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
作者 XXXXGAY (我老公是張孝全!)
標題 Re: [討論] PTT被告妨礙名譽
時間 Tue Feb 18 01:32:12 2014


※ 引述《knnioio (梅迪恩王子)》之銘言:
: 剛收到傳票   我還以為是這幾天在洽特版推文被告
: 仔細一看才發現是101年9月在台灣大學批踢踢BBS  PO文涉嫌妨礙名譽
: 但是我完全沒印象有跟人在推文或是站內信吵架    有也早該告了啊 冏
: 怎麼現在才收到這傳票
: 幸好在土城而已
: 不過老實說沒預過真的會有點緊張    女孩們能指點我一下嗎?ˋ(′_‵||)ˊ



妳好,我是前八卦版主,

八卦版近兩年有好幾位訟棍流竄,受害者越來越多,

他們的慣用手法如下:


1.先註冊幾十個PTT帳號。


2.先開出分身一號去某個版發引戰文。


3.標題內容可以是......

『少年拍的奇幻漂流超難看,一個印度人和老虎在打架而已』

『士林夜市的某家牛排超級難吃,女工讀生沒奶又沒氣質』

『馬英九才是王道,阿扁除了貪汙什麼都不會』

(以上全部都是舉例,如有雷同一定是巧合!)


4.接著開出分身2.3.4.5號出來,在推文內謾罵分身1號,藉此炒熱氣氛。


5.鄉民路過看到那個多人在罵,就順手推一下文罵兩句。

『這部電影智商要夠高才看得懂』

『你好奧客唷』

『白癡馬迷』

(沒錯,你推這種程度的推文就會被告了)


6.大約2~8個月後,鄉民就會收到警察局的筆錄通知書。

長這個樣子:http://ppt.cc/aACC
 

(我上次去信義分局做筆錄順便打卡當紀念)


7.網路訟棍在哪家警察局報案,不管你住在台灣的哪裡都得跑去那家警局作筆錄。


8.接著網路訟棍會寄信跟你提和解,和解金通常在1~3萬左右。

(據說有殺價的空間 XD )


9.如果你不肯和解,沒多久就會收到傳票。

長這個樣子:http://ppt.cc/v497
 

(這是我上次收到的,當八卦版主十個月被告三次)


10.網路訟棍靠這種無差別攻擊,看看能不能告到.....

『路途遙遠的』『上班沒辦法請假的』『怕事怕麻煩的』『學生族群的家長願意和解』

這幾種類型很容易就願意跟他和解。



PS:我被告的理由是『在八卦版發公告提醒大家小心訟棍所以被告妨礙名譽』

新聞影片支援:http://www.youtube.com/watch?v=N_e9nh7XZkY
小心網路訟棍 引誘罵人逼和解金-民視新聞 - YouTube
【民視即時新聞】上網發表言論,小心被訟棍給盯上!因為他們專門在網路上挑釁,有網友被激怒後,在批踢踢版面上,大罵對方「你算哪根蔥」之類的言論,被告公然侮辱或毀謗等罪名,直到賠上1、2萬元的和解金,才獲撤告,就連批踢踢版主提醒網友警戒,也吃上官司。

 


============================================================================

接著收到傳票後,你可以先打電話給事務官詢問,

如果你想轉移開庭地點的話,寫信去申請即可,

(訟棍就是希望告到路途遙遠的,這樣才會願意跟他合解)

信件內容不需要固定格式,也不限定使用的紙張,

這是我的範本:http://ppt.cc/NH3R
 

如果你開庭日剛好有事,也可以寫信去延後,

這是我的請假範本:http://ppt.cc/30Xj
 

希望對妳有幫助,

切記!不要怕他,也不要輕易跟他和解,

因為這類型案件大部分都不會成案,

他只是要讓你疲於奔波後自願跟他和解,

但是你似乎住在北部,比較沒有這方面的問題。


===========================================================================

額外補充:

有些訟棍,是不會跑警察局的(據說是剛好住在法院隔壁)

他們通常都是直接去法院提告,所以被他們告基本上是不會收到筆錄通知書,

而是直接收到法院傳票,原PO沒收到筆錄通知書就是這個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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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百萬深情告白

chenflower:XXXXGAY到底帥不帥呀?好想看看喔0.0                    12/18 05:06
XXXXGAY:跟郭采潔相似度高達90%:http://ppt.cc/UAjx            12/18 05:07
morrischen2:我戀愛惹 ++我的菜                                   12/18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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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92.42
goodlisa123:是四叉貓耶!!!!!1F 02/18 01:33
czaritza:是四插貓!!!!!2F 02/18 01:35
XXXXGAY:第一次在貴版發文,如有違規麻煩提醒一下(鞠躬)3F 02/18 01:36
janice0925:竟然在這裡看到四叉貓!!4F 02/18 01:37
bonnielin7:四叉貓!!!5F 02/18 01:37
lilychichi:4X貓耶!6F 02/18 01:37
noovertime:四叉貓耶!!!!                            這篇實用XDD7F 02/18 01:38
facenook:!!!!!!8F 02/18 01:38
sophia8810:是四叉貓!!!!O口O+(推眼鏡9F 02/18 01:38
noneed2argue:推 非常實用!10F 02/18 01:41
b4dawn:好心講解 給推11F 02/18 01:42
miyuki0222:四叉貓好人一說就跑來幫忙教學XD12F 02/18 01:42
greensh:媽我在這13F 02/18 01:43
overhead:推!原來四X貓也有看女版~14F 02/18 01:43
recion33:@@感覺走錯版15F 02/18 01:44
penelope:好奇 提告是提ID 警察會去查姓名地址嗎?16F 02/18 01:44

我當初去警察局做筆錄的時候,

警察局同時查了我四種資料,

1.家裡上網的固定IP申請人是我。

2.PTT帳號註冊者資料(連PTT都出賣我了 QQ )

3.手機浮動IP上網,查到門號申請者是我。

4.列印了多張我在八卦版張貼的自拍照(超齊全),

  然後在下面註明『請確認是否為照片本人』
 
cute1314:四叉貓!!!17F 02/18 01:44
trigungo:居然是...18F 02/18 01:45
dingdangcucu:!!!19F 02/18 01:45
euphoria01:會啊...PTT又不是匿名制 去查你的註冊資料 和網路使用者的登記人是誰 主機又在台大 基本上都查得出來20F 02/18 01:47
Sanish:原來四叉貓也會逛女版!!22F 02/18 01:49

其實是剛剛聽說女版有受害者,所以我就跑過來發文了,

這陣子一堆受害者呀,吃到飽版前幾天也有鄉民被釣到呀,

只能希望大家碰到不要害怕,距離太遠就寄信申請轉移開庭地點,

不要讓訟棍賺到和解金!!!

對了,通常轉移開庭地點後,訟棍就不會出庭了,

像我已經把案件從台北轉到高雄來,訟棍當然不會特地跑來高雄開庭。
 
feijo:四叉貓!!!!!!!!23F 02/18 01:49
mvpdirk712:四差貓真的很有心 你跟偽娘都是小弟最敬佩的八卦版主24F 02/18 01:49
neversayyes:四叉貓帥氣逼人!!25F 02/18 01:50
yien:在這看到4x貓感覺好妙XDDD推熱心~26F 02/18 01:51
Xmas:哇 久仰了27F 02/18 01:52
Cleopatre:四叉貓!! 實用教學推!!28F 02/18 01:52
facenook:如果1是家人申請 2是填假資料 3手機登入可能今天用自己的29F 02/18 01:54
chingting4:4x貓!!!!30F 02/18 01:54
facenook:明天爸媽 後天朋友 之類的呢
還蠻好奇這樣的話會怎麼查31F 02/18 01:54

八卦版前年發生過類似的案例,

家裡網路是媽媽申請的,導致年邁的母親收到傳票得去法院出庭。

penelope:我也好奇 妨害名譽會大費周章調查嗎?33F 02/18 01:55

根本不用大費周章,警察局只要行文過去,

PTT和電信業者自動就會把資料送過來了。

penelope:如果是那種在網咖的呢?另外想問結果有開庭嗎34F 02/18 01:56

1.網咖會調閱監視錄影器。

2.你能保證這個帳號從註冊到現在都在網咖使用嗎?

  PTT會主動提供你這個帳號所有的上站IP。
 
across0909:推~實用 四叉貓真好35F 02/18 01:57
penelope:是對方敗訴?可以反告他誣告嗎XD36F 02/18 01:57

誣告成立的條件非常嚴苛,願意反告的人不多(太花時間)
 
Yokidping:推四叉貓!人好好>//<37F 02/18 01:58
waynoct:推!38F 02/18 01:59
yui96816:四叉貓耶!!!39F 02/18 02:00
ccs8260:推四叉貓!好熱心>///<40F 02/18 02:00
ax9314:是四叉貓!!!41F 02/18 02:03
Machadango:四叉貓我愛你!42F 02/18 02:05
penelope:謝謝四叉貓的解惑~~~43F 02/18 02:06

同場加映:http://ppt.cc/xaBC
 

臉書公司在美國,如果要申請個資,
 
只會提供:
 
涉嫌殺人,擄人勒索,毒品,妨礙電腦使用,

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必須屬於以上案件才申請的到使用者個資,

妨礙名譽的部分似乎無法跟美國臉書申請使用者個資,

所以想罵人的話,回自己的FB罵就好(誤)
 
Dean0430:好可愛的信紙XD44F 02/18 02:07
ShiningRuby:看這篇去查了誣告的成立條件,這不是花不花時間的問題,45F 02/18 02:07
JingP:四叉貓!46F 02/18 02:08
ShiningRuby:而是一般PTT這種訟棍的案子都是對方真的有推文,雖然這跟推文內容無關,但因為有推文是事實,誣告罪就成立不了47F 02/18 02:08

對!由於真的有推文,即使對方告你妨礙名譽敗訴,

但是『推文』這件事確實存在,所以誣告不成立。

Sanish:這篇好實用好熱心。信紙都是熊圖案 XD49F 02/18 02:10
penelope:那像四叉貓說只是發文提醒沒有明指 這樣也被告很奇怪吧?50F 02/18 02:10

他們認為我在影射他們就能提告,

反正他們又不一定要告贏,

重點是讓我南北兩地奔波,受不了自然會跟他們和解。
 
peppermint:推四叉貓!!51F 02/18 02:11
kivivi:實用推!!52F 02/18 02:12
ShiningRuby:對啊四叉貓大您是被告什麼?公然侮辱還是毀謗?53F 02/18 02:12

傳票上面寫『妨礙名譽』

yukimura0420:如果是無辜的家人收到傳票 好像可以申請案件移轉?54F 02/18 02:12
IamCuteGirl:哇!!上站以來第一次看到四叉貓耶 (滾)55F 02/18 02:14
sforever79:太厲害了!被告達人!56F 02/18 02:15

我一點都不想被告呀 QQ

上次出庭是早上九點,我七點就爬起來了,

半路上還被PTT鄉民認出,她說我沒睡飽的樣子十分煞氣.....
 
tarimasu:特地來推四叉57F 02/18 02:17
cwjing:推四叉貓!!58F 02/18 02:19
jingl:推熱心解說  希望大家都能夠安全下莊59F 02/18 02:19
yshii:是四叉貓!推實用!60F 02/18 02:20
Pathetique:居然會在女版看到四叉貓~~~好熱心!!!61F 02/18 02:22
Piaok:看到照片發現是四叉貓!!久仰了62F 02/18 02:26
lib66940:四叉貓!63F 02/18 02:26
lineralgebra:四叉貓敲口唉!!64F 02/18 02:29
polline:四叉貓大大我愛你65F 02/18 02:31
iceafu:推實用 之前不是才有一個釣到25W和解金 超扯66F 02/18 02:33
ShiningRuby:可是四叉貓大你那篇提醒訟棍的公告根本沒指明任何ID,你是妨害了誰的名譽?為何這樣也能讓警方受理呢?67F 02/18 02:46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受理,但是就真的受理了呀 QQ
 
大概每個人都擁有告人的權力吧(告不告的贏是另一回事)
 
goolie:推一下好男人四叉
四叉這麼晚不睡是在~?69F 02/18 02:51
ppppai:朝聖推!好想看煞氣樣!
不過101年8月已過了18個月咧!@@!71F 02/18 02:54

《震驚》

我剛剛才注意到原PO寫的是『101年』

這樣都過一年半了耶!!!

也太久了吧......
  
wagatokoro:我對那個可愛聽說還有香味的信紙很有印象XDDDDDD73F 02/18 02:57
kaed:朝聖推!!!74F 02/18 03:00
zozo12:四叉喵貓 ~(=^‥^)ノ75F 02/18 03:04
ShiningRuby:告不告得贏是另一回事沒錯,但難道是隨便走進警察局說我要告某某某,警察就一定要受理嗎?76F 02/18 03:06

這部分我就不清楚了 QQ

畢竟我沒告過人,講個小八卦好了......

我上次去台北做筆錄的時候(剛好要去台北玩,就直接在台北做了)

警察杯杯一直跟我抱怨,說這個訟棍每個月初都會拿2~30人的名單去報案,

(我有偷看,主要都是政黑板/八卦版/NBA版)

他們都只能受理,然後叫我們要小心一點,在網路上碰到能不理就不理。
 
ShiningRuby:因為就算之後可以申請在被告居住地開庭,收到傳票的第一關還是得去提告者報案的派出所,這很麻煩耶....78F 02/18 03:08

對呀,我是有看到有人教學警察局筆錄要怎麼轉移的文章,

不過當初我本來就要去台北玩,想說順便去台北做筆錄就好,

所以如何轉移筆錄的部分我就不太清楚了.....

對了,有些受害者是先打電話去跟警察局說太遠了沒辦法去做,

然後等開庭的時候轉移到自己的所在地再去出庭這樣。

(反正開庭問的東西跟警察局問的幾乎都一樣)
 
wagatokoro:回樓上,沒錯,不過不是去警察局,而是去法院,
訴狀一份才幾塊錢而已,滿簡單的@_@80F 02/18 03:11
mirrorswings:推熱心四叉貓~~怎麼變前版主了@@82F 02/18 03:11

任期到就卸任啦 XD

今年我可能會幫忙跑同志婚姻議題的活動,

會比較忙,所以就不續任囉。
 
cleanwater66:謝謝這篇文章~83F 02/18 03:12
hohuihsin:走錯版+1 ,很實用!84F 02/18 03:15
Luccica:百推內推推85F 02/18 03:17
ShiningRuby:嗯...那看來還真的是隨便走進去說我要告某某某,警察就得受理了...不然那些訟棍出入警局次數多到都被警察記86F 02/18 03:17
hohuihsin:有些人就是喜歡濫行訴訟,不知怎麼解決88F 02/18 03:19
ShiningRuby:住了,也都知道他在幹嘛,卻不能阻止,可見警察真的沒輒89F 02/18 03:19

也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法律漏洞,

我們這些平凡老百姓只能消極抵抗囉(嘆)
 
ShiningRuby:這種時候還真希望警察吃案...90F 02/18 03:25
YStandIn:四叉貓的字好少女!91F 02/18 03:30
ProductionIG:四叉我想就訟棍一事跟你有更深入的交流>//<92F 02/18 03:34
mommybo:窩 是四叉貓耶
請問2~8個月是指"警察受理後" 還是訟棍在準備的時間呢93F 02/18 03:37

這時間只是我粗估的統計,因為有不少受害者會寫信給我,

大部分的受害者在發/推文後  => 等2~8個月 => 收到筆錄通知書或傳票,

以我為例,我是去年三月份在八卦版發公告的,然後去年十月份收到筆錄通知書,

法院和警察局的作業流程我不太懂,只能粗估時間給大家參考看看囉。
 


補充:

剛剛我才注意到原PO寫她是『民國101年』的文章,

這也太久了吧......

該來查一下網路發文的提告追溯期有多久了 =.=a
 
chidd:大推4x貓95F 02/18 03:47
liberating:推高雄人96F 02/18 04:10
HellenBauer:推,這篇應該要m吧97F 02/18 04:19
bigappleman: ^^ 推98F 02/18 04:25
sparkle:熱心推99F 02/18 04:29
bibo1412:推推357F 02/19 23:58
likepipi:4x好帥喔~已戀愛~358F 02/20 00:16
costello:推嗜插貓359F 02/20 02:41
marioluigi:實用推!!360F 02/20 04:26
sinbaji:原來是八卦版啊,我還以為是窩悶饕客版咧~~361F 02/20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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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GAY.): Re: [討論] PTT被告妨礙名譽 - layzer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