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oolda (cool)
標題 Re: [新聞] 陸生納健保法列立院27日議程 國民黨籲:
時間 Wed Nov 25 00:40:24 2015


※ 引述《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完整新聞標題:
: 陸生納健保法列立院27日議程 國民黨籲:民進黨團勿杯葛
: 3.完整新聞內文:
: 陸生納健保法列立院27日議程 國民黨籲:民進黨團勿杯葛
: 首頁 > 政治 >
: 陸生納健保法列立院27日議程 國民黨籲:民進黨團勿杯葛
: 2015/11/24 15:24:00
: 馬英九和中國學生談話(資料照/翻攝自微博)
: ▲馬英九和中國學生談話(資料照/翻攝自微博)
: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24)日將中國大陸學生納入全民健康保險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修正草案,列11月27日星期五討論事項議程;對此,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表示,希
: 望星期五可以通過此案,若朝野沒有共識就表決。
: 陸生納健保案涉及《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修訂,為了提早讓學生
: 取得健保納保資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欲完成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陸生來台「
: 停留」改成「居留」,讓陸生居留滿6個月即強制納保。


只針對這裡的「停留」改成「居留」回應

先了解一個事實 依據 中華民國憲法 十三億人都是中華民國國民

他們怎麼沒有身分證呢? 因為他們在自由地區沒有"戶籍"


依據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及 戶籍法

只要申請"定居" 就可以申請身分證 也就是可以投票了(變身中華民國公民)



"定居"的條件為

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連續二年且每年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

陸生唸到大學畢業 要不要超過兩年 ?



所以不止有健保 還可以申請身分證 然後快樂投票去



是的 我知道 有人要講還有其他限制 才能申請"定居"

所有"其他限制" 都是 行政裁量權 或 行政命令規範 並沒有法條明文限制

如同屁一般的限制 限不限制立法院都無權置喙



要陸生健保 或許情有可原 你可以修健保法啊



他媽的 修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停留」改成「居留」這就居心叵測了

他媽的 修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停留」改成「居留」這就居心叵測了

他媽的 修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停留」改成「居留」這就居心叵測了










: 日前總統馬英九早已呼籲希望陸生在台灣能和其他僑生一樣享有健保。陸委會亦表示,台

: 灣是重視人權和民主的國家,不應該有差別待遇;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表示,民進黨立法院
: 黨團若反對表決,就是反對人權普世價值。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08164
陸生納健保法列立院27日議程 國民黨籲:民進黨團勿杯葛 | 政治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24)日將中國大陸學生納入全民健康保險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列11月27日星期五討論事項議程;對此,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表示,希望星期五可以通過此案,若朝野沒有共識就表決。 ...

 
: 5.備註:

--
If you want total security, go to prison.
There you're fed, clothed, given medical care and so on.
The only thing lacking... is freedom.
                                                           Dwight D. Eisenh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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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theking: KMT垃圾1F 11/25 00:43
FIRZEN45: 幫高調2F 11/25 00:46
h321123aa: 高調,知道會輸開始搞鬼3F 11/25 00:47
TIGER228: 超恐怖的4F 11/25 00:47
weimr: 高調5F 11/25 00:48
deadlyweapon: 高調,現在打算推仙女來坦好偷渡6F 11/25 00:48
tmyu: 可怕  高調7F 11/25 00:50
hypotension: 到底該怎麼阻止喇 幫高調8F 11/25 00:52
Ashbrook: too late9F 11/25 00:56
greedypeople: 高調10F 11/25 00:58
s120743691: 幹拎阿嬤 幫高調11F 11/25 00:58
d90493: 幫高調,KMT都在出賣台灣12F 11/25 00:59
coolda: 試想2020 如果KMT再度執政 會不會直接解除其他限制呢?13F 11/25 01:02
shauhon: 高調 不能阻止嗎14F 11/25 01:03
oscar821112: 台灣要滅亡拉15F 11/25 01:03
staristic: 推16F 11/25 01:05
fg008kimo: 高調17F 11/25 01:06
s866217 
s866217: 高調18F 11/25 01:07
chihchuan: 高調19F 11/25 01:07
WTF1111: 推20F 11/25 01:08
LHD: 其他限制明明就寫死在條例中,何來沒有法條限制?21F 11/25 01:09
fissive: 高調22F 11/25 01:09
fg008kimo: 幹他媽的KMT又想玩文字遊戲愚弄台灣人  這篇才要高調這條如果通過台灣真的會完蛋23F 11/25 01:09
LHD: 你說的定居現在法律就限制要符合17條的條件
現在陸生就是因為不符合17條而是22條,所以才改22條用詞
依此篇邏輯,若用行政命令就能讓陸生符合17條要件,改啥22?不管22的用詞改不改,依此篇邏輯現在就可走17定居了不是嗎?今天看了N次一直挑定居這個詞但故意不提定居前提早排除陸生25F 11/25 01:10
philip571: 這才是重點,其他都是障眼法,這篇一定要爆30F 11/25 01:13
LHD: 當大家不會自己查法律條文?31F 11/25 01:14

1.二十二條 停留 改 居留 有沒有變成符合 十七條的居留要求 ? LHD請回答

2.你的限制要是指 "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 "提出喪失原籍證明。" "符合國家利益。
"

  你認為這是有限制 還是沒有限制  LHD請回答
vimeo: 高調32F 11/25 01:14
LHD: 爆了只會變笑話XD 定居的先決要求和陸生的要求改不改都不合33F 11/25 01:15
homerunball: 鬼島34F 11/25 01:15
※ 編輯: coolda (1.171.70.158), 11/25/2015 01:20:43
lookat1205: 推35F 11/25 01:22
SHIU0315: 高調36F 11/25 01:23
k06211030: 高調37F 11/25 01:23
fissive: 高調38F 11/25 01:24
LHD: 17條就講了,經"依前二項規定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者"
陸生就是依第22條,不是依17條的第三和第四啊39F 11/25 01:25
SHIU0315: 再高41F 11/25 01:26
LHD: 如果陸生是符合17條第三第四,那他"早就能長期居留至定居了"也早就能使用健保了,現在陸生不能用健保就證明它們不是依17條如果真有特例有幾位天才學生可依17條申請長期居留到定居42F 11/25 01:26
saladim: 讚讚讚45F 11/25 01:28
LHD: 那他們「現在」就符合17條了,關改22條啥事?
簡單講你17條的長期居留和定居條件早就定死是符合該條的人46F 11/25 01:28
saladim: 反正已經有可適用規定阿 崩崩!48F 11/25 01:30
LHD: 而陸生正常就是走22條,今天才改22條,如果陸生是走17條進來你「早就應該抗議」而不是「要改22條」才抗議啊XD49F 11/25 01:30
fifi0828: 高調 洗血ing51F 11/25 01:31
LHD: 要我幫貼「前二項」嗎?第三項是「依親」居留第四是專案許可如果陸生全都是專案許可,那不用改他們早就申請長定居和健保如果絕大部份的陸生現在都沒那權利,就反證他們不是17條專案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152F 11/25 01:33

 

十七條 第三 四項之限制 為 授權給內政部之 "行政裁量權" 沒有法條清楚的明文限制
(內政部得基於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科技或文化之考量)


假如 104年12月 修法22條 停留 改 居留

一、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連續二年且每年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

109年 內政部專案認定104年12月以後的陸生全數符合要求第四項要求

104年~109年陸生"居留"期間 是否直接符合 定居要求?

然後直接變成 "中華民國公民"

buddar: 中華民國憲法還包含蒙古,這部憲法根本沒有國家承認56F 11/25 01:37
SHIU0315: 補血57F 11/25 01:38
mkai: 高調!58F 11/25 01:39
fdda: 推59F 11/25 01:40
amanda42902: 高調60F 11/25 01:46
hsm926: 高調61F 11/25 01:47
Chenson: 高調62F 11/25 01:48
ailurknight: 國民黨的下限我真的看不到ㄚㄚㄚㄚㄚㄚㄚㄚㄚㄚㄚㄚ~63F 11/25 01:49
sivid: up64F 11/25 01:51
canappeco: 高調65F 11/25 01:57
linoftear: 這就是最噁心的部分 國民黨快倒吧幹66F 11/25 01:58
※ 編輯: coolda (1.171.70.158), 11/25/2015 01:59:58
Aquariussoul:67F 11/25 02:00
smellrat: 必須高調68F 11/25 02:01
coolda: 再說一次 要健保 可以修健保 別亂動兩岸人民條例69F 11/25 02:03
sujes: 高調70F 11/25 02:05
katanakiller: 高調71F 11/25 02:06
rayonwu: 高調72F 11/25 02:12
Kenqr: 高調73F 11/25 02:14
LHD: 您還是沒搞懂「『長期』居留」是要申請或專案,僅限那兩項74F 11/25 02:15
fakeimage: 唉75F 11/25 02:15
LHD: 而「合法居留連續二年」的條件前提就是要「長期居留」76F 11/25 02:17
hankhui3175: 高調77F 11/25 02:17
LHD: 「長期」居留符合下列規定者,前面這一句您沒看見嗎?
整個條例提到長期居留的申請條件就只有依親居留夠久及專案
這兩個條件就是17條第五項說的「前二項」
「專案認定第四項要」現在就能認定,不需要改22條也行
專案認定就直接長期居留了,關22條什麼事?
「專案許可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啊就許可了啊
現在陸生不能長期居留,就證明他們不是專案許可長期居留
然後又說如果內政部專案許可他們怎麼辦?那又關22條啥事?
「專案許可是內政部現有的權利,不用更改22條,現在就可」
所以你說什麼改了22條再認定符合17條第四項這根本就假議題
能走17條來臺的人,本來就不會符合22條了 17條權利本來就比2278F 11/25 02:18
a910110: 高調89F 11/25 02:27
LHD: 多,而不管改不改,17條就沒開放22條進來的人,能走17條的90F 11/25 02:28
kjy6665: 斷91F 11/25 02:28
LHD: 人本來就不會是走22條的人,這麼簡明法律語言邏輯有那麼難?92F 11/25 02:28
chu3: 幹 KMT去死93F 11/25 02:35
LHD: 怕您看不懂多講一次 第17條第四項是「專案許可長期居留」
前提只有內政部專業考量,也就是不管申請者本來有沒有居留權「專案許可」就能「長期居留」,管他本來有沒有居留權
也就是內政部「不用修法現在就能專案許可幾位天才陸生長居」根本不管那幾位陸生本來是停留還是居留,專案許可就是長居了94F 11/25 02:42
swimming3: 造謠文?!99F 11/25 02:44
LHD: 所以說「停留改居留」就能專案許可根本是假議題
都說是「專案許可」長期居留,他本來是停留還居留根本沒差100F 11/25 02:45
ckhgduck: LHD 要不要考慮直接回一篇?102F 11/25 02:46
LHD: 被你講得好像是要有居留才能專案許可長期居留,錯!
懶了啦,回了又沒人看,這裡是八卦板嘛,謠言文才有人推XD103F 11/25 02:47
onlyhuman:105F 11/25 02:47
LHD: 只是看到這種當別人看不懂法條斷章取義腦補文就想電電罷了
法律文字都擺在那,不看直接相信假議題說法的人,回了也沒用106F 11/25 02:48
Ratalie: 這才是kmt積極想通過的原因108F 11/25 03:31
ts01000884: 高調!109F 11/25 03:59
xianyuyu:110F 11/25 04:26
Lumix7: 高調!!!!!!!!!!!!!!!111F 11/25 06:27
Whitening: 高調!!這才是國民黨要賣台的基礎!!!!!!112F 11/25 06:55
qphone: 推113F 11/25 06:58
echox7321: 高114F 11/25 07:37
pgs720: 操你媽 高調高調115F 11/25 08:36
Harbin: 推116F 11/25 08:48
love24h: 應該要讓更多人知道117F 11/25 09:02
b10012013: 高調118F 11/25 09:18
hellobuffet: 高調推119F 11/25 09:26
angell543: 現在是一招不成換一招嗎?賣台無上限120F 11/25 09:37
bubblet: shit121F 11/25 10:02
cosco:122F 11/25 10:15
ian90911:123F 11/25 10:24
hsnumax: 高調124F 11/25 10:34
orz151426: 幫你推125F 11/25 10:37
shokuo: 推一下126F 11/25 10:47
d878303: 3我是覺得,這事修一下健保法就好,為啥去改兩岸关係條例127F 11/25 10:55
HCG10G8bear: 垃圾國民黨128F 11/25 10:56
d878303: 更重要的是停留改居留,不是為定居取得門票了嗎?
只要事實居留四年,日後增添一條條文,定居不就自然取得
立即生效129F 11/25 10:57
susanna026: 推 如果想要讓13億人拿身份證 統一不用5年吧?
 台灣的行政命令 大如天嗎?這樣亂搞嗎?133F 11/25 11:01
tieferozean: 高調135F 11/25 11:04
Rayleigh: 高調136F 11/25 11:05
shi21: 高調137F 11/25 11:08
d878303: 雖然現在只有依親長期居留,可申請定居
但是修改條文,只要一天就可以了。
問題是,以後居留滿四年的陸生可能会抗議,為啥依親四年可定居,他們不行。
所以,就可能因為人權是普世價值,全部均可定居138F 11/25 11:08
Southside:143F 11/25 11:20
cywec: 高調144F 11/25 11:20
abucat: 高調145F 11/25 11:32
foxlover: 高調146F 11/25 11:43
LHD: 就說了長期居留和定居都限定在17條,還在跳針改22條適用啊XD147F 11/25 11:54
d878303: 我說的是增添,或任何修正條文。。148F 11/25 12:00
huikmn: 賣台黨都給我去死149F 11/25 12:05
LHD: 「以後」會增添都您講就好啦,這篇不就在討論「這次的修改」以後要開放那這次不用改「以後」還是能改,講半天就是假議題現在就是無法舉證「這次修改」後陸生就變得比較容易轉成17條結果就開始跳「其他的修改」,這種假議題每天都能掰
硬要在「這次修改」掰,是想誤導不懂和懶得看法條的人?150F 11/25 12:11
cc219310: 高調155F 11/25 12:17
NaiveRed: 推156F 11/25 12:17
jetalpha: 高調,借轉公民版,謝謝。157F 11/25 12:24
※ jetalpha: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11/25 12:24
tigerzz3: 媽的幹林良垃圾狗黨158F 11/25 12:37
cwhgraham: 高調159F 11/25 12:40
LHD: 順便在噓一下什麼改健保法就好了,若是在健保法開放「停留」那不只陸生,所有來臺旅客都是停留,待久點就可納保
要求改健保法是要開放比陸生還多的外國旅客加健保嗎XD?
糟糕,這篇內文和一些推文可以吐嘈的地方太多了
剛好很閒我就偶爾回來電一下,順便普及基本法律常識160F 11/25 12:53
d878303: 所以,留美學生,可以用居留名義在美投医保?
如不然,定此種法律,豈不怪哉?165F 11/25 13:10
LHD: 美國留臺學生「現在」就是以居留權納健保,反對就去要求改呀當前就是透過居留權納保,不然旅客自動加保錢您出?
有居留才能納保哪裡不合理了?連居留權都沒是納什麼保?
反對陸生納健保是一回事,但把解讀為可定居就是明顯不懂法條167F 11/25 13:14
d878303: 這是全民健保,不是全球健保。不應用社会保險之名,愉渡社会福利給非台湾人。
我們從小繳到老,非台湾人也是嗎? 這不是好的立法。171F 11/25 13:21
LHD: 那就去要求改健保法拿掉居留權可申請健保啊,根本篇無關啊
法一直都沒限制只有臺灣人啊,有中華民國國籍和居留權就可以174F 11/25 13:23
d878303: 不用修健保法吧?只要不要再將陸生加入,外籍人士移除就好。176F 11/25 13:31
LHD: 不行,因為健保法的是以居留權當條件,上面不是才講過?
只要有居留權並滿六個月或是有雇主,健保法才不管你打哪來
而且現在是討論要把陸生納健保是不是改健保法就可178F 11/25 13:39
d878303: 且先不討論,居留可否定居; 這等全球健保法,您願意它過嗎?181F 11/25 13:42
LHD: 你現在改變話題成要拿掉所有留學生納保,已經是不同事情了
懶得回您,健保法本來就允許居留滿六個月,我完全同意這條件重點是我已經句句反證這篇斷章取義,其他問題我沒興趣183F 11/25 13:42
billy4305: 高調186F 11/25 13:57
saint01: 高調187F 11/25 14:11
d878303: LHD, 你弄錯了, 在美國留學給的是停留, 不是居留
http://www.ait.org.tw/zh/faq/nivfaq.html188F 11/25 14:17

 
d878303: 而且美國留學生給的醫療險,是商業險也不是全民健保
http://www.travelinsure.com/chinese/csusahigh.asp190F 11/25 14:22

 
babogoo02: 高調192F 11/2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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