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jin168chen (毛毛蟲)標題 [新聞] 女高中生第一次會網友就發生性行為 告性時間 Tue Dec 27 20:17:44 2016
女高中生第一次會網友就發生性行為 告性侵但不起訴
http://udn.com/news/story/2/2195051
高姓男子在臉書認識一名女高中生,確認她已滿16歲,邀約一起去參觀汽車旅館,女生答
應前往;高在房間撫摸女生,見她並未抗拒,接續發生性行為,還用手機拍下過程。事後
女生覺得不對,告訴父母,提告遭到性侵,新北地檢署勘驗影片,認為並未違反意願,女
生也已滿16歲,今天將妨害性自主罪處分不起訴。
不過高姓男子用手機拍下女高中生幫他口交的過程,檢方認定少女未滿18歲,高的行為已
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這部分今天提起公訴,扣案的iPhone6手機,是高的犯
罪工具,一併宣告沒收。
起訴指出,36歲高姓男子今年5月在臉書認識這位女高中生,攀談中確認她在4月已經滿16
歲,數天後邀約她第一次見面,地點是去參觀新北市土城區一間汽車旅館,當天是星期天
,女生同意前往,外出時父母也沒多問。
高帶女生進入房間,藉機靠近她,親吻、擁抱後,見女生並未抗拒,繼續愛撫、發生性行
為;當女生幫高口交,高便拿出手機錄影,女生直到口交結束,才發現高在拍攝,要他不
准拍,之後二人仍完成性行為。
女生返家後,越想越不對,擔心高將她的口交影片散布出去,告訴父母跟男網友見面,卻
被男網友騙進旅館性侵,父母立即帶著她向警方報案;女生交付高的臉書、手機、Line相
關資料,檢警查出高的身分,將他約談到案。
偵訊時,高承認與女生發生性行為、有拍攝口交過程,但否認性侵;他交出女生幫他口交
的影片,表示女生全程都有同意,他沒有強迫。至於未滿18歲不能拍攝性行為過程這部分
,他表示不知道這樣構成犯罪。
檢方勘驗影片,認定過程確實沒有違反少女意願,且比對兩人見面前後的網路訊息,也看
不出來女生是被高騙進旅館,認定性侵部分罪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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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nt: 是怎樣越想越不對?1F 12/27 20:18
推 hongtm: 這麼好約砲 為什麼肥宅都約不到?2F 12/27 20:18
推 GAOTT: 女生:不對...應該可以賺一筆。5F 12/27 20:19
推 tw15: 事後女生覺得不對?8F 12/27 20:19
推 Leoreo: 這算證明行房記錄器的重要性嗎9F 12/27 20:19
→ tw15: 呼 要是沒有這台行房紀錄器 還真的是不敢做愛 廣告台詞16F 12/27 20:20
推 kuluga: 女生真的有點好笑18F 12/27 20:20
推 MimoPile: 參觀汽車旅館,汽車旅館有什麼值得參觀的21F 12/27 20:21
推 ANman: 台女要賺錢先學會吉人22F 12/27 20:21
推 Merkle: 幹 好爽喔23F 12/27 20:21
→ furnaceh: 看看汽車旅館是不是都汽車啊25F 12/27 20:22
推 cul287: 台灣的女孩 真的很棒^^b26F 12/27 20:22
推 shineshen: 有行房紀錄器可以舉證不算性侵,但錄製違法XDXD27F 12/27 20:22
→ akiyamatt: 高男因為拍片違反兒少法被起訴,其實不該拍片的....29F 12/27 20:22
推 kanoki: 有爽又有拿30F 12/27 20:22
→ t00012: 參觀汽車旅館?這又是什麼新劇本31F 12/27 20:22
推 GSHARP: 不知道怎麼酸耶32F 12/27 20:22
推 vavamos: 還好有紀錄器證明清白 齁齁33F 12/27 20:22
推 alp945: 越想越不對...XD35F 12/27 20:23
推 cttw19: 來教學一下 如何在臉書認識一名女高中生 並約砲成功38F 12/27 20:23
→ trywish: 拍片罰得少多了,兒少性侵光賠償就是好幾倍。39F 12/27 20:24
→ akiyamatt: 要證明未違反對方意願其實還可以靠手機或電腦訊息42F 12/27 20:24
→ pz5202 …
噓 pz5202: 參觀汽車旅館?XDDD44F 12/27 20:24
→ edwin8: 行房紀錄器證明台男清白45F 12/27 20:24
→ akiyamatt: 現在的法官也不是笨蛋,誣告性侵沒那麼容易成立.46F 12/27 20:25
→ trywish: 很容易,兒少多少會帶有偏見....看性別和年紀。48F 12/27 20:25
→ newstyle: 越想越不對...XD 高潮之後一陣空虛~~越想越不對49F 12/27 20:25
→ akiyamatt: 現實中就已經有很多女生誣告性侵被法官打臉了50F 12/27 20:25
推 egg781: 其實就是回家後越想越覺得剛剛的36歲網友醜死了又不帥52F 12/27 20:26
→ trywish: 當然不能否認正常的法官不少,但是碰到一個有偏見就死了54F 12/27 20:26
推 hungrycat: 如果i6是犯罪工具,那高犯的罪是....?57F 12/27 20:26
→ egg781: 做完後悔的女森不少喔58F 12/27 20:27
→ akiyamatt: 不然板上哪有那麼多誣告性侵被打臉的案例讓鄉民吐槽60F 12/27 20:27
噓 Marino: 怎麼在臉書認識62F 12/27 20:27
→ akiyamatt: 高犯的罪是拍攝未滿18歲女生的性愛影片啊,違反兒少法65F 12/27 20:28
推 newstyle: 另外很多女的被甩就造謠或掰說對方外遇,自己都沒問題66F 12/27 20:28
推 DALUGI: 多虧這些案例 日後真的需要準備行房紀錄器67F 12/27 20:29
→ akiyamatt: 還有很多女生外遇或一夜情被抓包就唬爛被對方強暴68F 12/27 20:29
→ newstyle: 雙方如果未成年,引誘罪也通常都判男的~~女的都沒事69F 12/27 20:30
→ akiyamatt: 雙方都未滿16,女方會沒事是因為很多男生笨到不提告.73F 12/27 20:31
推 steven211: 乾 A大真了解 犯什麼法都那麼清楚 = =74F 12/27 20:31
推 megaje: 沒拍就性侵了75F 12/27 20:31
→ akiyamatt: 不然如果雙方互告的話,女生還是會有事76F 12/27 20:32
推 holydc: 行房記錄器真的很重要77F 12/27 20:32
推 arrenwu: 這個擺明是想要仙人跳 哈哈79F 12/27 20:32
→ steven211: 真的互告女生會有事嗎 覺得法院會偏袒耶...我自己認為80F 12/27 20:32
→ akiyamatt: 多懂些法律才可以保護自己啊,畢竟人心險惡;加上我國中就被班導惡搞過 = ="82F 12/27 20:33
推 cl3bp6: 這篇告訴我們行房記錄器的重要85F 12/27 20:34
推 purplebfly: 一定要拍口交影片,這樣才能證明女方不是被迫的86F 12/27 20:36
噓 m4tl6: ……貞操教育真的很重要90F 12/27 20:42
推 rascalkun: 寧願給狗也不給肥它工程師 台女日常發揮92F 12/27 20:44
推 KaiManSo: 事後男生覺得不對可不可以告?94F 12/27 20:45
推 markban: 高中就開始當母豬了97F 12/27 20:47
噓 fransice7: 台女真的很靠杯,妳真的不喜歡,就不要跟那男人上床98F 12/27 20:51
推 kuromu: 行房記錄器99F 12/27 20:52
推 M013: 母咪不意外☺102F 12/27 20:55
推 kevabc1: 台女好棒 有得爽有得high還想拿錢 槍斃推下海不浪費資源109F 12/27 21:02
推 suhs: 如果女生跟父母承認是自願會被罵一頓 當然就扯謊說被逼 不然即使說是自願父母還是會告 覺得女兒吃虧了110F 12/27 21:02
→ edwin8: suhs 覺得認同你所說的114F 12/27 21:04
推 theeht: 不知道她爸媽怎麼想喔116F 12/27 21:06
推 vcyc: 女孩們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120F 12/27 21:17
推 puro: 只是怕被散步 母豬先出招
散佈129F 12/27 21:33
推 imirving: 一定是忘了收$$$$$$$133F 12/27 21:40
推 ho2002: 貝戈戈的婊子135F 12/27 21:43
噓 leograss: 跟人家上完又要告是三小?????136F 12/27 21:44
噓 dxdy: 一定不正137F 12/27 21:47
噓 yellout: 這島真的是一堆母豬 影片可以給我勘驗一下嗎138F 12/27 21:49
→ genovis: 一定又是基隆或新北的139F 12/27 21:50
推 leo3258: 認真專情的肥宅都沒人要反觀8+9140F 12/27 21:51
推 solsol: 還好有行房記錄器!142F 12/27 22:00
→ wailman: 先確認已滿16歲,鄉民無誤?143F 12/27 22:06
→ Renina: 這女的到底憑甚麼告,明就自己不自愛146F 12/27 22:18
推 ireo: 最好是第一次就口交149F 12/27 22:24
推 CJhang: 行房記錄器?150F 12/27 22:30
推 ienari: 母豬從小養成152F 12/27 22:38
噓 yasai: 爸媽告民法還是能賺一筆158F 12/27 22:43
→ devicer: 事後覺得不對?這麼隨意?160F 12/27 22:47
推 NingK: 還好有錄影162F 12/27 22:55
噓 GOFEN: 一定是忘了收錢,不然就是全套含拍照忘記加錢164F 12/27 23:00
推 wascc: 上網學的齁 缺零用錢?等年紀夠大了再出來賺吧166F 12/27 23:29
推 MasCat: 行房記錄器再一次建功惹169F 12/28 00:38
推 fcz973: 3f專業170F 12/28 01:06
→ ijjgjc: 他父母該擔心的是他女兒被多少人幹過了172F 12/28 01:28
推 kaojet: 36 vs,.16 幹,我也姓高啊,為什麼都沒有!!173F 12/28 04:55
推 Liaooo: 三樓專業174F 12/28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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