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tr8g ()標題 [新聞] 義大利最高法院:窮人偷點食物 不算犯罪時間 Wed May 4 06:09:5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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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最高法院:窮人偷點食物 不算犯罪
2016年05月04日02:46
一名流浪漢日前在義大利偷竊食物被捕,但羅馬最高法院周一(2日)做出裁決,稱若是
為了生存,偷點食物不算犯罪。
英國《每日電訊報》周二(3日)報導,一名烏克蘭籍的流浪漢奧斯特利亞科夫(Roman
Ostriakov),2011年在義大利熱那亞(Genoa)的一間超市內偷了總值4.07歐元(約152
元台幣)起司和香腸,遭到逮捕。
地方法院以竊盜罪判奧斯特利亞科夫6個月徒刑和100歐元(約3721元台幣)的罰鍰,但是
他的辯護律師提起上訴,認為奧斯特利亞科夫不該被判竊盜罪,因為他被發現時,尚未離
開超級市場,應算是竊盜未遂。
後來這起竊案被上訴到最高法院,羅馬最高法院認為,奧斯特利亞科夫偷食物是出於生存
的必要性。判決書稱「若是不吃東西,人將活不下去」、「被告的生活條件和他竊取商品
顯示,他只是取走所需的少量食物,來滿足立即且必須的營養需求。」因此,基於人類的
生存權,最高法院決定判被告無罪。
(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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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hox: 天阿,這不是鼓勵犯罪嗎?為什麼不送到中國審判就好?1F 05/04 06:10
→ ganganx: 台灣BB霜不能吃也無罪 贏了6F 05/04 06:12
→ livewater: 之前有民眾手髒跑去機車行外洗手,老闆報警11F 05/04 06:13
推 k20052: 台灣應該是吃免費牢飯了12F 05/04 06:13
→ livewater: 後來檢察官說水費不到1塊錢,微罪不起訴13F 05/04 06:13
推 amovie: 其實就是台灣的微罪不舉 例如中國人在台灣偷化妝品不起訴15F 05/04 06:14
→ amovie: 但是台灣人如果偷食物 還是要起訴喔17F 05/04 06:15
推 gn02997179: 人權 馬斯洛需求金字塔第一層 人要先能活下去20F 05/04 06:19
→ hk416: 台灣法官:窮人從事詐騙集團工作只能意思意思象徵罰錢了事台灣窮人從事詐騙集團工作是出於無奈 所以要保障詐騙者人權21F 05/04 06:20
推 cul287: 在台灣 窮人會重判24F 05/04 06:28
推 zaknafein: 在台灣長得比較醜 會被人民要求死刑25F 05/04 06:31
推 jeter17: 歐洲哪國好像四百歐以下不算偷竊
台灣絕對有罪除非偷紙箱報紙之類才不起訴27F 05/04 06:41
噓 wiloveyou: 台灣偷食物一定有罪 黑心食品商人大多無罪29F 05/04 06:54
→ zainc: 關進去有免費牢飯吃,這樣判流浪漢要哭了~30F 05/04 06:55
推 dans: 微罪本不該舉,還搞到最高法院真丟臉,最高法院也只能這樣判32F 05/04 06:59
推 CHELun: 台灣 有錢人偷一堆錢 無罪34F 05/04 07:08
推 xhs: 乾脆像一部電影偷個麵包 被判19年 變成一個老頭 還可以演歌劇36F 05/04 07:14
推 nedetdo: KMTer竊國 算不算犯罪呢?38F 05/04 07:18
推 NEET5566: 義大利也流行 沒事兒沒事兒39F 05/04 07:19
推 rockiey: 連鎖化工廠賺那麼多,捐一下化工食品吧!40F 05/04 07:22
推 gm79227922: 他看他是窮人才起惻隱之心吧 不過光律師費就夠被告受的42F 05/04 07:29
推 Sioli: 同意。不吃就要餓死了44F 05/04 07:31
推 sdg235: 他只偷5歐元,把他關進去花的成本>>>>這5歐元45F 05/04 07:38
推 dsa888888: 給窮人賺錢養自己的機會 但窮人不要那還是犯法吧48F 05/04 07:48
推 impact999: 人類不打砲沒法繁殖 kobe民女也是很正常52F 05/04 07:59
→ Leeng: wow53F 05/04 08:01
推 akakbest: 有法官學者是留義呆力的嗎 以後又有人要出書立派惹55F 05/04 08:09
推 after1: 台灣很少有法官敢這樣判56F 05/04 08:12
推 bh1986: 尚萬強表示遺憾57F 05/04 08:12
推 nbaTIGER: 那都不要工作不要念書,快餓死再偷東西吃就好啦。61F 05/04 08:19
推 qazedc: 果然是世界八大工業國之一 呆丸別再搞笑自比亞洲義大利惹62F 05/04 08:24
→ mdkn35: 尚萬強:幹63F 05/04 08:31
推 lunaX19: 悲慘世界 那台灣的革命在哪裡??64F 05/04 08:33
推 aipado: KMT偷錢還有KMTer要他們多拿一點不要客氣 超爽65F 05/04 08:35
推 gracy100: 台灣刑事審判有個"可罰的違法性"判例 跟義大利這例子一樣67F 05/04 08:37
推 Rucca: 革命?腓宅不是鍵盤喊喊無人到場?69F 05/04 08:38
→ gracy100: 如果台灣法官判偷一張衛生紙有罪會變成判決違背法令可以上訴
可罰的違法性是刑法學者甘添貴所提倡的學說後來被他的70F 05/04 08:38
→ gracy100: 當法官的學生以甘添貴理論做為判決 後來這個判決被最高74F 05/04 08:40
→ Richard86: 別人在維護窮人的生存權,我們的恐龍法官專門維護殺人犯的生命權75F 05/04 08:41
→ Richard86: 而且我們的法官和人權律師專門挑殺人的來維護
如果這個案例來到台灣,法官一定秒判有罪
社會的亂源,國家的禍害,就是法官78F 05/04 08:41
→ gracy100: 所以推文不要再那邊造謠說什麼台灣法官會判偷小東西有罪最高法院都選為判例 還在那邊造謠恐龍法官81F 05/04 08:42
→ zxnstu: 恐龍法官什麼時後需要人造謠了83F 05/04 08:46
推 gracy100: 恐龍法官的確是有 但多數都是媒體造謠而來
新聞媒體報刑事新聞 不是沒看完判決書內容就是單憑自己腦補扎稻草人
多少政論節目評論社會刑事案件請來的來賓 幾乎都沒有退休的法官檢察官或是現任律師 而是一群媒體人與名嘴84F 05/04 08:47
推 pubao: 歐洲人真的太護人權了90F 05/04 08:58
噓 mrmowmow: 幹你媽偷東西就微罪不舉,統神罵警察就被法官搞93F 05/04 09:04
推 BQird: 支那人來台偷BB霜也是維持生命所需94F 05/04 10:08
推 iceroy: 台灣:關死你.有錢人,他生病了,微罪不舉95F 05/04 10:19
推 aichih: 基於生存權,國際觀96F 05/04 10:19
推 kiwi0530: 想想以前義大利的歷史,台灣對人權還早97F 05/0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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