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upidClown作者 cathy82112 (毒毒比)標題 [大哭] 突然被告時間 Sun Mar 28 16:37:26 2021
大家有沒有在家裡吃著火鍋唱著歌突然就被陌生人告的經驗呢?
我有。
禮拜五下了班回家赫然發現客廳桌上有一張某地警察局刑警隊寄給我的信
拆開一看發現裡面寫著我被告了妨礙名譽
禮拜天要去警局做筆錄
到底是三小!!
我媽還憂心的說是不是妳跟人結仇了才被告
但我平時待人有禮上網也不太留言發文怎麼可能莫名被告QQ
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等承辦員警上班我直接打電話詢問到底發生什麼事
警:你玩xx物語(遊戲)跟人吵架被告了
我:我大概七八年沒玩過了怎麼可能是我 (′・ω・`)
警:沒辦法遊戲公司調出來的資料這個id 是妳啊,不過這不是很重要所以看妳要不要來都
可以
我:額 好吧
隔天到了警察局見到了承辦員警
我:嗨 我覺得實在太有趣了所以我還是來看看了
警:有趣?
他露出了看神經病的眼神看我
接下來就開始確認身分要做筆錄
警察翻著遊戲公司提供給他關於我的資料
上面一行小字寫著 此帳號今年沒有上線紀錄
我:...你說這是什麼時候發生的事
警:今年過年期間..那可能是搞錯了
我看妳不用做筆錄了 沒事了
..是可以這樣的嗎!!!
奉勸大家上網真的要謹言慎行
不然有可能會害自己或是無辜的地獄倒霉鬼被告噢^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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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bar: 資料都沒看清楚,真擾民1F 03/28 16:42
推 ballcat: 看成吃著火鍋唱著歌突然就被陌生人告白的5F 03/28 17:04
推 KKyosuke: 沒有結案證明這東西啦別嚇人...7F 03/28 18:03
→ im31519: 結案證明是什麼鬼?現在案件直接警局就結案了?當地檢空氣嗎?8F 03/28 18:28
推 rbzzin18: 好險沒事,相關人員做事真不仔細10F 03/28 19:32
→ BMOI: 不是告訴人給錯ID,就是警方抄錯吧啊12F 03/28 20:55
推 step: 可以跟警方要精神賠償嗎@@13F 03/28 21:01
推 ilinOe0: 我隨意瞄了一下標題 以為你是在火鍋店唱歌太吵被人告14F 03/28 21:12
→ BMOI: 無中生有才是誣告,不小心給錯或抄錯ID應該不算18F 03/28 22:09
→ NingK: 是不算誣告啦,但你可以打給政風室,承辦員警還是會飛起來19F 03/28 22:24
→ NingK: 沒有結案證明這種鬼東西22F 03/28 22:25
推 jackygigi123: 奉勸大家,遇到這種事就算說有去沒去都沒差,但最好還是要去關心一下,不然萬一真的有事,沒出現的那個都算輸。23F 03/28 22:34
推 jordan868542: 那這樣高雄告台北的人,還要特地跑到高雄喔?這樣也太奇怪了吧,所以告訴人或承辦警察都不會有事?26F 03/28 22:52
推 ciplu: 投訴吧28F 03/28 23:06
→ kaltu: 誣告的要件是對方明確知道你無罪還是執意告你,你要舉證對方「明確知道你無罪」,像這種搞錯的不算因為對方也不知道弄錯了
然後以原就被原則,假設你住高雄但在台北被人告,你要在台北的警局做筆錄之後確認案發地在高雄才可以轉回高雄,不確定在台北做筆錄這步驟能不能用電話之類的處理30F 03/28 23:17
推 ap88994433: 告人不是有以原就被原則嗎,怎麼會是被告要跑去原告地方37F 03/28 23:31
推 syw157157: 有以原就被原則啦 被告待在本地就好是原告要去找你本來就是為了避免誣告濫訴才有這個原則40F 03/28 23:53
推 wbt77hsy: 不是吃著火鍋唱著歌被麻匪劫了都還好42F 03/29 00:10
→ paintfor: 我比較想知道這件事跟你吃火鍋唱歌有什麼關係?43F 03/29 00:23
推 loveloser: 台灣告人的門檻就是這麼低 隨便都能告 警察不受理就是吃案 被告錯了算你衰 也不會構成誣告44F 03/29 00:24
→ yocatsdiary: ...看到最後才知道唱歌只是那時在做的事(沒有玩遊戲),但一開始我以為是歌詞中有髒話,還是太吵才被告的....46F 03/29 00:29
推 imall1110: 看了三次才知道是在講被告時間點在邊吃火鍋邊唱歌…一開始還以為在火鍋店吃火鍋,唱了什麼奇怪的歌,惹到路人才被告…50F 03/29 01:15
推 jellydepp: 一開始還以為你在火鍋店做了什麼才被告53F 03/29 01:23
推 symeng: 民事才有以原就被
沒有結案證明54F 03/29 01:27
→ swanc: 這種還是要去一下,不然對方偽造對話紀錄,結果你連去都沒去證明,法官可能就判你有罪要賠錢嘍56F 03/29 01:28
→ symeng: 事實陳述或提告不能告污告
一些推文一堆錯誤 不愧是笨版
56樓不要亂說
民事不到庭才會一造辯論判
刑事一定要找到你 不到庭就可能被拘提58F 03/29 01:29
推 dumpling: 原來這麼多人沒看過讓子彈飛63F 03/29 01:34
推 w4: 以為唱歌被告+164F 03/29 01:56
推 zaqofi: 30樓沒說錯,那個觀念正確,只是沒講完整,如果法院判決被告的人無罪或地檢署不起訴,判決都公開兩方知悉,提 人不服,無新事證硬要再告,那麼反告誣告就能成立
或者有本事錄影錄音當事人親口承認基於惡意提告濫用司法資源也行65F 03/29 06:15
噓 Davie0817: 紅明顯,吃著火鍋唱著歌是讓子彈飛的梗啦72F 03/29 07:31
推 xurza: 別亂交好嗎。什麼結案證明,明明是該拿無罪證明73F 03/29 07:38
推 hat13201: 別亂交好嗎 明明就是要索取良民證證明自己清白75F 03/29 08:21
→ bjock: 可以要車馬費嗎?76F 03/29 10:07
推 n374752: 19樓留言也太好笑 是要怎麼飛 裝懂?77F 03/29 10:18
→ k62300: 警方有跟你道歉嗎,說沒事了就算了喔79F 03/29 10:36
噓 feng0312s: 什麼都看不出來是要吃什麼官司樓上的?81F 03/29 11:51
推 no1smkimo: 這樣打要怎麼反而吃上官司?沒說帳號,沒說是什麼警局又沒說什麼遊戲,又是照實講,那要怎麼吃上官司?86F 03/29 15:07
推 f435470: 笨點是警察大大??88F 03/29 15:33
推 Kukuxumusu: 這不只承辦人員沒長眼睛吧 能拿到你通聯資料發函傳訊 上一層的也是有查你遊戲id相關資料(儘管跟事發時間不符合)所以不只一個人目幹...89F 03/29 15:38
推 kk50301: 哈哈結案證明哈哈哈92F 03/29 16:08
推 yuinami: 笨點是一堆人說不要亂「交」,是要交出什麼東西?「教」也可以打錯,素養堪憂...94F 03/29 16:44
推 wih512: 三小 擾民喔?96F 03/29 16:48
推 geige: 帳號是l01ll197F 03/29 17:54
→ shiny30233: 看了推文才看到原po第一句,笨點在這裡吧,你被告跟吃火鍋根本沒關係啊,這個表達能力與邏輯推理都很笨xdd99F 03/29 18:35
噓 lucky1lk: 怎麼會是警察道歉?!有人腦袋是?102F 03/29 19:17
推 Elo: 感覺你權益受損。。。103F 03/29 19:18
推 DaggerJ: 警察自己不先翻資料就把人叫去 很擾民啊106F 03/29 19:51
推 ossan6131: 大家都沒看讓子彈飛嗎QQ
紅明顯還是幫解釋一下,原po是借用了讓子彈飛這部電影台詞「吃著火鍋唱著歌突然就被劫了」用來表達禍從天降的無奈,不是他真的在吃火鍋唱歌107F 03/29 22:16
推 no1smkimo: 因為電影那麼多,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看一句話,就知道是從哪部電影出來的梗111F 03/29 22:30
推 gagonman: 沒想到這麼多人不知道讓子彈飛的梗113F 03/29 23:23
噓 HGD1021: 沒聽過星期五接到信 星期天就要你去的 這篇唬爛居多114F 03/30 00:32
推 kids990132: 樓上...我朋友真的有收到通知隔天被叫去筆錄的欸
是跨縣市很遠的那種116F 03/30 00:40
推 hebemike: 是晴空嗎
話說很想噓員警的態度…121F 03/30 09:13
推 linyap: 往上申訴 讓他體驗看看被人叫去問話的感覺123F 03/30 11:02
推 TALAN1988: 看到結案證明跟政風室的 就覺得自己是不是走錯空間125F 03/30 13:15
噓 root268: ? 內文哪有吃火鍋跟唱歌126F 03/30 15:40
推 ru8bj6: 看推文,再看板名,果然名符其實127F 03/30 16:37
→ paintfor: 用不夠紅的電影內容來比喻,看不懂是正常的。128F 03/30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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