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ketballTW
作者 vividblue (迷幻人生)
標題 Re: [新聞] LZW-PLG/家暴仍有球打?戴維斯加盟洋基未
時間 Tue Oct 28 21:57:52 2025




   還是想逆風講一下  以Q的案情
   要罰到終身禁賽  這真的太可笑 太不符合比例原則

   我不知道是當初20年磨一劍 太興奮了
   所以規章寫很爽  用超高道德標準去寫 結果寫死自己

   哪知道後來發生一堆不道德的事  黑人自己帶頭中槍

   談到"刑事案件" "家暴"  好像很嚴重


   但實際上Q的案子  只是因為在搶奪小孩的過程 不小心讓前妻擦傷
   這連"實際動手"都沒有.....而且是間接的

   相較一堆89整天在外面當棒球隊 砍人

   Q先前已經因為這件案子
   先被禁賽20場  罰35萬
   後來判決出來後  再追加禁賽到當季結束.....

   他只是搶小孩不小心讓對方擦傷耶

   如果要這樣罰  以後在場上揮拳的
   馬上去驗傷告對方  是不是可以讓對方球員生涯結束?

   我是不反對高道德標準  但這個案子我覺得真的有點誇張

   當然  Q自己的處理方式也糟糕到不行
   可以和解但硬是不要  哭窮說自己沒錢

   後面再情勒  說台灣欠他
   真的是打球有球商 作人沒情商....
   自己把自己弄臭  叫別人怎麼幫你

   這下台灣真的沒欠你了  記得去跟黑哥說謝謝....


※ 引述《access4096 (吃飯 睡覺 黑富邦)》之銘言:
: PLG/家暴仍有球打?戴維斯加盟洋基未違反規章 視情節滾動調整
: 發布: 2025/10/28 16:08 By 李則緯
: PLG洋基工程隊今宣布簽下前中華男籃歸化球員戴維斯(Quincy Davis III),期望憑藉其豐富經驗與禁區實力,協助球隊在首個賽季建立競爭力。然而,戴維斯先前曾因涉家暴案遭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此舉引發外界對其參賽資格的爭議。
: 許多網友發現,依據PLG聯盟規章第2.2.2.10條,球員若因刑事案件判決有罪確定,應遭終身禁賽。洋基工程此舉仍選擇網羅戴維斯,讓他重返台灣籃壇,引發各界對聯盟是否應嚴格執行規定的關注與討論。
: 然而,事實上根據PLG聯盟規章第2.2.2.11條「第2.2.2.7條至第2.2.2.10條紀律委員會仍可視情節調整處罰」可見,戴維斯如今能順利加盟洋基工程,代表著PLG聯盟的紀律委員會認定家暴並未如外界所言的那麼嚴重,無須處以終身禁賽。
: 戴維斯自2011年加盟SBL璞園建築籃球隊,協助球隊締造四連霸並於2018年再度封王、奪下總冠軍賽MVP。2013年歸化成為台灣史上首位歸化球員後,戴維斯多次披上中華隊戰袍出征國際賽,帶領球隊在馬尼拉亞錦賽擊敗中、菲兩強,睽違14年重返亞洲四強,對台灣籃球貢獻深遠。
: 原文網址:https://ctinews.com/news/items/14a1AKB0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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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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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2.151 (臺灣)
※ 作者: vividblue 2025-10-28 21:57:52
※ 文章代碼(AID): #1f0ClYge (basketballTW)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761659874.A.AA8.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LZW-PLG/家暴仍有球打?戴維斯加盟洋基未
10-28 21:57 vividblue.
weber0118: 同意,就連出個車禍也可能吃上過失傷害1F 10/28 22:02
qoocod0923: 不管怎樣聯盟是否該出來就戴維斯事件跟規章說清楚一點比較好2F 10/28 22:07
dotit: 都已經預留後門了,別再煩黑哥了好嗎?4F 10/28 22:09
VIC0418: 這個真的就當初用最高道德標準自己搞死自己沒錯,酒駕都不敢終身禁賽了不是?5F 10/28 22:09
sawkuanwoo: 2F,你想多了,P現在超會躲的7F 10/28 22:10
jackie36952: 我倒是覺得他想工作 有人願意給 是沒差 只是 時代已經過去了8F 10/28 22:15
christic: 笑了 不小心讓別人受傷而已!?
那部長酒駕可沒讓人受傷喔~10F 10/28 22:21

該講的我上面都講了
不曉得哪邊不能理解?
讓別人受傷跟不小心讓別人受傷都是刑事案件
但Q的案子罰這麼重完全不符比例原則

就如我所說  若要這樣幹
以後場上被揮拳的可以讓對方直接退役
您認為合理?

部長酒駕有沒有讓人受傷跟這個有什麼關係?
他有被罰終身禁賽?
※ 編輯: vividblue (114.45.2.151 臺灣), 10/28/2025 22:28:07
jackpig10235: 贊同 這個跟酒駕、吸毒根本不是同一個等級的刑事案12F 10/28 22:31

我無限上綱一點
比賽中別說揮拳  只要對方推我
我馬上去驗傷說胸口擦傷挫傷 並且提告過失傷害
照規章也要終身禁賽嗎?

要酸P+沒道德 規章滾動式調整都OK
但這件事就事論事真的很好笑.....
apple94: 可以同意任何刑事案件有罪就終身禁賽太嚴,但別忘了Q除了這件過失傷害外,之前還有先家暴才被核發保護14F 10/28 22:34

新聞上是沒有看到違反保護令的罰則
而且雙方好像是因為有保護令
所以約在警察局前面接小孩 似乎沒有違反保護令?
※ 編輯: vividblue (114.45.2.151 臺灣), 10/28/2025 22:37:26
christic: 基本上部長酒駕拒測懂的也知道在躲什麼..17F 10/28 22:35

那是他的權利!法律賦予的權利

WardellSteph: 女權還是太可怕了 把社會搞的一團亂18F 10/28 22:37
qoocod0923: 這樣已經幾次裝死了?19F 10/28 22:38

去年到今年 無數次了
現在P+為了活下去 很多事都不管了...
qoocod0923: 這不是好現象20F 10/28 22:39

對P+來講 現在沒有什麼事比活下去更重要了...
※ 編輯: vividblue (114.45.2.151 臺灣), 10/28/2025 22:42:16
mich91010: 法律知識堪憂,球場上對方推你不構成過失傷害21F 10/28 22:42

我說的是起衝突 推胸那種
你才法律知識堪憂
※ 編輯: vividblue (114.45.2.151 臺灣), 10/28/2025 22:43:49
mich91010: 要討論可以用正確的知識好嗎22F 10/28 22:43
※ 編輯: vividblue (114.45.2.151 臺灣), 10/28/2025 22:44:18
mich91010: 起衝突打架提告有刑事按規章處理又沒差23F 10/28 22:46
wpd: 推胸然後地上滾五圈擦傷嗎???24F 10/28 22:46
mich91010: 球場上打架跟在外面打架都是打架
推胸沒受傷何來過失傷害???25F 10/28 22:46
wpd: 文章講揮拳還比較有可能   推胸不會刑事吧27F 10/28 22:47


對啊
我要表達的就是起衝突 打架以後一律提告
按規章都終身禁賽
這樣合理嗎?

推胸誰說不會受傷
隨便驗傷驗個挫傷擦傷 附上比賽影片
只要有受傷 就是過失傷害
※ 編輯: vividblue (114.45.2.151 臺灣), 10/28/2025 22:49:13
mich91010: 您的法律見解真的是達到新高度28F 10/28 22:47
wpd: 量級差距太大推胸是可能地上滾五圈啦29F 10/28 22:49
raysbuck: 家暴 好像很嚴重  恩難道不嚴重30F 10/28 22:49
wpd: 不過要講清楚啊31F 10/28 22:49
raysbuck: 確實不至於終身禁賽 但敢出來就要接受公評32F 10/28 22:50

家暴很嚴重
但Q的事情 我覺得跟想像中的家暴差很多......
※ 編輯: vividblue (114.45.2.151 臺灣), 10/28/2025 22:51:22
raysbuck: 反正工作和名譽他要的是前者 也算得償所願33F 10/28 22:51
mich91010: 你要表達的就是起衝突打架啊
也沒到無限上綱啊 球場上打架你覺得違反比例原則
那在外面打架為什麼不違反比例原則
而且搶小孩造成對方受傷,不算「實際動手」??34F 10/28 22:52
gigiabc: 規章不合理 球員不合法 聯盟跟球員一樣爛
但是對P有信仰 還不是含淚看下去 好了啦38F 10/28 22:54


我要表達的是
Q的過失傷害 連"主動動手"都沒有
而是因為爭奪小孩過程 讓對方擦傷

如果這種狀況就犯刑法 要終身禁賽

那更常見的球場上衝突
不就終身禁賽沒完?
只是因為彼此不會提告?

至於推人會不會過失傷害
其實還蠻好告的

https://reurl.cc/bN4and
※ 編輯: vividblue (114.45.2.151 臺灣), 10/28/2025 23:00:56
gigiabc: 你戴濾鏡 所以覺得不小心造成他人受傷都不嚴重
P的最高道德標準反而降低球迷的道德標準 超好笑40F 10/28 22:56

錯!
不是不小心造成他人受傷不嚴重
是不小心造成他人受傷
然後被罰終身禁賽不符比例
你根本沒抓到重點


mich91010: 你真的認為Q的行為不是家暴????
要不要去翻法條??? Q不是過失欸,是「主動」造成
動機不能免責42F 10/28 22:56
hchs31705: 搶小孩聽起來就夠可怕了45F 10/28 22:58
mich91010: 難道可以用「搶小孩」當理由打傷妻子????46F 10/28 22:59

他的動機是要搶小孩
不是為了傷害對方
就算過失傷害了對方
這被告也OK

我要表達的都是
因為這樣終身禁賽不合理
您也是沒抓到重點

mich91010: Q不是不小心造成妻子受傷,是為了搶小孩
對妻子施加暴力
我只看到一個護航的人來洗地,然後沾沾自喜47F 10/28 23:00

我只看到一個為酸而酸的人
抓不到重點
※ 編輯: vividblue (114.45.2.151 臺灣), 10/28/2025 23:04:08
mich91010: 覺得自己很有法律知識
不要模糊焦點,推人如果受傷就是打架
如果你認為球場外打架要禁賽,球場上打架要禁賽也是很合理的啊50F 10/28 23:01
gigiabc: 車禍小擦傷都要積極和解了
Q不認罪不和解 還檢討被害人 情緒化哀哀叫
這種誰挺的下去啊54F 10/28 23:02
christic: 另外 文中舉例的場上揮拳有會被提告的可能,理論上是沒錯,但在職籃實務上真的會告嗎?基本上都馬事後調解完就沒事了..57F 10/28 23:03


是  您說的沒錯
球場上 尤其職業
不可能會因為這樣去提告

但事實上 球場上揮拳的行為比Q的行為還更"傷害"
所以更顯得Q若要因為這種規章被終身禁賽超好笑

另外

我哪裡檢討被害人
我說Q自己不和解 裝窮活該
某人文章讀到哪去了?
※ 編輯: vividblue (114.45.2.151 臺灣), 10/28/2025 23:06:41
dusted: 法盲,完全忽略法律為何要這樣保護被行為人60F 10/28 23:04

笑死  又歪了
我有說法律要保護Q嗎?
我有說他不應該被告嗎?
我只說他因為這樣被終身禁賽不合理

christic: 看看周資華有因為場上揮拳被告過嗎..61F 10/28 23:05

沒有被告代表合理合法?

dusted: 好了啦,你最會抓重點,別人都逆向行駛62F 10/28 23:05

看來是

mich91010: 你侵犯別人,別人當然可以透過法律救濟63F 10/28 23:05

我有說不能告?

gigiabc: FLG本來就是充滿不合理的聯盟啊
還不是瞎挺含淚看下去64F 10/28 23:06

NBA MLB更多更扯的事 一堆人還不是瞎挺含淚看下去

mich91010: 自己不和解被判刑,不是本來就要負起相對應的責任??66F 10/28 23:06

我上面不是說他活該了?

wpd: 看"以前"沒意思啊   "以後"哪天出現就來不及了67F 10/28 23:06
christic: 職籃選手算是公眾人物,高標準對待雖然嚴苛但也能理解68F 10/28 23:07
※ 編輯: vividblue (114.45.2.151 臺灣), 10/28/2025 23:09:42
wpd: 還好有規章保護 還來的及簽約70F 10/28 23:07
willy1006: 家暴還可以護航沒那麽嚴重,看你的文就知道是個假中立真死忠的P寶,別出來洗地了,上一篇被嘴的還不夠慘嗎?71F 10/28 23:07

對不起 就算今天我是XX寶
一樣會覺得Q的案子不嚴重

christic: 以後那天出現,以場上揮拳來說,敢揮拳就要有辦法取得對方和解阿74F 10/28 23:08
mich91010: 規章都寫好了,Q自己搞成這樣,你也說活該76F 10/28 23:08
wpd: 沒有規章保護  揮拳真的很不爽 就提告斷你生涯77F 10/28 23:08
mich91010: 那有什麼好出來洗地???78F 10/28 23:08
gigiabc: 檢討被害人的是Q 文意都不理解 認為過失傷害沒什麼也不意外79F 10/28 23:08
omracnata: 真的有人覺得這樣就要終生禁賽喔…81F 10/28 23:08
wpd: 那只是多半球界會周旋保住球員跟名譽82F 10/28 23:09
※ 編輯: vividblue (114.45.2.151 臺灣), 10/28/2025 23:11:02
wpd: 不代表揮拳實際上不可能被告啊83F 10/28 23:10

所以要等到有人揮拳被告  然後過失傷害
大家再來討論這規章合不合理?
※ 編輯: vividblue (114.45.2.151 臺灣), 10/28/2025 23:11:56
creatives: 說到洗 看了幾秒P+的第一場比賽 看到那個觀看數 呵呵 黑人這個人最喜歡的就是面子呵呵 真的是黑式風格84F 10/28 23:12

一堆人只有立場 沒有是非
這邊寫完重點不浪費時間了

1.Q被告應該的
2.Q不和解 活該
3.Q不是一般家暴出手的蓄意傷害 而是搶小孩不小心誤傷對方
4.規章根本不合理,不符合比例原則
5.這規章繼續存在,以後一堆人被告等著終身禁賽
6.哪裡檢討被害人?我說Q出手應該?

以上  抓不到重點的就繼續吧
※ 編輯: vividblue (114.45.2.151 臺灣), 10/28/2025 23:17:13
christic: 基本上有前科找工作就是有難度,誰管你故不故意86F 10/28 23:13
creatives: 黑人這輩子最愛的就是面子  管你實際幾個人在看 把觀看數洗到最高 哎~87F 10/28 23:13
omracnata: 樓上政大黑又在亂扯什麼= =89F 10/28 23:13
raysbuck: 黑哥這輩子就這樣了90F 10/28 23:13
gigiabc: 揮拳一定吃傷害罪 都敢超P鐵拳了 終身禁賽哪裡不合理?91F 10/28 23:14
omracnata: 看了一下還以為觀看數多誇張哩 開幕戰17萬也叫洗93F 10/28 23:15
apple94: 保護令的部分,我意思是法院之前就認定Q對他前妻有家庭暴力的行為,再跟過失傷害二件事綜合來看,終身禁賽倒也不是說不過去94F 10/28 23:16
bagaroach: 其實原po要表達的只是「比例原則」,以Q的情節,就是推擠造成傷害,多數情況下,通常都會認定是不小心(也就是過失),相較於在球場上直接對人揮拳(這就是故意),情節較輕,但卻要被認為應終身禁賽是否合理而已97F 10/28 23:16
ZIDENS: 而且其實Q一直都有隨隊吧 應該有文職 不可能無給職他那個情勒我的理解覺得針對聯盟>針對球團
畢竟某種程度上是因為有這個條款才有默契封殺的問題277F 10/29 10:38
acerttt: 針對聯盟>針對球團  <--所以我覺得不像是針對球迷280F 10/29 10:43
ZIDENS: 球迷可能也有吧 反正就是群眾壓力 這部分球團不會承受到
因為沒有一個明確的標的指出某某球團因為此事不簽在球團跟聯盟這方(資方) 聯盟是有條款在前面擋的
所以反正沒有球團的事
話說你的印象中覺得他只是想看小孩其實也沒錯
現行逮捕的時候他是這樣說的 但那時候腦袋還在星爆一審前後他認清客觀犯罪事實就改口了281F 10/2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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