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JAPPLE (不敢吃屎魯蛇小妹)標題 [爆卦] 批踢踢開始提供個資囉^^時間 Sun Mar 27 03:40:47 2016
這是站方提供個資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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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ziZq4d 由法務站長LLsolo回文
不過以上這篇不重要 不用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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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zjHC5b 由法務站長LLsolo回文
LLsolo提到
"不給會怎樣呢"
"
根據349條,要不就是ptt被罰錢,要不就是強制處分。"
譯:先用349嚇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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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zk4_tD 由法務站長longbow2回文
longbow2提到
"PTT 是一個資訊平台,"
"即使我不認為我們
依據法院函文提供資料有甚麼不對,"
"但還是覺得值得討論。"
譯:意思是法院函文無強制效力 也就是站方違反站方原則提供個資
從值得討論這四個字大家心裡就有底了
好啦 如果是
有強制效力文件 請站方提出自清
接著看看349寫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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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zjoigF 由smallpuma鄉民提供
民訴第
349條(第三人不從提出文書命令之制裁)站方會被罰錢
讓我們看一下民訴第349條
無正當理由不從提出文書之命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於必要時,並得以裁定命為強制處分。
前項強制處分之執行,準用強制執行法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執行之規定。
第一項裁定,得為抗告;處罰鍰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第五款之文書內容,
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如予公開有致該當事人
或第三人受重大損害之虞者,
當事人得拒絕提出。
譯:
站方完全有正當理由拒絕提供個資
甚至還可以用347做裁定前的陳述
民訴第347條(命第三人提出文書之裁定)
法院認應證之事實重要且舉證人之聲請正當者
應以裁定命第三人提出文書或定由舉證人提出文書之期間。
法院為前項裁定前,應使該第三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總結
1.站方根據344條 完全有正當理由因危及第三人之隱 拒絕提供個資
2.站方完全沒表明是否有用344條拒絕提供(站務longbow2講的應該算表明了啦)
3.假設拒絕理由不正當(基本不可能 好笑的是大概沒拒絕就給了)
爾後判決結果被告無罪 站方要如何對被公布個資的使用者負責?
4.意思是現在只要給你公文叫給你個資 就有可能被提供個資囉~
以後爆料的注意個人安全了 艦艇阿甚麼的 還是想舔妹妹的 自己小心了
5.站方完全沒保護個資力量 請即刻刪除所有人個資 並且更改註冊方式以及站規
6.法務站長LLsolo在#1MzjHC5b這篇說
"大家以前覺得超越憲法很扯,不可能要ptt超越法院。"
那 抓穩了~ 從今天開始 批踢踢要超越司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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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223.180
※ 文章代碼(AID): #1MzkN24A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021250.A.10A.html
推 Firstshadow: (づ′・ω・)づ ........................1F 03/27 03:40
→ jacklyl: 唯有PPT 超越PTT (づ′・ω・)づ2F 03/27 03:41
→ KUGA …
推 KUGA: 你會被 保皇派的噓3F 03/27 03:41
推 cink8: 2F真是24hr都在推文啊.. 而且超廢的4F 03/27 03:41
噓 leron: 想帶風向?5F 03/27 03:41
推 Davil0130: KMT水準啊,你忘記他們跟KMT走很近喔?7F 03/27 03:42
推 jerrypan1: 好可怕 之前艦艇採購案 該不會就是這樣 被消失了吧8F 03/27 03:42
推 hibbb: Σ(゚Д゚;)9F 03/27 03:42
推 ross5566: 幹 那email要怎麼刪 教教我好不好12F 03/27 03:43
噓 GTOyoko5566: (づ′・ω・)づ我以前發一堆幼女文 我會不會被抓啊13F 03/27 03:43
推 belmontc: 能否要求公開PTT法務姓名 讓這些人不被任何事務所錄用?17F 03/27 03:45
→ KUGA …
推 KUGA: 結論就是 被告 關我屁事 個資交出去就沒我事了 !18F 03/27 03:46
推 SPAEK: 我覺得個資法超多餘 因為沒做壞事 怕什麼 對吧 XD20F 03/27 03:46
噓 kopune: 怕三洨 台中死黑道顏清標 死流氓顏寬恒 綁架媽祖魚肉鄉民23F 03/27 03:48
噓 ECZEMA: ISP遇到法院調資料 也是全盤托出 懂你擇善固執26F 03/27 03:48
→ kopune: 我詛咒台中死黑道顏清標 死流氓顏寬恒 現世報快快來到27F 03/27 03:48
噓 soulbug: 這麼屌去當PTT的法務部阿~29F 03/27 03:49
推 cul287: 單身正妹的個資有賣嗎?30F 03/27 03:49
推 kugga: 有辦法要求將帳號個資從ptt刪除嗎?....帳號會被刪也沒關係31F 03/27 03:50
→ kopune: 美國籍中國狗 現任總統馬英九 不會治國 只會舔共 期待32F 03/27 03:50
→ kugga: ....這樣得ptt不能信任....33F 03/27 03:50
→ kopune: 卸任後馬上被抓去關到漏尿
阿就無恥國民黨 買不到PTT當他的傳話筒 就想搞黑他36F 03/27 03:50
→ haha98: 支持米國隊長 反對政府走狗拉基鋼鐵人41F 03/27 03:52
推 fantasibear: 如果那位站長出賣個資,PTT就崩盤了!那個開門的站長該死42F 03/27 03:53
推 iceyeman: 凎 沒在怕 我只是閒閒想嘴一下XD46F 03/27 03:54
推 chx64: 搞不好是學長學弟關係? 有沒有八卦?47F 03/27 03:54
推 Xenosaga: 有夠麻煩把主機放在大屯火山脈 叫檢察官自己去挖48F 03/27 03:55
噓 newtoby: 幹 我常貼一些蘿圖 會不會被fbi找上?49F 03/27 03:57
→ daihc: 就PTT把個資交給法院 就在得不作為而為之受公評 有無違法50F 03/27 03:58
噓 MITTA: 沒差 沒啥小好看ㄉ54F 03/27 03:59
→ daihc: 有得在法院爭執 倒是講句實話 放心相信PTT會保護個資的人55F 03/27 04:00
噓 ECZEMA: 中華電信 Seednet 台灣固網 法院找上也會抵抗?? 想太多56F 03/27 04:00
→ Ho1liday: PTT站長群以前就出過蠻多包的 google就知道58F 03/27 04:00
噓 leron: 如果想用批踢踢散布不實謠言,那請馬上解註離開批踢踢
批踢踢不需要那種只會帶風向散布謠言的人59F 03/27 04:02
→ kokus …
噓 kokus: 提個資剛好而已 站方為什麼要幫鄉民扛 你說個理由出來61F 03/27 04:02
噓 a0925313803: 沒資源要做到100分 這就是現況 要嗎離開 要嗎改善62F 03/27 04:02
→ leron: 批踢踢都開了快20年,有個資問題早被爆料了,哪撐得到現在63F 03/27 04:03
→ a0925313803: 我會承擔這風險 來使用 改善要付費 那又要另外考慮64F 03/27 04:04
※ 編輯: AJAPPLE (1.165.223.180), 03/27/2016 04:05:14
→ daihc: 要好好想想 這就是模糊空間灰色地帶 憑什麼要保護你的個資?66F 03/27 04:04
→ leron: 如果不涉及特定民眾的人身攻擊的言論根本不會有事67F 03/27 04:05
→ ev331: 所以重點是什麼 何者為真68F 03/27 04:05
噓 kopune: 我為自己發言負責 如果黑道顏清標/嚴寬恆 無能馬英九要告我 站方儘管提供我的各資給檢調就好70F 03/27 04:18
噓 tonyselina: 喜歡來亂的在這邊悲憤? PTT這幾年根本超保護使用者甚至現實層面已經變成網路訴訟很難成立了
已經變成傷害人的抓不到了你還擔心啥?72F 03/27 04:25
推 contrav: 拍拍 樓上真是 的好朋友75F 03/27 04:29
噓 kudo0930: 一個學術網路 你沒付出卻要求要有對價關係77F 03/27 04:34
→ kokus …
噓 kokus: 不要把apple那套拿來這裡用 apple赚多少?PTT赚多少?78F 03/27 04:35
噓 kopune: 某些人還是回去一堆廣告和業佩雯的MO0179F 03/27 04:37
推 CBING: 干你娘蚊子一堆怎么睡80F 03/27 04:39
→ eva19452002: 某人到底知不知道更多人明明就沒罵到人就被告,有些只是講店家如何如何就被告,這你要怎麼解釋?82F 03/27 04:46
→ kokus …
噓 kokus: 被告不一定會被起訴 起訴也不一定會被判有罪84F 03/27 04:57
→ kokus: 自己的行為有沒有踩到線 其實自己心裡清楚
→ eva19452002: 不起訴無所謂啊,反正你的個資都登載在不起訴處份書提告人都知道唷86F 03/27 06:04
→ greedypeople: 你不高興妳幫PTT請律師啦 看你請的有沒有很屌
現在鄉民都很奇怪 以為走法律程序不用錢88F 03/27 06:33
推 Mike9: 那個資沒經過自己同意被拿出去可以告ptt嗎90F 03/27 07:13
→ drigo: 起訴書或不起訴書上登載雙方當事人個資的事情,我記得之前民間司改會有針對這點批評了,期待能改革這點,因為真的有原告利用這點來獲得被告個資,或被告利用該個資對原告進行騷擾。91F 03/27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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