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ch_Job作者 hortl233 (hinet.net)標題 [討論] 關於錄音的合法性時間 Thu Dec 26 09:22:51 2024
三角的事吵吵嚷嚷也快10天
連頭七都過了
在推文裡面看到不少人在喊錄音違法
先說一下目前問到的資訊
錄音違不違法,取決於下面2個要素
1. 錄音的目的是否合法合理
2. 錄音時,當事人是否在場
告知與否並不是絕對因素
現行錄音違法的紅線,絕大多數是踩到2
導致錄音無效不說,還被反告妨害秘密
比如一般人喜聞樂見的抓姦
少數是踩到1.
比如身為採購,錄音參加的採購會議
構成洩密
反之,如果人在現場且合理
比如勞資糾紛,法院都是採信的
不要聽人資唬爛什麼違法
只要錄音裡證明你在現場
且內容合理,都不會構成犯罪
什麼是內容合理?
就是你不要挑釁,故意激化矛盾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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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90.148 (臺灣)
※ 作者: hortl233 2024-12-26 09:22:51
※ 文章代碼(AID): #1dRA_j5B (Tech_Job)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735176173.A.14B.html
※ 編輯: hortl233 (42.77.90.148 臺灣), 12/26/2024 09:25:47
→ ru04hj4: 又沒有什麼機密 整天說錄音違法1F 42.79.1.188 台灣 12/26 09:30
→ hortl233: 就專門騙小白的說詞
實務上勞資糾紛錄音採信,多如牛毛2F 42.77.90.148 台灣 12/26 09:31
→ zonppp: 又不是提告 沒有妨礙秘密4F 36.226.217.193 台灣 12/26 09:33
推 g9911761: 通常出賣機密的都是高層5F 49.216.48.103 台灣 12/26 09:38
推 dakkk: 錄音違不違法 跟你在場無關 跟你錄到內容有關 錄到營業秘密 或者錄到著作權的標的 你就違法6F 101.139.92.127 台灣 12/26 09:41
→ Busufu: 錄自己本人聲音不違法啊9F 223.137.170.22 台灣 12/26 09:43
→ hortl233: 我講2點,你只看到2,洗地洗的真爛10F 42.77.90.148 台灣 12/26 09:43
→ kevinmeng2: 政黑仔又在亂11F 219.70.152.87 台灣 12/26 09:44
推 Lin25K: dakkk 是怎樣啊 google 就有的事情還硬要洗12F 1.200.241.37 台灣 12/26 09:45
→ kevinmeng2: 營業秘密跟著作權都要登記的,可憐看來某企業真的給太多了政黑出動了14F 219.70.152.87 台灣 12/26 09:45
推 a0684712: 請參考 高雄地方法院 106年度自字第3號刑事判決
勞資糾紛錄音目的如果是為了自保
是無罪的16F 210.64.53.185 台灣 12/26 09:49
推 dakkk: 這些東西登記是幫助行使而已 不以登記為限 法律常識有待加強20F 118.233.142.152 台灣 12/26 09:50
→ tomsawyer: 只要與自己有關&自己在場
= one party consent 就大概沒問題22F 112.78.75.87 台灣 12/26 09:51
推 raccoon104: 錄音 自己是當事人 不違法哦! https://reurl.cc/WANeay24F 111.249.3.60 台灣 12/26 09:51
→ kevinmeng2: 笑死,說了一堆違法錯的東西,說別人常識不足?果然政黑仔慣用抹黑26F 219.70.152.87 台灣 12/26 09:52
推 is1128: 我本來以為台達公關只是個梗,但光看某d跟某g,我真的開始相信台達有公關在帶風向,錄音到底違不違法,的確看你錄的是什麼內容,但本篇明明指的就是人資跟水桶本人的錄音,硬要扯什麼著作權跟營業祕密,我覺得就硬要帶風向而已,然後某些推文真的詭異,馬上跟著寫類似的內容,就不要被一一找出來是公關帳號,是不是真的很小看網友的力量28F 123.51.164.216 台灣 12/26 09:52
→ hortl233: 判例一大堆還能嗆人法律常識,屌38F 42.77.90.148 台灣 12/26 09:52
→ dakkk: 不用以為 台達有找公關很明顯 但不是意見不同的都是 還是你們每個都是跑步哥?39F 118.233.142.152 台灣 12/26 09:54
推 yeng1217: 現在是又牽扯到哪去了 小心最大咖的出來洗地喔42F 114.137.49.247 台灣 12/26 09:54
推 bobo44769: 破窗理論 沒啥好爭44F 42.72.72.83 台灣 12/26 09:54
→ dakkk: 這邏輯也敢來發文?45F 118.233.142.152 台灣 12/26 09:54
推 a0684712: 扣帽子了 只要跟你意見不合 就是跑步哥?46F 210.64.53.185 台灣 12/26 09:55
→ dakkk: 我跟只會留言洗地沒什好說 只覺得你丟臉
學你的不是 意見不同就是公關?48F 118.233.142.152 台灣 12/26 09:55
推 is1128: dakkk的邏輯才有問題,本文明明就沒寫到任何營業祕密跟著作權相關的內容,你硬要扯進來?51F 123.51.164.216 台灣 12/26 09:55
→ CGDGAD: 如果是當事人錄音不違法,第三者偷錄才是無效證據54F 223.143.227.16 台灣 12/26 09:56
→ iwanowsky: 錄營業秘密違法? 現在是勞資問題採56F 42.73.241.131 台灣 12/26 09:56
營業秘密那個實際上算第1點
但如果有人洗解僱算營業秘密
那就是抬槓而已
→ iwanowsky: 證 又不是拿去賣是能違什麼57F 42.73.241.131 台灣 12/26 09:56
噓 douge: 錄音違不違法重要嗎?58F 140.112.175.204 台灣 12/26 09:57
※ 編輯: hortl233 (42.77.90.148 臺灣), 12/26/2024 09:57:50
→ douge: 只要是真的 對於企業形象的傷害
>>>>> 錄音的罰則59F 140.112.175.204 台灣 12/26 09:57
→ kevinmeng2: 對啊!我們都是跑步哥
你以為Ptt很多人?其實只有我跟你61F 219.70.152.87 台灣 12/26 09:58
→ iwanowsky: 不然以後做什麼之前都先宣示一串報價資料就什麼都妨害秘密了是吧63F 42.73.241.131 台灣 12/26 09:58
→ hortl233: 現行判例就是勞資糾紛的錄音採信65F 42.77.90.148 台灣 12/26 09:58
→ sc1: 錄音本來就於法於理都不夠力66F 14.161.99.173 越南 12/26 09:59
→ hortl233: 營業祕密要構成的條件也很嚴苛
不要隨便被唬67F 42.77.90.148 台灣 12/26 09:59
→ ASUSboy: 就有判例了還在吵錄音證據力真的很怪69F 42.72.101.44 台灣 12/26 09:59
推 is1128: 我看以後PTT應該要有駐版律師,不然某些法盲亂帶風向真的很可怕71F 123.51.164.216 台灣 12/26 10:00
→ kevinmeng2: 駐版律師也沒用,他會說人家法盲73F 219.70.152.87 台灣 12/26 10:01
→ hortl233: 這些內容找個律師事務所問就可以了吵這很無聊,但帶風向真的看不下去74F 42.77.90.148 台灣 12/26 10:03
推 CrazyKill: 就算違法,還是要錄
你被辱罵,還會去管錄音有沒有違法76F 101.10.60.85 台灣 12/26 10:03
推 kaojin: 保護自己的方法要記得,不要那一天自己變成主角...78F 27.52.167.242 台灣 12/26 10:04
→ CrazyKill: 本 版 有 資 方 走 狗80F 101.10.60.85 台灣 12/26 10:05
→ kevinmeng2: 也挺厲害的,厚臉皮成這樣
上次看到還是對岸的習包子81F 219.70.152.87 台灣 12/26 10:06
推 Goldx5: 法規哪有什麼好討論的,洗地仔只是來吵架打發時間,跟他生氣幹嘛呢
錄起來就對了,誰違法誰怕囉83F 223.137.214.179 台灣 12/26 10:08
推 CrazyKill: 資方走狗太多,難怪台灣無法進步86F 101.10.60.85 台灣 12/26 10:10
推 is1128: 而且某些人真的不清楚,就算真的
違法,先錄起來起碼有個依據,要不要真的上法院拿來當證據,都還有選擇,但沒有錄,就完全隨人家說了87F 123.51.164.216 台灣 12/26 10:11
推 CrazyKill: ** 台北市勞工局 一句話都沒講 **91F 101.10.60.85 台灣 12/26 10:18
→ TSMCfabXX: 機密與否由個案認定 但勞資糾紛通常沒有合不合法問題92F 39.9.68.252 台灣 12/26 10:22
→ Sciarra: 自己權益受損當然先錄音啊 至少有證據拿出來 到時候法官踩不踩證是他決定 總比一點籌碼都沒有好94F 223.137.22.12 台灣 12/26 10:30
噓 AiriMania: 內容合理是哪條法律説的97F 101.12.157.168 台灣 12/26 10:37
推 alex57133: 有沒有律師能出來講解一下98F 125.227.9.121 台灣 12/26 10:43
推 red333456: 浮99F 101.9.65.154 台灣 12/26 10:57
噓 likeyousmile: 錄音內容合不合理,跟錄音違不違法是兩件事217F 223.136.91.187 台灣 12/27 07:52
推 tedandjolin: 換個角度來說 HR知道要錄音之後開始說營業秘密之類的東西的話呢?
這樣是不是就不能當證據了219F 27.240.234.170 台灣 12/27 09:29
→ hortl233: 你以為法官會沒聽完整個錄音就
就判喔?222F 42.77.90.148 台灣 12/27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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