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ott
作者 ott (寶貝)
標題 首仙仙日記片斷
時間 2013年11月02日 Sat. AM 06:29:40

       
     
   
 
http://www.douban.com/note/277926562/

首仙仙日記片斷

2013-05-22 12:34:34





× 月× 日

    看了盧隱的「成人的悲哀」,心中好生沉重,都是傻瓜,死把自己困頓在那淒苦的小天地裏,不能自拔。我的悲哀,是不能跟她比的,因為上帝沒有賦予我一點智慧,我所以苦悶,只是心理上矛盾的戰爭,或者可以說我此時的心情,和因不得志而抑鬱的心情很相近,其實,我並沒有什不得志的地方,爲什麽這樣呢?無論如何,她總比我好(甚至於我懷疑她本人並不如作品裏所表現那樣的悲哀)她有那麼多朋友,可以互相傾訴,甚至不必傾訴,就體會得出對方那心情。而我,沒有一個談心的朋友,沒有一個可以傾訴的對象,她字裏行間,所表現的,雖是非常哀婉淒涼,然而,她並不討厭周遭的人群——和她非常親密的,而我不,我恨我生活圈子裏的每一個人,我無法用美的,幽默的眼光看這世界(她還能靜靜地欣賞大自然的美景),而當我睜著眼睛仔細搜索這世界時,卻什麽都找不著。我不要說我找著的只是醜陋、罪惡、欺騙、虛偽,因為我我說過,我什麽都找不著,叫我如何去尋求美,尋求眞?如何能快活?周圍的人,周圍的事,一天天地在刺激著我,我可怕的思想也著實令自己心寒,可憐我全身的細胞都緊縮著,總有一天,當它們鬆弛時,也就是我生命之油燃盡時,我並不怕死,我相信人死後有一個極樂世界張著大門歡迎我們,(其實,還不是自己安慰?)但,我不願帶著任何遺憾離開這世界,我不要說我厭世,只隱約地覺得:我既然生在世上,就不要虛此生才好。

    怎麼個不虛法?我不知道,我只是活著,沒有目標地活著,爲了等死而活著。

    我沒有志願,我對任何事都不感興趣,要說有嘛,那就是錢,但錢到底是一個太實在的東西,若果我活著,只爲追求大量的錢財,你以為我會快樂嗎?




× 月× 日 


    早上打開中央日報,看到上面有一段XX佛學院來函,指責林語堂上次英譯的「尼姑思凡」,我不由拍案叫絕,那文章(當然我指的是中文,英文我又看不懂)寫的還不錯,記得我還背幾句給黃文卿聽過,它寫得太大膽,太露骨了點,我那時還開玩笑地對俐說:要是和尚尼姑也看報的話,看到這篇尼姑思凡,說不定會大受影響哩!

    看林語堂挨駡,心中好不高興——幸災樂禍,是不?胡適的東西,雖——幾年——沒有一點文學價值,但我對他還沒有反感,對林語堂則……

    要是他知道有一個樣樣都糟糕的一塌糊塗的初一學生,怎樣說他,他心中有什麽感覺?如果他心中有一點點放不下,那就表示他對名利的重視,那也就擔不起幽默大師之名了。眞的,一個初一的孩子懂什麽?她只懂得猜疑,嫉妒人家,只懂得在背後指指點點地誹謗人家,只懂得怎樣去爭口舌之快。




× 月× 日 


    ……「小鹿斑比」是卡通片,也許老師不會去看,它前面先映一個小熊的卡通片,爛死了,不過,「小鹿斑比」它那個景好漂亮,好眞,要表現的東西也很強烈地表現出來了。比如一開始,動物們爭著去看鹿王子,那個興奮蓬勃地勁兒啊,簡直無可挑剔。它每個畫面,每個動作,都很愼重,看!鹿王那威嚴,它們忽然遇見幾個異性同類,不知不覺眼睛放出光彩……華德狄斯耐呵!你這用心良苦地替小朋友們拍片,又有幾個小孩懂得裏面的含意,給大人看麼,他們又太大了。




× 月× 日 


    因為跟姊姊約好看七點鐘一場東南亞演的「簡愛」,所以六點一刻,我一個人先回來。

    「簡愛」那部片子還可以看,我不敢講演技、攝影、導演手法怎樣,因為那些我一點都不懂(天生沒有美感嗎,當然不懂),不過有一點,有人說「咆哮山莊」是白南威著的(這倒有點可能),爲什麽電影裏一口咬定是艾蜜麗著的,我沒看過「咆哮山莊」,很難斷定是誰著的。

    「簡愛」書上作者是寫勃朗特,不過我聽安妮她們叫「夏洛蒂」時,音譯為勃朗特也錯不了,像夏洛蒂這樣虛榮的女孩子,作這種書,應該差不多了。




× 月× 日 


    我晚上常常做夢,夢裡的食物雖不能清楚地記得,大意確是記得的。有時,夢到我一個人走到荒山中,遭遇的種種……有時夢到一大堆一大堆嶄新的鈔票,有時夢到我殺了人,有時夢到人殺了我,而所夢殺我的人,都是鬼怪,而那些鬼怪或走路的姿態,或說話的聽音,或舉手投足間,都像極了一個人,一個人……。

    昨晚(或說今早還來得確切些),我又夢到她,她要掐死我……如果按時尼爾的心理分析,那該是我想殺她,而怕她報復,故眞的夢到她報復了……。

    雖然,我不願意這樣說,但是我又沒法否認我確是存過這個心的……,每次夢見這個,醒來以後,總是好害怕,好想哭……,而現在,夢到這個的次數卻愈來愈多,上帝,上帝啊!




× 月× 日 


    我雖然一無可取,但是我知道我自己的缺點,那就是太清楚自己,太怕自己了。所以我自卑,倒不是用小說裏寫的「用自傲來覆蓋那滿滿是傷痕的自尊」,反正在人前,我不對人家表現自己的可憐,我妒嫉,眞的,呵,我已學會妒嫉,妒嫉顧景海,她根本沒悲哀過,也許當她父母說她兩句時,她會難過一陣子,但這難過,一下子就過去了,接著她仍快快樂樂地過日子,我知道我過的不快樂。心中那股子火,只會燒毀自己。但我仍無法快樂。我扯自己的頭髮,打自己的臉,恨聲罵:「笨蛋!蠢豬!」但卻無法超脫出那泥濘,我希望有個朋友,互傾心中的苦悶,卻再也找不到,也許我已經找到了,但……

    我不知道我爲什麽要這樣?是故意做作,還是要惹人同情,我不知道,世上最可怕的就是自己,而偏偏又沒有幾個人能夠瞭解自己!




× 月× 日 


    今天伶、偉回來,晚上,我和伶躺在床上,我問她:結婚不?——現在?她說:「我要負起爸的擔子,等到你們都自立時,才結婚。」我默然,上帝,我何時才長大?趕緊讓我長大吧!

    後來不知怎地,我們談到鳳姐的死,然後,目標轉移到紅樓夢上,伶問我:「喜歡薛寶釵吧,還是喜歡林黛玉?」「當然喜歡寶釵啦!」「不錯嘛,我以為你一定會喜歡黛玉。」我赧然:「不!不過,很同情她。」「當然,誰能不同情她?」

    話題一轉,轉到那進大觀園的劉姥姥,伶說:別看她滿是鄉下人的土氣,風度卻也不錯,要是現在,每一個人都有她那種風度,那……你看!當鳳姐她們尋她開心的時候,她一點也不生氣,還故意裝糊塗,逗人笑,我想辯:那時,她家有錢又有勢,生氣當然也只好忍。再想想有復赧然,果眞她眞記恨的話,當邢大舅子賣巧姊兒時,她為啥又要幫忙?

    不知怎地,姊說:「你何必盡鑚牛角尖?每一個人都有兩個性格,一善一惡,當我們有了欲念時,惡念就萌發了,而通常,我們顯得的是好性,作家寫文章,通常都不知不覺把自己寫進去,而後人研究他們的書,卻硬說要某人是某人的化身……」一番話,說得我抬不起頭來。

    伶說得不錯,紅樓夢有賈寶玉就有個甄寶玉陪襯,儒林外史有個杜少卿,就有個杜愼卿,而據那些無聊的人考證的結果,賈寶玉就是甄寶玉——也就是曹雪芹,杜少卿就是杜愼卿,也就是吳敬梓,而每一部小說,都有一個心地純潔和一個心地險惡的兩個極端的人物,說穿了,還不都是一個人嗎?

    作家把自己的生活經驗(說得確切些是把自己——尤其是窮一身精力,只作得一本書的作家)融進作品裡。故有人說「飄」裡的媚蘭,就是宓西爾,那些作家是說,用心地險惡的人來陪襯心地純良的人,則更顯出他們的良善。其實……有些作家,一生作品多得不可勝數,其實認眞分析起來,卻都有共同之點,要不爲什麽每一個作家的作品都有一個特色?我們只要看完書後(厲害一點的看幾頁甚至幾行就够了)就能知道作者是誰,當然也不足為奇了。

    中國的作家,普通都是只能寫一種類型的小說,外國嘛,像毛姆、歌德、莫泊桑……那只能說他們是天才了,太善於觀察。但是他們的作品,還不是一眼就能認出是誰作的。
   



× 月× 日 


    中午,我、伶、偉、仁四人去看「雷克軍曹」,還不錯,可惜被剪得太多了。看完後,仁問:「主題曲好不好聽?」我楞了一愣:「主題曲?」啊!該死,又沒聽到主題曲,難道我看電影眞的這麼「專心」?連放主題曲都不知道?以前看「齊瓦哥醫生」、「小鹿斑比」同樣不知道有主題曲。記得很久以前,伶對我說:「看電影,最要緊是看演技,然後導演手法,看佈景,看攝影,耳朵還要聽配樂,聽對白。如果是外國片,更要好好聽對白,使自己的英語標準些……」看電影還有這麼多名堂,我是不夠資格看電影的。




× 月× 日 


    今天聯合報登一篇蕭白的文章——七月,看起來好親切,好自然呵!世上盡多沽名釣譽之人,像胡品清,又一次在作品裡寫有人稱她「唯美」的作家。怎可如此妄自尊大,如果她覺得她作的文章很好,那她可以去驕傲,又怎可說是「唯一」的富有美感的作家,看她多虛榮啊!她的作品裏,那些文句也的確誘人,卻給了人一種矯柔做作的意味。哼!美箇鬼,無非是賺稿費而已!




× 月× 日 


    伶問我:「你在路上會不會偷看別的男孩子?」我呆了呆,深怪她唐突,怎好當著蔡頭的面。我答道:「才不會哩!那箇像你?」
    「真的?我才不相信。」

    「不相信就拉倒,沒有就沒有。」

    真的沒有,要是有的話——我想——我會承認的。蔡頭在又有什麽關係,也許他和小鬼、老奸。常輝他們常在一塊兒談女人的大腿呢!——不要罵我下流。我近視遠,走路時又不帶眼鏡,就算要看男孩子,也看不清楚。而且,我根本沒安過這個心。




× 月× 日 


    看了於梨華的「變」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並不是說她寫得不好,而是她這次的寫法和以前幾篇作品完全不一樣。不過,和她那本「歸」到底也是差不多啊!我怎麼啊?寫得顛三倒四的,有的時候就是那麼昏亂。她對每個她書中的主角,了解都很深刻(我只指這本書,別的作品就差些了),對每個人的個性差不多瞧著了七、八分。而且她很能表現她所要表現的,這樣雖然她這篇的內容不怎麼樣,卻也給予了一種極好的印象,使人對這本書的評價很高。
















http://mypaper.pchome.com.tw/kuan0416/post/1320901966

一個明星女中的資優生自殺以後(管仁健/著)

     


  ......所以真正在台灣史上引發中學生自殺風潮,並創下出版史上創下最年輕作者紀錄的,就是1960年代轟動一時的首仙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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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土城的首仙仙,在當年就讀萬華女中是第一志願,這是無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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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7年的末代初中聯考,還有另一項「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特例,就是必須加考「體育」。由於初中聯考的惡性競爭,讓當時小學生必須接受「惡補」,每天回家都已是十點十一點,嚴重影響孩童生長發育。但老蔣手下掌管教育的大老爺卻很有想像力,乾脆「以毒攻毒」,用加考體育來「逼」小學生運動。但體育放在聯考裡該怎麼考呢?體育科系加考術科,報考的僅有數百人;可是聯考卻是幾萬人在考,該考什麼項目?怎樣客觀計分?考場的體育器材設備是否完備?是否夠用?誰來計分?怎麼計分?這些疑惑大老爺深得老蔣真傳,只負責出嘴,其他一概不管,下面的小官只好絞盡腦汁來迎合上意,一場亂仗就此胡亂開打起來。

  那一次史上未有的聯考前臨時宣布加考體育,害得考生家長手忙腳亂,群起抗議,最後大老爺終於宣布,考題就是:男生考仰臥起坐三次、側翻一次、前後滾翻各一次、跳繩八次、爬竿一次等五項。女生則考仰臥起坐三次、平衡木一次、前滾翻兩次、跳繩八次、踢毽六次等五項。但這一宣布在台北市議會裡也引來不少抗議,運動選手出身的女議員張四英,痛責考試項目太多,體育老師自己都不一定全會,別說是教學生?連怎麼計分都有爭議?葉生進議員則痛批踢毽子只會使兩腳膝蓋向內側彎曲,不但破壞人體的體態美,還影響跑步的速度,根本不該列入測驗項目。

  本來是大老爺天馬行空的隨口一說,卻被拿來當聖旨來辦,搞到天怒人怨,家長、考生哭鬧一片,最後教育廳為了「官威」,還是堅持體育一定要「考」,也一定要「計分」;但計了分卻不列入分發參考。這句「官話」翻譯成「人話」,就是:「大老爺說要考,你們就廢話少說,乖乖來考,否則我就不錄取你;但你考幾分都沒關係,與是否錄取也無關,只要老爺面子掛得住就行。」這真是戒嚴時代的「台灣奇蹟」,世界上竟然有一種考試是一定要考,但考完後既不算在總分內,也不是基本能力檢定,那大老爺又為何堅持勞民傷財的非考不可呢?

  總之,1967年的末代初中聯考,就在大老爺這樣「始亂終棄」的決策下,總算考完結束了。40多年過去了,至今還是沒人想得通,為何那次的聯考要考體育?至於台北市究竟用什麼標準分成忠區與禮區,也沒人搞得懂?同樣位於萬華的萬華中學與萬華女中,萬華中學被分在是禮區,萬華女中卻被分在忠區?無奈那年代就這樣,官老爺說怎樣就怎樣,反正過了一年後,就再也沒有什麼「初中聯考」了,就把最後一次聯考當作是「最後一次亂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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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8年9月25日上午,台北縣三峽分局接到家住土城鄉長風三村順風路102號的婦人首劉柏楠報案,自稱她就讀萬華女中(已改名華江國中)初二1班的三女首仙仙(14歲,湖南省郴縣人),已經失蹤五天了,請警方協助尋找。首劉柏楠之所以跑到非轄區的三峽分局報案,是因她弟弟與劉省吾巡官相識。據她報案時指稱,首仙仙失蹤的第二天,她已向當地警所報案,接著又向北縣警局少年組報案,並到台北警察電台廣播尋人,23日又在報上刊登尋人啟事,次日就接到一個陌生男子的電話,說首仙仙現在與他「同居」在羅斯福路,要跟她談女兒結婚的條件,並約定會面的時間及地點。但她按著電話中所說的時間地點赴約,結果什麼也沒有發現,因此擔憂首仙仙發生什麼意外,這幾天來寢食難安,焦慮不已。

  三峽分局受理該案後,立即請板橋地區的記者撰發尋人新聞,26日在各報刊登。據首劉柏楠說:「首仙仙在是家中的么女,上有一兄二姊,下有一弟。她在高雄左營出生,四歲時全家搬來台北,至今已十年。她從小就聰明伶俐,在每個年級都高達一千多人的板橋國校就讀時,從一年級到畢業都是第一名,在去年全台最後一次初中聯考裡,考進第一志願的萬華女中日間部就讀。」而華江國中訓導主任陳滿海也說:「首仙仙不但功課好,每學期都名列前茅,而且還是排球校隊。不過似乎自尊心過強,例如有一次老師在講台上點名發獎狀,她應到的聲音很小,老師沒聽到,又叫了一聲『首仙仙』,下課後她竟氣到把那張獎狀撕毀。」

  首劉柏楠報案時,是說仙仙星期六早晨在家和弟弟仁仁吵嘴,被她責罵一頓後即負氣出門,她只以為女兒去上學(那年代星期六上午還要排課)。到了晚上仙仙沒回家,她心裡雖然有點急,但由於仙仙平時很乖巧,因此不疑有他,還以為週末仙仙抽空去看寄住在木柵的哥哥偉偉。沒想星期日一早,她驚覺只有哥哥一個人回來,才知事情不妙,即刻到仙仙就讀的華江國中去問,但假日學校沒人,只好再去仙仙最好的同學柯椏纖家詢問,柯椏纖說首仙仙星期六根本就沒去學校。她又遍訪了所有的親友同學都毫無著落,只好打電報給在海上作業的先生首聯棠,請他回家處理。

  首聯棠有二子三女,長女伶伶師大畢業後在土城國中教書,次女俐俐就讀北一女,長子偉偉就讀市立中學,三女仙仙排行老四,接下來是剛讀國中的仁仁。首聯棠說:「我特別疼愛這個么女,也從不擔心她的功課。仙仙從小就特別愛讀書。九月初我在船上還接到她給我的信,她的成績獲得校方減免學雜費的獎勵,這學期註冊只繳了六十四元五角。連哥哥姊姊的書都被她讀完了。她喜歡閱讀,平時一拿到的零用錢就全都買書,我因為長年在海上服務,只能經常寄些各種雜誌給她看。仙仙多愁善感,很有同情心,全家看悲劇電影,她總會哭濕手帕。這次我一接到妻子的電報,就趁船隻停靠高雄時,下船搭快車趕回台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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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10月15日,首仙仙已經失蹤三星期了。由於她是明星學校的資優生,雖然年僅十四歲,但身高已超過160公分,亭亭玉立又長相清秀,社會大眾都擔心她的安危。由於首家接到藉口談婚約趁機訛詐的電話;也有人指稱在苗栗斗煥坪的特約茶室裡,看到一個很像首仙仙的年輕女孩在哭泣,警方研判這兩者都不可能。前者打了幾通電話,在報上看到警方已佈線追查後,就不敢再打來了;後者的可信度不高在於首仙仙是外省人,國軍特約茶室內的女侍應生,服務對象是外省老兵,所以這些雛妓不是台灣人,就是原住民,根本不可能出現外省女孩。當年金門出現河南籍的雛妓,群情激憤幾乎引發兵變;何況「無湘不成軍」,在本島出現湖南籍的雛妓,這根本是天方夜譚。

  其實板橋分局在查問首仙仙的同學時,就感覺她9月21日的離家,絕不是遭人誘拐,而是要另覓隱密處尋短。因為她的同學林明秀20日在上課時,收到她傳來的紙條,就提到了「死」的字眼。她的隔壁班同學,也是她最要好的朋友柯椏纖更提到,19日首仙仙就一直說:「煩死了,最近我都睡不著。」因為柯椏纖的母親常服安眠藥就寢,所以首仙仙就拿出十元紙鈔,託柯椏纖買四粒安眠藥。平時她們都是從萬華搭公路局巴士去土城,那天為了去板橋的藥房買藥,特別在板橋下車。可是20日有同車的萬華女中學生看見,首仙仙放學回家時,是獨自一人在板橋下車的,警方因而研判她是一個人去購買足以致死的安眠藥數量。

  但首仙仙的父母都不信這種推論,首聯棠說:「仙仙功課好,也不曾交過任何男友;父母兄姊愛她,師長愛她,同學也都喜歡她,沒有任何自殺的理由。」首劉柏楠則說:「20日晚間我們母女在長風三村的廣場上,看了一部《儂本多情》的露天電影,放映到一半時飄起雨來,孝順的仙仙還跑回家,拿了一把傘給我遮雨,直到九點多上床睡覺時,興致一直很好。次日早上起床後,她吃了一碗半的飯,六點半時卻沒有跟平時一樣的時間出門,反而說要回房裡寫一封信給柯椏纖,以致到了七時還輕鬆地向我說了聲再見,毫不擔心遲到;她出了門也不立刻去村口搭車,而是去小店買了張郵票,把信投郵後才上車。」警方則懷疑,首仙仙與柯椏纖天天見面,若不是遺書,大可直接交付,何需郵寄?

  警方立刻去向柯椏纖追查這封信,發現首仙仙寫著:「我要是聰明點,又怎會變成我現在這樣,我辜負了他們(父母),也辜負了你,我辜負了所有愛我的、關心我的人,我活著有什麼意思?」另外又提醒柯椏纖「勸你不要相信『大朋友』」;這封信讓柯椏纖立刻成為全國最有名的初中生,連信上提到的那位柯椏纖就讀國立藝專的「大朋友」,也成了警方約談的對象。這時家住長風三村,就讀土城國校一年級的學童石忠利說:「9月22日上午,我看到她在自治會附近,很像是要想回家的樣子,但不久又離開村子了。」首聯棠夫婦因此堅持:「四粒安眠藥,並不能致人於死,仙仙一定是吃了安眠藥昏迷後,被壞人發現而禁錮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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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校方與警方都高度懷疑,首仙仙寫給柯椏纖的信就是遺書,可是首聯棠夫婦無法接受這個事實。由於一年前(1967年)的十月,家住東園街的景美女中學生董明芳,參加校方舉辦的慶祝蔣公華誕健行活動,在新店情人谷遭歹徒姦殺,但從失蹤起的一星期,鄧玉祥校長為了不讓光輝的十月「蒙塵」,堅持採用「冷處理」,一來保住上面的面子,二來也保住自己的官位,等屍體被發現時早已腐爛,犯罪跡證都被大雨沖刷掉了,引起萬華這裡百姓的憤怒,大家都不齒這樣的「政治」校長。一年後的「光輝十月」,萬華女中這裡又出現了首仙仙失蹤案,校方與警方也都擔心,即使只有萬分之一會出現董明芳這樣的悲劇,依然不敢怠慢。

  校方全面盤查初二1班的同學,一位周姓同學說在首仙仙在失蹤前一周,兩人曾一起到土城鄉的風景區承天寺一帶遊覽。10月20日清晨,板橋分局刑警率領土城分駐所員警,以及義警共二十餘人,分成兩組入山搜索。初二1班的女學生,也有三十多人加入,在大安寮的水源山一帶協助搜索,但是到了下午四時半毫無所獲,只好收隊回家:次日大隊人馬又往日月門一帶搜索。但首聯棠對警方的大舉搜山並不認同,因為搜了這麼久,仍無法找出任何首仙仙已喪生的蛛絲馬跡;而且他根本不相信女兒會自殺,只是被不良少年集團控制,還提供兩封熱心民眾告知首仙仙行蹤線索的來信。他希望警方把注意力放在那些不良少年組織,趕快把首仙仙「救」出來。

  據首劉柏楠描述:「仙仙21日早晨離家時,書桌抽屜內還留下零用錢七十多元,也沒攜換洗衣服和近視二百度的眼鏡,只帶有四顆安眠藥和水壺。」而學校這邊也傳出,首仙仙的同班同學黃文卿說:「她失蹤前一天,還拿了四片安眠藥跟大家開玩笑。她問我們:『你們猜這是什麼藥?』我們猜不出來。她就說:『安眠藥!』然後又問我們:『你們猜我要拿來做什麼?』我們搖搖頭。她就面帶微笑的說:『我要去自殺!』當時我們都還以為首仙仙在開玩笑,於是就有同學說:『妳去死吧!』現在我們也很擔心她真的會去自殺?」

  警方原本希望能從首仙仙學校裡的週記或作文裡,找出一點線索,但卻赫然發現,她雖是以第一志願考入萬華女中,但初一那兩學期的週記與作文,以及平日讀書時記錄感想的筆記,全都被她燒掉了。就連這學期學校規定要寫的作文,在離家前寫過的那幾頁也都撕掉了。只能從導師林昭惠那裡找來這學期的週記,開學至今僅寫了兩篇短文,第一篇是自勉,並無異常;但第二篇則充份表現出消極心理,她說:「外舅公來,問我要不要去動物園玩,我一直很想去那兒玩玩,我懶散地、苦澀地,茫然地說:『以後再去!以後?我還有多少以後?在有限地短短地幾個『以後』中,我能有機會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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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仙仙從9月21日離家後,警方與校方搜尋了一個多月,依然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在「光輝的十月」裡,警方在台北市郊各地的山林水濱搜尋。由於台灣北部在9月底曾鬧過水災,藉著這次全面搜尋失蹤的明星女中學生,竟找出了許多溺斃的無名屍,但經查證後都不是首仙仙。警方這時又得到一重要線索,原來首仙仙失蹤後,校方曾通知她的二姐首俐俐,將她留在校內的私人物品領回,其中最重要的是有一本日記。

  據偷看過的同學轉述,其中曾記載著平時父親不在家,弟弟仁仁就與母親同睡一房,首仙仙因此非常不滿,認為母親只關心弟弟。根據警方最原始的報案紀錄,首家最先向警方陳述失蹤原因時,也提到「與弟弟吵架」這一情節。而且首仙仙雖然功課很好,又是排球校隊,加上對人有禮貌,師長同學都看好她的前途,但她卻在日記上寫著:「我將來最多大學畢業去當國文老師,那有什麼前途呢?」原來這個如此文靜有禮的女孩,心裡竟隱藏著這麼多不滿與埋怨。

  日記裡更讓人驚訝的,就是首仙仙的家人與師長同學們都相信,柯椏纖是首仙仙最要好的一個同學,所以首仙仙最後,也是唯一那封類似遺書的信,就是寫給柯椏纖的。柯椏纖說:「我一接到信後,就有一種不祥的預感,因為首仙仙在信中說,向你借來買冰棒的那一塊錢,不能還你了。」她們兩人雖不同班,但每天在學校總要見好幾次面,假期裡也會互相探訪,一起聊天或看電影。但首仙仙的日記裡卻寫著:「柯椏纖並不是真心和我要好,只是她在心情不好時找我聊天的朋友。」日記裡也提到有次她梳了新髮式,當同學稱讚時,她又懷疑別人是否誠心稱讚。她寫著:「我明知自己並不美麗,她們的誇讚,都是虛假的。」

  首仙仙的國文老師楊以琳也說:「我任教17年了,對學生的心理瞭解很深,我從她一入學就擔任她的國文老師。初一上學期時,她寫了一篇<聯考放榜時>,我覺得文筆太好了,就替她投稿到《中國語文》,但刊登出來後她沒有一點驚喜的樣子,甚至還很『不屑』,我覺得很奇怪,立即與她的級任導師林昭惠討論,起初我還以為是她家庭有問題,我對林昭惠說願意收養她做乾女兒,但後來我們發現她的家庭不但美滿,父母親也勤懇慈祥,兄姊和弟弟也很優秀,從此我們對她就特別留意,但為時已晚。因為首仙仙的腦子裏,已裝滿了許多怪異的思想,老師及父母對她說的話,她不但聽不進去,反而產生反作用。」

  當時專攻特殊教育,剛從法國巴黎大學獲得哲學博士,後來擔任教育部長的郭為藩就說:「人活在社會中,就是社會的一份子,自殺是摒棄社會,反抗社會的表現。首仙仙才14歲,已有160公分,她心理的早熟跟生理的早熟有關。根據首仙仙父親所述,首仙仙是七個月的早產兒,母親懷她時又患了妊娠高血壓,所以在襁褓時缺少母愛,從她的日記中可以看出多疑的性格。」郭為藩還舉例說:「首仙仙四歲時在板橋走失一次,九歲又在松山機場走失一次。從這些事跡看來,她很可能是有『妄想的性格』。他說,根據心理學家霍尼的研究,一個人有幼年基本的焦慮,就會產生神經質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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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時間一天一天的流逝,過了「光輝的十月」,警方偵辦明星女中學生失蹤的壓力立刻減輕了許多。加上首仙仙日記曝光後,除了她的家人外,大多數人都猜想她已經自殺了,只是屍體尚未被發現。果然到了11月20日下午,在木柵指南宮(台語說「仙公廟」)後山從事工程的工頭周德順及工人陳勇吉,在樹林內發現了屬於首仙仙的手提包、小皮包及皮鞋,小皮包內還有四顆安眠藥、兩張照片及紙張等物。周德順趕緊向木柵派出所報案,台北縣土城分駐所得知後轉告首仙仙的家人,他們起初還滿懷著希望,以為警方可以循線索找到活著的首仙仙。這些物品經首仙仙家屬確認後,警方士氣大振,決定次日一早大舉搜山。

  21日清晨六時,台北市警察局古亭分局和台北縣警局配合木柵區的義警數百人,進入指南宮大殿後山全面搜索。到上午十時半,終於在草叢中發現了一具僅剩下白骨的殘缺屍體。由於陳屍處是塊座北朝南的山坡地,坡度約在六十度以上。在山坡右後方約二百公尺處,兩塊大石之間,被一片叢林野草隔著,沒有路徑可通,平日人跡罕至,所以附近雖然臭氣四溢,但始終無人發現,更怪異的是屍體附近還有一隻狗屍。因為屍體及身上衣物都已腐爛,警方只是靠著屍體腰部紮著「華江國中」的銀白色皮帶頭,和上衣胸前還未完全腐爛,仍可依稀辨識的學號「65021A」,初步認定是首仙仙的屍體。

  警方還發現死者裙袋裡還遺有三元硬幣,以及八粒用紙包得非常完整的安眠藥。那些安眠藥包裝紙送請專家鑑定後,發現竟然分屬台灣與日本兩種不同廠牌的安眠藥;根據那些安眠藥包裝紙的碎片,判斷出首仙仙至少服用了十六片,可見她當時是抱定了必死的決心。22日上午十一時,台北地檢處檢察官莊來成偕法醫張志純來到陳屍現場,勘驗後推測死者可能服用烈性毒藥,而這條狗又啃過染有劇毒的屍體而中毒死亡。警方通知首家人前去認屍時,由於父親首聯棠一早出門辦事未回,母親首劉柏楠本來身體就不好,女兒失蹤這兩個月又憂傷成疾,家人怕她去辨認時情緒激動,就由首仙仙的大姐伶伶和哥哥首偉偉,趕到木柵指南後山去辨認妹妹的屍體。小兒子仁仁留在家中,陪著母親等候確實消息。

  雖然十月下旬警方就已開始在土城承天寺、日月洞等山區搜尋,首聯棠甚至早在十月中旬就已來木柵指南宮這一帶找尋,但沒有想到首仙仙會死在那麼荒僻的所在。一般到指南宮的遊客,由於指南客運只到山腳下的指南站,所以遊客必須拾梯而上,約走一刻鐘才能到達仙公廟正殿。陳屍處與正殿間因有欄杆圍著,通常遊客到此就不再往前走了。附近的居民在那裡種植了一些柑樹,但並沒有將雜草除掉,直到警方發現首仙仙的屍骨,為方便檢察官到現場勘察,才動員義警闢出一條小徑。首偉偉看了屍骨後說:「制服上的學號65021A是我妹妹的,那個塑膠繩編織的籃子,也是她在學校的家政作業。」首仙仙的大姐首伶伶也說:「我們原來都以為仙仙不可能死去,現在找到了屍體,全家人的希望都幻滅了。」

  由於首仙仙的手提袋和皮鞋在山坡的岩石旁,而她的屍骨卻在五十五公尺下的草叢內被發現,由岩石到屍骨發現的位置,根本沒有路徑,那麼首仙仙是怎麼下去的?她是在山上服毒?還是穿過雜草矮樹,再進入那個草叢中去服毒?首家人因此懷疑自殺的可能性。首仙仙的大姐首伶伶不解的說:「現場遺留一張我的相片,但上面『伶伶』兩字竟寫成『玲伶』,我想不出妹妹怎麼會把我的名字寫錯?」首聯棠甚至質疑:「自殺前為何要脫掉鞋子?現場遺留的腰帶和水壺為什麼都沒沾到泥土?另外失蹤兩個月的屍體是否會完全爛成現在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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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首家人對死因依然存疑,加上屍骨雖經台北地檢處法醫初步檢驗,是屬於十至二十歲的人體骨骸,但由於骨盤部份已散失,無法確定該屍骨是否為女性,台北地檢處因而將屍骨移送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第六處,請法醫檢驗室對該屍骨做切片檢查,確定是否為女性;同時請將頭骨用石膏塑出死者生前的腦形,與首仙仙生前照片比對,藉以確定該死者是否為首仙仙,因此首家人未能立即領回屍骨。次日上午十時,首家人就先帶著香燭和水果,從土城乘車到木柵,在警察的陪同下,一路哭泣的爬上了陳屍現場,為首仙仙舉行招魂祭典。

  首劉柏楠在親友的扶持下,勉強走到現場,立刻觸景生情,哀聲痛哭,頻頻呼喚著:「仙仙,我們來看你了。」她的大嫂廖運紫是虔誠的佛教徒,特地從桃園僑愛新村趕來指南宮,雙手合十,含淚誦經,盼能指引仙仙魂魄直往西方極樂世界。首劉柏楠則依舊哭喊著:「仙仙,你為什麼來這裡死,怎麼不死在家裡呢?」「仙仙,你好狠心啊!怎麼忍心留下爸媽而去呢?」親友們雖極力勸慰,首劉柏楠依然不能止住悲泣。首聯棠在旁則將一張放大廿四吋的仙仙遺照,連同她生前最愛穿的一件白色上衣,放在發現她骨骸的巨石旁。到了十一時半,首劉柏楠才捧著仙仙的遺像哀痛道:「仙仙,我們回家了!」

  首仙仙的家人在這裡舉行招魂,警方則在一旁繼續找出兩塊骸骨和一綹頭髮,但是她的白色女用手錶、公路局月票,身上的腕骨和恥骨等,依然無法找到。直到12月16日,調查局通知首家驗屍報告「年齡方面:死者肩胛骨、烏啄骨、第二臼齒骨根突起並己骨化,研判約十四歲左右;尚無智齒,約在十六歲以下。性別方面:骸骨中下顎骨之寬角度所測定比例,以及十九公分的一束頭髮,研判為女性。血型則為B型。」首家人並不知道首仙仙的血型,但她的母親、大姐、二姐都是B型。莊來成檢察官綜合以上資料,確定那批骸骨就是失蹤死亡的首仙仙。首聯棠到台北地檢處認領女兒遺骨後,就將骸骨送到台北市立殯儀館火化,埋葬於信義路底的寧波公墓。

   歷經將近三個月的折騰,檢方終於確定首仙仙是自殺後,但報上竟然有人說這都是瓊瑤小說的誤導,這真是胡說八道。從首仙仙的日記看來,才讀初二的她,連胡適、林語堂都看不在眼裡了,怎麼可能會被瓊瑤影響?不過教育當局確實是將「灰色書刊」視為洪水猛獸,因此卡繆的《異鄉人》、沙特的《存在與虛無》、貝克特的《等待果陀》、王尚義的《野鴿子的黃昏》等中外名著,都因散佈虛無消極思想而被列為「禁書」。更好笑的是,位於台南市公園南路58號的魯南出版社,竟然在1969年2月1日,將報紙上報導的《首仙仙日記》結集成定價四元的平裝書,交由大漢出版社發行,成為當年度的暢銷書。

  首仙仙從最年輕的自殺少女,到出書變成最年輕的天才作家,最後竟然成為在升學壓力下苦悶青少年的偶像,許多少男少女紛紛仿效,沒多久古亭國中女生陳麥紐、台中一中學生朱明義、師大附中學生李正雄、台南縣南新國中女生洪秀琴相繼自殺,整個社會瀰漫著「中學生自殺」的流行風潮,政府查禁了《首仙仙日記》後,彰化的現代潮出版社,又由逸峰師法故技,剪貼報章雜誌的評論,編輯了這本《從首仙仙的自絕到迷失的一代》。1983年我在市立療養院實習時,與同學到後山閒逛時,看到了首仙仙與董明芳這兩位「艋舺少女」的墓,心裡也不免感嘆,首仙仙一定很難了解,自己死後還有兩本書會因此產生吧?

                                         








 
 


※ 編輯: ott 時間: 2014-02-03 23:17:01
ott: 首仙仙日記片斷 - ott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