜是沒簽聯絡簿22F 06/02 10:47
→ kosoj6: 一次 不知道 但台灣能告是肯定的吧23F 06/02 10:47
唯一不能告的例外就是他們合約有約定發生糾紛要由哪裡的法院管轄 但現在合約都未知
※ 編輯: Judge0128 (140.119.96.181 臺灣), 06/02/2023 10:52:40
推 y12544: 我猜是偷偷把芋頭加到隊友的火鍋裡25F 06/02 10:51
→ JohnSick: 我也可能猜把蛤蜊殼丟到馬桶裡。29F 06/02 10:54
推 orange077: 勞基法那邊,你要取得符合情節重大啊 不是我叫你滾就能滾,什麼叫情節重大不是psg說了算30F 06/02 10:55
→ mnxzq: 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32F 06/02 10:56
推 nothingsun: 當然不是PSG說了算,所以才要上法庭呀XD 就說不準PSG就真的有王牌這樣34F 06/02 10:58
推 drsung48: 去跟法官說吧 笑死 海綿寶寶37F 06/02 11:00
→ nothingsun: 樓上搞錯了 法律上肯定是勞方贏面大的,但資方大多會拖時間搞爆你,要一直上庭你沒辦法做其他工作,最終你只能和解38F 06/02 11:00
推 arbee: 樓上正解 應該調解結案41F 06/02 11:03
推 sikadear: 如果U寶提P不照提前解約規則解約,不就是換P要舉證U哪裡違約嗎?
U哪裡違約,所以P提前解約42F 06/02 11:06
推 WinDeity: 為什麼不是要終止合約的人拿出他違規的事證明?這樣感覺好像資方隨便說你不尊重工作就能開除人?46F 06/02 11:09
推 nothingsun: 樓上就是我要說的 所以一般來說勞方贏面是更大的
但這次PSG說得這麼重很明顯是有什麼證據才會嘴成這樣啦48F 06/02 11:11
抱歉我有點搞錯 應該是PSG要負舉證責任 感謝提醒 我順便修一下內文
※ 編輯: Judge0128 (140.119.96.181 臺灣), 06/02/2023 11:19:25
→ turtleaoc: 舉證沒很難啦 電腦紀錄很好查不說 選手這種作息52F 06/02 11:13
推 a0616123: 芋頭丟火鍋已經構成恐攻了吧 建議現場擊斃 不用審判53F 06/02 11:13
→ turtleaoc: 很容易就在公司做私事了 找個人證就算舉證了54F 06/02 11:14
推 a43164910: 所以到底是誰要舉證 統一一下好嗎==55F 06/02 11:14
→ turtleaoc: U寶要反證 就變成要說服法官這些都合理正常56F 06/02 11:15
推 WinDeity: 所以現在根本通靈阿,看PSG講成那樣能拿出什麼U寶不道德的證據吧,不然現在看起來比較像PSG想解約簽媽寶,直接隨便安個罪名給U寶
不是,你證據都沒拿出來我要怎麼反證,你口頭說就57F 06/02 11:15
推 sikadear: 這就大家通靈的原因啊 到底是PSG留情面U寶白目自爆61F 06/02 11:16
→ diefish5566: 為了簽媽寶直接thank you就好了啊 去年不就這樣63F 06/02 11:16
→ smooth0920: 在這邊扯台灣管轄 要是當初跟PSG的合約就約定合意管轄你這這邊貼這些都廢話你知道嗎64F 06/02 11:17
老哥 別這麼火爆啦 我上面回應推文就有說 我知道有合意管轄的話 這篇就是廢話了
→ sikadear: 還是P想隨便處理U寶結果被反咬,P當初的聲明看不懂66F 06/02 11:18
推 hasroten: 就算真的不續簽 公告也沒必要弄的這麼難看阿67F 06/02 11:23
※ 編輯: Judge0128 (140.119.96.181 臺灣), 06/02/2023 11:27:23
→ macocu: 沒事,小編背鍋(X68F 06/02 11:26
推 kingianlin: 不過這次會那麼兇我看不怎麼單純
看是小編背鍋還是真有其事囉反正看戲
每個人反駁都馬是自己沒犯罪
在這邊瞎雞巴猜也沒啥用
安個罪名也有點怪那其他次怎麼沒安罪名69F 06/02 11:26
→ AbukumaKai: 管轄權解約金這些都不談 現在連那張解約書的效力是啥都不好說吧
用鬼島勞基法來看 搞不好那張的性質是終止契約的預告 人家走11條解約的
12號給單子 現在宣布才是正式生效的話也過10天了75F 06/02 11:37
剛剛吃飯時想了一下 這件事情會吵半天沒結論 大概是下面2個層次的問題
1. PSG自始至終沒有說U寶做了甚麼
2. 就算說了 法院會不會認定那個行為違約是未知數
畢竟有沒有違約不是你我、P、U說了算 而是由法院認定 但現在關於LOL的勞資糾紛
案例不夠多 導致我們很難了解 到底甚麼樣的行為算是違約
例如打假賽、代打、洗分等等 大家可能都有共識
但如果只是擺爛 送頭 氣氛隊友 甚至更私生活一點的 不好好練習 墮胎之類的 究竟算不算
LOL又是比較特殊的行業 也不太好類比 所以我希望U寶去告 讓我們知道法院怎麼認定
※ 編輯: Judge0128 (140.119.96.181 臺灣), 06/02/2023 11:51:02
推 babosa633: ubao需要你
psg不回擊是為了企業形象吧,等下搞到冠名商約滿走人怎麼辦
其實買斷就好了,不會有後續公關危機83F 06/02 11:52
推 kingianlin: 不過回擊要幹嘛XD 真當看戲的是國民法官
就算有證據也是拿來當籌碼直接放給大眾看是?88F 06/02 11:58
推 aikun: 現在就是各說各話,雙方都才第一篇,風向未定90F 06/02 12:01
推 kosoj6: 突然發現這篇是你第一篇文耶 給個鼓勵91F 06/02 12:03
推 s355185s: 謝謝法律豚整理(根本沒看)92F 06/02 12:14
推 korzen: 查一下訓練室電腦紀錄就知道有沒有上班摸魚了吧
還是現在的選手都很有sense知道電腦是公司的 不要在上面留下任何個人資訊?
不然排Rank的時候看個YT傳個Line 都很有得吵ㄅ93F 06/02 12:32
推 cjy1201: U寶穩輸的啦 不過如果單純因為下班沒練就發這種公告 誰還願意跟psg簽約 壓力超大98F 06/02 12:36
→ Risedo: 人治國家100F 06/02 12:45
推 TPPlazycow: 誰想來PSG ..就有心想贏不是來當公務員的選手啊 他們現在知道PSG的都會練習 薪水還比較高不是嗎?101F 06/02 12:49
→ SkyBearV: 行政院算主管機關嗎? 行政院公告娛樂業中的職業運動業的運動員不適用103F 06/02 13:11
推 ig49999: 一堆人輟學生排隊等著跟PSG簽約好不好
根本不差一個U寶
整天打電動還有錢領105F 06/02 13:16
噓 edieedie: 我覺得你可能要多準備念點書了108F 06/02 13:18
→ ig49999: 出國順便去最頂的PSG參觀 你不簽很多人想簽109F 06/02 13:19
推 et310: 看來這幾年國考版又有新考題了113F 06/02 13:48
→ icesean: 塔龍是香港公司吧,你拿台灣法律講半天是在幹嘛114F 06/02 14:26
推 dos01: 打職業本來就要比別人強了 下班練不練本來就是假議題 問題是爛 比別人爛還練的比別人少 不踢你踢誰115F 06/02 14:31
推 wteee: 大概被發現以前都不簽聯絡簿117F 06/02 14:47
推 diefish5566: 對啊 重點就是爛 爛就下去 怎PSG理由不是戰力不符全PTT這件事共識就是ubao真的很爛啊118F 06/02 14:52
https://i.imgur.com/fBIWPib.jpg
幫大家查好了 塔龍在台灣是有直接設公司的
所以除非合約有約定管轄法院和準據法 否則在台灣告 用台灣法律都是沒問題的
※ 編輯: Judge0128 (140.119.96.181 臺灣), 06/02/2023 15:22:11
→ egg87346: ubao的爛是比較出來的好嗎 真的爛也不可能去打MSI只能說沒去打MSI搞不好還不會被炒120F 06/02 15:18
→ TPPlazycow: 塔龍在台灣有公司 但和Ubao簽約的是這間公司嗎?126F 06/02 15:37
實際怎麼樣不知道 但從塔龍特地設立「公司」 而不是「分公司」
可以合理推測他們希望這公司有權利能力 可以做一些法律行為吧 例如和選手簽約
※ 編輯: Judge0128 (140.119.96.181 臺灣), 06/02/2023 15:47:42
推 JohnSick: 你好認真,把我知道都查完了,笑死。128F 06/02 15:48
推 linarina: 分公司簽約效力直接歸屬總公司,未必有差距甚大。如果是跟塔隆台灣簽約,反而U寶確實有機會去爭執管轄跟適用法律的主張吧
跟香港簽就是比較需要爭執管轄跟準據法130F 06/02 16:57
推 ismiumiu: 假設今天選手把隊伍扛到國際賽 然後陣前被換將
這樣就可以符合惡意 若該付的都有付 就很難說是惡意135F 06/02 17:30
推 linarina: 塔隆在台灣是子公司,不是分公司。137F 06/02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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