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作者 Abbott821105 (Abbott)標題 [討論] 這樣算性侵嗎?時間 Mon Nov 22 10:59:07 2021
剛剛看到一篇新聞
女子認為男性性侵她,但是底下很多留言認為不是這樣
各位女孩兒覺得呢
李姓男子日前和1名初次見面的女性到五星級飯店開房間,接著又去高檔酒店吃飯,李男
見女子一口氣點了2萬元豪華料理,還約李男晚點去百貨公司買1個上萬包包和1件7萬洋裝
,嚇得尿遁,沒想到卻遭女子控告性侵、詐欺,李男無奈承認實在做不下去,只用手指進
入,但絕無違反女子意願,台北地檢署最後以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
據了解,本案提告女子聲稱從來沒有在工作,但對生活品質要求很高,到警局報案時,還
會嫌冷氣設備老舊,她指控李男不顧她的反對,在飯店用手指侵入她下體,涉嫌妨害性自
主,接著到文華東方酒店用餐時,李男又不告而別,害她得掏腰包付餐費,涉嫌詐欺。
李男解釋,當天是在朋友的double date餐會中,上首次認識這名女子,朋友努力搓合要
他帶女子去自由活動,所以2人先到信義區的五星級飯店,因李男承認當晚提不起勁兒,
最後只用手指伸入,但強調絕對兩情相悅。
李男表示,2人休息過後,女子說要去文華東方酒店吃飯,點了紅酒、餐點金額高達2萬元
,還邊吃邊說,已經在新光三越看好了1個1萬元的包包,也訂了1件7萬元的洋裝,希望李
男接著再陪他去買,李男自忖實在吃不消,選擇尿遁不告而別。
辦案人員再詢問女子,為何一頓飯要吃到2萬元,女子不以為然地表示「我平常就這樣的
」,由於餐點幾乎都是女子點的,又查無李男違反女子意願性侵的事證,最後檢察官綜合
相關跡證,全案偵查終結,給予李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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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meshcm: 算,送包包和伸手指兩件事是獨立事件,互相沒有依存關係2F 11/22 11:00
→ chirex: 初次見面就開房?這什麼套路?3F 11/22 11:00
→ jameshcm: 你自己想送的vs我不想和你那個,很好理解吧4F 11/22 11:01
→ VVizZ: 男孩子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5F 11/22 11:01
→ jameshcm: 真的,以後就只躺平不動就好。敵動你不動,法院遠離你6F 11/22 11:02
推 Laurara: 一定很正 你會跟龍去東方文華嗎 500元motel解決吧7F 11/22 11:03
→ chirex: 龍我會直接閃,500摩鐵都太多8F 11/22 11:03
推 mjj90138: 做不下去是怎樣 ?該不會是肥龍吧
cc 屠龍台男有沒有那飢渴9F 11/22 11:07
推 fxp87117: 笑死,阿不就還好沒幫付包包洋裝錢,不然多付8萬搞不好還被吉性侵11F 11/22 11:10
→ VVizZ: 已經被吉拉 沒付錢才被吉吧13F 11/22 11:14
→ chirex: 男女都有龍好嗎?15F 11/22 11:20
推 belucky: 法律認證不是阿 還有啥好疑問的17F 11/22 11:40
→ Levesque: 這男生的朋友是不是有抽成啊,撮合這種爛咖給好友?18F 11/22 11:44
推 VVizZ: 不好說
這種套路通常有兩種 做下去的話馬上彪形大漢進來說是男友變成仙人跳19F 11/22 11:44
推 SweetLee: 搞不好人家是做口碑的 絕不仙人跳23F 11/22 11:47
推 wester789: 反過來做,可能就都買了,怎先開房間24F 11/22 11:48
→ VVizZ: 不可能 口碑就不會告了25F 11/22 11:48
推 belucky: 一餐兩萬 首富也沒那麼奢侈吧27F 11/22 11:50
推 kawasaki123: 一餐兩萬??A5和牛加龍蝦加魚子醬?再點羅尼康地一杯?30F 11/22 11:57
→ jameshcm: 不起訴不代表沒有做,沒有做不表示沒有錯!對都是你的錯36F 11/22 12:21
推 lakb24: 頂級台女厲害了38F 11/22 12:22
推 ul6na: 不就不起訴有啥好問了39F 11/22 12:25
→ nanalia: 2萬元餐費最後誰付的?41F 11/22 12:33
推 nt880245: 算性騷擾
法院認證 不算性侵42F 11/22 12:35
推 cpm25: 說要去星級吃飯ㄧ律說家裡有事45F 11/22 12:45
推 wester789: 這男的也不上道 至少飯要請 房間都開了46F 11/22 12:47
推 pig5938: 男的提不起勁,所以只好用手擺平她,條件很差讓人提不起勁?總之剛認識就可以跟人家開房間的話,最好是不知道會幹嘛。
而且還是男生的朋友撮合他跟女的出去,這什麼爛朋友啊?47F 11/22 12:48
推 wiwyman: 還好不舉救了你 下次要小心點 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53F 11/22 12:52
推 STi2011: 2+1+7......10萬會不會太...54F 11/22 12:53
→ ZO20: 女子聲稱從來沒有在工作,但對生活品質要求很高55F 11/22 12:55
推 STi2011: 從來都吃兩萬.....56F 11/22 12:55
推 philip1205: 到底是算在哪裡?被性侵還可以跟加害人去吃飯逛街?還獨立事件勒,笑死。57F 11/22 12:56
→ yuuyuuderO: 呢都說不起訴了,新聞內容只有單純在第一段講說開房間,剩下都是講後續發生的包包餐點衣服,最後再說控告性騷,我怎麼覺得重點對不上59F 11/22 13:11
推 AGODFATHER: 不起訴大概是檢察官認為當時沒有違反其意願啊62F 11/22 13:14
→ lakb24: 台灣最恐怖的不是兩黨都很爛而是台女66F 11/22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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