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
作者 drunkshowu (茫)
標題 [問題] 之前性騷擾我的人傳line詛咒我
時間 Fri Jul 15 16:25:49 2016


文長,我先大概說明一下來龍去脈
(手機排版,傷眼請見諒)

四個月前,我在BRT站等車時被肢體性騷擾。
當下我就衝過去抓住他並大聲質問他摸我大腿幹嘛!?
他當場承認了並跟我道歉。

之後與他對質過程中,我發現這名中年男子精神狀況不好,講話有點怪怪的,他也自己出
示了身心障礙證明,希望我不要報警。

但是他的手法真的很不像初犯!
而且在對質過程中他還說了一句:「沒遇過妳這麼兇的!」
我就更相信他決定不是初犯,便堅持去警察局做筆錄。

到派出所後,因為性騷擾我的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警方就決定通知他哥哥來警局。
我等了將近兩個小時,他哥哥才到警局。
而等待的兩個小時中,警方一直說服我不要提告,我說那等我跟他哥哥談完再決定好了!

結果他哥哥一來,就只坐在椅子上遠遠地瞥了我幾眼,連打招呼、慰問、一句道歉都沒有


之後打給學校教官來陪我處理,教官建議我提告,讓他留案底,若之後還有受害者,她們
便有多一點保障。

至法院調解當天,奇怪的事情發生了。
出面幫我們調解的不是調解委員而是科長。

科長劈頭就問我:「妳怎麼被性騷擾?被摸哪裡?他用什麼摸你?」
當下我就覺得很不舒服跟生氣,因為科長手上拿著的筆錄裡都有寫。
我就說:「筆錄上有寫吧!」

他又問:「用手嗎?還是用身體?」

要我回想當天的過程對我來說真的很不舒服,簡直是二次傷害......
之後還一直追問我們瞭不瞭解對方?瞭不瞭解對方經濟狀況?
(後來不經意在科長及對方的對話中得知原來他們認識,還是鄰居== )

談賠償金額的時候,那名男子的老母親一直抓著我的衣袖子哭、希望我能降低賠償金額,
我當下就答應了並且將賠償金額減半。

科長見狀便順帶問我那可不可以撤告?
看他媽媽哭得死去活來的樣子,又一直抓著我的袖子不放讓我壓力很大,我只想趕快結束
逃離這裡,我便答應撤告。

在一切要落幕的時候。
他媽媽又開始大哭,甚至哭倒在地上,嫌賠償金額太高不如讓她去死一死。

這時候書記官走來偷偷跟我說:「妹妹,其實你這個金額已經很低了,可以不用理她沒關
係。」
但後來我還是又再降低了金額,因為我只想趕快逃離那家人。

四個月過後的今天。
那名男子昨天加我line,今天我收到這則訊息
http://i.imgur.com/4jTnCaT.jpg
[圖]
 

整件事已經讓我心力交瘁,我也不想再去面對他一哭二鬧三上吊的老母親,想問問女孩們
,如果是你們你們會怎麼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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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runkshowu (1.174.246.65), 07/15/2016 16:29:27
camera99: 持有身心障礙  難處理1F 07/15 16:28
mrtnew0405: 好瘋狂的人…2F 07/15 16:28
BlueBoneFish: 後面只是亂按接出來的吧 不要理他 可是真的很想告他3F 07/15 16:29
carrie376: 好有病...4F 07/15 16:29
BlueBoneFish: 他媽搞不好就是每次都用這招放縱他兒子繼續騒擾別人5F 07/15 16:29
dinokao123: 別理他們啊 幹嘛同情心氾濫 告就對6F 07/15 16:29
DDD: 怎麼不找律師7F 07/15 16:30
因為他們持有身心障礙+低收入戶證明,毀謗算民事吧,我也不想要跟他們要錢....
GGrunrundela: 社會毒瘤 還知道要傳賴詛咒別人?好個身心障礙!…原po拍拍…8F 07/15 16:30
takao: 如果不想再被騷擾快直接封鎖吧...... 那一大串把他的人生都打上去了,原po看了只會更沉重而已10F 07/15 16:32
viviberry: 真的是有病...12F 07/15 16:33
※ 編輯: drunkshowu (1.174.246.65), 07/15/2016 16:36:43
qazieru: 不理他就好了... PTT比這種更惡劣的一堆
這語法看了只想笑13F 07/15 16:36
moonhazy: 不理加封鎖就好,可惜不能讓他留案底...如有二犯,請一定讓他留案底,可以不要錢,但要留案底.這種他們才會怕15F 07/15 16:39
那時候科長跟我說,撤告還是會留案底。
※ 編輯: drunkshowu (1.174.246.65), 07/15/2016 16:41:45
cate99140: 應該是亂按出來的文字17F 07/15 16:40
specialcat1: 拿著證據再去告18F 07/15 16:40
nanalia: 真的比這惡劣一堆19F 07/15 16:42
echosoul: 哪個捷運站? 可以公告出來讓大家有警惕20F 07/15 16:42
啊不好意思,是BRT站!中港澄清醫院站
leonian: 如果是我會留案底但不會拿錢 我也不知道拿錢的意義在哪裡21F 07/15 16:43
xupmc: 有些人的面子跟屎一樣不值錢  尤其是動不動就哭跪的歐巴桑22F 07/15 16:43
echosoul: 要是哪天有板友遇到就可以直接告下去23F 07/15 16:43
leonian: 因為錢的關係要一直聯絡(分期)我也不是很願意24F 07/15 16:43
對......
xupmc: 更何況  如果他家的經濟不好他就不該做那種事情  活該負責25F 07/15 16:43
※ 編輯: drunkshowu (1.174.246.65), 07/15/2016 16:45:27
EllyChang: 寫什麼完全看不懂  不要理他26F 07/15 16:44
wiggle1114: QQ拍拍 看了也覺得好難過 那個科長也很令人無言27F 07/15 16:45
leonian: 所以其實我會建議你不要再有金錢往來 然後對方有持身心障礙手冊代表他的確是精神或哪方面有問題 所以這個就不要理會了 畢竟他寫什麼還真看不懂只能看出這人腦袋很混亂28F 07/15 16:46
qobg: 裝神弄鬼31F 07/15 16:50
weiyi926: 其好像可以去檢舉科長沒有避嫌,公務人員有利益迴避的必要32F 07/15 16:50
Taimin0502: 妳不該心軟34F 07/15 16:52
mermermer: 還懂得用身心障礙身分橫行啊~真是噁心的一家人呢35F 07/15 16:53
eva2255848: 看起來不像亂按啊 真是噁心 身心障礙就可以無限上綱36F 07/15 16:57
attack911: 這我一定吉!37F 07/15 16:57
empireisme: 為什麼不能再問一次,確認阿,萬一筆錄寫錯怎辦38F 07/15 16:58
hoifly: 叫他去死  垃圾39F 07/15 16:58
ttc768160: 毀謗是?有「誹謗」罪 但是這是刑事的40F 07/15 17:03
sucherng: 別理他,再傳的話就不要心軟了!爛人一家!41F 07/15 17:03
zona1983: 遇到這種真的好衰......原po加油不要太在意了42F 07/15 17:04
clubee: 誰理他43F 07/15 17:06
sunsun5566: 無視 別理 他活該還敢咒妳?會有報應44F 07/15 17:07
s2boa: 我覺得完全不需要降低金額阿 他家人自己
不管好他 跟你無關 你不想要那個錢可以拿
到後捐出去 但是他們是應該受懲罰的45F 07/15 17:10
makihara: 抄大剛經迴向給他啊
是金剛經才對48F 07/15 17:12
hyghmax1202: 封鎖 他就沒辦法傳訊息給你了50F 07/15 17:13
jamesbaby: 看起來不像詛咒 必較像他希望來生能跟妳有緣做夫妻51F 07/15 17:13
pingy77: 覺得以後可能還是會有人再被騷擾52F 07/15 17:13
winnielin28: 紅明顯,建議保留證據,畢竟對方都傳這種簡訊哪知道會不會有更誇張的狀況53F 07/15 17:14
wheatear7: 啊就有病不用難過了,看開點吧55F 07/15 17:15
christy0412: 告他56F 07/15 17:15
aizawafff: 你只要想著他媽也是共犯就好了57F 07/15 17:18
WoNanGuo56: 當時不心軟撤告+減少$$就無法離開?58F 07/15 17:20
meowyih: 下次知道不要心軟了厚 :p59F 07/15 17:22
BSX: 好可怕60F 07/15 17:24
a053616: 他老母哭一哭就沒事了喔?你心也太軟= =61F 07/15 17:28
mxsonly: 看起來他們都很習慣這種事情的樣子...62F 07/15 17:28
nyyfederer: 我覺得他們家有問精神題的不只他..... 感覺他媽也是63F 07/15 17:32
ofpurity: 別理他就好64F 07/15 17:33
aa840109: 非常有事65F 07/15 17:36
kevineleven: 保留證據 封鎖 注意平時人生安全 最近少單獨走動66F 07/15 17:39
haha33yo: 告吧67F 07/15 17:44
chunpei: 要跟議員陳情嗎68F 07/15 17:48
gyman7788: 你廢啊,滿手好牌能打到輸到脫褲,你也很了不起啊,那麼容易心軟喔,那就多被摸幾次吧,反正你還不知道死字怎麼寫嘛,多被人拿刀從背後捅幾次可能才學得會「該堅持的時候就要堅持到底」69F 07/15 17:49
nippon1996: 樓上說話沒必要這樣~來女版po已經很有勇氣還要讓她三度上傷害?然後我覺得一方面是他們這家口子很有事,妳也太柔情讓她們有機會冒犯73F 07/15 17:53
hsiao28: 推妳有勇氣舉發他76F 07/15 18:02
qqcc023: = = 噁心死了77F 07/15 18:03
zwolf1025: 拍拍原po。封鎖就好了但記錄留著怕他以後又做什麼有個証據!78F 07/15 18:03
rokuchan17: 沒救了不要理他,原po拍拍遇到這種事,封鎖他吧,不要因為這個影響心情(抱80F 07/15 18:04
謝謝你(抱
yamacha: 神經病 幹82F 07/15 18:07
t141256: 原po拍拍83F 07/15 18:08
tsming: 繼續告,這次要弄去坐牢84F 07/15 18:12
j210749133: 看到狗在吠 你會回嘴嗎?不會馬~~85F 07/15 18:12
flameteru: 警告他  你還想繼續賠錢是不是?86F 07/15 18:15
enjoyfafa: 他後面那段應該是症狀87F 07/15 18:16
takuya1234: 我覺的7788大的語氣也沒不好,既然原po都感覺的出來不是初犯,警察也建議不要撤告留案底以便追蹤避免再有其他受害人受害,就因為對方媽媽哭個幾下就徹告,那也等於是縱容對方犯罪也是幫凶之一,難道要為了避免自己3度傷害就可以讓別人受傷,那7788大的說法還算好一點白的指責了.88F 07/15 18:16
說明一下當初會選擇和解的、撤告的處理方式是因為我在外地唸書,又未滿二十歲。調解
、上法庭都需要我的監護人陪同,車程來回需要六個小時,家長沒辦法一直北上陪我處理

stoneofsea: 咀咒有用就沒壞人存在了94F 07/15 18:18
yeh10jp: 你直接投訴去蘋果吧!看了好生氣!95F 07/15 18:21
irene50421: 垃圾==一家人都很有事96F 07/15 18:23
※ 編輯: drunkshowu (1.174.246.65), 07/15/2016 18:24:51
bettybuy: 撤告留的案底 應該只有法院 或 地檢署這邊查得到而已97F 07/15 18:24
yimi: 推你的勇氣!辛苦了98F 07/15 18:25
kklibra: 好慘...99F 07/15 18:25
pubali: 任何事情當妳無法承擔的時候,妳就應該遠離。因為妳接觸越多得到傷害越多。100F 07/15 18:36
wtt0331: 告他 我懂你當下的反應 我應該也會和你做一樣的決定 只是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 這種人真的不應該姑息他102F 07/15 18:39
jhen1031: 原po未滿20能做到這樣很勇敢了 加油! 盡量讓周圍的親友知道自己也別落單!!104F 07/15 18:44
topeverley: 看不懂,他是阿鬼嗎?106F 07/15 18:47
d55032574: 手跟身體有什麼差別?107F 07/15 18:48
Neko3121: 一家人都沒救了...遇到神經病妳也真夠倒楣108F 07/15 18:48
st000005: 這個人很明顯有思覺失調,封鎖他,注意自身安全,感覺他病不輕,他的邏輯思考跟常人不同,別理他,跟他不能講道理的109F 07/15 18:52
meeko0913: 科長不用規避嗎!! 太扯了,請去檢舉這種科長。111F 07/15 18:54
karasu35: 這種人就告死他。順便錄音給那科長的同事聽。公務人員最怕黑掉。請他吃比丙112F 07/15 18:58
gloriedenia: 心疼妳114F 07/15 19:02
xiangni514: 推你的勇敢115F 07/15 19:06
okkiss0606: 推勇敢116F 07/15 19:13
nanjonosa: 有人的id跟文字真是相呼應XD 妳很勇敢 希望妳別再受到任何傷害117F 07/15 19:14
lovecatbaby: 這種可以算恐嚇嗎119F 07/15 19:18
rei0417: 推你勇敢!!不告只會讓更多人受害,對方就是吃定反正不會有事的心態啊!120F 07/15 19:20
b9901009: 加油,這種人一定告而且要賠償,假借障礙騷擾他人再裝可憐很可惡。122F 07/15 19:21
kiyomi: 離他越遠越好,希望他沒有你的地址資料,小心自身安全124F 07/15 19:24
sakura94425: 神經病...真令人火大125F 07/15 19:25
girl5627: 還有智慧型手機還可以傳賴看來也不是過得多可憐啊==126F 07/15 19:27
floatandy: 法律面上…你可以截圖下來…針對這訊息可以再提告刑法305條恐嚇罪127F 07/15 19:33
KimSoHyon: 保留證據129F 07/15 19:36
aimio0925: 賴訊息像是亂按的 基本上別理身心障礙者 事過境遷就好但如果換成我會提告 不要賠償 至少讓對方有案底130F 07/15 19:37
chingdmla: line 可以將非好友的人訊息過濾請將此功能開啟132F 07/15 19:38
iinstan: 看到那種簡訊只覺得在法庭上根本不用理會他老木,發q133F 07/15 19:39
[圖]
 
nova27: 投訴蘋果 連鄰居科長出來調解都一起投訴135F 07/15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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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chocho: 瘋婆教出瘋兒子173F 07/15 21:47
zhihou: 那個科長是誰?一定要檢舉,超扯174F 07/15 21:49
oorflumpool: 紅明顯,感覺那個人是思覺失調症,最有問題的就是他的家人跟那個科長,原po辛苦了(拍拍175F 07/15 21:54
linw310178: 不該心軟177F 07/15 21:59
elyse0811: 你很勇敢,下次好好保護自己178F 07/15 22:00
smallGY: 離他遠一點吧 這樣做已經很好了 為了這種浪費自己心力時間不值得179F 07/15 22:00
huuban: 他怎麼加到你的line的?181F 07/15 22:04
bettybuy: 可以去各政府單位政風處 檢舉科長喔 政風算有用的地方182F 07/15 22:07
jmeb0123: 拍拍,被這種人騷擾真的是精神折磨,要不要換個電話呢?183F 07/15 22:15
labulato: 拍拍184F 07/15 22:19
yoho10: 才兩千而已你會不會太好心185F 07/15 22:26
dormice: 去政風檢舉他  一定要!!!!!!!!!!!!!!186F 07/15 22:30
hyun0607: 紅明顯 他怎麼加你line的??連名字手機都不知道吧187F 07/15 22:33
dumbo426: 撤告不會留案底188F 07/15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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