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k40 (飛機上有猴)標題 [爆卦] 遠雄大巨蛋合約違法!!!時間 Mon Jan 19 11:59:33 2015
先看這則新聞: 大巨蛋延宕違約柯P怒飆血壓
http://www.nownews.com/n/2015/01/17/1578186
裡面寫到: 這些BOT合約每條都合法
柯P毫無頭緒,找不到哪一條可以罰遠雄
事實上的確是這樣
但柯P真的就這樣束手無策嗎?
其實柯P對遠雄的鴨霸還是有解的
只是我們要跳脫現在的合約
回到
"當初這份合約是怎麼出來的?"
假如合約一開始有問題又違法
要解開合約問題就可以讓柯P降降血壓
要說合約有問題前,先看看遠雄這份合約到底寫了甚麼?
居然讓柯P傷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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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巨蛋的原始合約草案一開始是
比較嚴謹的條件限制
(畢竟是市政府的公共重大建設)
但在最終版遠雄大巨蛋合約
內容遭到大幅度更動
多項原本嚴苛的限制條件均遭放寬
讓我們看看裡面的一些
恐怖內容條文吧
更改內容條文一
http://i.imgur.com/FBFCTr0.jpg
原始合約和遠雄合約對照
原本市政府沒有允許遠雄可以
出租轉讓
但最後變成可以出租轉讓?
讓遠雄可以再利用大巨蛋的地上物對外出租轉讓
爽爽賺別人的錢自己在當個包租公
更改內容條文二
http://i.imgur.com/yvuZoKM.jpg
如果大巨蛋的虧損,遠雄的商業設施所賺的錢必須補貼
這也是BOT原始目的
但這個重要的條文被刪除!!
即使
大巨蛋虧錢
遠雄
商場賺飽飽
也不會去補貼破損的蛋
更改內容條文三
http://i.imgur.com/qUjSXek.jpg
原本轉投資(拿原本的錢投資營業外項目)應經北市府同意
改成遠雄自訂轉投資規則
遠雄轉投資的辦法和金額上限
都是由
遠雄自己訂定,市政府無從參與
依據遠雄大巨蛋之公司章程第六條
『本公司得應業務及轉投資之需要,辦理與公司業務有關之相互保證業務。轉投資總額,不
受公司法第十三條有關轉投資不得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如果遠雄偷偷設一個
子公司
再用自定的轉投資方式
用子公司
掏空大巨蛋的話,
市政府將求償無門!!
加上條文第二點的刪除
台北市政府根本
沒法監督遠雄把錢搬去哪裡!!
更改內容條文四
http://i.imgur.com/Iaepqrt.jpg
原本因遠雄違約而解約的話
北市府可選擇買下來或要求遠雄拆蛋還地
但BOT合約修改第二款之條文
其內容嚴重損害市政府權益:
1. 大巨蛋營運前
「如甲方認為乙方之資產不符本計劃所需,得不予收買而限期乙方移除。」
還沒蓋好開始營運之前我可以選擇叫你拆屋還地
或是放你一馬跟你買下半成品!
2. 大巨蛋營運後,
除「乙方資產已不堪使用,或不符甲方之使用需求,無法達成本計劃營
運之目的時,甲方得不予收買而限期乙方移除」
因此最後市政府必定須以鑑價結果收買遠雄的破蛋(天阿)
就是說原本大巨蛋基礎架構為市政府先期評估時所規劃
遠雄只是依照原本的規劃把商場變得更大而已
所以除非大巨蛋垮掉,商場爛掉
否則市政府都
無法認定遠雄的資產符不符合巨蛋的需要
這個時候市政府
就一定要買下....(就像高鐵)
太複雜嗎?
再簡單來說
這就是
『保證收購條款』啦!!!
公告招標的時候沒有喔!
公告招標的時候沒有喔!
公告招標的時候沒有喔!
就是如遠雄因為違約而解約,遠雄的資產如果還能用
市政府就一定要買下來
遠雄就算違約被解約怎麼樣都不虧錢
如果未來經濟大壞或原物料價格飆漲
遠雄直接給你擺爛解約
市政府將被迫買下所有建物 *.*
需要多少預算?誰來營運?
時機好的時候遠雄拼命賺
時機不好的時候遠雄只要故意違約就可以把所有資產建物賣給市政府
這是什麼樣的不平等條款?!
因此合約條文的修改
將致使市政府和市民陷入無邊困境
嚴重損害政府與市民權益
絕對不符公共利益 !!!!
又換句話說
如果公告招標的時候有
『保證收購條款』
會只有遠雄一家以零權利金來投標嗎?
還有更可惡的
更改內容條文五
http://i.imgur.com/o6RZbOx.jpg
北市府與遠雄簽訂的大巨蛋BOT合約
大幅降低遠雄違約之罰款金額與罰款上限
遠雄於簽約後已違約多次
北市府於議約階段無故降低遠雄之罰款金額與罰款上限
已致使遠雄每日原應繳交之
10萬罰款降低為5萬!!
罰款上限由
900萬元降低為300萬元!!
降低罰款圖利遠雄之罪行已成事實!!!
近期遠雄因工程嚴重延宕再度違約
但北市府並未依照監察院糾正內容
重新與遠雄議定合法的契約
罰款方式仍採遭違法調降之罰款金額來執行!
圖利遠雄之行徑持續發生中.....
以上這些恐怖的合約內容
都還不只其中這五項
而這些條約修改的過程中,其實已經
明顯違法了
讓我們看看國內法規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http://i.imgur.com/iCyScKI.jpg
裡面的很重要的原則就是
必須符合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 (丟筆)
前面合約都明顯得點出
這是一個離譜的合約 市府賠錢 遠雄穩賺的割地條款
但既然原本合約是嚴謹的
怎麼會變成讓柯P吐血 市民尖叫的割地條約呢??
http://i.imgur.com/m0JH3aB.jpg
其實我們真的都不知道 一切都是
黑箱
黑箱
在黑箱.....
在合約簽定前,遠雄和市政府的
11次議約會議
會議紀錄
均未公開
據了解
連監察院都無法取得!!(趕快廢掉啦!!)
究竟這11次議約會議中
議定修改大巨蛋BOT合約的條文的依據與原因為何
?
議約不就是:
我給你一個
好處,你還我一個
甜頭嗎?
怎麼議約過程完全大幅放寬對遠雄有利的條款
?
卻未有任何對北市府有利的條文修訂
?
『好處換甜頭』變成『
割地換苦頭』
代表市府去議約的人是腦袋有洞嗎??
第三次甄審委員會,
甄審委員看到大幅修改後的版本,
會議記錄沒有委員發言的內容,
只記載:
"均予決議通過"
http://i.imgur.com/n1oQ9u5.jpg
沒有一位任何一位甄審委員有意見?
難道全被買通了?
讓我們再看看好冰冰說甚麼吧
http://i.imgur.com/GRxzryh.png
"公開透明"在他們眼中只是一個堵住我們檢視的藉口.....
事實上都是看不見的重重黑影在背後操作
真正落實和執行的也只有現在的柯P
請柯P趕快
公布甄審委員會完整的會議記錄與錄音、錄影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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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in806: -----------------------媽我在這-----------------------9F 01/19 12:01
推 amovie: 記者快來抄10F 01/19 12:01
推 hunej: 拉椅子11F 01/19 12:01
推 pansquarl: 搞不好早被這些黑手處理掉了,「完全沒有記錄」13F 01/19 12:01
推 p6579: 高16F 01/19 12:01
推 stealk: ok滴 把當初蓋章的公務員 通通免職 看以後還有沒有人敢19F 01/19 12:02
推 buddar: 抓到了!原來是用這種方式26F 01/19 12:02
→ panzer1224: 公文簽呈全部公開上網啊 (難怪今天好冰冰跳出來叫xddd27F 01/19 12:02
→ buddar: 要不要先限制出境?32F 01/19 12:03
推 AKB77409: 會那麼自信大概有處理過 高調推33F 01/19 12:03
推 Notte: 叭叭 記者快抄34F 01/19 12:03
→ NovaShin: 笑死人了 今天只有乙方合約是能簽喔35F 01/19 12:03
推 mgjosr: 用合法保護不合法 合約已經白紙黑字了 沒辦法40F 01/19 12:03
推 gtayu: 悲哀41F 01/19 12:03
推 WeAntiTVBS: 那些當初蓋章的公務員 可能準備要一一接受司法調查嚕42F 01/19 12:03
推 angels: 遠雄:水泥攪拌中(招手)46F 01/19 12:04
推 chang0206: 可是你講那麼多,有提出什麼辦法可以終止這個合約嗎?61F 01/19 12:04
推 CORSA: 高調66F 01/19 12:04
推 syk1104: 高調...你對水泥會過敏嗎0.0?72F 01/19 12:05
推 meowchen: 會議記錄沒辦法查也太...73F 01/19 12:05
推 Carmelo: 阿哈 山西布政司的五千兩在床底!!75F 01/19 12:05
→ rbull: 很難啊 這種賴皮政府 沒換人執政 掀不出來78F 01/19 12:05
推 freemail: ................79F 01/19 12:05
推 FrankB: 老柯只能靠你了加油83F 01/19 12:05
→ mayjan: 遠雄不要再蓋了啦 這個蛋要拆啦85F 01/19 12:05
推 Crauser: 高調,這些垃圾的嘴臉真希望可以被狠狠地撕下來87F 01/19 12:06
推 jolynn403: 之前的馬囧跟好冰冰到底在幹嘛?兩個廢人不用抓去關嗎?89F 01/19 12:06
→ mayjan: 如果拆了好處大於壞處 就要拆90F 01/19 12:06
推 koala945: 這個智障,要多少好處您開個價,幹什麼全講出來呢?91F 01/19 12:06
→ CCFACE: 我在這!!92F 01/19 12:06
推 steven005: 哇靠……太扯了……難怪大雄什麼都不怕93F 01/19 12:06
→ jaxjax: 說KMT賣台不是沒有原因的94F 01/19 12:06
推 waei: 高調96F 01/19 12:06
推 yaya: 柯市長加油97F 01/19 12:06
推 lslayer: 高調阿 這太過分了吧 我們繳稅給政府好讓他去養財團....?98F 01/19 12:06
推 LunLin9590: 幹,郝龍斌好意思說公開透明,重罰郝龍斌20~30倍,遠雄50倍,官商勾結成這樣,好意思嗆聲 KMT、奸商,恥度無下限646F 01/20 01:32
推 HansLee: 只要違法就抓去關!649F 01/20 01:49
推 slang: 靠北!瞬間就爆了650F 01/20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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