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標題 [爆卦] 我爸土地被政府登記給他人時間 Tue Mar 7 20:12:09 2017
From: Mobil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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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有一塊土地從74年拿到權狀以來未持分未共有未做任何處分,
家父是土地唯一一位土地所有權人,
在不知情完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高雄市政府於103年9月將土地登記給他人,
如今建商佔著這塊地打地基蓋起了房子
整個過程我將它稱之為TMD事件。
TMD事件從103年9月發生,直到106年3月2日我家始才得知。
106年3月2日發現家父的土地竟然被開挖地基打地樁蓋起整排房子,
當下錯愕萬分,直覺土地遭人侵占!
家人驚覺事態嚴重,決意隔天分別跑地政事務所及土地開發處要求說明。
為什麼會跑土地開發處?
因為家父這塊地是高雄市第45期自辦重劃區土地裡頭的其中一塊地。
高雄市第45期自辦重劃自95年開始辦理重劃,迄今仍未完成。
發現土地被侵佔的當天〈106年3月2日〉我打電話質問理事長,理事長含糊帶過,
當下我內心有底,我爸土地極有可能被吃掉了。
106年3月4日早上我帶著憤怒到土地開發處找重劃承辦人詢問
〈現任承辦人姓蘇,自稱105年開始承辦這項業務,下列對話以蘇稱之〉
我:重劃完成了嗎?
蘇:沒有。
我:為什麼沒有完成的情況下,竟然有人侵佔我爸的土地蓋房子?
蘇:因為已經登記給重劃後的地主。
我:重畫未完成,我爸的土地權狀仍在 我爸就是土地的所有權人,憑什麼將我爸的地登記給別人!〈我拿出97年申請的地籍圖謄本〉
蘇:沒有牽涉到訴訟的土地已經先作登記。你手上孔宅段這張是舊的,
現在去申請謄本只會申請到合作段的這張。 (蘇指著印出來給我看的重劃圖〉
我:我在大前年、前年、去年都打電話進來問,承辦人告知我登記的土地
因為有地主提出訴訟已經全部撤銷,而且因為重劃區有多起訴訟進行中,
在法院判決結果出來以前不會再做登記,你現在卻跟我講沒有全部撤銷?
蘇:我沒有說全部撤銷,是有牽涉到訴訟的土地才有撤銷。
我:所以你現在是要否認有在電話裡講過全部撤銷這句話?
蘇:我沒有說全部撤銷。
我:當初我在打電話詢問承辦人之前,我有先打去問重劃會理事長,
理事長也跟我說全部撤銷,我認為不能只聽理事長一個人說詞,
又打電話進來市府問,承辦人也說是全部撤銷,
就是因為你們二方都說是全部撤銷我才相信!
你現在跟我說沒有全部撤銷,在我爸有權狀、我爸是地主、
我爸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你們市政府竟然把我爸的土地登記給別人,
而且沒有撤銷,你這個騙子!
蘇:我絕對沒說過全部撤銷。
〈這時候蘇的上司科長也替蘇贊聲,聲明他們不可能說是全部撤銷〉
我:反正當時電話沒有錄音,口說無憑,你們只要否認到底就對了!
當下我要求找前任吳姓承辦人出來詢問,科長斷然拒絕並且不肯透吳姓承辦人姓名,
好大的官威!
蘇和科長口徑一致堅持是我聽錯、是我誤解、他們沒有過錯、他們是依法行政。
在我爸擁有權狀擁有土地所有權的事實下,將我爸的土地登記給他人,
承辦人竟然還可以不紅不喘的說他們一切是依法行政?
我決定把TMD事件從頭寫到尾,
TMD事件相關資料圖檔整理好再PO,
TMD事件後序進行也會繼續寫,
TMD!絕對跟高雄市政府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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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ytzog: TMD事件23F 03/07 20:16
噓 jennykam: 高雄就是這樣 在吵就在豆干廠工作14年29F 03/07 20:16
推 neilisme: 這篇等等就會被低調了 幫推一下好了30F 03/07 20:16
推 widec: 幸福城市都會莫名其妙發生這種幸福的事 財團超幸福32F 03/07 20:16
推 AOA2: 告 死 他34F 03/07 20:17
推 johnhmj: 等著看新聞記者的採訪報導36F 03/07 20:17
噓 silverair: 就高雄阿不然要怎樣,為了高雄人的幸福難道不能忍耐嗎?48F 03/07 20:18
推 wulaw5566: 先高調,但幸福城市政府勢力這麼大感覺不太樂觀...49F 03/07 20:18
→ dlevel: 大概要打個十年官司57F 03/07 20:19
→ ayler88: 這應該可以申請國賠58F 03/07 20:19
推 kit279: 雞排準備好了62F 03/07 20:19
→ ORK: 台灣土地是登記制~~有權狀不代表土地是你家的XD64F 03/07 20:19
推 godbar: 公務員意外嗎 出包當然死不認錯啊 這麼大包要是承認下去別說退休金 連飯碗都沒了65F 03/07 20:19
→ yyc1217: 等房子蓋好再要求賠償?68F 03/07 20:19
推 IHD: 這po到八卦要嘛? 不懂? 打官司來這會提高勝算嗎? 開記者會吧?69F 03/07 20:19
噓 zzxcasd: 拜託,這麼多年都沒有去申請侵權排除,會變別人的阿70F 03/07 20:19
推 olaqe: 督割不遠 女模昨天 片面之詞 先看風向71F 03/07 20:20
→ zzxcasd: 民法本來就有這個規定,真的死好73F 03/07 20:20
推 wayne75512: 想偷偷A起來居然被你發現了。XDDDDDD78F 03/07 20:20
→ wayne75512: 錯都造成了,你就吞下去吧! 要幸福哦 XDDDD85F 03/07 20:21
推 lolic: 太扯了89F 03/07 20:21
推 hw1: 先觀望 我不想站錯邊被人備份照三餐笑90F 03/07 20:21
推 kohanchen: 這太誇張了 如果這是真的 承辦人可以去吃牢飯啦92F 03/07 20:21
→ mij: 起風了嗎97F 03/07 20:21
→ l23l23: 聰明 高雄最後才打出來 不然吱八版看都不會看99F 03/07 20:21
推 bhgkai: 不管真假 查出來
亡羊補牢 原PO接下來所有對方講的話要錄音了1489F 03/08 14:42
噓 beefsoup: 看完回文 應該是原po的問題比較大1491F 03/08 14:51
推 royalg2008: 推推補血 公務員廠廠
看了回文 還是讓風吹一下好了1492F 03/0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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