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nerudaliu (Chairborne Ranger)
標題 [新聞] 慘勝!車位被佔告贏獲賠60元 但訴訟費要
時間 Sun Mar 26 23:01: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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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勝! 車位被佔告贏獲賠60元 但訴訟費要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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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簡姓女子去年回家發現自己車位被佔,要求佔她車位的陳男賠
償5千元,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法官認定,陳男已侵權,以附近停車場1小時20元計算,賠
他賠償3小時60元,簡女雖勝訴,因求償5千元只賠60元,裁判費以勝負比計算,她因此須
負擔大部分訴訟費988元,陳只用負擔12元,簡女可說是慘勝!

去年3月13日,簡女回家時,發現車位被佔,認為該停車位明明就寫著:「私人車庫請勿
進入」,陳男卻不理會硬停,害她無法停放自己的愛車,求償5千元。
陳男則說,簡女只是該土地的共有人之一,所提土地登記謄本無法證明車位是在該土地上
,且當天他要參加導遊考試,趕著考試,停車場又沒設車擋,才未注意到私人車位,直到
早上11時許,接獲警方通知才把車開走,考試心情因此受影響,害他未能通過考試,要簡
賠償2萬元抵銷。

法官認定陳男侵權,移車本來就是他的義務,不能以此抵銷,但5000元太高,以附近停車
場1小時20元計算,判陳賠60元。
由於裁判費是依勝訴與敗訴的比例分擔,簡女求償5千元,只獲賠60元,也就是她輸了大
部分比例,以1千乘以60元再除以5千元,陳男只須付12元裁判費,其餘988元則由簡女負
擔。

不過,因陳男辯稱,導致簡女聲請法院,須囑託地政機關至現場指界,指界費400元由陳
男負擔;簡女雖勝訴,但她要負擔988元裁判費,扣除60元後,反而支出928元,陳男總支
出472元,兩者相較,簡女反而支出比較多錢;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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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17174
慘勝! 車位被佔告贏獲賠60元 但訴訟費要付...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簡姓女子去年回家發現自己車位被佔,要求佔她車位的陳男賠償5千元,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法官認定,陳男已侵權,以附近停車場1小時20元計算,賠他賠償3小時60元,簡女雖勝訴,因求償5千元只賠60元,裁判費以勝負比計算,她因此須負擔大部分訴訟費988元,陳只用負擔12元,簡女可說是慘勝!去年3月13日,簡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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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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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6118: 這是感受上的問題(?)1F 03/26 23:02
peiring: 台男不意外2F 03/26 23:03
tvbic: 錢又不重要,讓他沒通過考試就是爽3F 03/26 23:03
a187: 感謝 我以後也亂停別人家 CC4F 03/26 23:03
silent328kn: 爽 以後私人停車位都可以停了5F 03/26 23:04
hwinlife: 原來強停別人的土地只須繳公用停車費,建議公告6F 03/26 23:05
darkMood: 地球人都是智障白痴,可不可以下一秒全部死光光啊,幹。7F 03/26 23:05
rookiecop: 喔 這樣以後照停車費停別人車位囉 嘿嘿8F 03/26 23:05
amigowei: 有時候只是為了爭一口氣9F 03/26 23:05
iSad5566: 文組法官不意外 把竊佔私人財產 當成路邊公共20元停車格10F 03/26 23:06
c24253994: 台女邏輯頗廠11F 03/26 23:06
hwinlife: 建議柯市長不用那麼麻煩推共享車位,以後看到空的車位
停進去就對了,不用管是不是私人的.反正收費就是20元12F 03/26 23:07
Tattoo: 莫名其妙,垃圾法律14F 03/26 23:08
ImBBCALL: 厲害捏15F 03/26 23:08
anchime: 法院莊家贏錢通殺,幹。16F 03/26 23:09
ewhurst: 台灣法官真的很多都有病17F 03/26 23:09
YoungLAN: 跟大家講 你可以隨便停醫院裡面 警察也沒辦法18F 03/26 23:09
HowardChan: 法官根本低能19F 03/26 23:10
spongebob716: 文組腦袋真的跟別人不一樣20F 03/26 23:10
iSad5566: 法官名字挖出來 大家都去停他家車庫 反正一小時才收20元21F 03/26 23:11
sluttervagen: 不然鄉民要用什麼來當計價標準?隨對方喊?22F 03/26 23:11
x04nonesuchx: 法匠:法盲酸民去看判決書23F 03/26 23:11
iSad5566: 來了來了 法盲型法匠的法律系學生 出來護航囉~~~~~~~~~~智障文組: 不用20元當標準 要用什麼當標準?你們多讀書啦24F 03/26 23:12
winiS: 沒有懲罰性賠償,法官車位要開放停嗎?26F 03/26 23:14
amovie: 智障文組真不是蓋的 私人財產 至少也要用私人停車場100
竟然用公營停車場20元  XDDDD27F 03/26 23:14
hwinlife: 問題是不須要他同意開放停,停進去1小時付20元就對了29F 03/26 23:15
rockido: 鄉民的腦袋比較可愛 原告沒有提出計算基礎 法官也只能依30F 03/26 23:16
aaagang: 以後有恃無恐,停爽爽31F 03/26 23:16
TonyAsa: 這啥白癡判決 以後找不到車位我都去停人家車庫好了阿32F 03/26 23:16
rockido: 附近的車位去計算損害額 105年度板小字第2780號33F 03/26 23:16
NowQmmmmmmmm: 以後去停法官家停車位 反正一小時才20 XD34F 03/26 23:17
mustangccx: 900多是是給法院的規費?35F 03/26 23:17
misantropie: 超扯!我家車位還被前主委當他私人車位,被我們抓包還說因爲怕被別人停走我們不好連絡!36F 03/26 23:18
rockido: 原告請求高達5,000元之賠償,並未提出合理計算之基礎,38F 03/26 23:19
winiS: 法官家裡都宿舍進不去,法院旁邊很多格隨便停,哈哈39F 03/26 23:19
u987: 這我遇過,警察只搖搖頭說法律只保障壞人40F 03/26 23:19
misantropie: 這是推動共享經濟的劃時代判例嗎41F 03/26 23:19
hwinlife: 法官可能認為高於附近停車位20元都不會理啊42F 03/26 23:20
cycycle: 開車去法官家車庫1小時20元...簡直是智障43F 03/26 23:21
danorken: 很賺好嗎 988就能告贏一次 超舒服的44F 03/26 23:22
hwinlife: 話說能提個案例亂停別人土地被成功求償高額的例子嗎?45F 03/26 23:22
WorldPeace26: 贏了面子確輸了裡子,真是8746F 03/26 23:23
alladult: 下次提告求償60元,就能讓人花1060元,還可以啦47F 03/26 23:24
silent328kn: 以後私人車位可能都要掛牌子 1小時1000美金48F 03/26 23:24
hwinlife: 不然如果提個合理的,找另一個車位花1小時,找警察弄走他花了2小時,共3小時,時間成本及精神損耗5000,法官會理嗎?49F 03/26 23:25
sid3: 法官腦殘  占別人房子也可以用附近房租行情算金額嗎51F 03/26 23:32
poeoe: 附近車位就一小時20 不然要怎麼判?
我國又沒有什麼相關懲罰性賠償制度 要法官怎麼多判啦52F 03/26 23:33
hwinlife: 就這樣判啊,那以後大家都來停私人車位就好了54F 03/26 23:35
poeoe: 覺得不合理去找立委修法阿 不然不當得利或侵權行為就只能判這樣阿55F 03/26 23:37
aiguo: 看這種人沒通過考試就是開心57F 03/26 23:38
b162pnq5: 考試卷表示:我也是會看人的58F 03/26 23:40
ccm0916: 所以亂停都照附近停車場計價59F 03/26 23:43
Lorazin: 司法官訓練所 都在教些什麼啊???60F 03/26 23:44
chenluyang: 這種新聞,沒看到判決書前我都不會評論61F 03/26 23:44
dixieland999: 這民事吧? 求償金額不能把訴訟費也列進去嗎?62F 03/26 23:46
neilisme: 導遊考試不是隨便考考就能過的嗎63F 03/26 23:47
Smile: 有人的車停到私人停車位,如果故意去破壞那車可以嗎?64F 03/26 23:47
dixieland999: 用如果被告不侵權原告也不用訴訟,這種理由不行嗎XD65F 03/26 23:47
jarr: 有時候告人只是要讓對方付出代價 就這案例來說 簡女讓對方經歷訴訟過程之精神疲勞也許就已經如了簡女的意了吧66F 03/26 23:49
poeoe: 敗訴的部分確實是被告要負擔訴訟費阿68F 03/26 23:50
b162pnq5: 這國家早就爛了這種侵占土地問題早該立法嚴懲卻死不處理最少也該給警察機關可以直接將車吊走的權力69F 03/26 23:53
anchime: 因為KMT專門侵佔國家,每坪租金可能也20吧。71F 03/26 23:55
selvester: 外面的椅子坐免錢 表示我可以進你家隨意坐不需你的同意72F 03/26 23:55
poeoe: 侵入住居刑法都明定有刑責了 那來什麼可以隨意進入別人家73F 03/26 23:57
sluttervagen: 財產上損害不能主張慰撫金74F 03/26 23:58
bug001: 太棒了,以後看到路邊私人車位的都可以停了
當停車場付費就好啊75F 03/27 00:06
anchime: 以後私人停車位上噴漆每小時10000,這樣才有保障。可憐77F 03/27 00:09
godlikeman: 靠 所以以後直接亂停等人家告在繳錢就好 反正1h20塊78F 03/27 00:09
PigBlood: 爽 以後不愁沒車位了79F 03/27 00:11
amALu: 這有任何威嚇力嗎? 鼓勵大家佔別人停車格?80F 03/27 00:13
d8711013: 爛判決81F 03/27 00:18
youwilldie: 水喔 隨便睡別人家 付旅館費就好了82F 03/27 00:20
selfhu: 修法了啦,侵佔事件要算侵佔人帳上,這樣才能保障被侵佔人的權益,疑,諸公睡了83F 03/27 00:20
poeoe: 不要再扯什麼隨便睡別人家 侵入住居有刑責跟這要比什麼?85F 03/27 00:23
infor: 怎沒砸車發生?86F 03/27 00:25
hwinlife: 有了這個判例後,停別人的停車位怎會有精神疲勞?
不用理他,提告後付20/hr就好了啊87F 03/27 00:29
dixieland999: 是覺得有點扯...違停至少都600起跳了,那我寧願去停別人的車位...除非停車位主人求償剛好就是公共
停車的費用,不然加上訴訟費都還比罰單便宜89F 03/27 00:31
ImBBCALL: 亂停別人家造成車輛無法出入,出入被擋住坐計程車的錢或額外支出可是能要求償還的92F 03/27 00:37
rota: 台灣法官真的很欠幹94F 03/27 00:37
jenkl: 鬼島法官以低能桌稱95F 03/27 00:41
kingrichman:  法官判得很正確,毫無疑問96F 03/27 00:45
iljie: 那以後強停別人車位20/h還可以省停車費60/h,謝謝法官教導97F 03/27 00:47
ab32110: 覺得這判決有點扯98F 03/27 00:47
poeoe: 附近的停車場就20/h阿99F 03/27 00:48
yzvr: 這案子很明白的表示法院先是給法匠噴口水賺錢的地方,之後才是民眾處理糾紛的地方;在鬼島沒錢要公義請自己私了,法匠沒那個時間處理。不過還是要說這是德政啦,以後亂停別人車位不用怕了!215F 03/27 17:32
GGononder: 揪團停法官家囉219F 03/27 17:40
xitian81: 哈哈法官哈哈 你們的車位要洗乾淨讓大家停喔220F 03/27 17:42
durant1224: 新台北板橋有一小時20元的停車格喔221F 03/27 17:43
dennisgreat: 法官就是很賭爛拿這種去告的阿 爆肝你負責?222F 03/27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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