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jubel (合法的擄車勒贖集團...凸)標題 [新聞] 4屁孩砸車 插隊哥反悔要告時間 Thu Feb 27 12:04:56 2014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4屁孩砸車 插隊哥反悔要告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一名婦人到賣場停車,遭「插隊哥」惡意插隊,囂張行徑
被PO網,不久插隊哥的車被砸,警方昨逮捕砸車的青少年,4人供稱,他們不認識車主,
只因「義憤填膺」才會砸車發洩。
稱出於義憤才砸 後悔太衝動
至於車子被砸後,曾向媒體說不願追究的吳姓車主,在警方製作報案筆錄時,卻表明要提
告,同時要求賠償。吳男昨獲知4嫌落網告訴警方「暫不撤告」,警方將依毀損罪嫌函送
,後續賠償則到法院再談。
去年8月10日,一名婦人到大潤發賣場停車,卻遭黑色小客車霸佔停車位,她氣罵「從來
沒看過這麼沒水準的人!」「沒看過這麼霸道的人!」並將行車紀錄器內容公開。
這件事本月17日被網友再次PO上網,引發網友肉搜,當晚就有網友將吳姓車主地址公開。
21日晚間9點多,73歲吳姓車主將車停在香山區住處前,4名男子分乘2輛機車,其中2男下
車朝吳男小客車一陣猛砸逃逸。吳男轎車的擋風玻璃、車身與引擎蓋,多處被砸毀。
新竹市警局第三分局鎖定2輛機車涉案,循線找到19歲周男(有竊盜前科)、18歲鄭男(
竊盜前科)、18歲焦男(槍砲、竊盜、強盜等前科)及還在讀國三的吳少(14歲,有傷害
前科)。
4人供稱,並不認識吳姓車主,只因在臉書看見吳男插隊的囂張行徑,覺得很惡劣,想給
他一點教訓,才一起動手砸車。當晚分乘2輛機車,由焦男與吳少分持木棒砸車,4人強調
一時衝動做錯事,很後悔,願意賠償車主損失。
3.新聞連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27/today-so6.htm
4.備註:
有前科的小屁孩 有時也是會做好事的
就算是雞 也有愛國的嘛
--
Sent from my Philips Xenium 98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37.230
→ dioradio:不是某國民黨高官的表弟嗎? 怪不得行事風格這麼像3F 02/27 12:06
推 PPTer:ㄏㄏ 欺善怕惡 怕黑道嘛4F 02/27 12:06
推 MJdavid:看到對方沒背景的小屁孩所以要告?6F 02/27 12:06
→ ksxo:該上街頭挺小屁孩了7F 02/27 12:06
→ jil:看到是小屁孩 霸氣都出來了9F 02/27 12:06
→ truffaut:記者快去問自稱吳伯雄堂弟要提告 大概就撤了12F 02/27 12:06
推 asd25:四個都比我小 居然全部有前科XD13F 02/27 12:07
推 dageegee:\小屁孩/ \小屁孩/ \小屁孩/ \小屁孩/ \小屁孩/ \小19F 02/27 12:07
推 chiyuan:發現是小屁孩快告,如果是大尾的...20F 02/27 12:07
→ patear:臉皮真厚....27F 02/27 12:08
→ truffaut:屁孩的正義 八嘎窘的人性 大概一堆傻妹又被吃了28F 02/27 12:08
→ solsol:這是一百步笑五十步嗎?29F 02/27 12:08
→ qwqwaas:風頭過了就告啦 先放假消息再告31F 02/27 12:08
推 chuckni:這就是八嘎冏的江湖義氣啦!出來混講個義字南哥都說過了32F 02/27 12:08
噓 b0d:老屁孩告小屁孩33F 02/27 12:08
→ pojohn:插隊伯 嗎?34F 02/27 12:09
推 asd25:一個還有槍砲 看來他之後車子 又會多幾個彈孔= =35F 02/27 12:09
推 evil0108: 前科累累..我才不信是為了正義才砸的。應該只是看不順眼36F 02/27 12:09
推 DASHOCK:看到小屁孩跟帶小孩的媽媽 霸氣就外漏了38F 02/27 12:10
推 gdsword:哇 小屁孩看起來好像巴嘎囧的經歷40F 02/27 12:10
→ bm061596:因為插隊就可以亂砸人車?還一堆人叫好~~鄉民的正義感頗ㄏ41F 02/27 12:10
推 Acrono:LOL 反正小魯們也只敢在電腦前嗆 遇到事就縮42F 02/27 12:10
→ nyyjeter8:看到好啃的 就霸氣外露囉 小心反咬幾口 XD44F 02/27 12:11
推 DBSS:砸車的行為跟這四個小孩的前科比起來好像根本沒什麼...XD46F 02/27 12:11
→ IndianF4:鄉民應該跟4個勇氣的孩子站在一起 不知道你們爽什麼47F 02/27 12:12
→ sugizo0:應該把吳姓車主跟四個年輕人來場生死格鬥才對50F 02/27 12:13
推 asd25:多一個損壞罪 也不痛不癢51F 02/27 12:13
推 cantus:在車位被搶當下 早就應該砸牠車了52F 02/27 12:14
推 DreamYP:砸車假正義,不鼓勵私刑。該要他們負責任53F 02/27 12:15
當法律無法制裁惡人時 就只好私底下解決了...
推 hap0914:狗咬狗啦,689 609互咬54F 02/27 12:15
※ 編輯: jubel 來自: 114.40.37.230 (02/27 12:16)
推 Gjoy:丈義半從屠狗備55F 02/27 12:15
推 omanorboyo:正義之前就不會竊盜 還有一個有槍砲強盜 被搶的該說啥57F 02/27 12:16
→ arrenwu:本來就要告啊 砸車不告搞闢58F 02/27 12:17
→ arrenwu:法治社會本來就該禁止私刑61F 02/27 12:17
推 iamch:現代廖添丁62F 02/27 12:18
推 newfolder:台灣26化 插隊能插進去就贏了 溫馨63F 02/27 12:18
噓 Ricrollp:不知道如果看到是大尾鱸鰻會不會告64F 02/27 12:18
→ arrenwu:另外,我是不覺得這四個砸車是出於正義感65F 02/27 12:18
推 b0d:小屁孩偶然滿足了一些人的法感情 但這種感情不被正規社會承認66F 02/27 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