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ch_Job作者 Angels5566 (迷糊小書僮)標題 [新聞] IBM經理告贏東家!2度遭資遣「獲償900萬時間 Wed Mar 15 13:25:14 2023
IBM經理告贏東家!2度遭資遣「獲償900萬」 和解纏訟6年落幕
記者劉人豪/台北報導
IBM前經理高啟輔2015年間遭公司留職停薪,留停期滿後,公司逼他離職,高男2017年提
告爭取復職,告贏老東家、領回900萬元天價賠償,但IBM說他能力與經驗不能勝任等理由
不讓他復職,高男再提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一審判他勝訴,IBM提起上訴,但後來雙
方達成和解,IBM撤回上訴,雙方纏訟6年落幕。
高啟輔擁有台北科技大學碩士學位,1996年10月起任職IBM,從系統工程師一路做到業務
主管,優秀表現曾3度獲頒IBM的價值典範獎,2008年IBM並推薦他獲選當年度台灣100 MVP
最有價值經理人,
2015年3月間,高啟輔升任經銷通路業務發展經理、月薪逾16萬元,這
時,IBM軟體部門看中他的長才,邀他轉任。
高啟輔欣然答應,不料公文跑流程時,新職因人事凍結而於2015年10月告吹,原職也被新
人補實,他兩頭落空,經多次協商,在公司主管允諾會安排復職的前提下,他配合辦理留
職停薪1年,沒想到2017年1月期滿等著他的,卻是公司通知他因無適當職務可派而資遣他
。
高男不甘心,決定打官司以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一審判他敗訴讓他驚覺訴訟策略錯誤,委
任律師陳文祥主攻員工沒犯錯、不該被公司要求自行尋找合適職位的大方向,終於逆轉局
勢,2020年8月底勝訴確定。
IBM依確認雙方僱傭關係存在的判決結果,補發3年多的薪資含利息共約900萬元給高啟輔
,這個金額在勞資爭議訴訟中堪稱天價,IBM也依判決在2020年底讓高男復職,在IBM基礎
架構管理服務部門擔任「無獎金制其他業務人員」,任務就是「在家待命」、不必進公司
上班。
IBM通知高啟輔面試2項新職後,說他能力與經驗不能勝任,高男希望爭取的其他職位,
IBM回覆已有合適人選,雙方一直談不攏,IBM以無職缺可履行安置義務為由,最後果真以
高男憂慮的《勞基法》事由,於2021年11月再度資遣他。
高啟輔不服氣,2022年第二度提告要求確認與IBM的僱傭關係存在,且IBM應繼續按月付他
16萬餘元薪水直到他復職為止。一審認定IBM確實因業務性質變更而需要精簡人力,但IBM
在雙方仍在勞資爭議調解期間,沒繼續提供可用職位履行安置義務,更逕自寄存證信函給
高男終止雙方勞動契約,已屬非法解僱,2022年10月判高男勝訴。
IBM公司上訴二審,不過雙方後續已經達成共識和解,IBM撤回上訴,全案纏訟6年後落幕
。
https://reurl.cc/4QjGOY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69.99 (臺灣)
※ 作者: Angels5566 2023-03-15 13:25:14
※ 文章代碼(AID): #1a4LQ-IE (Tech_Job)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78857918.A.48E.html
推 Dontco: 我記得這個人為了爭一口氣搞到離婚
告贏是很爽 但搞到這樣也不知道划不划算1F 03/15 13:29
推 loadingN: 擔任「無獎金制其他業務員」任務就是「在家待命」、不必進公司上班。
划算了啦 怎麼不划算3F 03/15 13:33
→ skizard: 以他的經歷哪裡天價了 多個0才叫天價6F 03/15 13:34
推 yamakazi: 不過為什麼告公司會搞到離婚?8F 03/15 13:36
推 jeff0025: 在台灣的確天價阿 不然一天到晚重罰2萬9F 03/15 13:36
推 goodga: 業務底薪這樣很高了 要是有獎金就真的是千萬以上16F 03/15 13:54
→ yamakazi: 內轉新單位突然跟你說沒缺了,舊單位也說找到人了。分明搞人17F 03/15 13:54
推 cka: 要是我才不跟前妻復合,這種沒辦法共患難只能共享樂根本不值得在一起19F 03/15 13:55
推 deepdish: 爭取自己的權利很好啊 不要被看沒有囉21F 03/15 14:04
推 jackflu: 水啦 恭喜 但前妻就不用了 換一個吧 下一個會更好22F 03/15 14:05
推 jeff0025: 領900多萬 前妻願意給機會嘗試複合?23F 03/15 14:06
噓 Merkle: 這種前妻還要阿 太奴了吧25F 03/15 14:15
推 yamakazi: 九百萬是第一次打贏的錢,寫在判決書上的。第二次打到一審就和解了,和解金額有保密協定
所以實際金額是第一次判賠九百萬+第二次和解保密的錢27F 03/15 14:21
推 yamakazi: 三審定讞的話,律師費是敗訴方出哦
這種案件一個審級七萬元吧,之前詢價過,也不貴
當然只有三審啦,民事三審強制要請律師,所以三審敗訴方要出律師費32F 03/15 14:29
推 xzp436: 就內轉被搞成這樣36F 03/15 14:36
噓 hegemon: 這種妻子回來也不要收了啦37F 03/15 14:38
推 marunaru: 公司問題啊,要他轉任然後說跑流程有問題人事凍結,原職有人頂替,不過IBM原本就有淘汰高齡高年資人力的紀錄,不排除是故意搞人40F 03/15 14:47
→ kria5304: 看到轉變是指900多萬+坐領乾薪嗎43F 03/15 14:57
→ sc1: IBM在台灣設的銷售部不是研發台科大碩士錢給律師賺45F 03/15 15:06
推 SilentBob: 每個月有16萬就看到轉變了的前妻 嘻嘻46F 03/15 15:11
→ smallz: 竟然還要回收前妻 呵呵47F 03/15 15:14
推 bug914: 這公司能連輸兩次真不簡單呢48F 03/15 15:29
→ sc1: 去校招外商賺取演講如何應聘外商黃金降落傘51F 03/15 15:45
推 RolfP: 舒服56F 03/15 16:00
→ bilibo: 這公司擺明搞人阿57F 03/15 16:01
推 YCTING: 連輸兩次真不簡單啊58F 03/15 16:07
推 erty: 年資26.5年,合理懷疑他是退休金選舊制撐到退休60F 03/15 16:44
推 beoneg: 這種前妻還要喔?61F 03/15 17:04
→ sc1: 魯蛇去鴻海一年150萬6年也有900萬還不用分給律師賺62F 03/15 17:14
推 Samurai: IBM是白癡嗎,輸了一次第二次又再搞,嫌錢太多?63F 03/15 17:26
推 xvited945: 內轉告訴你新職位人事凍結,原職位也有人補上了,有人覺得這是正常的嗎?呵呵64F 03/15 17:42
→ kevinmeng2: 正常啊,找人來交接,交接完才去新職務,沒見過?66F 03/15 17:46
→ xvited945: 正常個屁哦,最好這麼巧
如果正常他也不會打贏官司了67F 03/15 17:50
推 joice76x: 內轉沒看過什麼人事凍結的 不就是有缺才能轉69F 03/15 17:55
推 Goldx5: 一點都不正常好嗎,一定有故事的啦72F 03/15 18:09
→ DrTech: 外商,年薪300萬,根本不是高階主管
而且BD掛經理… 就普通業務啊。哪來主管。
經理頭銜,不代表管理職喔。74F 03/15 18:17
推 a12321a: B7~8能300?77F 03/15 18:24
推 tomatobus: 科技業就只能回收啊,不然怎麼辦 嘻嘻78F 03/15 18:26
→ sc1: 進IBM還是很難79F 03/15 18:37
噓 nxuanr: 外商無良的80F 03/15 18:38
推 askacis: IBM 正職隨便都10萬月薪起跳的,16萬沒有到非常高,應該就是靠獎金拉81F 03/15 18:42
推 jplo: 告輸了還敢搞人,真白痴90F 03/15 19:45
→ wtfconk: 酸民的嘴,臭人的鬼,人家感情世界管旁人屁事,需要在那邊指手劃腳?當年他從高薪瞬間失業,為了抗爭肯定心態會有變化,進而讓人感覺負能量也是很常理,說不定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暫時分開,也不到什麼不能共患難的程度,有時候一些負面情緒本來就是自己先單獨扛還比較有力量,也不會影響到無辜的親友92F 03/15 19:56
推 turkeyonly: 酸民都是perfect guy,當然說話都不腰疼100F 03/15 21:17
推 HRyan: 真是辛苦他了102F 03/15 21:48
推 TSMCfabXX: 真 自宅警備隊
IBM 這些亂搞的人要是在日本早就羞愧自殺了
大公司浪費錢打官司破壞自己商譽
法務難道都不覺得丟臉嗎103F 03/15 22:03
推 zaiter: 看看橘子丁特 台灣企業越大家的越無恥109F 03/15 22:28
推 wtfconk: 台灣一些外商的法務大概只剩FWD的功能而已,一個字都不能改,不然就要全部重跑流程,而且還是不能改www112F 03/15 23:26
推 BDBB: 台女風範115F 03/15 23:54
推 xdctjh: 搞到離婚?我的天啊,雙喜臨門。116F 03/16 00:41
推 scores: 有錢了就不要找前妻了
既然他贏了就代表公司非法解僱,那罰金呢?如果從美國還會灌一筆懲罰性賠償吧117F 03/16 00:54
→ yunf: 可能就是某些人幾個月的薪水而已台灣人真可憐120F 03/16 02:08
推 wtfconk: 台灣法官真的是對這些違法企業很友善了,難怪有恃無恐121F 03/16 03:46
推 milk7054: 丟飯碗為錢鬧掰離婚很正常,什麼叫划不划算?風向帶真爛124F 03/16 06:23
推 mayii1020: 前妻遇到事就跑 看到錢又回來 還要喔?126F 03/16 07:21
→ sc1: IBM台灣前高總經理是女力就業典範有上媒體報導127F 03/16 08:47
→ DrTech: 新聞根本沒寫離婚原因,怎麼那麼多人腦補為了錢128F 03/16 08:50
推 rinatwo: 講個笑話 台灣勞基法
都輸一次了 還敢再玩第二次 讚欸129F 03/16 10:23
→ sc1: IBM李總曾任德記洋行財務主管暨發言人
留學後入IBM台灣金融事業群擔任業務代表
IBM台灣前高總服務30年退休了131F 03/16 10:31
推 DWR: 快10年前業務16萬月薪已經不低了 還不算獎金誒134F 03/16 11:22
噓 hoesi: 公司的做法真是惡質135F 03/16 11:58
推 horb: 這是不是故意挖坑啊
騙他交接。去一個不存在的職位
好歹也在公司二十年了。136F 03/16 14:42
→ sc1: 現在一般魯蛇還去東宜資訊派駐IBM金融服務出來900萬139F 03/16 1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