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ostjoke (鬼笑話)
標題 [問卦] 林奕含事件 到底誘姦能不能成立?
時間 Mon May  1 08:48:27 2017


剛去查了一下

林奕含是16歲被誘姦的

法律上是跟十六歲以下女子性交才算性侵兒童

某新聞:
雙方發生關係時學生可能沒有拒絕,而事後想起來才反悔,就很有可能引發所謂誘姦問題
,但至於是否有法律責任,則有模糊地帶,因為只要學生滿16歲,又沒有明確拒絕,只能
說道德上絕對有瑕疵,但刑責上很難去界定。



16歲是模糊地帶... 畢竟女生16歲已經是可以合法地被幹了

所以在法律上是很難判斷的

在道德上是有瑕疵  但是問題是道德不是法律



所以問一下有沒有人知道林奕含到底算不算被誘姦


有沒有這方面的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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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223.2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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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iopolo2: 講騙炮=誘姦 這樣你有懂了嗎1F 05/01 08:49

我也覺得比較像騙砲...  感覺誘姦不太能成立......
g8330330: 長得帥  算右肩嗎2F 05/01 08:49
koiopolo2: 自願付出肉體卻得不到愛 幫QQ3F 05/01 08:49
a000000000: 說你右肩就右肩   不要左右不分4F 05/01 08:50
shippai: 你有證據嗎 有證據當然OK5F 05/01 08:50
johnhmj: 假如她當時法定成年…問題是當事人當時有去提告嗎?6F 05/01 08:50
就算告也告不成吧..  如果男女情願的話
弄不好林奕含搞不好還要被告 妨礙家庭 通姦罪

love0: 誰扯法條,就是一個吃妹的垃圾7F 05/01 08:50
shippai: 沒證據 就算把兇嫌抓來問話 人家堅稱沒有 你也不能怎樣8F 05/01 08:50
john11894324: 要不要解釋什麼是誘姦?誘應該是合法 姦應該是不合法9F 05/01 08:50
據說  就是利用權勢使被害人在無法辨別自我是否情願的情況下 發生性行為

JCS15: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兩兔傍地走 安能辨我是雌雄10F 05/01 08:51
love0: 對方就是明明知道,這邊是灰色地帶11F 05/01 08:51
john11894324: 聽起誘姦像是要把合法的導向非法的?
滿16歲雙方又合意是怎樣的灰色地帶?12F 05/01 08:51
VVizZ: 就是這樣,想讓補教老師臭掉而已14F 05/01 08:52
asiaking5566: 跑得了法律門躲不了道德門  看在你一代宗師15F 05/01 08:52
love0: 立法給愛情騙子16F 05/01 08:52
johnhmj: 你怎麼知道告不告得成?假如當時沒去提告就有問題了17F 05/01 08:52
linceass: 這就是合意但心有不甘啊 只能說被誘姦18F 05/01 08:52
感覺現在就是要鬥臭某人

love0: 老男人有結婚保護19F 05/01 08:53
linceass: 別跟我說她不知道男的有妻子小孩20F 05/01 08:53
camrydriver: 利用教育權勢侵害台灣少有人在辦且成功21F 05/01 08:53
hua0122: 性侵 父母就告了 可能被騙感情 只能講誘姦22F 05/01 08:53
很有道理

love0: 如果事後有威脅成分呢?23F 05/01 08:53
按照某書上講的   女生的確對老師是心有愛慕的....

h90257: 法律如果允許十六歲的人可以發生性行為還有問題嗎?24F 05/01 08:54
camrydriver: 造成很多黑幕,壹週刊,[url]https://goo.gl/e3uLUO[/url]25F 05/01 08:54

 
love0: 老男人不拒絕,不當一個好好的長輩26F 05/01 08:54
talrasha: 說小三就會被說仇女,說合意也會被說仇女,今日你要選哪27F 05/01 08:54
john11894324: 以權勢?補習班老師哪裡來的權勢?補習班老師ㄟ28F 05/01 08:54
talrasha: 一道?29F 05/01 08:54
LipaCat5566: 這樣看來不就只是國中妹被老師煞到之後發現只是30F 05/01 08:54
※ 編輯: gostjoke (73.223.202.133), 05/01/2017 08:55:33
linceass: 有威脅看是甚麼類型的威脅啊31F 05/01 08:55
LipaCat5566: 還是高中32F 05/01 08:55
john11894324: 國中妹還是高中妹?差很多好嗎?差別是有沒有1633F 05/01 08:55
linceass: 說裸照的 這個就可以辦 前提要找出證據34F 05/01 08:55
rahim03: 誘姦又不是法律用詞 怎麼看成不成立?35F 05/01 08:56
talrasha: 裸照到底是哪出來的風向?36F 05/01 08:56
h90257: 還道德問題 跟未成年發生關係=不道德是美國的舶來品吧37F 05/01 08:56
rahim03: 然後是有可能成立利用權勢性交 不過目前狀況不清
根本無法判斷
裸照是書中情節吧38F 05/01 08:56
john11894324: 如果法律後悔成立,男為討女歡心送禮物可以討回41F 05/01 08:57
ilovesumika: 滿16未滿18會違反兒少保護法,可以罰30萬公告姓名42F 05/01 08:57
john11894324: 如果男女性交一方後悔可以告性侵,豈不是天下大亂43F 05/01 08:57
SuperUp: 昨天看裸照好像是小說內容 有人沒憑沒據當現實拿出來講44F 05/01 08:58
johnhmj: ~反正結論就是「板上的肥宅們把不到正妹學生啦!」~45F 05/01 08:58
edwin8: 確定是16歲發生嗎?高一學生有可能是15歲吧46F 05/01 08:59
linceass: 所以才覺得一堆看小說辦案的很...好險他們只能網路上嘴47F 05/01 08:59
rahim03: 法院有好幾個判決都認為補習班老師會成立利用權勢48F 05/01 08:59
john11894324: 坦白講拉!再怎樣弄臭老師也頂多讓他沒女學生教49F 05/01 08:59
rahim03: 最高法院也認同啦 認為不會有利用權勢的不懂不要亂講50F 05/01 08:59
linceass: 要不然一堆冤獄51F 05/01 08:59
john11894324: 靠男學生補習班老師還是可以過爽爽52F 05/01 08:59
bear6709: 真的是靠小說辦案 裸照出來後下一個是死亡筆記本?53F 05/01 09:00
ilovesumika: 未滿18一定有事,除了刑法16歲,兒少法是18歲54F 05/01 09:00
love0: 有婚老男人還吃,就是正義?55F 05/01 09:00
ainor: 又不是法定名詞,沒有成不成立的問題56F 05/01 09:00
我知道不是法條  我是在問在道德上能不能成立  有罪早告了

talrasha: 所以一堆腦衝組叫人去看書,書是證據快上交啊....57F 05/01 09:00
linceass: 趕快去告誘姦 檢察官一定給你黑人問號58F 05/01 09:01
rahim03: 過了這麼多年 家屬不願意追 沒意外就是真相石沈大海59F 05/01 09:01
ainor: 說成騙炮就不會鬥臭了60F 05/01 09:01
hua0122: 書的內容不是百分百還原 只說有些情節是真實遭遇吧61F 05/01 09:01
arrenwu: 只有 合意性交 或 妨礙性自主,沒有誘姦這種東西62F 05/01 09:02
talrasha: 板上法律專門戶都黑人問號吧...63F 05/01 09:02
darkbrigher: 根本沒右肩這個罪名是要定罪啥64F 05/01 09:02
love0: 我看這社會不想改進,人人扯法條先65F 05/01 09:03
talrasha: 給腦衝解釋法條根本浪費時間66F 05/01 09:03
love0: 大家來模仿,有老婆來吃16歲67F 05/01 09:03
vasia: 就沒有誘姦這條罪咩...68F 05/01 09:04
※ 編輯: gostjoke (73.223.202.133), 05/01/2017 09:05:00
johnhmj: 問題是我這肥宅沒老婆…69F 05/01 09:04
arrenwu: 這也不是想模仿就能模仿的XD70F 05/01 09:04
rahim03: 法律專門戶都有沒看法院實務判決在亂講的了 XD
滿16歲這邊可能關連的就是利用權勢性交 只是事實不明
而不是完全沒其他可能性71F 05/01 09:04
arrenwu: 道德又沒有共通標準  成立與否存乎一心啊74F 05/01 09:05
linceass: 補習班老師用甚麼權勢? 可以開釋一下嗎75F 05/01 09:06
talrasha: 哈,至少我覺得這個詞不存在XD,怎麼打官司76F 05/01 09:06
arrenwu: @rahim03 有相關判例嗎? 我想看看77F 05/01 09:06
linceass: 我看她文章就是有放過感情啊78F 05/01 09:06
rahim03: 自己A我的ID 從地院到最高法院都有79F 05/01 09:06
love0: 套句網路很紅的話,就不要自己孩子遇到80F 05/01 09:07
rahim03: 基本上自己去法學資料檢索 用利用權勢+補習班關鍵字搜尋81F 05/01 09:07
beachnote: 目前只有書中所提小本子有辦法定罪 謝謝82F 05/01 09:07
talrasha: r大有黑人問號嗎?XD83F 05/01 09:07
rahim03: 然後滿不滿16歲也跟有沒有利用權勢性交無關 也有人在亂誤84F 05/01 09:07
susuqi: 也是 難怪之前那個校長性侵7歲女童也是被判合意86F 05/01 09:08
kingrichman:  台灣只有權勢性交罪,但我認為不是這種情況87F 05/01 09:08
rahim03: 現在事實不明88F 05/01 09:08
kingrichman:  欺騙小女生感情,法律很難處理89F 05/01 09:09
VVizZ: 不明的事情你說我說誰說的算 廠廠 當事人都不指控了90F 05/01 09:09
uno1: 刑法240(和誘未滿20)或241(略誘未滿20)不知道可不可以處理誘姦?91F 05/01 09:09
VVizZ: 管她不願還是不能93F 05/01 09:09
johnhmj: 樓上大大你們各位用猜的你們知道當事人有沒有去提告?94F 05/01 09:09
kmshy: 合意性交告個洨 老師頂多受道德譴責95F 05/01 09:10
love0: 所以騙出精神病,怪女生自己走不出來96F 05/01 09:11
bitad: 合法=16歲老師就可以吃學生97F 05/01 09:11
love0: 唯一解98F 05/01 09:11
susuqi: 之前有個男老師逼男童打手槍好像也只判強制猥褻99F 05/01 09:11
demetrylin: 帶風向被抓到囉430F 05/01 17:09
ants8069: 反串失敗431F 05/01 18:49
sinben: 工讀生432F 05/01 20:24
demitri: 誘姦不是罪名 現在無法判違法又怎樣?433F 05/02 16:47
siberia: 反串434F 05/02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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