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談藍綠了!藍綠的惡鬥,讓台灣的經濟倒退了多少年?
綠的內鬥,幾個派系的主子各自張旌結旗,誰也不服誰,各玩各的!
藍的內鬥,到發生憲政危機--直接民選的總統居然要鬥掉「代民選」的國會議長!
豬頭馬X丸,以為黨「不分區立委」提名權是他,所以,他以國民黨黨主席的身分
可以拿掉他當初的提名權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第一名的王XX!?
如果,這樣的解釋合理的話:
那請問: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時,幹麻還要投「政黨票」?
不分區立委的當選人數是來自於總統、立法委員及「政黨投票」的選舉的結果!
決定不分區立委的當選名單來自於「政黨投票」結果,這是一種代議制!
全民投票出來的立委(含分區與不分區),再投票表決出來的立法院院長,
這樣的議長,已經不是某政黨的主席說要砍掉就砍掉的!
(如果國民黨要砍掉不分區排名第一個立委,那可能要再辦一次立法委員選舉之
政黨選舉,因為政黨票公告有不分區立委排名,理論上人民看排名才投政黨票!)
加上,分區立委與不分區立委已經共同投票選出院長!
院長代表就是國會議長!就是中華民國人民的聲音!
總統,意圖用政爭或司法的途徑,砍掉議長!
完全的違背憲政體制!
什麼是憲(憲法:代表人民的就是立法機關,憲法機關,就是立法院)
什麼是政(政府:替人民執行公權力的就是政府,總統府、行政院)
人民依據民意上於立法院,制訂法律,政府依法執行,這是憲政制度!
政府監聽民意的最高單位-立法院....
是否借此發生:打壓民怨、羅織罪名、落人於罪....的可能!(歷史殷鑑不遠)
這就是違反憲政體制!暴君或是東廠行為!其實我們好像在新聞裡都看到了!
總統出來開記者會:『這不是關說?什麼才是關說?!』
主要角色(總長)出來說明了,是關說嗎?是!但是不觸及刑法!
未偵結就開記者會,用違法監聽的證據,而且根本沒有經過司法審查過程
你們就可以知道不違反刑法?(只違反道德)(無法羅織罪名)
就開記者會砍立院院長??
『這不是洩密?什麼才是洩密?!』--北檢問。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項
總長,我曾經發言過的:調查局局長入監,可能不是新聞!
最高檢察總長入監,可能會是全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