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oodtour (滾兔兒)
標題 Re: [新聞] 火車性愛趴 主辦人判刑半年定讞
時間 Wed Dec 11 21:53:09 2013




有時候想想自己真的很天真,老想著息事寧人,只希望風波用最快的速度平息下去,我期
待司法會還原真相,我期待媒體會有良知,我相信台灣仍是講究人權的地方 ,但現在看
來,對台灣的整個體制我都感到失望再失望。


這件事情一開始,起因是因為我在網路上舉辦了一個活動,在移動的密閉車廂內打砲,會
舉辦這個活動的理由是因為好玩,我相信這個活動會好玩的原因是來自我的惡搞個性,我
本身是一個很喜歡惡搞的人,認識我的人相信都知道我的白爛性格,什麼活動會很惡搞很
好玩,聽起來就像是我會去做的事。


這件事情從媒體的一開始報導,真相就已經完全扭曲,沒有人在乎真相是什麼,媒體將這
整場活動的定調,從一開始就採取重大刑案的方向去報導,報導次數之密集,搧風點火的
加油添醋,期間甚至出動了精斑檢測儀器,據我所知這是只有重大刑案才會出現的東西,
顯然媒體成功了,警方也真的朝重大刑案的方向去偵辦,我不禁懷疑,這件案子到底是媒
體在辦案還是檢警在辦案?


壹傳媒報出來的第一天,也就是見報的第一天,我當天晚上就跟警方取得聯絡了,我當天
就跑到鐵路警察局,希望能用最誠懇的態度來解決問題,我想讓警方知道,不管他們怎麼
決定,我一定會全力配合他們辦案,也希望這場風波能夠儘快消除,我留下了一份口供,
將事情的輪廓大致交待清楚,離去前我承諾警方,我這邊一定隨傳隨到,有什麼需要只管
打個電話,我一定馬上到。


回到家後很多記者打過來,我並沒有關機,我不想示人一種逃避問題的態度。但是媒體那
種緊迫釘人追問我實在招架不住,每次我都只能以含糊的詞句混過去,不是我不想向媒體
交待,而是我不希望我又說了什麼話再度引起什麼風波,一切只要能以最快的速度平息下
來,他們愛怎麼寫我不能控制,我並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在這件事上過關就好,我希望的是
大家都能沒事,因為這整場活動本來就不足以構成犯罪行為,我想著風波過後就算了,沒
想到媒體因為採訪不到東西,沒有辦法跟上級交待,只好胡亂編織了一些子虛烏有的事情
,像是「車窗打開尋求刺激」,「主辦人專辦買春團去珠海深圳」,「主辦人利用無知少
女」……等一堆狗屎新聞,沒有一樣是真的。


(附帶一提,我本人從來沒有去過珠海跟深圳,有台胞證為證。)

可是當時整個社會的情緒受到媒體挑撥,大家似乎都很激動,檢察官也似乎招架不住,居
然使用的拘提的方式將我逮捕到案,儘管警察只要一通電話我人馬上就到了,但是檢察官
就像是沒有看到這件事實那樣,仍舊使用拘提這種侵害人權的方式逮捕我,就我所知就算
我真的有組織賣淫,那這類案件通常也是履傳不到才有可能拘提,檢察官直接用「最高規
格」來對付我,光這種姿態就讓我不相信檢方能夠秉公處理了。


(整個拘提的過程是這樣的,警方打電話給我,問我在哪裡,我回答之後警方說你就留在
那邊不要動,我們過去逮捕你,我回答說好,我就傻傻站在原地吹了半個小時的冷風,然
後警方就來把我逮捕走了。)


住了一晚的牢房之後,隔天我被拘提到簡易庭,檢察官很幽默的問了我一句話:「你下次
還敢不敢舉辦這類活動?」現在想想可能是我當時的回答惹了禍,我回答說:「我不能確
定,我仍然有可能會舉辦」我會這樣回答並不是想挑釁公權力,而是我認為我下次到底會
不會再度舉辦,跟本次案件毫無關係,檢方應該針對這次事實來辦理案件,而不是以我會
不會再度舉辦的理由,來決定我到底應不應該被起訴。


而這句回答似乎惹惱了檢察官,檢方當場就要將我收押,幸好當時的法官不認同,這類案
件本來就從來沒有收押的案例,釋放後我的律師偷偷告訴我,他有聽到法官似乎碎碎念了
一句:「……這到底要押什麼呀?」


離庭之後我搭計程車離開,狗仔一路緊追,我的運匠很努力的想要擺脫,好幾次都差點釀
成車禍,花了好幾個小時,無奈狗仔神通廣大,沒想到到最後我還是被跟上了,我嘆了口
氣,只好放棄這次追逐,進入友人家中暫住一宿。


雖然事後檢察官有打電話跟我道歉,但是那個逮捕上手銬的畫面已將被媒體拍攝到且公諸
於世了,在畫面上看起來,我有多該死就有多該死,整個逮捕過程也被定調,他們甚至扣
押了我的電腦,硬說這是犯罪工具,我的家遭到合法的侵入,自身的資產就這樣被警方充
公,乃至於沒收。


我看到自己的電腦被警方用偵破重大刑案的方式陳列,感到有些荒謬,扣押一名宅男的電
腦,真正豈有此理!


隨著這次逮捕活動的荒腔走板,媒體變本加厲,再度對本人進行許多非事實的指控,好笑
的是那些名嘴全部信以為真,在電視上振振有詞,講得好像他們人就在現場那樣,我本來
覺得很生氣,但是後來看到邱毅說了一句:「整個事情都一如我所料」我忍不住笑了出來
,有些名嘴還有講對事實的時候,這麼多名嘴就是他從頭錯到尾,還整個事情都如他所料
咧。


(邱毅說我跟女主角早就認識,且多次配合,這不是真的,我跟女主角也是初次相遇而已


我不想再去看電視上面的任何新聞,檢方決定起訴之後,我想認真的打好這場官司,但是
我的工作已經停了,我本身又是月光族,沒有什麼存款,但我相信人只要願意工作就不會
餓死,我決定去做最簡單的雜役,這種錢來的踏實,不料,卻又再次引起一場風波。


我跑到榮總的供應中心,做一份手術器械的配盤工作,在我解說之前有必要跟各位鄉民報
告一下整個流程,有助於大家了解案情,這份工作的程序是這樣的……

當手術器械從開刀房推出來的時候,一定是血淋淋的狀態,這個時候器械回到去污組,稱
之為「入賬」借出去的手術是「發出」,手術刀回來自然就是「入賬」囉。

去污組要將這些具有大量血污的器械浸泡入藥劑液,浸泡一段時間後拿出來清洗,有些比
較難清洗的還要用超音波震出血污,手術房內的東西是一定要全部清洗的,包含手術燈的
燈架,推進去的卡車(就是推車,但卡字發第四聲的音,請不要懷疑,就是整台車下去洗
),所有的中單以及各式毛巾,沒有一樣不洗,等到這些器械統統清洗乾淨之後,再推入
超大型的清洗機器,大約一個小時之後推出,由配盤組接手。


配盤組收到之後要製作標籤,然後確認器械是否真的乾淨才能配盤,有時候機器也洗不乾
淨,整組器械退回給去污組也是常有的事,配盤的工作是所有供應中心最難的部份,因為
一旦出了事,比如說手術器械不乾淨被醫師退回,責任全部在配盤這邊,同時開刀房會打
電話來詢問這組器械為什麼不乾淨,口氣通常不是很好聽。


等到配盤完畢之後,就要送到滅菌組以強力蒸氣消毒,過程再加上烤乾的時間,大約要超
過兩個小時,之後才會送到發出組庫存,醫師一旦有需要,這組器械就會再度被推出去「
發出」,至此供應中心的工作已經完成,因為推到開刀房也只是送到閘口,接下來就是開
刀房雜役的事了,他們會將乾淨無菌的器械送至開刀房外圍,即使是開刀房的雜役,也不
能進入開刀房,送到門口之後護理師會推進去,她們光是要打開這包器械,就需要先受過
三天的特訓,有時候打開器械包的手勢不對,還會被學姐罵,整個過程相當嚴謹,一絲不
茍。


結果倒好,壹傳媒寫成我常常跑到開刀房跟護理師搭訕,目的是為了開淫趴,還寫說我能
言善道跟護理師有說有笑,護理師還送手帕給我,請我吃飯,送我鮮花,把這些救死扶傷
的白衣天使寫得像性飢渴那樣,目的只是為了達到污衊我而已,所以我想想很感慨,這些
護理師的清譽就這樣被壹傳媒犧牲了,僅僅只是新聞的「劇情」需要而已。


我根本沒有跟開刀房的護理師講過話,最多也是接起電話說聲:「喂你好,請問找誰?」
而已,見此文諸君公鑑,之前的新聞寫說我沈默寡言,現在的新聞寫說我能言善道,那麼
,這兩則新聞,總有一則是假的吧?一切無他,劇情需要而已,如果寫沈默寡言能讓我看
起來比較陰沉,那就寫沈默寡言:如果寫能言善道能讓我看起來比較會誘惑女性,那就寫
能言善道。


壹傳媒的動新聞格外好笑,畫面上我拿著手術器械在開刀房四處晃來晃去,跟護理師有說
有笑,現在告訴大家,我位於供應中心不是開刀房,即便是開刀房的雜役,也不能隨意進
入開刀房,壹傳媒學會沒有?


講到這邊大家一定會問我,既然被污衊,為什麼不提告?在這邊回答大家,我不是沒有想
過,但是媒體三大神器,並不是小弟一介布衣之流可以應付的,什麼叫媒體三大神器呢?

第一神器叫做「新聞自由」,只要打著新聞自由的招牌,鏡頭可以伸入民宅,任何活動都
可以秘密潛伏,所有的民眾都不能豁免,簡單的來說,媒體想報導什麼就報導什麼,在媒
體面前,沒有任何人有隱私權。


第二神器叫做「舉證有誤」,如果報導有錯誤,那就是採訪對象講錯,記者本身不負任何
責任,誰叫採訪的對象亂說話呢?是這個旁邊的關係友人講錯了話,當然跟報社無關囉。

如果硬要追究呢,亂說話總有人要負責任吧?很簡單,這個時候就是第三神器出場的時候
了,第三神器叫做「保護來源」,因為保護消息來源,所以記者也不用透露消息來源,法
官生氣的時候最多交點罰款就好。


以上三神器,交叉運用反覆施展,無往不利也,任何人也告不贏,除非你真的很有背景或
者是所有的證據都對你有利,你又有個好律師的情況,才有可能會贏,至於一般民眾,還
是洗洗睡了比較實在。


想想也很好笑,有背景的人在家燒美金也沒關係,沒有背景的人僅僅剩下幾個銅板也要被
關半年,當真是有錢判生無錢拚死,最高法院再次完美的詮釋了這個論點。

不過燒美金的這個部份我的意見還是保留,因為我也沒親眼看到人家燒,誰知道現在的新
聞到底是真是假,哪則能看哪則不能看?敝人不才,無力分辨。

為什麼我今天要上來講話?因為這個判決根本就是未來判決,怎麼說呢?

一審法官跟二審法官宣判的要旨我在此念給大家聽,理由是因為引起社會觀感,違反善良
風俗,且蔡嫌有藉此揚名,以利將來組織賣淫牟利。

這個要旨很好笑吧,首先,這個案子不是因為我本身真的有營利而判,而是要依照社會善
良風俗判刑,那麼在判刑之前,可否請大法官解釋一下什麼叫做「善良風俗」?善良風俗
的定義何在?

一群人相約好跑到密閉空間做愛是違反善良風俗?那麼高官跑去薇閣開房間算不算違反善
良風俗?法律的存在本來就是針對有罪無罪來做判決,什麼時候是以善良風俗來判決?

再者,會引起社會觀感這點更是好笑,法律不是依照有罪無罪來判決,也就是說經由法官
的認定違反了善良風俗,所以還是判此人有罪,那就說明了法也不再是法了,只要法官認
定就好了。


法官判刑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法律如果可以經由現任法官的觀點去修改,會不會影響民眾
觀點,對司法的公正性感到懷疑?為什麼現在的民眾普遍不相信司法?是不是判決經常出
人意料的關係?


第三點,既然是為了本人將來可能會進行組織賣淫而先行判刑(判決書上面有寫這段,我
不是瞎編),所以直接宣判有罪,那以後本人將擁有一次性賣淫權,警方不得逮捕,因為
基於一罪不兩罰的原則,既然現在已經對本人判刑,也就是說已經罰過了,那將來本人擁
有一次組織賣淫免罰權,總不能針對一個案件罰了又罰判了又判吧?


所以這一切的判決到底是為了什麼?說穿了就是面子問題而已,檢察官在拘提到案的時候
已經說過要聲押,那麼不起訴不是有點那個嗎?起訴的時候為了不那麼突出,乾脆也將旁
邊的人提幾個出來一起起訴好了,事實重要還是面子重要?當然是面子重要囉。


法官判決一審已經有罪,那麼二審當然也要有罪囉,不這麼判不是有點不給那個一審法官
那個嗎?三審也火速通過(最高法院常常有十年大計,我這樣真的算火速了),判了有罪
,大家就不會那麼那個了嘛。


壹傳媒為何對我窮追猛打?當然也是為了面子呀,被他們搞得這麼大的新聞,最後要是判
決無罪,那壹傳媒不是很那個嗎?

千說萬說,都是面子問題而已。

對於這個判決我感到相當無力,要繳錢我也沒錢繳,進去關我大概也只能絕食抗議而已,
現階段我真的不知道下一步應該怎麼走,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

以上所言皆為真實,記者轉錄請抄全文,勿斷章取義,至感德便,我相信還是有有正義感
的記者存在的,如果只抄部份那就請全部都不要抄,以免被不知情民眾曲解,在座鄉民皆
為見證。


蔡育林。



※ 引述《fireda (火達)》之銘言:
: 蘋果即時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1211/307291/1/
火車性愛趴主辦人判刑半年定讞 | 即時新聞 | 20131211 | 蘋果日報
[圖]
【劉昌松/台北報導】男子蔡育林前年底上網號召18名男網友,每人繳800元活動費,並找來17歲少女當女主角,在去年2月包下台鐵客廳車廂舉辦1女戰18男淫趴,震驚社會。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二審判決,認定蔡育林 ...
 
: 火車性愛趴 主辦人判刑半年定讞  2013年12月11日17:33
: 【劉昌松/台北報導】男子蔡育林前年底上網號召18名男網友,每人繳800元活動費,並
: 找來17歲少女當女主角,在去年2月包下台鐵客廳車廂舉辦1女戰18男淫趴,震驚社會。最
: 高法院今天維持二審判決,認定蔡育林觸犯意圖營利媒介性交罪,判他6個月徒刑,得易
: 科罰金18萬元,另5名參與的工作人員因未獲報酬等理由獲判無罪,全案定讞。
: 38歲的蔡育林2011年12月在網路「花魁群交版」發表《電車癡漢》文章,表示要仿照日本
: A片的情節,徵求網友繳費包下台鐵客廳車廂舉辦性愛趴。
: 結果綽號「小雨」的輟學女高中生應徵當女主角,另有20名男網友各繳800元擔任「癡漢
: 」角色,還有5人繳費擔任糾察等工作人員,扣除2名癡漢臨陣缺席外,一夥25名男女在去
: 年2月15日,搭上台鐵列車,在客廳車廂大玩多P淫趴,經《蘋果》踢爆後,蔡育林和5名
: 工作人員都吃上妨害風化官司。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66.10
dogbydog:推1F 12/11 21:53
jameshcm:影片勒?                               我是幫鄉民問的2F 12/11 21:53
jjohmmtk:現身說法!?3F 12/11 21:54
mydreamcome:花魁4F 12/11 21:54
bandongo:該認真不認真  為何亂做假5F 12/11 21:55
mydreamcome:異色館6F 12/11 21:55
archon:大大!我挺你!                               (伸小雨FB7F 12/11 21:57
acebruce:不要收錢不就沒事了?8F 12/11 21:58
ooxx1577: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9F 12/11 21:58
HardyJJ:好好在房間做錯了嘛 何必這麼高調 學乖了下次等人辦就好10F 12/11 21:58
Dongba:我在這裡推文會上電視嗎?11F 12/11 21:59

不會

HardyJJ:你做了就是做了 其他人影射你大家也都覺得理所當然12F 12/11 21:59
tjtjtj:你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如果不怕再被媒體追的話13F 12/11 21:59
HardyJJ:解釋其實沒有什麼意義了14F 12/11 22:00

正確,但我手癢想打字。

acebruce:跟妓者說是沒有用的 他們只會跟狗溝通15F 12/11 22:01
holyhelm:推啦..........16F 12/11 22:01
sadghost:好領隊!17F 12/11 22:01
holyhelm:淡淡的哀傷18F 12/11 22:01
freedom1986:推喔19F 12/11 22:01
haudai:恩 加油20F 12/11 22:01
roea68roea68:這政府就是這樣啊 沒辦法 怪你生在鬼島21F 12/11 22:01
GOYARD:媒體一向都是如此  法界也是  加油22F 12/11 22:01
riker729:"意圖" 你自己都說將來可能23F 12/11 22:02
Jasy:壹傳媒最愛腥羶色也不是第一天了  他們對這類新聞只當獵奇24F 12/11 22:03
aaaaa66666:檢察官那樣問就是想看看你是不是犯後態度良好啊...25F 12/11 22:03
ReiFu21:加油  我家人跟我都站在你這邊26F 12/11 22:03

感謝 大心

aaaaa66666:你當庭認錯或在偵查時認罪協商都還有機會換緩起訴
或是從輕減刑的可能 既然你都說還有可能再犯就..27F 12/11 22:04
ERT312:加油,就司法上我認為你沒罪。29F 12/11 22:04
assassin305:你這樣根本是殺人犯的待遇啊XD30F 12/11 22:06
hank4416:沒辦法阿 生在鬼島 我只能推你一把31F 12/11 22:06
Jasy:若以訴訟策略來講認罪換緩起訴確實較有利  律師沒提嗎?32F 12/11 22:06

沒提

BlackMair:看了內文只能說離譜。33F 12/11 22:07
gungunit:媽的 x他娘的媒體 幹34F 12/11 22:07
kipi91718:這樣硬要定罪還滿扯的35F 12/11 22:07
medama:推!36F 12/11 22:07
Y1999:檢察官是智障,媒體是垃圾....37F 12/11 22:08
assassin305:看新聞底下的留言 就知道蘋果把這種垃圾事幹的多成功38F 12/11 22:08
forever23:請節哀39F 12/11 22:08
tomdeng:看了內文只能說 我不是神 不知道你是不是說真 但是要保重40F 12/11 22:08
Chloe0910:…41F 12/11 22:08
ERT312:不要只怪媒體啦,當初媒體怎麼追014案,最後還不是貪污無罪42F 12/11 22:09
assassin305:犯後態度良好也是他媽的神器 殺人犯爽爽過43F 12/11 22:10
ERT312:014跟645不是都沒被上拷嗎?? 蔡先生應該沒黨證@@44F 12/11 22:10
BlackMair:勉勉強強頂多公然猥褻的東西可以玩出組織賣淫45F 12/11 22:10
magamanzero:台灣法律給了法官很大的權限 本來希望兼顧情理...46F 12/11 22:10
new09:情有可原,判決如此媒體難辭其咎~加油!47F 12/11 22:10
zaq6414:拿國家的錢本就該有一定責任去對抗社會預斷之風氣但抱歉..48F 12/11 22:11
magamanzero:結果事實卻是.....也無怪乎大家對司法不滿49F 12/11 22:11



NEWOLD:這案子需要這樣判嗎  法官是擔心哪種壓力?50F 12/11 22:11
Zekrom:我從來就不覺得很嚴重  衛道人士太噁51F 12/11 22:11
magamanzero:也難怪鄉民整天說要陪審團...52F 12/11 22:11
BlackMair:前幾天不是還有集體虐殺被以過失傷害致死起訴的?53F 12/11 22:12
salvador1988:加油! 其實大家都知道無法可辦 但社會觀感被媒體炒成54F 12/11 22:12
david0301:就收錢了還怪法官?55F 12/11 22:12

不然我一個人要全出嗎?

Orisinal:大大我挺你56F 12/11 22:12
salvador1988:這樣 為了給交待只好讓你背黑鍋57F 12/11 22:12
forever23:這個事件我覺得可議點就是在火車上 跟 對象未成年58F 12/11 22:12

火車是密閉的,不形成公共空間,對象已滿16歲,有合意性交能力。

chungyiju:媒體真的一堆垃圾59F 12/11 22:12
tiuseensii:推。社會亂源就在法院,憑感覺辦案的一堆混蛋60F 12/11 22:13
XieXie9527:我比較想知道台胞證是要怎樣證明你沒去過哪裡61F 12/11 22:13

搭配出入境證明?

很簡單呀,我加簽只有兩個章,那就代表我這幾年內只去過大陸兩次
媒體寫每隔三個月就要去一次珠海深圳,可是我只有兩個章呀,這樣可以證明嗎?

a901999:我想知道為啥記者有你電話 ?62F 12/11 22:13

台鐵給的吧,我都沒有怪他們洩漏客戶資料給媒體了,結果他們還.......

riker729:這件事如果有陪審團 我想只會更糟 因為假衛道人士太多63F 12/11 22:13
aaaaa66666:這個有陪審團也沒用 原PO拿結餘款去吃喝 會有人認為沒64F 12/11 22:14
L046:推65F 12/11 22:14
salvador1988:可是他因為收錢被定罪 跟火車和未成年沒關係@@66F 12/11 22:14
aaaaa66666:營利?67F 12/11 22:14
k2233604:只能說因為你在鬼島做了 保重68F 12/11 22:14
kurtc:拍拍...路還是要走下去的~69F 12/11 22:15
cul287:清新健康八卦版回來了〞︶〝*70F 12/11 22:15
erja:純噓71F 12/11 22:15
L046:有判決書,貼上來公評吧72F 12/11 22:16

很多頁,我還不知道怎麼貼,況且最新的我也還沒收到
再等等吧

barry1027gg:這才是真的被妖魔化73F 12/11 22:16
sougly:請問下次什麼時候辦?  還有小羽還好嗎74F 12/11 22:16

給你辦我來參加好了,要嗎?

a34567:75F 12/11 22:16
thomas047:推76F 12/11 22:16
cul287:台灣社會的假道學一堆77F 12/11 22:16
tadpole1:78F 12/11 22:16
realmask:推79F 12/11 22:17
aoiaoi:我覺得你錯就錯在問心無愧 出事情最重要就是要"裝"悔意80F 12/11 22:17

果然是高人

shinshong:租車廂多男對一女打砲  哪裡好玩?81F 12/11 22:17
xifengpangma:推你說出真相的勇氣82F 12/11 22:18
cul287:如果要爆料可以找伊湄5566幫你83F 12/11 22:18
spook:推 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84F 12/11 22:18
Fredericmo:欺淫一個不懂保護自己的未成年少女好意思上來取暖?
你對少女跟她家人道歉沒?85F 12/11 22:19
cjoe:                 收錢的部份呢?87F 12/11 22:19
salvador1988:只能說你錯在太老實也太粗心 扯到錢就該謹慎88F 12/11 22:19
sge:偉哉蘋果89F 12/11 22:20
cjoe:如有人說你上網招人打砲還收錢 你要怎麼反駁?90F 12/11 22:21

不然我一個人出全部費用喔?

indietaiwan: 推 你忘了順便發個不會自殺聲明91F 12/11 22:21

本人不會自殺,也沒有消極打算,騎車速度都很慢,夜晚也不出門
目前身體健康,就是名聲臭了點,沒有重大疾病,近期不會靠近無欄杆的大樓頂

momoisacow:法律上 我支持你 用那樣不確定概念來判 不能接受92F 12/11 22:21
dl123:上法庭就要懂得避重就輕還要有[悔意]93F 12/11 22:21
shinshong:光是你覺得辦這活動好玩,就值得噓了94F 12/11 22:21
palajuice:就為了你的惡搞浪費了多少社會資源!?拜託你快移民吧!!95F 12/11 22:22

給我錢,我馬上走,你以為移民不用花錢喔?

momoisacow:不過 起訴罪名 有符合要件閃不掉啊 XD96F 12/11 22:24
Nicemaker:噓的人來點理由好嗎= =  浪費資源的是記者吧..97F 12/11 22:24
archon:浪費社會資源的部份,應該要怪壹傳媒炒太兇(茶98F 12/11 22:24
belldandy123:太誠實了99F 12/11 22:25
clark3530:100F 12/11 22:26
w271235:媒體超愛大眾運輸工具打砲事件,只能說你倒楣出來集大成825F 12/15 02:23
shinise:你的出發點難以認同~後面災難是你自找的!!826F 12/16 01:25
elwyn:我挺你。827F 12/16 05:50
nerdmonk:重點不是剩多少錢吧?主辦人還花剩下的錢,吃喝車資車馬費828F 12/16 08:01
duck329:媒體跟法官爛不代表你的做法是對的  最少我不認同
尤其還振振有詞不知悔改  用啥白爛 宅 惡搞就說得過去喔多少作惡的人也都用好玩這個字帶過  自覺無罪越犯越大829F 12/16 12:02

--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火車性愛趴 主辦人判刑半年定讞
12-11 21:53 goodtour.
--
(goodtour.): Re: [新聞] 火車性愛趴 主辦人判刑半年定讞 - Test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