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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ning ( )
標題 [新聞] 證交所調整當沖違約交割違約金計算 新制
時間 Thu Mar 30 14:35:55 2023



原文標題:

證交所調整當沖違約交割違約金計算 新制有望調降

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251/7062577?

 

dR4VsvEVxbYHoQnOtVwIi6CYTa8rbi8Dr0

https://reurl.cc/EGmyrm

 

發布時間:

2023-03-28 21:12 中央社/ 台北28日電

記者署名:


原文內容:

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宣布當沖交易違約金計算調整,原本為當沖買進、賣出金額

合計的7%,改為買、賣互抵後金額的上限;新制上路後,有望大幅調降違約金。


證交所董事會今天通過「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第19條修正案」,


調整當日沖銷交易違約金計收標準,由現行「相當成交金額之7%為上限」

調整為「按買賣沖銷後差價金額為上限」。


證交所主管受訪時表示,以舊制來說,若當沖買賣金額偏低,違約金就不高,

反之,若當沖買賣金額偏高,違約金也會被墊高,但是券商實際損失是買賣

互抵後金額,因此若以買賣金額加計作為違約金計算基礎,有失公平性。


舉例來說,甲券商遇到A客戶當沖買進5萬1000元、賣出5萬元,發生違約交割時,

按舊制計算違約金為7070元(10萬1000元的7%);B客戶買進1000萬1000元,

賣出1000萬元,舊制違約金高達140萬70元(2000萬1000元的7%),

但甲券商因A、B客戶違約交割各自產生的實際損失僅1000元。


若按新制計算,A、B客戶產生的違約金均為1000元。


為符合民法的精神,證交所今天董事會通過,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第19條修正案,

為衡平證券商風險管理及對投資人的公平性,調整當日沖銷交易違約金計收標準,

由現行「相當成交金額之7%為上限」調整為「按買賣沖銷後差價金額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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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85.125 (臺灣)
※ 作者: Shning 2023-03-30 14:35:55
※ 文章代碼(AID): #1a9ItF7s (Stoc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80158159.A.1F6.html
YukiTW: 少年股神可以賠少一點了1F 03/30 14:39
NowQmmmmmmmm: 違約太多怕了吧2F 03/30 14:39
Shning: 調完還會有人燒炭嗎?3F 03/30 14:39
almanch: 鼓勵當沖4F 03/30 14:39
oldmove: 這樣很好,之前不是有人沖東哥沒沖掉自殺?
如果是這樣,他應該就不需要自殺了吧?5F 03/30 14:40
tony15899: 希望當沖手續費再降低 市場需要更多股神7F 03/30 14:40
tomdavis:  ya! 主管機關帶頭鼓勵違約交割XDDDDDD8F 03/30 14:40
oldmove: 可以的話稅都調低好嗎 鼓勵更多人進場9F 03/30 14:41
ntnuljg: 也許有些人就是因為這樣自殺ㄉ10F 03/30 14:42
jackred: 券商爽賺十幾年11F 03/30 14:43
ntnuljg: 難怪金金今天突然殺一根12F 03/30 14:43
peace1way: 這樣子大戶每月借人頭費買賣都比借一次券便宜了,違約就違約,買賣加減後的金額比當初的少太多了13F 03/30 14:43
tswen: 讚啦 當沖大勝利15F 03/30 14:45
NowQmmmmmmmm: 當沖賠到輸一褲子的太多了很可怕16F 03/30 14:46
jim82124: 當沖風險變低了欸17F 03/30 14:47
peace1way: 應該說鎖漲跌逼人回補避免違約罰金的情況會減少,超過一定金額就會放給他違約就好,因為成本上不划算18F 03/30 14:49
jcto04: 營業員會幹在心底吧20F 03/30 14:51
peace1way: 當初那個買賣金額相加7%的規定通常就超過1根的損失所以通常是拼命排隊要補回來,因為價差+10%以上損失假設你有門路,一個月花點小錢租帳號一樣繼續玩…21F 03/30 14:51
tomdavis: 租帳號借頭人這樣不是違法ㄇ?24F 03/30 14:59
suliwen76: 還算合理啦 也別逼人跳樓 這樣營業員壓力也很大25F 03/30 15:02
Lowpapa: 違約元年     少年沖仔笑了26F 03/30 15:05
peace1way: 真的是違約元年…假設你沖空鎖漲停的,不補不借券,第二天沒開高開低,你違約被強制回補還可能獲利的…27F 03/30 15:09
magister777: 好啦,投降讓你輸一半29F 03/30 15:11
amiahhh: 厲害了我的國 真懂玩30F 03/30 15:13
fatb: 沒錢就不要讓人沖阿 這麼簡單31F 03/30 15:14
etop: 大家沖起來 鼓勵違約交割32F 03/30 15:18
asduio: 賠怕了,鼓勵違約33F 03/30 15:26
YJM1106: 沖空補不了產生的 券差的日息少不了吧?34F 03/30 15:29
HiIm5566: 這是東哥條款嗎....35F 03/30 15:31
windblood: 這樣跳的是不是會少一點36F 03/30 15:50
peace1way: 你沖空沒補到就違約了,是借券才沒違約。既然沒借券那來券息。假設原規定買1000萬賣1010萬,約違相加後37F 03/30 15:58
BruceChen227: 改這麼多不如改成有錢才能下單
不就解決了?39F 03/30 15:59
peace1way: 7%,一違約先吃損140萬多還不算差額的部份。所以借券高日息也要借,不然直接先吃14%的損不能拗單。現在不補違約就是還差額上限10萬,成本差多了41F 03/30 15:59
sova0809: 早死晚死的差別 結局應該還是一樣44F 03/30 16:05
bleach06bb: 違約交割買賣差額賺錢的話,是不是尻一筆大的就退休了45F 03/30 16:12
fbtm: 東哥那位:幹!我都自殺了你才改47F 03/30 16:18
StarRoad: 這樣正常多了  已經沖銷的有什麼受違約金的理由48F 03/30 16:24
encoreg57985: 終於改正常了49F 03/30 16:57
s844012: 永遠有新的人頭不用怕50F 03/30 17:19
hank9201: 少年股神狂喜51F 03/30 17:22
sosiealex: 這樣直接違約交割 借券會少賺52F 03/30 17:37
qunmie: 是「當沖」,買進後跌停鎖死,還是當日買賣金額7%53F 03/30 20:21
jay123peter: 我覺得算法也是合理啊,但不建議當沖啊...54F 03/30 20:49
appledick: 賠錢不該扣稅啊,台灣一堆爛機制早該一起改一改了55F 03/30 21:07
nashQ: 鼓勵  光是信用損失就苦不堪言了56F 03/30 22:14
mayday79715: 舊制本來就不合理 現在這個才合理57F 03/31 00:12
lise1017: 又在掩耳盜鈴了 當沖改T+0到底是有多難58F 03/31 10:04
skery3188: 違約就該禁買59F 03/3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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