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herrywish (櫻桃^ω^)標題 [新聞] 羅瑩雪回應「公民不服從」前提仍須守法時間 Tue Apr 15 17:35:58 2014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羅瑩雪回應「公民不服從」 前提仍須守法
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中午到台東地檢署視察,針對「公民不服從」運動表示,反服貿尚未
通過前,尚未構成公民不服從條件,同時希望學運人士反躬自問,在未經合法選舉的前題
下,「憑什麼程序取得代表人民意見的資格?」另縱使以「公民不服從」為由,也需站在
守法前提,「每個人都以主張公民不服從來做違法的事情,這樣非常不好。」
羅瑩雪表示,「公民不服從」應該是對政府一些法律或措施有侵犯人民的權利,這時候人
民才可以用拒絕服從的方式表示意見;但是這一次的所謂「反服貿」並沒有這樣的狀況,
因為服貿協定需要經過立法院審查通過,現在都還未審查、也不一定會通過,如果立委認
為對台灣不利,就可以不通過,所以尚未構成行使公民不服從活動的條件。羅瑩雪強調,
公民不服從最重要的先決條件是以守法為前提,並不是像某些立委說的,所謂公民不服從
是阻卻違法的事由,其實不是。
羅瑩雪說,有些人主張立法委員的審查可以不信任及接受,但是立委是一千多萬選票選出
來的一百多位立委,「如果說立委不能代表人民,那麼這些十幾萬人或是五十萬群眾,又
憑什麼代表人民?憑什麼的正當程序取得代表的資格?」希望這些人要反躬自問。
羅部長並指出,現在很多發起運動的人都說強調民主和法治,可是民主法治就要有這樣的
共識,法治很重要的意義是在於教大家守法,尊重法律,而不是跨過線後再想辦法避免法
律的追訴或處罰,那樣就是欠缺法治精神。法律教育最重要是培養守法的精神,「而不是
教導你怎麼樣在出事情後迴避法律責任。」一個社會大多數人守法,只有少數人違法,才
能透過執法人員處理好違法的事並恢復秩序,若多數人違法,執法人員一定是不夠的,社
會秩序就無法維持。(汪智博/台東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415/379562/
4.備註:
完整看完羅部長影片心得只有一個
這人根本馬茸茸的知心好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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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7:35 cherrywish.
→ kent:跟馬英九一樣湖南人2F 04/15 17:36
噓 HOLLYQOO:馬:朕不需要朋友,只需要奴才,特別是聽話的奴才5F 04/15 17:36
→ DASHOCK:沒錯 以前老美的黑人也應該學一下7F 04/15 17:37
噓 zinner:那政府守法了嗎?跳針無知婦9F 04/15 17:37
噓 piliwu:哪個學校教出來的快領回去12F 04/15 17:37
噓 opces:垃圾政府違法在先怎不講13F 04/15 17:37
→ corlos:守這種惡法真是蠢蛋14F 04/15 17:37
→ opces:馬的政客閉嘴16F 04/15 17:37
推 dnek:當掉,憲法去重修啦18F 04/15 17:37
→ DASHOCK:乖乖的在黑人使用區 不然違法23F 04/15 17:38
噓 nothank:每個官員都以馬意來做違憲的事情,這樣非常不好。25F 04/15 17:38
→ avgirl:原來當法務部長法律不用非常好~27F 04/15 17:38
噓 koflll:你的主子違法 辦不辦呀?兩套標準 難怪能當官 真爽喔~29F 04/15 17:38
噓 taidocky:公民不服從的前提是守法? 那還不服從個屁阿!30F 04/15 17:39
推 dacapo:喔 都給你講就好啦 法院又不是你在判31F 04/15 17:39
噓 z3728:都不服從了,怎麼還能要求暴民守法,本末倒置32F 04/15 17:39
噓 dnek:推錯了,噓回來34F 04/15 17:39
噓 magi3Q:這咖也是北韓法學?36F 04/15 17:40
噓 frankc:law in shit37F 04/15 17:40
推 kromax:有馬羅瑩雪王育期江宜華龍應台這些官 生在台灣真他媽幸福43F 04/15 17:41
推 pz5202:沒革命就是等著被幹!46F 04/15 17:41
噓 fetoyeh:現在的政府官員通通都是跟馬囧一樣的垃圾47F 04/15 17:41
噓 juiceaspd:要饑民不搶食 這種事只有聖人你做的出來48F 04/15 17:41
→ Goog1e:????????????請問部長 那監聽前需要守法嗎????????????????53F 04/15 17:42
噓 opces:馬英九毀憲亂政怎不辦?????????????????????55F 04/15 17:42
噓 chadzen:違憲的說人家違法,喝花酒的說人家喝啤酒..偉栽...56F 04/15 17:42
噓 Maxhuge:說笑話吧,害我一直笑57F 04/15 17:42
→ jointrick:監聽之後照樣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這就是台灣60F 04/15 17:43
噓 agong:翻譯:要幹誰就幹誰62F 04/15 17:43
噓 meiyaya:講得出這種話也算是奇蹟了 奇蹟的笨64F 04/15 17:43
推 ispv7:少數服從多數沒錯 但前題是多數要尊重少數 少這項前題只有戰68F 04/15 17:44
噓 su43123:憲法概論該重修了...連基本的法學概念都沒有=_=70F 04/15 17:44
噓 ding0725:妳他媽有守法再來跟我談守法 廢物74F 04/15 17:45
噓 joinlin:可以不要再貼馬友友們的消息嗎 血壓一直飆高78F 04/15 17:46
噓 OOQ:是我國文常識不好,還是法務部長法律常識不足?79F 04/15 17:46
噓 fch0317:誰去把牠的法律畢業證書撤銷80F 04/15 17:48
噓 seabox:東廠不是太監在管的嗎 女人去甚麼東廠83F 04/15 17:49
推 kl015013:我現在覺得會說出暗殺這個字真的是人之常情……84F 04/15 17:49
噓 HONDASHE:操妳媽 黃世銘還可以回鍋檢查官主任就知道你他媽根本不懂法85F 04/15 17:51
噓 rellik:不一定會通過? 沒有學生占住議場早就通過了你在出來講廢話87F 04/15 17:51
噓 noko:腦子有洞的部長89F 04/15 17:52
噓 isco:哈,當官的都不守法,還要求人民守法。90F 04/15 17:52
噓 eqmblcor:果然是馬英九的好狗 超聽話的93F 04/15 17:54
噓 bightt97018:爛到懶得打臉 那時算已經審完 只剩表決好嗎 ZZZZ94F 04/15 17:55
噓 manboy:ㄎㄎ 公民超服從97F 04/15 17:56
推 Dnight:我覺得標題殺人258F 04/16 01:15
噓 nae: 腦殘。259F 04/16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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