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igSanchung作者 allforyour2 (哭雲)標題 [徵求] 龍濱路遺失的支票時間 Tue Feb 6 12:17:30 2018
掉落在龍濱路192號北海廚具門口,
我已掛失給付。
但如果票回來,我可以少花費4000元流程費用。
撿到的人你領不走,
也不會追究責任。
雖然當時從我車旁經過的只有2個人,
我掉落1分鐘內原地尋找就不見,一定是你們2個撿到
明後天我就會報警協尋。
並要求支付我掛失的4100元費用。
更新2/6
更新2/6
我為什麼會說是那2個?
因爲我上車後發現我11張支票掉在車旁
夾子裡有一張支票
帶著夾子下車後,把剩下的支票檢起
數了一下共有11張(這時1分鐘過去)
要放到夾子時,發現夾子里的一張支票也掉了
眼角有開到共2人從我車旁經過。
當我下車時地上就都沒有,車上也沒有
這樣一定是經過的人檢了
因為當時下雨,支票不會風吹。
我第一時間也不覺得是被撿走
所以我是先找車旁,車上,都找不到。
如果我一開始先懷疑人,我去找人還追的上的。
另外我昨天今天都有打去附近的3間派出所問了
沒人送回
錢的部分是今天去簡易庭時
承辦人員講的。法院1000登報3000銀行100
還沒報案是等今天在確定沒人送我就要報了
票是62500元
1/31發票
沒有抬頭,懂的人就知道可以當現金領。
所以我當下是先去銀行掛失止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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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80881: 現在就報警吧,為何要等到明後天???3F 02/06 13:21
推 F20: PO這邊找到的機率很小吧4F 02/06 13:23
噓 ella7198: 很討厭這種預設別人是小偷的協尋口吻
很討厭這種預設別人是小偷的協尋口吻6F 02/06 14:55
→ VOT1077: 半年前 我也才掉過一次 去銀行掛失200手續費
半年前 我也才掉過一次 去銀行掛失200手續費
法院除權判決與公示宣告各1000
刊登報紙450
總計200+1000+1000+450=2650 跟本不用4100.....
上個月才領到錢 給你參考一下9F 02/06 15:28
→ busters0: 撿到的人看到這篇也不會想還你吧15F 02/06 15:43
推 SmallRock: 您好,我是三重分局長泰派出所警員,本所尚未受理該遺您好,我是三重分局長泰派出所警員,本所尚未受理該遺失人報案,若有民眾拾獲該張支票即刻通知遺失人認領,民眾若拾得該遺失物請立即與本所連絡(02-2973-5094)民眾若拾得該遺失物請立即與本所連絡(02-2973-5094)長泰派出所,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另警方呼籲拾得任何物品請立即送交警方依法處理,以免觸犯侵佔遺失物罪嫌。
三重分局關心您。16F 02/06 16:03
噓 sosevil: 你的內文我覺得不喜翻27F 02/06 17:50
噓 YshinT: 有時間po文還不如趕快去報警,不用在這裡"一定"是你們兩個撿到的28F 02/06 18:27
噓 king412365: 真的 文章態度會讓撿到的人不想幫忙的
把大家當賊是的
把大家當賊是的33F 02/06 21:37
※ 編輯: allforyour2 (36.226.37.148), 02/06/2018 22:36:43
※ 編輯: allforyour2 (36.226.37.148), 02/06/2018 22:37:17
噓 lisalove: 原po有證據再來說是誰拿走的吧 不然反被告污告或誹謗就原po有證據再來說是誰拿走的吧 不然反被告污告或誹謗就得不償失了...37F 02/06 22:41
推 axian729: 以前家人撿過唉鳳當下有事再忙無法立即繳交派出所,過沒多久手機響了,想說好心要告知對方手機被我們撿到等等會送去哪個派出所,結果接起來一開口就說要告我們侵佔,已經開定位還有一些半恐嚇語詞,被當賊看一整個很無言。早知道就讓手機繼續躺在路中間,等著自殺或他殺。40F 02/06 22:49
※ 編輯: allforyour2 (36.226.37.148), 02/06/2018 23:02:10
→ allforyour2: 你的例子不同,我已經先說明我不計較。
環境也不同,如果我不知道在那掉的。我也不會亂推
如果手機是確定在廁所沒拿,過一分鐘去找。找不到
中間只有2個人進來,沒有別人,請問合理推斷?46F 02/06 23:03
半年前我錢包在公司附近掉了。
撿到的人打來公司
我也不會覺得是被偷了。其實我抱著錢沒了的心態
不過對方真的好心,原封歸還。
其實我也怕人心不古,可以搜尋我的文章
半年前有阿嬤倒在地上淋雨,我開車經過也是幫忙
抱到車上帶阿嬤回家,
事後卻覺的很可怕,到時候被反說是我撞倒的之類
所以我真的不想這樣預設立場
但事實合理推斷就是如此。
※ 編輯: allforyour2 (36.226.37.148), 02/06/2018 23:12:53
→ q80881: 我有一個疑問,原文不是說遺失的是支票嗎?怎麼又變成手機?
痾,沒事,我問了個蠢問題,請不要理我50F 02/06 23:21
→ tklin: 不要預設任何立場才是處理事情的態度。53F 02/06 23:29
噓 loveisdie: 撿到的人看到你這種態度,會聯絡你才有鬼
撕掉丟垃圾桶還不用受你懷疑,搞不好翻臉不認人還提告58F 02/0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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