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oreaStar
作者 XOD (XOD)
標題 [新聞] 韓網友因留下惡評遭LE SSERAFIM提告!
時間 Sat Jun  8 23:59:27 2024



韓網友因留下惡評而遭到LE SSERAFIM提告!”我的生活被毀了”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06/LE-SSERAFIM-3-4.jpg
[圖]

kpopdays
在令人意外的舉動中,LE SSERAFIM和所屬經紀公司Source Music

據報控告了一位韓網友,因為該網友在社群媒體上留下「誹謗和侮辱性」評論。

這名希望保持匿名的用戶最近在韓國網路社區Pann上分享了這一消息,

同時附上了幾張從警察局收到的信件照片。

發文者透露,他們對這支HYBE旗下的女子團體產生了「非常負面的感覺」,

並開始在YouTube和 Instagram上發布嘲諷的評論。

然而,看來經紀公司現在已經反擊了,因為發文者最近收到通知,

他們因散佈虛假消息和誹謗罪名遭到起訴。

https://img-cdn.theqoo.net/xmSHZ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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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n的用戶在得知這個消息後感到震驚,因為據他們所說,

他們的評論只是程度較輕的嘲諷而已。在Pann 的發文中,


他們稱自己「只是嘲諷她們並指出了一些缺點」,並沒有進行人身攻擊。


據發文者所述,即使他們使用備用帳戶發布惡意評論,

但他們的帳戶還是被透過登錄記錄和IP地址追查到了。


Pann用戶表示 : “我被LE SSERAFIM起訴了 + 我還有更多證據


為了防止有些人認為我在撒謊,我將發布來自警察局的郵件,

上面寫著我已經被起訴了。我也希望你們所有人都保持謹慎。

我實際上是另一個團體的粉絲,但在發生某件事後,


我開始對LE SSERAFIM產生了非常負面的情緒。從那以後,

我開始非常不喜歡她們,以至於我在Instagram和YouTube上發布了一些評論,

內容是基於我在Twitter上看到的東西。然而,

這些評論被認為是誹謗和侮辱性的,因此我因散佈虛假資訊和誹謗罪名而被起訴。

我是在5月底左右收到的通知。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04/LE-SSERAFIM-3-1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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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並沒有公開詛咒她們或做任何類似的事情。我看到論壇上有人說,

你不會因為說 “你不應該當偶像” 這樣的話而被起訴,

而我的評論也正是這種程度。但即使是這樣,你還是可能會被起訴。

我沒有侮辱她們的父母,沒有進行人身攻擊,也沒有性騷擾她們。

我只是單純地嘲諷她們並指出了一些她們的缺點。

當然,我承認,如果她們讀到我的評論,一定會覺得很難受。

如果您使用的是在韓國註冊的Instagram和YouTube帳號,那麼您可能會被追蹤到。

我當時使用的是備用帳號,但他們透過登入記錄或IP位址追蹤到了我,

我不是很確定他們是透過哪種方式。我沒有從我的行為中獲利,

也沒有運營頻道; 我只是留下了一些評論,但他們仍然找到了我。

請從我的經驗中吸取教訓,保持謹慎。我現在真的希望可以時光倒流。”

發文者 還提到,另一位網友也因LE SSERAFIM面臨類似的處罰。

根據所述,另一位網友實際上在Twitter上散佈了關於女團的假謠言。

原PO聲稱Source Music似乎決心盡可能多地調查人,以便「殺雞儆猴」,而且「沒有和解的
意願」。

他們還主張對該網友處以最嚴厲的懲罰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06/LE-SSERAFIM-2-1-504x1536.web

 
p

Pann用戶表示 : “在調查中我遇到了一位來自同一地區的女孩,

是她最先在Twitter上散佈了關於 LE SSERAFIM的假謠言。

據我所知,我和她可能會面臨類似的處罰。我覺得有點不公平。

根據我的律師說法,LE SSERAFIM的公司沒有和解的意願,並主張對我們處以最嚴厲的懲罰


我已經告訴了父母並聘請了律師。他們說這是我的初犯,如果我提交道歉信、

參加所有庭審並請律師為我辯護,我可能會被判無罪。然而,

該公司似乎決心殺雞儆猴,盡最大努力調查所有人,

不管他們最終是否被判無罪。這不是有點像企業霸凌嗎?我

知道我做錯了,但這不就是在用錢恐嚇年輕人嗎?

我現在精疲力盡了。這花了很多錢,我感到非常對不起父母。

儘管是我發表了那些評論,但他們一點都不寬容,這讓我真的很沮喪。

我無處可說。如果你不喜歡某個名人,最好根本不要提他們。

我不敢相信我的人生因為幾則評論搞得如此糟糕。

我現在又苦澀又悲傷。謝謝您閱讀這篇貼文。”

發文者以對其他社區用戶的警告結束了他們的文章:“惡意評論只會最終傷害自己,所以請
務必小心。”

https://www.kpopdays.com/?p=98060

 

心得評論:

https://theqoo.net/square/326884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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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4.235 (臺灣)
※ 作者: XOD 2024-06-08 23:59:27
※ 文章代碼(AID): #1cP7_baS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17862373.A.91C.html
ParkXiyeon: 很多人說自己罵的有理有據 但其實都是真的很難聽才報告1F 101.10.44.154 台灣 06/09 00:01
jarrodqq896: 嘴太臭的下場3F 114.42.170.214 台灣 06/09 00:04
maggie777: 沒看到實際評論內容很難判斷,如果真的沒有本人聲稱沒有的那些評論,那法律會還她清白4F 36.239.208.178 台灣 06/09 00:07
Carters1109: 毀什麼毀? 嘴臭的時候沒想過會把別人毀了嗎?7F 27.53.225.195 台灣 06/09 00:08
bighdogs: 只要報警就能透過調查找出你是誰,這太簡單了9F 220.137.30.43 台灣 06/09 00:09
arisucho: 真的快笑死11F 36.230.40.56 台灣 06/09 00:10
macweng: 沒說一些人身攻擊的話,人家會鳥你?乖乖賠錢就好12F 114.33.140.248 台灣 06/09 00:11
hsein: 沒犯法的話也不會被判刑 犯法的話沒啥好冤枉的 更何況初犯可能無罪14F 112.104.167.53 台灣 06/09 00:11
zimobadass: 自以為沒有惡意真好笑16F 223.137.80.212 台灣 06/09 00:12
Amonle: 都是我沒說啥,被帶壞一起嘴,但是我被告17F 61.230.26.144 台灣 06/09 00:13
ac517790: 雷殺隊開始後悔了齁19F 223.138.107.232 台灣 06/09 00:15
oacarc: 這是要告三小20F 150.117.45.153 台灣 06/09 00:16
qqq61004: 沒興趣的團就滾一邊別廢話 黑粉裝啥可憐呢21F 180.218.165.188 台灣 06/09 00:16
bighdogs: 好笑的是在網路上跟著霸凌LS,被告之後說Source霸凌他,早知如此何必當初23F 220.137.30.43 台灣 06/09 00:17
Mydadisgay: 毒唯都不會覺得自己有問題的概念25F 27.53.186.48 台灣 06/09 00:18
onlome: 這邊好可怕喔 都沒看到網友留什麼言就評斷是黑酸:))26F 218.172.139.64 台灣 06/09 00:18
lifesg: 其實提告對公司來說就是可以創造寒蟬效應他們也刻意不去提到底告了什麼28F 49.216.25.253 台灣 06/09 00:20
gotohikaru: 到底是什麼自信以為人生是留言才變糟30F 175.182.9.191 台灣 06/09 00:20
lifesg: 讓大家覺得恐慌,覺得一般批評也可能被告反正提告之後,根本也沒人知道判決31F 49.216.25.253 台灣 06/09 00:20
Anderson2023: 雷殺隊解散33F 61.70.202.107 台灣 06/09 00:21
lifesg: 大家只知道,"說負評"會被告而覺得害怕
當然太過分的被告活該,但是也有控評的意味在吧34F 49.216.25.253 台灣 06/09 00:21
ChrisDavis: 被告的都會說我又沒有噴我只是說,厂37F 223.140.175.5 台灣 06/09 00:22
goingtoofar: 活該啦 喜歡在網路上嘴砲的都該跑一趟警局39F 61.231.26.244 台灣 06/09 00:23
Carters1109: 收到傳票就知道告什麼啊 難道要拿大喇叭在街上喊告41F 27.53.225.195 台灣 06/09 00:23
sue98635241: 笑死霸凌別人還反過來指控被公司霸凌43F 111.82.183.105 台灣 06/09 00:23
goingtoofar: 講錯 喜歡在網路上發表中傷言論自由的人44F 61.231.26.244 台灣 06/09 00:24
b2233a44: 霸凌者:我覺得沒有很嚴重啊 我們只是在玩46F 223.136.74.221 台灣 06/09 00:24
ChrisDavis: 這種事情台灣也看太多了啦,公司一定不會只告說什麼不適合當偶像這種流出來被酸更慘的幹話48F 223.140.175.5 台灣 06/09 00:24
goingtoofar: 自己還敢說跑出來說自己覺得還好 給法官判吧51F 61.231.26.244 台灣 06/09 00:25
ChrisDavis: 而且還是開分身被抓,真的笑死53F 223.140.175.5 台灣 06/09 00:26
qqq61004: 有些負面言論本來就處在模糊地帶,可能告得成也可能告不成。官方的立場可能就是全部撈出來告,一切讓法官斷定,只能說網路嘴砲仔真的死好。54F 180.218.165.188 台灣 06/09 00:27
bighdogs: 審理期間內容不會對外公開好嗎,判決完成自己再去查公開判決書好嗎? 除非你是公眾人物當面罵被告的那種,要不然哪家公司集體訴訟會公開他告誰的?58F 220.137.30.43 台灣 06/09 00:28
oacarc: 支持嘴砲仔62F 150.117.45.153 台灣 06/09 00:28
leonmarsman: 大快人心  誰要跟你和解 還想檢討喔可悲63F 223.136.47.49 台灣 06/09 00:31
baozi: 有去恩採IG看過就知道有些韓國人說的有多惡65F 1.162.245.64 台灣 06/09 00:31
c140265: 會被告的應該是罵很誇張的吧 只能說活該66F 101.12.161.62 台灣 06/09 00:32
baozi: 毒 這種真的很該死
                              罵
乍看還以為恩採跑去美國搶銀行罪大惡極一樣67F 1.162.245.64 台灣 06/09 00:32
bighdogs: 會開小帳罵的,要不前科累累要不罵的很上火,有種po出來給大家聞香一下啊,但不要又被告一次...70F 220.137.30.43 台灣 06/09 00:33
leonmarsman: 誰會覺得不能講負評 自己心知肚明73F 223.136.47.49 台灣 06/09 00:34
Dallavid: 真的是活該74F 61.224.80.3 台灣 06/09 00:34
gotohikaru: 看tq留言 好像有說原文是假的?75F 175.182.9.191 台灣 06/09 00:34
fgrss721: 人家有的是錢跟時間陪你這種工薪階級打76F 101.12.161.30 台灣 06/09 00:36
eric88103: 「因為是初犯 所以態度良好持續出庭可77F 118.168.76.249 台灣 06/09 00:36
fgrss721: 官司78F 101.12.161.30 台灣 06/09 00:36
eric88103: 被判無罪」 不就是擔心自己講的話會被判有罪嗎 真的覺得自己沒有錯大可不出庭啊嘻嘻 活該嘴臭79F 118.168.76.249 台灣 06/09 00:36
s8800892000: 雷殺隊-182F 223.136.84.222 台灣 06/09 00:37
aaa90213: 活該83F 111.246.200.13 台灣 06/09 00:37
snownow: 不知道是收到傳票還是已經起訴,傳票的話84F 59.115.153.7 台灣 06/09 00:41
ronan113021: 只是講事實的話 告不成 代表你一定有說出惡意言論才被告成功85F 42.79.71.18 台灣 06/09 00:42
snownow: 還好,起訴通知的話表示他所留的話也沒有他聲稱的只是別當偶像程度吧...87F 59.115.153.7 台灣 06/09 00:42
mango11502: 留言好像說是造假的
信封上好像寫日期2024年6月23日製造?89F 180.218.86.44 台灣 06/09 00:44
pinkmoons: 活該 真是大快人心91F 36.229.129.2 台灣 06/09 00:44
gotohikaru: 這是警方的 基本上韓國是警察會全查完92F 175.182.9.191 台灣 06/09 00:46
XnightmoonX: 所以是律師函還是傳票啊,而且提告會走警察局嗎?93F 1.175.151.80 台灣 06/09 00:46
gotohikaru: 沒事就直接結案 不必移送檢方95F 175.182.9.191 台灣 06/09 00:47
starcat22310: 收到傳票也只是換個方式在講壞話而已 還是在講壞話96F 114.24.72.52 台灣 06/09 00:48
hlb5828: 哞哞哞98F 1.175.221.39 台灣 06/09 00:48
chaelove: 如果他真的講得很輕微那有什麼好怕的 根本心虛99F 101.10.93.88 台灣 06/09 00:49
mimimoumou: 開小號/承認是別團粉絲,別跟我說只是溫良恭儉讓的建議
被告了才知道在網路上不能亂講話喔,還大公司欺負你哩
敢說就要承擔言論責任,別在那邊罵慘賣慘
還敢說自己是年輕人,LS也是年輕人啊,霸凌辱罵他們的時候都沒想到?420F 101.138.12.183 台灣 06/09 17:52
iundertaker: 感酸就不要怕被告啊ㄏㄏ428F 223.137.178.213 台灣 06/09 18:15
bluenova: 自我論破429F 111.242.79.152 台灣 06/09 18:24
gold97972000: 舒服~430F 180.217.49.167 台灣 06/09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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