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ilitary作者 ejsizmmy (pigChu)標題 [新聞] 賴清德前機要吳尚雨共諜案判3年 何仁時間 Thu Jun 25 19:41:28 2026
原文來源:
賴清德前機要吳尚雨共諜案判3年 吳釗燮前秘書何仁傑竟無罪
https://www.ctwant.com/amp/article/486631/
(縮)
https://reurl.cc/Ga7rZy
原文摘要:
民進黨前資深黨工黃取榮在中國經商時被中共軍委會吸收,後續再由黃吸收綠營民主學院前
副主任邱世元、總統賴清德任副總統時的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秘書何仁
傑成共諜。台北地院去(114)年ㄧ審判黃10年、邱6年2月、吳4年、何8年2月有期徒刑,高等
法院今(25)日二審改判黃6年、邱5年、吳3年有期徒刑、何無罪,全案仍可上訴。此判決一
出引起社會譁然。
心得感想:
其實之前我就提過情報的滲透多元化的問題
何仁傑他們的作法這次風傳媒也有提倒
https://reurl.cc/O6d19v
北院判決指出,外交部長辦公室前諮議何仁傑於民國112年間,利用確認外交部長行程等機
會,將公務上秘密2份及機密1份交予新北市議員李余典前特助黃取榮,黃取榮撰寫成分析報
告,以加密軟體傳給中國情工人員。
根據判決,黃取榮另指示民進黨黨工邱世元,向時任副總統辦公室諮議吳尚雨刺探及收集總
統出訪行程細節的1份資料,及副總統國內選舉行程4份資料。
也就是說,112年的選舉行程、出訪資料那時候就被掌握了.....
以委內瑞拉跟伊朗之前斬首行動美國的作法來看,等同是完全暴露在同情況的危險中....
(有興趣的可以看這篇)
文章代碼(AID):
#1fgGUz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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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50.253 (臺灣)
※ 作者: ejsizmmy 2026-06-25 19: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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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jsizmmy (101.12.150.253 臺灣), 06/25/2026 19:42:54
推 swfswf: 何仁傑做這個事完全與公務需求無關,不知道自己在送情報嗎?14F 06/25 20:41
→ pf775: 顏色對了嗎17F 06/25 20:59
推 mahoro: 果然最大的共諜在__18F 06/25 21:02
→ dfgh5566: 如果我們軍武板衆能進入司法體系,一定能改善台灣司法19F 06/25 21:12
→ Leo4891: 做共諜還可以拚無罪 難怪現在越來越多人舔共了
搞不好鄭麗文變成先知21F 06/25 21:12
推 kyon623: 貪污都能變偽造文書了,共諜無罪有什麼好意外的?25F 06/25 21:33
推 Farid: 又要說司法不公了嗎27F 06/25 21:47
推 kobebrian: 不是啊新聞完全沒提到高院基於什麼原因改判無罪 到底在衝三小28F 06/25 21:57
推 aweara: 標題很ctwant 只是要給你們看標題30F 06/25 22:14
推 aweara: 高院認定,黃取榮部分交付中國情報人員的分析文件,引用政府公開資料或新聞稿,且文件內容存在時序錯置、內容不符事實等情形,難認屬機密。另外,依黃取榮與邱世元與中共情工人員對話內容,對自身的人脈及情蒐能力有虛構、誇大情形,且黃取榮與何仁傑平時除過節問候外,其他並無聯繫或交付情資的狀況。
高院認為,何仁傑於案發時的手機於2025年2月19日被查扣,黃取榮和何仁傑的對話紀錄,並無刪除或毀損,但一審卻誤以為何仁傑所使用的備用手機查無對話內容,便認定兩人有刻意刪除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以此推論兩人有秘密關係,與客觀事證不符而有重大違誤。
高院指出,何仁傑任職外交部期間,負責業務與檢方所指涉的外交機敏文件無關,且外交部涉密文件非辦公室人員可查閱,無法僅因其任職外交部,即推論其曾取得相關機密並交付黃取榮,何仁傑於黃取榮向中共情工人員所建構的情報網路,僅是包裝資訊來源、誇大工作成果及請領經費的人頭角色,並非實際參與情蒐、洩漏外交機密的共犯,因而改判無罪。32F 06/25 22:18
→ dslite: 法官也要送反滲透法辦一辦吧52F 06/25 22:24
推 CHYYP: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53F 06/25 22:26
推 aweara: 黃取榮、邱世元、吳尚雨 的部分 ,高院表示,一審把黃取榮、邱世元的「刺探」行為認定為「收集」,吳尚雨的「洩漏」認定為「交付」,法理容有誤會,且黃取榮部分交付中共的文件,引用公開資料或新聞稿,且文件內容錯置、非機密;一審對吳尚雨的法條顯有違誤,且對黃取榮、邱世元的洗錢罪量刑有輕重失衡、不符比例原則的情形。
高院審酌,黃取榮、邱世元明知對方是中共情報人員,仍為了一己私慾,配合中共情報人員窺探我國政府涉外事務,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但考量邱、吳偵查及歷次審理均坦承犯行,邱世元已繳回犯罪所得,予以減刑54F 06/25 22:27
推 aweara: 金流方面: 檢調調查,黃取榮2003年遭中方情報人員吸收,於2017年吸收邱世元,並於2022年吸收何仁傑。黃取榮將邱、何取得的副總統出訪行程、外交部機密及台美貿易倡議等資料傳給中方。中共按季支付黃、邱數10萬元報酬,並透過地下匯兌匯回台灣,黃收受約607萬元、邱約221萬元;吳尚雨、何仁傑則未查獲不法所得68F 06/25 22:30
推 astinky: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75F 06/25 22:33
推 kobebrian: 講那麼多屁話 非公知性就是很主觀的 一審法官不就覺得符合非公知性了?重點是他有沒有那個行為?有啊 你說一個當道那個位置的人幹這種行為說 我不知道原來這是洩密 笑死77F 06/25 22:43
推 aweara: 檢調說 黃取榮 2003 就被吸收了 做超久的82F 06/25 23:09
→ tyifgee: 法院一堆內應啊 唉83F 06/25 23:12
推 utn875: 刑度超低,是要鼓勵公務員去當共諜是吧84F 06/25 23:14
推 Orisinal: 一審就說何仁傑有交付機密資訊 二審又說沒有,到底是有還沒有?二審基於什麼理由認定沒有交付?88F 06/26 01:19
推 newest: 幹這法官才是共諜吧90F 06/26 02:59
推 Pinata23: 從8年2月變無罪,可笑至極。91F 06/26 04:11
推 TWeng: 黨證讚讚92F 06/26 05:41
推 SRNOB: 完蛋了...被滲透了
8年變無罪 厲害了93F 06/26 05:59
噓 pttisfuck: 以後共諜就說他不知道這是洩密就好了 或是說洩的不算機密啦 吃豬腳麵線囉95F 06/26 06:15
推 bhh0026: 有證據的無罪 沒證據的有罪 真笑話ㄊ
要按w按到注音了@@99F 06/26 06:53
推 mnb1234: 估計這篇文活不久了103F 06/2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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