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emailcool (寓言王)標題 Re: [新聞] 短褲妹挨撞命危 影片曝光時間 Wed Sep 9 12:12:46 2015
撇開警察言論不談,就以這件事情走向來講
一、今天這小妹妹因為沒戴安全帽躲警察,出車禍身亡
在這件事情上,法律明定騎乘汽機車必須擁有相對駕照
要不然不可以上路。今天這兩位小妹妹目擊上就是未戴安全帽
我要是警察,我看到未戴安全帽一定是向前盤查,或是開單
難道要放任你違法離開? 要是像你所說的 為了業績
你今天要是戴安全帽警察會想去找你? 你邏輯還真是奇怪
這件事情
1. 小妹妹無照 本身就不應該上路
2. 未依照規定戴安全帽
小妹妹的死,要負最大責任的是騎車女生,以及他的家長
明知沒駕照,還讓他上路? 不是找死?
二、換個方式說,要是今天兩位小妹妹因為未戴安全帽
而警察放過他,結果在下一個路口出車禍 雙雙過世
調閱監視器時,發現警方在前一路口視而不見,放任通行
請問你要怎麼說? 依照台灣腦殘新聞 標題一定下
"警方放任違規、違法視而不見,斷送兩條年輕生命"
內文開頭必然是:高雄某路口,警方放任違規,造成兩女車禍身亡
社會與論壓力會怎說? 腦殘新聞會怎樣討論? 而且又是在高雄?
1.陳菊市府 檢警散漫 未依法執行 請陳菊負責?
2.採訪其家屬:家屬痛哭說,警察要是當時有攔下來,今天是情就不會發生了
要求國賠,換我女兒命來?
3.警察未依法執行,高市警局螺絲鬆了? 過度散漫? 立委要求 中央介入調查?
三、假設今天依你所說的,這兩位小妹妹沒有被警察攔下,有沒發生事情
但是有熱心民眾將行車紀錄器影片PO上網,標題打
「警察違規不抓,放任通行」
然後網路一轉再轉,台灣優質的媒體也播報了
標題會怎下? 社會與論會怎說? 腦殘新聞會怎樣討論? 而且又是在高雄?
1.陳菊市府 檢警散漫 違規放任 未依法執行 請陳菊負責?
2.採訪其社會大眾:
民眾一說:警察當時應該要攔下來,放任這樣是不行的,要是以後
我沒戴安全帽,被抓我是不適可以用這個來講?
三寶媽說:這樣不好吧,社會大眾一個不良示範以後要
我怎樣帶小孩?
3.警察未依法執行,高市警局螺絲鬆了? 過度散漫? 立委要求 中央介入調查?
然後採訪其他縣市
某副市長:在我當市任內這件事情絕不容許,違法就是要抓不可以放縱
或是在開幕典禮時採訪某市長
某市長:就依照副市長所言,在我任內不會有這樣情況產生,高市府要檢討
4.政論節目開專題討論,從
交通案件演變為
社會案件升級為
政治新聞最後爆出
收賄一事,扯出案外案?
不要懷疑台灣優質媒體的想像力跟影響力
法令明訂下來就是依法遵守,要不然訂定法律規範要幹嘛?
情、理、法 的拿捏往往我們都會拿捏不准
重情、輕理、無法 是台灣現在明顯的寫照
還有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
最後 我不會噓你
我希望你遵守法律、奉公守法
也期望你平安喜樂
※ 引述《ZhangWuJi (討噓達人)》之銘言:
: 噓我的人 你們有看過這影片嗎??
: 別說小妹妹被撞到
: 在小巷子裡面 也有可能去撞到人
: 但你兩個警察 去追兩個小妹妹 很明顯就只是沒戴安全帽想跑而已
: 然後還上臉書講什麼非奸即盜的垃圾話
: 就為了抓業績 開人家六百 害一條生命不見
: 垃圾警察還有臉說自己依法行政??
: 有學過依法行政 但有沒有學過比例原則??
: 我想應該是沒有 因為垃圾警察太多了
: 這兩個騎摩托車的 不要遇到我
: 我就故意開車讓你們追 然後再突然急煞 讓你們撞到我
: 把我的車子撞爛也沒關係
: 可以看到你們像小妹妹一樣騰空飛起 撞到電線桿
: 我就心滿意足了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06/685732/
: 請再看這段影片 看看警察有多垃圾 緊追到小巷子裡面也不肯放過
: ※ 引述《Richmood (平凡鳥日子)》之銘言:
: : 短褲妹挨撞命危 影片曝光
: : (更新:新增影片)
: : 高市2名15歲少女昨午共乘機車,因無照闖紅燈,遭警方鳴笛,少女加速逃逸,途中撞上
: : 施姓男子的轎車,2少女倒地送醫,其中騎車的吳姓少女傷勢穩定,但後座陳姓少女傷重
: : ,家屬已同意放棄急救。
: : 警方表示,陳姓少女國中畢業後未升學,1個月前在網咖打工認識吳姓少女。昨天下午4
: : 時20分,吳姓少女騎機車後載未戴安全帽的陳姓少女,在新興區中山、青年路口闖紅燈,
: : 當時有張姓警員發現,鳴警笛示意停車。
: : 吳姓少女加速竄入新堀江商圈,從文橫二路121巷口竄出,與施姓駕駛(34歲)的Mini轎
: : 車發生擦撞,2名少女騰空飛起,摔落地面,警方據報趕到,將少女送醫。其中吳姓少女
: : 四肢擦傷,左腳骨折,另陳姓少女因顱內出血,傷勢嚴重,雖仍有微弱心跳,但院方徵同
: : 家屬同意,已放棄搶救,僅用呼吸器維生。
: : 由於民眾質疑少女遭警方追趕才發生意外,但警方強調,根據案發現場的路口監視器,車
: : 禍發生到警用機車出現,約有五秒時間,估計警車與少女機車相距約有50公尺,事故主因
: : 應非警車追逐;高市警局長陳家欽今早也現身五福二路派出所給基層打氣,表達力挺同仁
: : 的立場。(湯寶隆/高雄報導)
: : 出版時間:11:20
: : 更新時間:17:17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06/68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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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100: 台灣法律是參考用的,還會有人跟你講比例原則1F 09/09 12:13
推 edouard09: 這種還判警察有罪的話,只會讓警察更不想執法吧5F 09/09 12:15
→ ZhangWuJi: 你明明知道那邊是小巷子 追逐必有死傷 就算你有理由6F 09/09 12:16
→ ZhangWuJi: 權衡之下 逕行告發的效益還比較大 小巷子追人 不懂警察的素質8F 09/09 12:17
我只問你,那為什麼要
違法?
不違法 今天這件事情就不會發生了不是嗎?
噓 pshuang: 噓ZhangWuJi 跑進小巷子就不追了是誰什麼鬼邏輯12F 09/09 12:18
推 bcharles: 民粹治國阿 問問小英怎麼看13F 09/09 12:18
推 jaceda: 推文那個前面被噓不夠嗎?還跑來別人的文章亂扯15F 09/09 12:18
※ 編輯: emailcool (61.220.221.43), 09/09/2015 12:20:12
推 sikadear: 真的 不管怎樣做都可以嘴啦18F 09/09 12:19
→ Orilla: 難得清流文 台灣人法治觀念極差可不是蓋的19F 09/09 12:19
推 PR58: 中肯 只能推了20F 09/09 12:20
噓 ZhangWuJi: 我是整體利益的觀點 不是像警察小鼻子小眼睛 只看兩雙白腿21F 09/09 12:20
→ einard666: 刁民:抓 不抓 出事 沒事 反正都是警察負責拉 叭叭~25F 09/09 12:20
噓 horngx: 張無忌欠噓喔27F 09/09 12:20
噓 rock0747: 不要扯什麼整體利益拉...就對跟錯你就輸拉31F 09/09 12:21
推 RockManX8: 家長記得賠那台車的損失還有車主請假損失的薪資37F 09/09 12:21
推 netsc: 如果是未成年 但是騎車都照規定 警察根本不會去查他吧39F 09/09 12:22
推 jaceda: 上站三百多次,暱稱就寫討噓,應該不用跟這種免洗帳號認真40F 09/09 12:22
推 u3ker7f6: 看到警察跑不是心裡有鬼就是身上有屎 死的好42F 09/09 12:22
推 K951753: 整體力你老師勒 違規當然抓 自己要跑出事怪誰 怪自己吧44F 09/09 12:22
噓 ogisun: 扯什麼整體利益 違法就是違法45F 09/09 12:22
推 e510171: 警察不是看到會逃的更應該追嗎? 車上有藏東西?46F 09/09 12:22
推 ctx705f: 整體利益個鬼,放給違規違法的人亂跑不就是把風險轉到守47F 09/09 12:22
→ ctx705f: 法的一般民眾身上,這樣還叫做整體利益?違規違法結果撞死更符合整體利益49F 09/09 12:23
噓 jay111101: 請問不戴安全帽會造成社會多大危害?52F 09/09 12:23
→ koiopolo2: 某人文都被噓爛了還在拗 真是夠難看了54F 09/09 12:24
→ u3ker7f6: 以後搶銀行只要跑到小巷子警察就不能追 整體利益麻~55F 09/09 12:24
推 THANN: 推56F 09/09 12:24
推 loonety: 聽不下去的還是聽不下去,這是鬼島57F 09/09 12:25
推 hmt17: 未成年騎車 謝謝指教58F 09/09 12:25
→ clairehao: 會逃跑表示心虛 不曉得會不會有隱性危害" 本來就該盤查59F 09/09 12:25
推 K951753: 這種鳥事還有人在護航 是非不分到了極點 悲哀60F 09/09 12:25
推 liouming: 違法在先就已經錯了,還要硬凹整體利益63F 09/09 12:25
推 Ives20130: 不戴安全帽沒造成危害啊,只是違規撞車自殺也是活該64F 09/09 12:26
推 zd732pra: 光無照駕駛就很危害公共利益好嗎!?護航的推文可恥66F 09/09 12:26
推 DosV5566: 理盲、濫情、玩法 更貼切台灣現實社會。67F 09/09 12:26
推 dddc: 不戴安全帽是間接殺人.你不戴別人也會跟風 未來假設那個人沒69F 09/09 12:26
→ VVizZ: 她們闖紅燈超速逃逸才叫做違害整體利益 撞死乃社會之福71F 09/09 12:26
→ dddc: 戴安全帽致死是你害的 先抓起來不行嗎?73F 09/09 12:26
推 rooo2012: 都有規定了,一切照規矩來,該執法就執法74F 09/09 12:26
推 johnny: 你跟那警察一樣水準76F 09/09 12:27
→ sgds: 警察追個屁!80F 09/09 12:28
推 oidkk: 推82F 09/09 12:28
推 dsw41923: 中肯推,不過台灣搞不好是重情無理無法~83F 09/09 12:28
推 q5212: 推!台灣是法治國家84F 09/09 12:28
噓 jay111101: 不戴安全帽就這麼可惡,那衝撞行政院應該要直接槍斃哦88F 09/09 12:28
→ Orilla: 台灣哪是法治國家 根本黨證國家93F 09/09 12:30
→ ZhangWuJi: jay111101講到重點了 警察就是看人辦案 畢竟兩個小妹妹95F 09/09 12:30
推 rock0747: 無照駕駛又不戴安全帽,本來就該承擔各種風險97F 09/09 12:30
→ idlewolf: 衝撞的要槍斃 通敵賣國的爽領終身俸 爽得哩99F 09/09 12:31
推 monnom: 中肯 理盲濫情的社會+媒體操作623F 09/09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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