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billy3321 (雨蒼)標題 [爆卦] 不可不知的支付命令新法!時間 Tue Jul 14 22:03:19 2015
在各位鄉民的關心之下,支付命令已經成功在立法院第七會期修法完成,
並在今年7月1日經總統府公告,
於7月3日生效。
此次支付命令修法內容為:
1.
要求債權人須向法院解釋申請支付命令的事實原因及依據,而不像過往
僅需簡單陳述請求之事實,不用負任何證明的責任。
2. 支付命令僅具執行力,而不具既判力,也就是不算判決確定。債務人在
支付命令確定後,還可以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並明訂法院允許債
務人提供擔保後就可以申請停止強制執行。
3.
對於舊法確定的支付命令,增訂獨立的再審事由及再審期間,增加對舊
法下支付命令受害人權利的保障。
至於對舊法下確定之支付命令增訂的再審事由,又分成兩種:
1.
只需要可以證明當初債權人所提的文件是偽造或變造,就可提起再審之
訴。
2.
有「可受較有利益裁判之證物」,如確認債權不存在之確定判決、清償
債務的匯款單、還款單據、和解書、債務免除書、提存、債務已經抵銷、
混同的證據,也可以提起再審。
只是,這兩種再審必須在新法生效後的兩年內提出才有效,所以
最遲要在
2017年7月2日當天提出再審。
新版支付命令流程:
http://jrf-tw.gitbooks.io/new_pay_warrant/content/images/pay_warrant.jpg
對於其他更細節的問題,司改會這邊已經整理了兩本書:
如果您是要發出新的支付命令,或是收到新的支付命令,想知道新法的支付
命令如何運作,可以看這本
「你不可不知的支付命令新法」。
https://www.gitbook.com/book/jrf-tw/new_pay_warrant/details
不可不知的支付命令新法 - GitBook
本書對於支付命令新法的說明主要分為三個段落。新法導覽篇將對於本次支付命令制度之重大修正處做簡潔的介紹,債權人篇及債務人篇則分別立於債權人與債務人的角度,對一般民眾就支付命令新法可能產生的問題加以解析。本文主要目的在於使一般民眾得以透過白話且簡潔之文字,瞭解支付命令之概況,讓支付命令的新法在將來實務運作上得以在達成其制度目的之同時,完整保障雙方當事人之權利。 ...
如果您是支付命令舊法受害者,可以看這本
「支付命令受害人FAQ」
https://www.gitbook.com/book/jrf-tw/pay_warrant_faq/details
支付命令受害人FAQ - GitBook
本書目的在於簡介新法對於支付命令受害人提供之保護與救濟途徑,使支付命令受害人得以參考本文對於救濟方式的簡略介紹,瞭解現有的救濟管道,並於向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詢問及尋求協助後,選擇最適當的方式解決其問題。 ...
如果是受害人要提起再審,司改會律師團也準備好再審用的範例供律師參考:
「對於債權人所提之證物為偽造或變造」再審書狀範本
http://jrf-tw.gitbooks.io/pay_warrant_faq/content/files/fake.docx
「可受較有利益裁判之證物」再審書狀範本
http://jrf-tw.gitbooks.io/pay_warrant_faq/content/files/favorable.docx
如果沒有錢找律師,目前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已經決定,只要有扶助空
間且資力符合標準,均會指派扶助律師為被害人提起再審,爭取權益。有任
何問題都可以撥打法扶7碼電話詢問法扶法律問題,或取得法扶各地分會預
約電話。
法扶7碼電話:
412-8518(手機加02)
有鄉民反應有點看不太懂,小弟在此放上簡略白話版:
以前收到支付命令,就算債務不存在,也要趕快提異議,不然法院就當這筆
債務存在,難以翻身。
現在收到支付命令,如果債務不存在,還真的被執行了,一樣可以提起訴訟,
不會像過去一樣,會被法院認證,還難以翻案。
如果是過去支付命令的受害者,快點打法扶電話問一下,提再審救濟!
最後,感謝各位鄉民的關心,讓支付命令可以在這個會期通過,也請大家可
以多多分享這篇文章,讓更多支付命令受害者可在兩年內儘快解決支付命令
的問題,謝謝!
民間司改會新聞稿:
http://www.jrf.org.tw/newjrf/index_new2014.asp?id=4423
法扶新聞稿:
http://www.laf.org.tw/tw/b1_3_1.php?idno=1163
民間司改會FB:
http://on.fb.me/1zSfhCq
關於舊制的支付命令危害之處,可參考小弟之前貼的兩篇:
五十天誤一生的支付命令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1612192.A.B47.html
支付命令連續技大公開(完全合法!)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427538.A.7BA.html
工商服務:
就在明天,冤案徐自強案即將開庭,
司改會希望可以集結熱血公民,13:30到
台灣高等法院前集合,一起穿上「我是徐自強+1」T恤,一起合唱「心內話」,
呼喊口號「我是徐自強,我要真審判。」要求司法重視冤案平反,不容草率
結案。
時間:7/15(三) 13:30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大門口(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
http://www.jrf.org.tw/newjrf/epaper/files/epaper20150712.html
《JRF-Just Read for Fun》我是徐自強,我要真審判
徐自強案二十年,現在到了最關鍵的時刻。義務律師團對共同被告不利於徐自強的陳述,在法庭上逐一比對歷次筆錄,指出相互矛盾之處,足證他們的陳述無法採信。而為了證明徐自強無罪,律師團早已請求合議庭調查諸多證據,合議庭是否會進行調查?更九審是行禮如儀的假審判,還是窮盡一切調查能事的真審判,就看7月15日合議庭的決定。 ...
有興趣但不能到場的鄉民也可以贊助,
在7月24日以前,贊助399元就可以得
到一件徐自強T喔!
徐自強T:
http://www.jrf.org.tw/newjrf/img/hsu2015-T1.png
贊助連結:
https://jrf.neticrm.tw/civicrm/contribute/transact?reset=1&i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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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09.220.235
※ 文章代碼(AID): #1LfHRfTB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6882665.A.74B.html
這篇就是懶人包囉,要更詳細的可以參考文內的兩本書喔!
噓 fur: END.4F 07/14 22:05
推 gfneo: 大推高調6F 07/14 22:06
已經三讀通過,也經過總統府公告,已經在7月3日生效了!各位不用擔心
會成為受害者了!
目前支付命令的既判力修掉,後續救濟方式就完整許多,因此目前應不會
再被濫用了。
修法的推手除了提案的林國正委員以外,民進黨的尤美女委員也是大功臣喔!
https://cic.tw/videos/361
※ Kay731:轉錄至看板 Examination 07/14 22:11
推 ulosy: 推!24F 07/14 22:11
噓 gemini2010: 這根本不算啥好法,德國的支付命令也是有既判力的36F 07/14 22:15
你怎麼不說德國的支付命令有兩階段,而且更嚴苛的第二階段才有既判力,
台灣只有一階段?
推 qbay: 沒有判決力的話是否對債權人而言反而不利了38F 07/14 22:16
其實不會。
因為如果債權人的債權是真實存在的,就算提起債務不存在之訴等等,
債權人也不會輸,反而欠錢的人還要付裁判費。
→ lisoukou: 給某G 跟以前的不用證據的支付命令比起來好多了41F 07/14 22:16
推 Leika: 好帖我頂42F 07/14 22:16
推 holydc: 推,謝謝你們43F 07/14 22:16
推 xoyster: 推 濫用舊支付命令害人來賺錢的 真是渣44F 07/14 22:17
就以支付命令的設計來看,他本來就是快速討債用的。
反而討債用打官司的方式,又不方便,又曠日廢時。所以其實大多數一樣
會繼續用支付命令歐
就像之前的本票裁定,也是一樣的狀況。
如果欠錢的人沒有證據,他幹麻花一大筆錢去打必輸的官司?
反而,如果沒修法,每個人都有可能受害,背上法院認證的債務,這樣
有比較好嗎?
推 silentence: 司法運作是解決問題?還是衍生更多問題?修的好啊59F 07/14 22:25
→ reyes2222: 第一點,原來以前不須事實依據,僅陳述就能申請?62F 07/14 22:27
以前規定的流程就是這樣....@@現在修法後,希望會更嚴謹一點。
推 sivid: push63F 07/14 22:27
法院只是照規矩辦事,所以....雖然造成很多人的問題,但沒有缺失。
推 pajck: 推67F 07/14 22:28
→ R3210: 搞到現在銀行想擋本票裁定修法,有沒有那麼蠢的68F 07/14 22:29
有問題,還造成一堆人受害的法律不修,不是更蠢嗎?
推 rainHime: 推,希望受害者可以那回被搶佔的財產71F 07/14 22:29
其實真正會修法的原因,恐怕是因為鄉民關心。
鄉民關心前有排過一次審查,結果在立法院流會XD
※ moocow: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07/14 22:31
推 aiweisen: 有沒有更簡單的解釋可供老人理解的?76F 07/14 22:31
以前有收過支付命令嗎?
有 →
債務存在 → 那就乖乖付錢。
債務不存在 → 快提起再審!
無 → 以後看到法院公文要注意啊啊!
推 minipc: 看完徐自強案 真是超扯!79F 07/14 22:33
最扯的是,他投案時,就已經請聲請要法官傳喚可以證明他不在場的證人。
結果,他被判了好幾次死刑,都沒有傳喚過這位證人。等到最後法院傳喚的時
候,已經過了十幾年。結果法院說,
「已經過了十幾年,記憶不可信」,不採
信證人說法。
慘啊。
推 chtalega: 想瞭解 有白話嗎 XD 我努力在閱讀了 伸手牌QAQ85F 07/14 22:37
這篇算小弟極限了,有不懂的地方歡迎提問,小弟會盡力解答!
沒辦法解答的,律師團也很樂意回答喔!
推 kaiTM: 先高調88F 07/14 22:40
推 chej: 我也看不懂 但感謝原po的熱心90F 07/14 22:41
嘗試更白話一點:
以前收到支付命令,就算債務不存在,也要趕快提異議,不然法院就當這筆
債務存在了!
現在收到支付命令,如果債務不存在,還真的被執行了,一樣可以提起訴訟,
不會像過去一樣,會被法院認證,還難以翻案。
如果是過去支付命令的受害者,快點打法扶電話問一下,提再審救濟!
推 Rayio: 推推94F 07/14 22:42
→ pat1006: 倒楣的正常債權人 跑不完訴訟程序 跑完債務人也沒財產96F 07/14 22:44
新制一樣可以申請支付命令啊,哪裡需要跑訴訟程序?支付命令還在啊。
推 zeldeo: 太好啦!!!!!謝謝你們!!!辛苦了!!!202F 07/17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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